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毛诗正义_撰者及编撰时间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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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撰者及编撰时间考论
白长虹
(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鞍山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 辽宁鞍山 114005)
摘要:《毛诗正义》虽作为《诗经》注疏史上一部里程碑式著作,但其撰者及编撰时间学界说法不一。本文详细考辨了《毛诗正义》的编撰、修订次数及具体时间,缕析了《毛诗正义》的各次参撰者,以期有益于对《毛诗正义》的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毛诗正义》;撰者;编撰时间
中图分类号:I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4)06-0079-06
《毛诗正义》作为《五经正义》〔1〕之一,其编撰是与《五经正义》连在一起的。《五经正义》通常题为孔颖达撰,其实编撰者并非孔颖达一人,这在《旧唐书・孔颖达传》本传、
《五经正义》各序、长孙无忌《上五经正义表》等中都有相关记载。但由于记载分散,历代截取、转录〔2〕,造成对《五经正义》撰者记载参差不清的局面。另外,其编撰时间史料记载也不很明确,加之几经讨论、刊定,学者们对《五经正义》的编撰时间更是提之笼统,彼此不一〔3〕。日本内藤虎次郎《影印宋刊单本尚书正义解题》〔4〕,台湾张宝三先生《五经正义研究》〔5〕对《五经正义》撰者及编撰时间论述较为详细,但仍值得继续研究。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五经正义》的撰者及编撰时间进一步加以探讨,通过对史料的综合分析尽量明确《五经正义》编撰各阶段的起讫时间,并对参撰者作以统计和分析,尤其是将由于马嘉运掎摭所作的修订与贞观十六年的初次修订区分为两次不同的修订。
《五经正义》编撰的起始之年,《两唐书》、
《贞观政要》及孔颖达碑都不见明确记载〔6〕。内藤虎次郎“影印宋刊单本尚书正义解题”认为:“《唐会要》系之于贞观十二年,盖有所据。”,张宝三先生《五经正义研究》认为《唐会要》“言孔颖达修撰《五经正义》在贞观十二年,盖指受诏始修之年,非谓其已成一百七十卷也,会要乃合其终始言之。”
《贞观政要・崇儒学》云:“贞观四年,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讹谬,诏前中书侍郎颜师古于秘书省考定《五经》,及功毕……颁其所定书于天下,令学者习焉。太宗又以文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师古与国子祭酒孔颖达等诸儒撰定《五经》疏义,凡一百八十卷,名曰《五经正义》,付国学施行。”可见《五经正义》是在《五经定本》完成以后开始修撰的。《五经定本》的完成时间史料没有明确记载。其颁行,《旧唐书》卷三《太宗下》载:“七年……十一月丁丑颁新定《五经》。”可见《五经定本》的完成最晚不迟于贞观七年。据《旧唐书・孔颖达传》,与孔颖达一同受诏的还有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据《旧唐书・司马才章传》和《册府元龟》,才章、王恭、王琰等人是贞观六年才被太宗征引的〔7〕,据此《五经正义》的编撰也不应早于贞观六年。
《贞观政要》将颜师古排在受诏编撰者的第一位,其次才是孔颖达,可是《两唐书》尤其是《颜师古传》中都不见颜师古主持《五经正义》的记载。内藤虎次郎“影印宋刊单本尚书正义解题”认为:“《政要》以为颜师古主之。然各经序皆颖达撰。《新旧唐书》、
《唐会要》、
《册府元龟》等俱以为孔颖达主之。长孙无忌上表,亦特言以颖达宏材硕学,名振当时,奉诏修撰。则颖达尤致力于撰定可无疑也。”从颜师古的经历看,他更有可能主要继续从事文字辨析方
面的工作,由于考订五经文字的工作已在先,诏颜师古共同致力于《五经》义疏则在情理之中(前者主要是就经文文字,而后者又增加了大量的义疏文字),而在记载上把他放在前面也因而情有可原。
《旧唐书》卷七十三《孔颖达传》载:
六年累除国子司业,岁余迁太子右庶子仍兼国子司业,与诸儒议历及明堂,皆从颖达之说。又与魏征撰成《隋史》,加位散骑常侍。十一年又与朝贤修定《五礼》,所有疑滞咸咨决之,书成进爵为子,赐物三百段。庶人承乾令撰《孝经义疏》,颖达因文见意,更广规讽之道,学者称之。太宗以颖达在东宫数有匡谏,与左庶子于志宁各赐黄金一斤、绢百匹。十二年拜国子祭酒,仍侍讲东宫。十四年,太宗幸国学观释奠,命颖达讲《孝经》,既毕,颖达上《释奠颂》,手诏褒美。后承乾不循法度,颖达每犯颜进谏,承乾乳母遂安夫人谓曰:“太子成长,何宜屡致面折?”颖达对曰:“蒙国厚恩,死无所恨。”谏诤逾切,承乾不能纳。先是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诸儒受诏撰定《五经》义训,凡一百八十卷,名曰《五经正义》。太宗下诏曰:“卿等博综古今,义理该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付国子监施行,赐颖达物三百段。时又有太学博士马嘉运驳颖达所撰《正义》,诏更令详定,功竟未就。十七年以年老致仕。十八年,图形于凌烟阁,赞曰:“道光列第,风传阙里。精义霞开,扌炎辞飚起。”二十二年卒,陪葬昭陵,赠太常卿,谥曰宪。
孔颖达参加了周隋梁陈齐五代史中《隋史》的修撰,五代史的修撰时间为贞观三年到贞观十年正月〔8〕,议明堂事在贞观五年〔9〕,十一年又参修《五礼》,十一年春正月《礼》成〔10〕。又奉命撰《孝经义疏》。至此,颖达似乎一直没有时间主持《五经》义疏的修撰。另外《五经》义疏初撰的重要参撰者马嘉运十一年以前也隐居白鹿山〔11〕。贞观十二年,颖达拜国子祭酒,除讲授外再无其它重要修撰任务记载。《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上《儒学上》载:“太宗……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疏,凡一百七十卷,名曰《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十四年诏曰:梁皇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陈沈文阿、周弘正、张讥、隋何妥、刘炫等并前代
名儒,经术可纪,加以所在学徒多行其疏,宜加优异,以劝后生。可访其子孙见在者,录名奏闻,当加引擢。”按照记载的先后推断,《正义》初撰最晚不迟于贞观十四年。《册府元龟》卷六百六《学校部・注释第二》载:“孔颖达为国子祭酒。太宗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令颖达与诸儒撰正《五经》义疏一百七十卷,数年乃成,名曰义赞,有诏改为《五经正义》。”《册府元龟》卷六百八《学校部・仇嫉》载:“唐孔颖达……贞观中迁国子祭酒,撰正《五经》疏义。”此两段文字有孔颖达拜国子祭酒(即贞观十二年)后开始编撰《五经》义疏之意。又《唐会要》卷七十七《贡举下・论经义》载:“贞观十二年,国子祭酒孔颖达撰《五经》义疏一百七十卷,名曰义赞,有诏改为《五经正义》。”其系《五经正义》于贞观十二年,史料系载文献往往或始或末。所以《五经》义疏的修撰从贞观十二年开始较为合理。
关于《五经正义》初撰完成之年,内藤虎次郎“影印宋刊单本尚书正义解题”谓:“今据《五经正义》各序审之,贞观十六年,太宗诏曰:‘卿等博综古今,义理该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是为不朽。’付国子施行,赐物三百段。”内藤所引为孔颖达本传,但其中并未明言受诏之年,内藤据《五经正义》各序,将其确定为十六年。张宝三先生认为:“正义初修完成之年,史未明言。然据五经正义各序皆有‘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修疏人及某人等对’之文,又谓‘敕使赵弘智覆更详审’,可知在贞观十六年之前初修已成”。即一位认为在贞观十六年,一位认为在贞观十六年之前。
《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载:“十四年……二月丁丑上幸国子监观释奠,命祭酒孔颖达讲《孝经》,赐祭酒以下至诸生高第帛有差。是时……上以师说多门,章句繁杂,命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疏,谓之《正义》,令学者习之。”《资治通鉴》系《五经正义》之编撰于贞观十四年。
《荥阳外史集》〔12〕卷六十载“贞观十四年祭酒孔颖达上《五经正义表》”一篇:
伏以万国文明,久仰缉熙之学;五经简奥,曷彰训诂之功。用辑前言,敬陈睿览。窃以易言卜筮,纪卦爻辞象之文。书载典谟,尽政事谋猷之要。礼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