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发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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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发放规定及流程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务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持续发展,切实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各子项目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由财务经理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财务部、办公室、成控部三个部门各派一名人员担任成员。

二、各子项目部负责人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确认,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三、各子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四、各子项目部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五、子项目部根据各节点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上交项目部履行审核流程。

六、审核完成后,财务部将工程款拨付至各子项目部,子项目部负责人须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确定支付日期及时支付各节点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七、发放民工工资时,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领取时必须签字按手印,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必须派出3人同时到场监督工资发放并现场收集好领取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影像资料等,财务和办公室分别留存。

八、各子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三账一册”制度,“三账”是指: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台账、考勤管理台账、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册”是指:劳务人员考勤记工册。

九、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得以遏制;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同时对恶意拖欠的子项目部要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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