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安全检查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安全检查标准a

I时'间H 卜/ / 1 / 4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维护、

操作、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

1.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设置在居住房间内。

2.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设

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3. 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小于0.5 米。

4. 气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小于1米。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配置3个或3个以上15公斤,2 个或2个以上50公斤气瓶, 采用自然或强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化为气态液化石油气, 通过管道向用气设施供气的生产设施)

1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由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2. 当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 立方米(8 个及以下50 公斤气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超过1 立方米,应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的独立瓶组间内。3.瓶组间、气化间、用气设施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器应设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有24小时值班人员的场所。4.瓶组间与毗邻建、构筑物的墙壁应为

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5. 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6商

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对在用的YSP-0.5 型、YSP-2.0 型、YSP-5.0 型、YSP-10型、

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

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当钢瓶受到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

进行检验。对使用期限超过15 年的任何类型的钢瓶,应予以报废处理。

1、气瓶供应商应提供充装单位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2、气瓶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合格气瓶(气瓶注册登记,在检验期和有效期内);

3、气瓶安全标示清晰齐全;

4、气瓶使用者应建立气瓶进出

记录台帐。

1.燃气器具连接部位可采用软管连接, 软管应是燃气专用橡胶软管和不锈钢波纹软管。

2. 连接燃气器具和燃气管道的燃气用专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年。

3.软管与管

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

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4. 橡胶软管不得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5.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

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6.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 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严禁引入卧室。7.液化石油气管道不应设置在地下室、

半地下室内。

1. 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2. 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气设备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

3.商业用气设备之间及用气设备

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4.商业用气设备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和烟道处应设爆破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