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异同
知识产权的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
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一、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1、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
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
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联系从概念可以看出,邻接权是从著作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邻接权。
相反,没有邻接权,著作权的传播和发展就受到一定限制。
由此可见,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而邻接权的产生又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
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作品许可给他人通过创造性劳动产生邻接权。
邻接权权利人行使邻接权时,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三、邻接权的保护期限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联系
1、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所依法产生的权利。
2、邻接权,原意是指相邻、相近、或者相关联的权利。
在国际上是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所有者所享有的权利.
3、邻接权与著作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A、联系:
①邻接权属于广义的著作权的组成部分,同狭义的著作权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②一般情况下,二者都是与作品相联系的
③二者具有某些相同的特征,例如,二者都可以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④有关著作权的一些规定也适用于邻接权保护,如合理使用、权利质押等
B、区别:
①权利产生的原因不同。
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邻接权基于其传播活动中投入的一定资金和劳动。
(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表演者对作品赋予了一定程度的再创作。
)
②权利主体的类型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邻接权的主体除表演者外的一般是社会组织。
③权利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邻接权的对象是传播作品的所产生的劳动成果,如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
④权利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邻接权中除表演者外不包括人身权利。
就权利内容而言,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也比邻接权的财产权利丰富。
著作权中的领接权包括什么
著作权中的领接权包括什么著作权包含很多内容,⽐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播权、信息⽹络权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等汇编权等等。
那么著作权中的领接权包括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著作权中的领接权包括什么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的限制,同样适⽤于邻接权。
邻接权的权利保护有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播电视组织权。
(⼀)出版者权利。
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像出版社等出版单位。
出版者享有的权利包括对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和专有出版权。
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和外观装饰所作出的设计。
版式设计是出版者的创造性智⼒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权。
图书出版社对著作权⼈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订⽴的出版合同的约定可以享有专有出版权。
(⼆)表演者的权利。
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学、艺术作品的⼈。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邻接权,表演者的邻接权包括⼈⾝权利和财产权利。
⼈⾝权权利包括两项:⼀是表明表演者的⾝份,⼆是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表演者有权利保护其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财产权利包括四项:⼀是许可他⼈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是许可他⼈录⾳录像并获得报酬;三是许可他⼈复制、发⾏录有其表演的录⾳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四是许可他⼈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以前述规定的⽅式使⽤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的许可并⽀付报酬。
表演者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于该表演发⽣后第50年的12⽉31⽇。
(三)录⾳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录⾳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复制、发⾏、出租、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名词解释简答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
3、汇编组品:是指将已有的文学艺术作品、科学作品或者其他材料等作为素材汇集起来,经过选择、取舍、设计、组合编排形成的作品。
4、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专有权利。
5、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整理权和注释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权能或全部著作财产权,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地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行为。
6、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7、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依法申请而原始取得或通过依法受让、继承等方式而继受取得的在一定期限内垄断实施一项发明创造的权利。
8、职务发明: 是指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9、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0、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11、地理标志:是指标明货物来源的成员的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区域或一个地方的标志。
12、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标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
13、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商标权是商标法的核心。
14、反向假冒:行为人在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的前提下,实施了更换其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然后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15、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假冒、虚伪表示、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异同
1.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异同相同点:(1).邻接权的客体与作品存在一定的关联(2)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在性质上都是专有权利不同点:(1)客体不同( 2)邻接权客体的创造性程度低于作品,其享受的法律保护水 平相应较低2.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异同 相同点:(1)技术层面上二者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2)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同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产品(2)申请实用新型产品的特征性:确定形状 .固定的三维结构。
(3)创造性不同,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4)审批程序不同: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采用“初 审登记”制度(5)法律保护期限不同,发明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 10 年3.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是形体的物,知识产权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弱于物权 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依靠法律的保障 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与物权 期限不同,知识产权期限由法律明确规定 物质的质的规定性取决于人的劳动,量的规定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的 价值是通过人们对其对象的利用而表现出来的4.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异同相同点:著作权与商标权同属于知识产权( 1)他们的客体都是无形财产( 2)这些对知识产 品的专有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 3)他们都具有专有性排他性和时间性特征 不同点:(1)取得权利的条件不同,著作权依“自动保护原则”自动产生,商标权的取得 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核准方能产生(2)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主要是一种外观行驶,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特 征 (3)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一旦超过法定有效期限,进入公有领域,人民可 不支付报酬进行使用,而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 年,有连续续展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保护 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 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为作品,后者为表演 权利主体不同,前者为作者,后者为表演者 权利内容不同,前者为财产权,后者即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保护期限不同 ,前者为作者终生及死后 50 年,后者人身权保护期限不限,财产权为 50 年 6.商标淡化与混淆和反向假冒的区别 商标淡化:是指“减损,削弱著名商标识别性和显著能力的行为”,而不管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的可能性混淆:是指已经或者可能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混淆爆括现实混淆和 可能混淆,直接混淆和间接混淆,售中混淆,售前混淆,售后混淆反向假冒:反向假冒的行为属于对商标权的间接性侵权行为,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 1. 2. 3. 4. 5. 6. 5.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 1. 2. 3. 4.5.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7.商标权的注销和撤销的区别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之前六个月可续展,到期不续展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如在宽展期内为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将与其注销,此外,商标中申请人不想使用商标了也可申请注销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以欺骗消费者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8.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的区别(1)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体现了一定的单位意志(2)职务作品的作者与单位有隶属关系(3)职务作品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品的而完成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4)职务作品的权益归属主要归属于单位,职务作品中的单位提供了自然人固定薪金和一定社会保障与福利,职务作品的完成是他布置给雇员的工作任务9.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专有使用的权利,商标权的效力范围在商标权域内,被分为专有权和禁止权,且有着一定的时区跨度;在商标权域外,也具有一定的排他效力(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案例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案例
嘿,咱今儿就来好好唠唠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你知道吗,著作权就像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创作者,而邻接权呢,则像是这位创作者身边的好伙伴。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创作出来的那些独特的作品,比如说作家写的小说,画家画的画儿!这就好比是作家用心血浇灌出来的花朵,那可是珍贵无比呀!这时候邻接权在哪儿呢?就像那衬托花朵的绿叶!比如说,录音制作者对音乐的录制,表演者对作品的精彩演绎。
咱举个例子哈,周杰伦创造了一首超好听的歌,这就是他的著作权。
而那些把这首歌演唱得很棒的歌手,他们就拥有邻接权。
难道不是吗?
再来说说两者的权利内容。
著作权可是全方位的保护呢,什么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多全乎呀!而邻接权主要就是跟传播相关啦,比如表演者的表演权,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
想想看,要是没有邻接权,那些优秀的歌手、演员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这可不行呀!所以邻接权也是很重要的呢!又比如一本书,作者有著作权吧,但出版社对书的排版、装帧设计也有他们的权利呀,这就是邻接权的体现呢。
那它们还有啥区别呢?范围不同呀!著作权范围更广,邻接权相对窄一些。
而且取得方式也不一样哦。
著作权一般是作品创作完成就自动取得了,邻接权很多时候得通过一些法定程序呢。
总之呀,邻接权和著作权虽然不一样,但都是为了保护创作者和相关权利人的利益,让艺术和知识能更好地传播和发展。
它们就像两个好兄弟,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谁也离不开谁!。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我们需要明白的一个道理便是法律之间是彼此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的,特别是对于知识产权而言,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与邻接权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所以接下来由我将带来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的知识。
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我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1)《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
(2)作品的著作权是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的,邻接权也同样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
(3)邻接权依赖于著作权。
因为没有作品就没有传播,也就没有邻接权的产生,因而著作权法要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原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如果没有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传播者擅自传播作品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栽邻接权更无从谈起。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人的制约。
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同意,表演才的这种许可就是无效的。
由此可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更多的是一种禁止权,即有权反对他人在未经授权的著作权人的配合。
而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则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
三、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知识产权法-简答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
3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答:适当引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引用的目的权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应注明所引用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7.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
第五讲 邻接权
第三节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
音像制作者,是指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 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制作人。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 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 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 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第四节 广播组织的权利
三、邻接权的立法体例
一是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将著作权与邻接权 严格区分;
二在著作权法中没有单设邻接权制度,而 将邻接权客体纳入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三是少数国家采用民法、劳动法等形式保 护邻接权。
四、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其共同点在于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其主体、客体 及内容均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第五讲 邻接权
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
一、邻接权的概念与范围 二、邻接权制度的历史 三、邻接权的立法体例 四、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一、邻接权的概念与范围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 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 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对于邻接权的范围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 点取狭义,认为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 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第二种观 点取广义,认为邻接权除狭义邻接权外还 包括出版者权。我国著作权法将邻接权称 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并在立法体 例上采取广义邻接权的做法,具体表现为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的内容。
二、表演者与著作权人的关系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 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 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 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 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 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邻接权6章
2 世界各国对邻接权的保护历程
英国较早地规定了保护邻接权的制度,于 1911年、1925年和1956年 分别制定了保护 录音制品的制作人、艺术表演人和广播电 视组织权益的法律。 随后,德国、美国、奥地利、意大利、日 本等国也规定了对邻接权的保护。
3、邻接权的国际保护公约
罗马公约。1961年10月26日签署的《保护 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标志邻接权保护制度进入了国际保护阶段。 日内瓦公约。1971年10月29日《保护录制 者、防止录制品被擅自复制日内瓦公约》。 布鲁塞尔公约。1974年5月21日《播送由人 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 邻接权的保护领域进一步扩大。
必要提醒: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张只有公开表演
才能受邻接权的保护。 它将公开表演解释为:“一般指表演 一个作品,其听众或者观众不限于属 于某私人团体的人员,而且通常超出 家庭演出的范围。”
3.表演者权的客体
表演者权的客体是现场表演的 本身,即演员的形象、动作、声和 光的组合。在这里受邻接权保护的 是活的、生动的表演,而不是死的 剧本。
三)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1)从属关系。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是派生权利。多数国家在著作权法中专章 规定。著作权的许多规定适用于邻接权。 2)补充保护。对独创性低于著作权保护要 求的劳动成果予以保护。如美术作品受著 作权保护,而独创性较低的版式和装帧设 计,则受邻接权保护;录像作品受著作权 保护,而录像制品则受邻接权保护。
2、广义的邻接权
狭义的邻接权加上出版者权。 一般来说,承认广义邻接权的国家,都承 认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 织权这三项传统的邻接权。我国的著作权 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的概念, 但包含了广义邻接权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每空l分。
共16分)1.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 ,未经---------- 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 ---------- 和-------------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4.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特点作出---------贡献的人。
5.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和——两种。
6.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7.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8.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 ,不得损害-----------。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
共20分。
在每小题所给出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享有的商标权主要包括( )。
A.专用权 8.禁止权 C.转让权 D.许可使用权2.我国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 )。
A.酒精饮品 B.人用药品C.卷烟 D.食品3.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有异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D.5年4.实用新型是指对( )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产品的形状· B.产品的构造 C.产品形状与构造的结合 D.产品的图案5.我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以下情形的( ),不丧失新颖性。
A.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B.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C.在国际学术刊物上首次发表的 D.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6.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 )的内容为准。
A.摘要 8.说明书 C.权利要求书 D.附图7.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A.作者终生及其死后20年 B.作者终生及其死后30年C.作者终生及其死后40年 D.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8.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
知识产权法 第4节 邻接权
音像制作者权
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保护期 50年,截止于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组织的定义
广播组织,是指通过无线电波传播由声音或图像或由二者构成的实况 或录音制品的人。
广播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表演者的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的权利。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出版者权的概念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
出版者权的内容
1.专有出版权。 2.版式设计权:权利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 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出版者的义务
1.与著作权人订约的义务 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的义务 3.重印、再版作品的通知义务 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邻接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等。
邻接权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作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邻接权的概念、法律依据、权利内容、权利保护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出版者权:指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修改权、发行权等。
2. 表演者权: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专有表演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3.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专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
4. 广播组织权:指广播组织对其广播节目所享有的专有广播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三、邻接权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我国邻接权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邻接权的概念、权利内容、权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著作权法》中邻接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司法解释:对邻接权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四、邻接权的权利内容1. 出版者权: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修改权、发行权等。
出版者有权决定出版何种作品,有权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有权发行其出版的作品。
2. 表演者权:表演者享有专有表演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表演者有权决定其表演活动的方式、地点和对象,有权对其表演活动进行复制和发行。
3.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专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
录音录像制作者有权决定其制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和展示。
4. 广播组织权:广播组织享有专有广播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广播组织有权决定其广播节目的播出、复制和发行。
五、邻接权的保护1. 依法行使权利:邻接权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
《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第四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可以追溯道 16 世纪的欧洲。
英国议会于 1709 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
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个原则也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 3 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五章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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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被告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提起 上诉,后又主动撤诉。2001年4月30日,北京 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 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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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问题:
(一)对本案所涉的八个小品,原告是否享有 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二)被告出版发行涉及原告创作和表演的八 个小品的音像制品,其行为是否有合法依据? 是否构成对原告著作权和表演者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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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邻接权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邻接权的 产生是人类传播技术进步的结果。如果说印 刷技术的发展导致了著作权的产生与发展, 那么也可以说,录音录象无线电传播技术的 发展导致了邻接权的产生与发展.
在19 世纪末爱迪生发明留声机之前,音乐戏 剧的表演只能由演员在舞台上和音乐厅或其 他地方现场演出,一般观众看戏、听音乐都 要上剧场或音乐厅去。如果想多次欣赏,就 得多次去剧场或音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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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播送权: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 演的权利。
4.录制权(首次固定权): 许可他人以音像设备录制其表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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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制、发行权:许可他人复制、发 行录有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 酬的权利。
6.网络传播权: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
这8个小品属于众节联欢晚会电视作品的组成 部分,原告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归中央电视台。
电视总公司出版上述节目的VCD光盘制品,是 经中央电视台许可授权后依法进行的,绝无任 何侵犯他人箸作权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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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创作的这8个小品,具有戏 剧作品的性质,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形式之 一。
11第十一课%20著作权(八)邻接权
3. 表演者只能行使属于自己的表演 者权,而不能将属于著作权人的专有权 利许可他人行使。
五、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主体与客体
1. 主体即录音、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 人。
2. 客体是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 (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内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信息网络传播权 4.出租权 5. 录像制作者有许可电视台播放权
• 联系: • 首先,邻接权的客体与作品存在一定关 联。 • 其次,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在性质上都 是专有权利,而且邻接权人享有的许多 专有权利不仅与狭义著作权享有的专有 权利名称相同,也控制相同行为。 • 区别: • 首先,两者客体不同。 • 其次,由于邻接权客体的创造性程度低 于作品,其享受的法律保护水平相应地 也较低。
三、一般规定 (一)共同条款 (二)外国人的邻接权 1.外国人的邻接权原则上根据中国 参加的国际公约予以保护。 2.没有国际公约上的依据,若外国 人的表演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其录 音制品是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 也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四、表演者权 (一)表演者权的主体 1.表演仅指现场表演
2.对作品进行表演的人就是表演者
(三)表演者权的内容(重点记忆) 1.表明表演者身份权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 3.现场直播权 4.首次固定权 表演者有权许可他人对其表演录音 录像并获得报酬。 5.复制、发行权 6.信息网络传播权 1、2项保护期无限制;3—6项保护 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 的12月31日。
(四)表演者与著作权人的关系 【表演者的义务】(重点) 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或演 出组织者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付酬。 2.使用演绎作品进行表演者,表演 者或演出组织者应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 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付酬。
邻接权的解释和种类
1 / 4邻接权的解释和种类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录制者权、表演者权等。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邻接权的种类1.出版者权出版者包括图书、报纸、期刊出版者。
出版者的权利主要包括:(1).版式设计专有权。
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
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者(如杂志社、报社)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2).专有出版权。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
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
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专有出版权是依出版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而严格意义上讲它不属于邻接权范畴。
报纸、杂志社对著作权人的投稿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先载权。
但著作权人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在2 / 4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版者的义务主要包括:(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版行为侵犯著作权等民事权利。
2018年秋季学期《知识产权法学》在线考试(适用于2018年12月份考试)1
试卷总分:50 得分:0
一、 单选题 (共 30 道试题,共 30 分)
1.(? ) ,不必经作者许可
A.图书出版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B.图书出版社对作品作内容上的修改、删节
C.报社、杂志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A.国务院;
B.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C.甲所在地的省政府;
D.甲所在的单位。
正确答案:B
5.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饮具上使用“红灯笼”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饮具产品注册“红灯笼”商标。该“红灯笼”商标应归属( )
C.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乙的发明进行强制许可,也应一并对甲的发明进行强制许可
D.这种类型的强制许可应当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正确答案:D
二、 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某公司以“OCR”作为什算机文字识别系统软件商标获得注册。 “OCR”为计算机文字识别系统的国际通用名称。对此事件的以下说法中,( )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D
10.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正确答案:B
11.2002年3月5日,周某就其发明M向美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其后,又于2003年2月3日就同样的发明M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优先权请求。根据国际优先权原则,发明M的优先权到期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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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
邻接权与著作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邻接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
和其他组织。
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
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
音乐、戏剧等表演者;
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
几乎都是法人。
第二,保护的客体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即演绎作品,它是以原作品为前提,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戏剧、音乐演奏、诗朗诵、相声等。
前者体现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第三,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
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以及改编、翻译、汇编权等。
而邻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等。
第四,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
而邻接权的获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
为前提。
第五,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保护期限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永远归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权利保护期限的计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
如公民个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
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均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