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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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按劳分配,优劳优酬为原则,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为后勤人员竞争上岗提供充分依据,推动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

二、考核方法:

对照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实行积分制,每天10分制,由后勤主任每天考核。每周累计交主管副校长存档,年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1000以上分为优秀;800—999分为良好;700—799分为合格;600—699分为基本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兑现不同的考核工资和奖惩制度。考核对象有违反条款之外且给学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由考核小组成员另行处理。

三、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2)准时出席会议。无故缺席的视情况,每次扣1-2分;

(3)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扣3分,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

(4)与同事、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尽量让同事认可、家长满意,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

(5)财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好的扣5分;

(6)全体教职工人员,不允许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3分。

2、服务意识方面:

(1)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心为师生服务。面部毫无表情及表情冷淡者一次扣2分;

(2)水、电、暖工每天必须到各层楼进行消防、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汇报、维修。违者一次扣2分;

(3)校医必须对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对食堂环境卫生进行严格周密地监督,对食品的新鲜及卫生合格与否进行严格把关;每周两次室内外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缺一次扣2分;

3、业务技能方面:

(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学校财产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对损坏和丢失财产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未尽到职责扣3分;

(2)食堂工作人员要凭证(健康合格证)上岗,统一着装。经查没穿工作服的一次扣1分;

(3)校医对医疗器械要定期进行消毒,对业务要熟悉,细心询问病情,对症下药,并做好记录。不可随心所欲为学生用药,坚决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否则扣3-5分;

(4)财务人员要严格财务报销制度。报销单据都要有经手人签名,经校长审批方可报销。财务员要认真审核检验报销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超过限定数额,不得挪用现金。同时加强安全意识,认真保管好现金、印章、收据、帐册等,防止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扣3-5分;

(5)文印室、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对业务要精通,对学校财产爱护好并做好清洁,要对各个工作岗位的人员随时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以确保学校一切秩序井然;对打印复印数据要有记录,有因此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每次扣3分;

(6)图书管理人员必须对借阅的书籍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回收,同时做好图书室的卫生工作。未尽到职责者扣3分;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遵照学校制度,对物品进出严格把关,没有领导的批准一律不允许出库,违者每次扣3分;

4、履行职责方面。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指甲短无污垢,坚持勤洗澡,售熟食时用工具,没按要求规定发现一次将扣2分;

(2)后勤工作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上班时不准穿拖鞋、头发长短适中,工作时间不吸烟,一经发现扣2分;

(3)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做到室内无苍蝇、无老鼠。

经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4)饭堂内做到地面、墙壁、灶台、桌板、炊事机械等用具以及主、副食品等摆放整齐,清洁卫生。经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相关人员2分;

(5)食堂工作人员不允许私自开小灶,在食堂内煮食其它食品,违者一次扣3-5分,组长加倍;

(6)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开饭,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要保证师生就餐。违反一次扣除相关人员2-3分;

(7)被上级检查指名批评的,扣每人每次5分。

(8)宿舍内物品摆放杂乱,不统一的,扣每位生活教师每次2分。床铺整理不整洁或未整理的,扣每位生活教师2分,地面不干净的,扣每位生活教师每次2分。

(9)当班期间有学生外逃的,扣当班人每次5分。

(10)食堂、餐厅地桌面不干净的,扣炊事员每人每次2分。

(11)饭菜不熟或菜、米未洗干净的,扣炊事员每人每次3分。

(12)食堂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或不干净的,扣炊事员每人每次2分。

(13)发生食物中毒较轻的,扣炊事员(包括管理员)每人每次10分。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14)食物食品有浪费现象的,扣炊事员和生活教师每人每次10分。

(15)食堂人员需对学校的粮油等物资实行出纳准入制,如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扣当班人每次10分。如果发现物品有外流现象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6)门卫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未锁好门且未造成后果的,每次扣5分。有学生从大门逃走的,每次扣10分。

(17)在上班时间不准喝酒(包括喝酒后影响正常工作),不打瞌睡或做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一次扣5分。

(18)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

(19)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5、考勤方面:

(1)规范执行请假制度,请假时能自觉处理自己的工作,尽量减轻学校压力。不执行此项要求的视情况扣2—3分。

(2)请假必须经总务处批准,迟到、早退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未履行请假离岗的,以旷工论处,每天扣10分。病假每天扣5分,事假每天扣8分。婚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超出一天扣10分(需续假)。

6、附加分范围:

(1)服从学校工作需要,能在节假日义务加班且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每人每天加10分(半天加5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加分)。

(2)工作成绩突出或被上级领导口头或书面表扬的,每人每次加10分。

(3)认真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或心得且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参加论文评比获奖的,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州级加6分;县级加2分。

(4)一学年无病事假的,加20分。

7、有关说明:

一学年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1)思想或工作表现较差者。

(2)一学年病事假累计5天者。

(3)工作中有过擅自离岗者。

(4)有过未能完成岗位任务者。

一学年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直接列入不合格等级,作为待岗处理。

(1)工作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工者。

(2)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损失者。

(3)一学年病事假累计二十天者(法定假,住院、重大疾病者除外)。(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造成重大损失者。

本考核细则由校长室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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