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发〔2009〕5号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合集下载

公共场所(住宿业)卫生知识培训

公共场所(住宿业)卫生知识培训

• 第九条 工作车
• (一)住宿场所宜配备工作车,其数 量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 (三)住宿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 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室内空气应当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 (四)住宿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应当远 离食品加工间。
• (五)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 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 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 第六条 客房
• (一)客房净高不低于2.4米,内部结 构合理,日照、采光、通风、隔声良好。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 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 第三条 用语含义
• (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 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 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 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 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 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 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 (二)客房床位占室内面积每床不低 于4平方米。
• (四)含有卫生间的住宿客房应设有 浴盆或淋浴、抽水马桶、洗脸盆及排风装 置;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 明显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 (五)客房内环境应干净、整洁,摆 放的物品无灰尘,无污渍;客房空调过滤 网清洁、无积尘。
• (四)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 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 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 、脚盆等)存放专区。
• (五)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 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 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
• 第八条 储藏间
• 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储藏间。储藏间 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 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 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全市卫生监督员考试试卷(有答案)1精选全文

全市卫生监督员考试试卷(有答案)1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全市卫生监督员考试试卷(有答案)1中卫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执法基本理论竞赛试题(卷一)单位:姓名得分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33分)1、从事卫生监督执法活动时,须持有自治区卫生厅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当地法制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文号的形成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3、案件来源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社会举报的、上级交办或下级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

4、案由的统一书写形式是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

5、对卫生监督员行使稽查的内容有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6、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取得自治区卫生厅审批发放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7、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与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10、餐饮制作凉菜应当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11、《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2、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3、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14、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16、生活饮用水采样点的设置应有代表性。

应分别设在水源取水口、集中式供水单位出水口和居民饮用用水点处。

17、使用二氧化氯进行水质消毒时,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不需测定“游离余氯”,但需测定二氧化氯含量及亚氯酸盐的含量。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是根据相关卫生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的指导文件,旨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该指南中的内容:
1. 公共场所分类:根据场所的性质和功能,将公共场所分为不同类别,例如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娱乐场所等。

2. 卫生监督指标: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指标和要求,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等各个方面。

3. 分级评定标准:制定不同级别的评定标准,根据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差等。

4. 监督评估方法:指导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方法和步骤,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监测报告等。

5. 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达到一定水平的场所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处罚或整改。

6. 监督机构职责: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7. 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公共场所卫生常识,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的关注和自我保护意识。

8. 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跟踪卫生状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指南根据不同地区和场所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该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9.04•【字号】黑卫监督发[2009]473号•【施行日期】2009.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9〕473号)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好的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发[2009]5号)精神,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卫监发[2009]150号)安排,我厅拟于9月初对全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现将《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四日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好地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发[2009]5号)文件精神,保证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卫监督发[2009]150号)顺利实施,及时掌握各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准确评价各地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

二、评估方法省卫生厅组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专家技术指导(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对各地进行督导评估考核。

每地听取一市一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汇报,现场抽查4个公共场所。

三、评估内容各地贯彻落实《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

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汉区法疾发〔2009〕53号汉中市汉台区卫生局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为了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区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由传统的卫生监管模式向科学监管转变的一种方式,也是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

区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共卫生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开展。

二、要根据《汉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附件1),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以城区为中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三、要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帮助消费者提高认知和防范能力。

四、要按照《汉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以中心城区住宿业为重点,加快推行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今年内,区卫生监督所要对中心城区直管单位不少于80%的住宿业和40%的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对辖区内不少于6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启动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探索其他类别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6.03•【字号】冀卫法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冀卫法监〔2009〕17号)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前期各地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情况,决定在全省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好量化分级制度,作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加强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突出抓好县(市、区)量化分级制度实施工作。

2009年,各地住宿业量化分级制度实施率要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的实施率要达到80%以上。

三、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办法》开展工作。

对于风险性较高的场所,加强监督力度,适度增加监督的频次,促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对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要及时贴挂标识。

2009年,各地卫生信誉度A级公共场所挂牌率要达到80%以上,B、C级的挂牌率要达到50%以上。

五、加强卫生监督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制度的认识水平,使准确掌握量化评分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六、省卫生厅将量化分级制度实施工作列入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并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莘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莘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莘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莘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莘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202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莘县卫生局积极组织开展了莘县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莘县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对全体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培训,宣传普及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通过培训,卫生监督员均能够熟练掌握量化评分表的内容和使用方法,能对单位开展培训、指导和评价,改变了过去的主观性、随意性和表面性的监督方式;对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单位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其按照量化分级要求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同时进行现场指导;制订了《莘县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成立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专项检查组。

检查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监督所长任副组长、18名卫生监督员为成员。

检查组按照《莘县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内容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单位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其积极整改,复检时,针对其初次审核评定时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结合初次评定结果确定最终评定级别。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52家单位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其中28家住宿单位经过积极整改,取得了住宿场所卫生信誉度B级,并张贴了B级笑脸标识。

通过住宿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提高了我县住宿业的卫生水平,总结了工作经验,为2022年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覆盖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莘县卫生局2022年11月10日扩展阅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关于2022年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查总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22]5号)、省卫生厅《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卫监〔2022〕69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监1号行动(元旦春节期间卫生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卫〔2022〕172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组成4个督查组于2022年1月26日2月1日分别对安庆市、蚌埠市、六安市、巢湖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工卫题

工卫题

1987年颁布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存在不统一,主要表现在C.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行政强制法》中多少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C.10下列哪些属于美容美发场所公共用品用具:A.美容仪器B.眉钳C.围布D.梳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A.吊销营业执照C.较大数额罚款D.责令停产停业所有行政许可的实施结果都应当公开。

B.错误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数额不得超过3万元。

A.正确在沐浴场所卫生监督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是:D.A、C同时具备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 D.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调查或检查时,应当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B.检查笔录某市卫生行政机关对刘某的一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李某的切身利益,遂告知李某相关情况。

李某对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该市行政机关听取了李某的陈述与申辩,当即对刘某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该市卫生行政机关对刘某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保障了李某的权益是合法的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下述什么方法计算?D.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某医院护士甲,没有医师执业资格,但答应朋友请求,商定以3000元为其之戒除毒瘾。

在没有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并不了解其毒瘾程度的情况下,照搬其利用工作之便抄下来的一张戒毒处方进行戒毒。

而造成朋友之子使用大剂量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甲的行为构成B.过失致人死亡罪以下哪项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A.过罚相当公共场所室内小气候对人体的直接作用是:A.影响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人工游泳场所泳池水游离性余氯的限值是多少:A.0.3~0.5 mg/L天然游泳场所泳池水pH值的限值是多少:A.6.0~9.0美容美发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控制风速不低于( ),使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C. 0.3m/s强制浸脚消毒池池水的日常管理要求有哪些:A.游离性余氯含量控制在5-10㎎/LB.开放期间每4小时更换一次池水C.更换池水应重新添加消毒剂D.更换池水后应并进行游离性余氯含量检测美容美发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下列哪些方面:A.卫生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人员B.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C.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D.卫生设备设施维护与检查记录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身卫生检测描述的正确的包括A.每年对室内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至少一次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规范》系列标准编制说明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规范》系列标准编制说明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规范》系列标准编制说明标准起草小组二〇一七年八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规范游泳场所》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项目属于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计划编号为20164144。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监督局、丹东市卫生监督所、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沈阳市铁西区卫生监督所、锦州市卫生监督所、葫芦岛市卫生监督所和本溪市卫生监督所。

二、目的和意义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为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卫生部、商务部在2007年联合印发关于《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公共场所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21号),重在指导监管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在此基础上,全国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

2009年,卫生部进一步下达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监督发[2009]5号)要求,各地当年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指导公众生活使用。

2011年,辽宁省落实该文件精神,继续推出地方管理制度,为量化分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自《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卫函字〔2011〕396号) 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推进了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工作。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卫监[2009]5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卫监[2009]5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卫监[2009]5号)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现将《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00九年一月十六日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工作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我省经济发展。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一)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加快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培训。

加强省级卫生监督员师资培训和卫生监督员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简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确定的标准(一)

简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确定的标准(一)

简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确定的标准(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确定的标准概述公共场所卫生是城市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的作用,必须先建立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体系。

标准内容第一部分:卫生监督基础信息•包括公共场所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部分:卫生监督结果•依据卫生监督标准,进行量化评估,给出卫生监督结果。

第三部分:信誉度评价•依据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记录和管理行为,通过定量和定性评价,确定信誉度等级。

等级划分•优秀:80分以上•良好:60-80分•一般:40-60分•较差:20-40分•差:20分以下实施方法•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记录和管理行为进行量化评估。

•对评估结果进行信誉度等级的划分和评价。

•通过对结果的公示,促进公共场所的自我管理和信誉度提升。

结论通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标准,可以更加科学地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的改善与提升。

优点•通过量化评估,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进行卫生监督,避免主观评价的偏差。

•通过信誉度等级的划分和评价,可以促进公共场所的自我管理和信誉度提升,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可以实现标准化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缺点•量化评估标准可能不完善或难以评估的因素较多。

•某些公共场所可能会采取虚假数据或其他欺骗性手段,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成本可能较高。

结语公共场所卫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管理工作必须要严格。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确定的标准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监督体系,有助于实现城市文明建设目标,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美好生活。

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云南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负责制订我省实施方案、培训、组织实施及指导、督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组长:付新安副组长:孙明远、董毅成员:陈谊、赵灿林技术指导小组名单:组长:董毅副组长:陈谊成员:赵灿林、谢维波、刘艳、任坚、王磊三、工作目标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用3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09年以游泳场所和住宿业为重点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其中州、市政府所在地完成60%,其它县(市、区)完成50%。

对游泳场所和住宿业之外的其它公共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推行进度,2011年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从2009年3月起在全省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各州市要通过宣传动员、培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查整改、现场监督评分、公示等步骤扎扎实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一)计划制定。

2009年3月各地要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及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计划。

(二)宣传动员及培训。

2009年3月—4月,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及培训工作。

1.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要求、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使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支持在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培训报告为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6月24日苏州市举办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培训,通过一天的知识培训及考试,我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内容:1.量化分级管理的概述。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由定性向定量分析研究的转变,是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最基础依据。

使管理更加具体化、数据化,对各个管理条例的深化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也给基层管理带来了方便。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三个目的:1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管理水平,2增强了卫生监管的透明度,3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2. 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过程。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分析理论,按照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例如住宿业划分为5个大项目: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管理、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而每个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又划分为若干个具体的子项目。

(2)卫生监督员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3)根据量化评价结果确定信誉度等级,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

(4)确定卫生监督频次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

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

卫生信誉度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1次/两年B级不少于1次/年C级不少于2次/年(5)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6)效果评估。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结合诚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结合诚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结合诚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对监管单位开展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一种先进的新型监督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体现当今西方发达国家倡导的一种公平、效率的新公共管理理念。

目前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管理公共场所的有效措施和便捷途径。

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该行业的诚信经营及白律水平有着较大影响。

山西省大同市于2003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5A等级评定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先后推出公共场所7+28、7+28 -3和7 +28 -3 -4量化分级管理大同模式,取得一定效果;并就量化分级评分方法及可行性、绩效进行探讨,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摸索出新路。

1中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存在的问题1.1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配套的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完善目前,只有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014版))有规定。

大同市出台《大同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拟提请地方人大立法批准。

1. 2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局限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只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没有与卫生许可工作结合,特别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为后置审批,国家卫生计生委废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程序(试行)》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准入条件,卫生许可要求和后续监督工作不能有机结合,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延续性受到影响。

山西大同和湖南株洲已将量化评定与卫生许可准入、复核相结合,进行探索。

甘肃省对全省已获得或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1.3量化分级管理对象不全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7类28种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管理。

原国家卫生部只制定了住宿业、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游泳场所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其他场所没有具体评分表,量化分级管理是空白,缺少全面性和公平性,应该补充完善。

2012年国务院取消公园、体育场馆和公共交通工具三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1、什么是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满一年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分,根据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频率。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总体目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并满一年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

4、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原则(1)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2)属地管理。

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的机构负责。

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定,并负责B、C级单位标识发放。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A级单位的复核和标识发放,同时对辖区内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量控制。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

(3)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

同时信誉度级别并非固定不变,可根据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调整。

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4)公开透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同时将全省统一的《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置于公共场所醒目位置,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卫生个人述职报告

卫生个人述职报告

卫生个人述职报告卫生个人述职报告三篇在当下社会,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个人述职报告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个人述职报告篇120xx年度上半年在局领导的精心培养和关怀下,以及悉心的指导下,我充分发挥出了敬业爱岗,严于律己,擅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自身优势,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我现在主要协助处理科室日常事务,主要是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卫生方面:20xx年上半年已开展了20xx 年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检查、针对高中考卫生安全的保驾护航行动等。

完成对全县20个乡镇、两个街道办事处的46所中小学校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并与执法局科室人员与乡镇协管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的130家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卫生状况情况进行了调查行动。

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国家双随机的16家中小学校检查,并及时进行了公示。

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对4所学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1所学校饮用水500元的罚款。

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同时,生活饮用水也同时进行中,现场检查了全县2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国家双随机单位6家)。

从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管理,到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知识培训;从水厂的基础硬件设施,到制供水工艺流程的运转情况;从水源卫生的防护,到出厂水的自检能力等进行检查。

并对6家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总罚款金额27700元。

目前还有1件案子正在处理中,暂未完结。

在工作中。

我做到了以下方面:(一)注重团结,搞好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二)内练素质,外树形象,营造稳固的团队;(三)增强素质,提高修养,完善自我。

二、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半年来,我可以负责任地表白自己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财物,与管理相对人没有任何工作以外的接触,我会坚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

环境卫生监督PPT课件

环境卫生监督PPT课件

目前的规定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审批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 9月26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 布)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 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 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二年复核一次。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保留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 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条:“国家对供 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主管:卫生部监督局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审批 部门: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保留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 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条:“国家对供 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二 十一条:“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 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 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 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报卫生部备案。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 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 主管:卫生部监督局
四、相关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卫生质量不达标继续营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直接为
顾客服务的、拒绝卫生监督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 自营业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停业整 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致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 刑事责任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致人残疾或死亡,构成犯 罪的需承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监督发〔2009〕5号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开展情况书面报我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

联系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房军联系电话:(010)68792407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为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

一、总体目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三、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管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

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

(三)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

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四)公开透明。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四、实施方法(一)确定量化评价内容。

在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

本指南中《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1)、《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2)、《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3)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4)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制定的,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量化分级评分表,可调整本指南中确定的公共场所量化评价内容、项目,但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

(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

(四)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

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

卫生信誉度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1次/两年B级不少于1次/年C级不少于2次/年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

五、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见附表5),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六、效果评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逐步开展效果评估。

根据效果评估的结果,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确保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总体目标的实现。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3.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5.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5: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业等级公示编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