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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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设岗前准备

一、掌握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的机构编制数、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经费形式、单位性质及承担的主体工作任务、辅助工作任务(见附件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摸清在编在岗人员情况

本单位及内设机构现有人员总数、职务、结构分布情况;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各自的数量、比例、结构;各职务层次的人数和比例,做好分类统计工作(见附件二《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收集各类资料

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成立机构的文件、调整内设机构和增减编制的相关文件;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各类人员任职(聘任)的文件、考核结果、业绩成果等基础资料。

四、对单位内设机构各部门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进行分别归类,提出需要加强、维持现状还是需要削减的具体意见。

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类别。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六、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单位现有管理、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发扬民主,征求有关意见,做好基础性工作,为下一步设置岗位提供理论依据。

第二阶段:制定设岗方案

一、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设岗意见

(一)拟设置岗位总量数,其中管理岗位数,专业技术岗位数、工勤技能岗位数;主体岗位名称,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专业技术主系列名称,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比例,辅系列岗位名称及级别。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具体比例幅度请参考《一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层级控制比例》见文件汇编172页)。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二、制定单位设岗方案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单位成立的时间、性质、经费来源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单位职能、规格、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现有人员状况及聘用情况。

(二)岗位设置的依据和应遵循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基本情况

(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超编、超结构比例的处理意见,对任务不饱满岗位的调整情况等)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需设二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填报《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文件汇编175页)。

2、双肩挑人员报送相关报告。

三、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四、确定方案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件三)

五、报主管部门初审

各设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需对设岗事业单位所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告、岗位设置审核表、现有人员花名册、编制部门核发的机构编制文件等资料逐项初审(党群口事业单位同时报组织部审核)。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四)

六、报市人社局核准

第三阶段: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内容

(1)制定岗位实施方案的依据、原则;

(2)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3)工作人员进入相应等级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及工作目标。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包括竞聘上岗办法、监督管理办法。

(三)按分解到各内设机构的工作任务、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见文件汇编179页)。

(四)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二、主管部门审核实施方案

三、报人社部门核准

第四阶段:岗位聘用

一、对三类人员的现有在册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历年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履行原岗位职责情况、现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进行全面考核。

二、事业单位根据竞聘情况和考核结果,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事业单位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见文件汇编170页),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阶段:验收认定

一、市人社局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出具认定意见书。

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受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报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需带《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聘任文件及资格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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