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无轨胶轮车的运输、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第五条建立无轨胶轮车入井运行和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符合矿井安全生产要求。
第六条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
第七条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红色信号灯,配备灭火器和警示牌。
第八条巷道路面、坡度、质量应满足车辆安全运行要求。
第九条巷道和路面应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号。
第十条长坡段巷道内必须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巷道转弯处应设置防撞装置。
人员躲避硐室、车辆躲避硐室附近应设置标识。
第十二条井下行驶特殊车辆或者运送超长、超宽物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章运行要求第十三条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严禁超员。
第十四条运行速度,运人时不超过25km/h,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km/h。
第十五条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50m的安全运行距离。
第十六条严禁车辆空挡滑行。
第十七条应当设置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
第十八条严禁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九条一周之内完成无轨胶轮车完好及辅助运输巷道设施设置和检验情况的自查自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账,记录车辆运行、维护、检验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马上熄火停机,查明原因。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是煤矿井下运输中常用的一种方式,为了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和顺畅,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由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无轨胶轮车的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无轨胶轮车的运输通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第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按照矿领导层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私自开展运输行为。
第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行驶速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严禁超速行驶。
第九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应注意与其他井下工作区域的安全分隔,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井下无轨胶轮车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上报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操作规范第十一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熟练操作。
第十四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在行驶过程中严禁抛掷物品、打闹等行为,保持专注和警觉。
第十五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必须与其他车辆和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和配件是否齐全,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如遇障碍物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刹车或换向,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与检修第十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维修部门负责。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员工安全,降低事故风险。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井下生产场合使用的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安全生产意识全部从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员工必需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任何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四条设备维护保养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必需依照订立的计划进行,及时检查车辆各部件的工作状态和安全性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五条人员培训和考核全部从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员工必需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职业素养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司机资质要求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肯定的驾驶经验,熟识无轨胶轮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巧。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七条运输计划依据生产任务和物资需求,订立缜密的运输计划,明确运输路线、数量和时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八条驾驶操作规程无轨胶轮车的驾驶操作必需依照规程进行,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乏驾驶和违规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装载和卸载措施在装载和卸载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货物稳固可靠,防止货物倾覆和损坏。
第十条通行管制无轨胶轮车的通行必需依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和途径,确保车辆运输路线的安全畅通。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订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和处理任何无轨胶轮车事故发生后,必需立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调查,追究责任,及时采取矫正措施,避开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日常检查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管理工作应进行日常检查和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提升矿井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矿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1、成立矿业公司无轨胶轮车车辆管理组。
车辆管理组织机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安监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井下胶轮车队、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矿井所有无轨胶轮车的日常管理、检验等各项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办公室负责人:安监部部长办公室成员:机电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井下车队队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职责:1、具体协调和落实矿井无轨胶轮车日常管理、检验等各项工作,定期向管理组汇报工作。
制定无轨胶轮车车辆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执行。
2、负责制定《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力度。
对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以及运输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的,要严格进行处罚。
3、认真审核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及采掘作业规程中无轨胶轮车运输部分的内容,不符合本规定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进行修改,并督促技术部对规程进行复审。
4、安监部负责矿井无轨胶轮车日常入井前的检查。
凡日常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必须由井口安监工对其进行登记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刷器、刹车、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5、安监人员必须经过车辆应知、应会相关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对入井的每辆车要详细的做好记录。
二、无轨胶轮车运输制度1、驾驶员要求:(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B级以上),且有三年以上驾龄,驾驶证要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
安监部组织人力资源部对无轨胶轮车司机进行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胶轮车”)是一种用于矿山、港口、工地等场所的非机动车辆,为确保胶轮车运输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胶轮车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胶轮车安全管理。
2. 胶轮车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任务。
三、车辆管理1. 车辆备案登记:所有使用的胶轮车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型号、编号、所有人信息等。
2. 安全装备检查:每辆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装备检查,确保车辆的灭火器、报警装置、照明设备等运行正常。
3. 车辆维护保养: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胶轮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
四、人员管理1. 驾驶员管理:所有驾驶胶轮车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件,并参加胶轮车安全驾驶培训,经过合格考核后才能上岗。
2. 岗前培训:所有从事胶轮车驾驶的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胶轮车操作技术、安全驾驶知识等内容。
3.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胶轮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运输管理1. 运输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胶轮车的运输计划,明确运输的时间、路线、安全要求等。
2. 载重限制:严格按照车辆制造商规定的载荷限制进行运输,禁止超载行驶。
3. 临时停车管理: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等待时,应选择平整、安全的地点进行停车,切勿在斜坡、道路弯道等危险地点停车。
六、安全措施1. 速度控制:胶轮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根据道路条件和货物性质,合理控制车速,确保安全行驶。
2. 通信装备:每辆胶轮车必须配备可靠的通信装备,保持车辆与管理部门的及时联系。
3. 应急预案:制定胶轮车运输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故的处理流程、人员疏散方案等。
七、安全监督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胶轮车运输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状况、驾驶员是否按规定操作等。
2. 安全记录:建立胶轮车运输安全记录,记录车辆的运输情况、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等,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提高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性,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全体员工。
二、责任与义务1.本单位负责人要重视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和人力支持,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负责人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职工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不得擅自调整车辆和设备设置。
4.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解决。
三、安全检查与维护1.每日开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照明等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并保证车辆的设备、器材完好。
3.对机动车辆进行年度安全检验,确保车辆的结构和性能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四、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员工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要进行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方面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安全知识和流程。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车辆操作技能、交通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六、安全意识教育1.通过宣传栏、海报等方式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鼓励员工自愿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培训和技能比赛,增加员工的主动性和安全意识。
七、安全记录和报告1.对每一次无轨胶轮车运输进行记录,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出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等。
2.发生重大事故或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以上为本单位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胶轮车”)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井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煤矿井下使用的胶轮车,包括但不限于运送人员、物料、设备的胶轮车。
第三条胶轮车的安全操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
第二章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四条胶轮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取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第五条胶轮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1. 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伤;2. 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系统等是否正常;3. 车辆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要求;4. 车辆的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可靠;5. 车辆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胶轮车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七条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八条胶轮车必须配备以下安全设施:1. 防爆照明设备;2. 防爆消防器材;3. 车辆灭火器;4. 安全警示标志;5. 防爆轮胎。
第三章驾驶员操作规定第九条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工作服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操作胶轮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启动车辆前,检查车辆各系统是否正常;2. 在车辆启动过程中,注意观察车辆运行状态,确保车辆平稳起步;3. 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人安全;4. 禁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进行与驾驶无关的活动;5. 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6.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7. 驾驶员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吸烟、饮食。
第十二条驾驶员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车辆运输规定第十三条胶轮车运输物料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物料装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载;2. 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倾斜;3. 物料包装必须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4. 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是指在矿井等地下环境中实施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相关管理规定。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运输车辆的选用:对于运输车辆的种类、品质、制造商等进行严格的甄选,确保其符合相关运输安全标准,并且能够适应井下的特殊环境。
2. 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修:明确对于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的要求,包括车体、轮胎、制动系统等的检查和维修,保证运输车辆的良好状态。
3. 运输车辆的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运输车辆的操作规程,包括起动、停车、转弯、加速减速等操作技巧,确保驾驶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 运输路线的规划和标识:明确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与其他设施和作业区域发生冲突。
为运输路线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标识牌,引导驾驶员正确行驶。
5. 运输任务的合理安排: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人力资源情况,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避免超负荷和疲劳驾驶的发生。
6. 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对驾驶员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意识培训,包括事故防范、紧急情况应对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7. 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通过实施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井下运输的安全和效率,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效益。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篇)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
5、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____米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8、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9、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10、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____%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
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
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用低挡缓慢行驶。
5、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物体。
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它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6、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7、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8、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管理,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无轨胶轮车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车辆、驾驶员、运输公司等。
第三条无轨胶轮车指的是一种没有轨道的特种车辆,采用胶质轮胎作为运行装置。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规范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运输活动的安全有效进行。
第五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公司或单位应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第七条运输公司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状态,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八条驾驶员是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直接承担人,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保证道路安全。
第九条运输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驾驶员在无轨胶轮车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保持车辆的安全状态,定时检查车辆的设备和零部件。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运输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运行可靠性。
第十二条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备和零部件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
第十四条运输公司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车辆的轮胎应具备良好的抓地力和耐磨性,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四章运输过程管理第十六条运输公司应定期对无轨胶轮车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运输公司应确定合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合理安排装卸操作,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为了合理安排无轨胶轮车的使用,保证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同时提高井下运输的效率。
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运输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责任1.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单位负责制定运输计划,明确任务及运输路线,指派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2.井下司机负责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运行,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运输负责人应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加以监督与检查。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对隐患进行处理;4.安全负责人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操作规程1.使用井下无轨胶轮车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车辆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2.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占用非作业区域,不将车载物掉落或滑行;3.进行转移时,应先将运载物品放置在安全平台上,然后再进行转动。
严禁在车上或车外打滑移物品;4.进入强电作业区、火险危险品作业区或氧气富集作业区域时,应停车熄火,关闭车斗盖,关闭车门窗,不可吸烟。
待检查无异样后方可进入;5.进行装载/卸载作业时,应先停车、拉闸、挂牌,开启车斗盖和车斗滑板,并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以保证车辆及工作人员的安全;6.作业完成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和清理,保证车辆清洁、整齐,并拉闸、挂牌停放。
五、安全管理1.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都必须持有合格的操作培训证书,否则不允许擅自操作;2.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工作;3.维护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检修、保养工作,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按时进行检查和保养;4.严密监控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应报告上一级单位,并及时处理。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第二条职责与分工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第三条入井验收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第四条司机培训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第五条使用管理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设备中心要加强无轨胶轮车的管理,每月必须对井下所有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运行;每年对全矿的无轨胶轮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要求,无轨胶轮车两侧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米,行人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打躲避峒,每500m设置一个躲避硐室,保证行人安全.巷道内的风水管路、电缆吊挂高度规定:大巷不得低于米、其它巷道不低于2米,并紧靠巷帮;巷道中横跨梁高度:从横跨梁底面离地面高度必须满足搬运设备的高度要求.行驶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5°,最大不得超过7°;工作面辅运顺槽坡度不超过7°,条件特别困难情况下,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0°,但必须硬化,且长度不得超过30米.当运行胶轮车的巷道坡度达到7°时,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100米,同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2-2上煤层辅助运输大巷、41采区辅助运输大巷设置照明,照明灯每30m设置一个,巷道转弯处设置红灯,人车等候点设置照明灯,照明灯功率16w.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和工作面辅运顺槽的路面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不小于250mm.工作面胶带顺槽巷道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硬化,但必须保证路面平整、无淤泥、积水,质量符合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要求.运行无轨胶轮车巷道内应有足够的通风量,保证巷道内氧气容积含量不低于20%以干空气计算.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应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禁止出现高冒区,有高冒区的必须采取充填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巷道内的瓦斯进行实时检查,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时,必须停止运行并熄火.同时每台车辆必须至少配备二台灭火器.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实现定位跟踪系统.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通信设备,与井上、下调度保持畅通.通防部要制定无轨胶轮车司机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档案,凡达不到要求的司机实行下岗培训制.无轨胶轮车运行巷道空气污染检测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检验标准要符合煤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技术检验规范要求.井下必须设有无轨胶轮车检修和加油峒室,峒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设备峒室有关要求,配备防火设施.峒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检修车辆时,必须在检修峒室内进行,严禁在其它地方拆卸检修车辆.检修车辆时,车内导线出现破口或断线必须更换同绝缘等级导线,严禁包扎.车辆检修完好后方可运行.无轨胶轮车所用柴油的运输、存放、加注必须执行原煤炭部煤矿井下柴油机用柴油的运输、储放、加注暂行规定.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和各乘车点的交通安全标志必须齐全,乘车人员必须在乘车点候车.严禁人车运行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员.所有乘车人员一律在候车室内候车.上、下班高峰时期,井底人车场必须设置一名安监工负责维护乘车秩序,严禁抢车、挤车、超员乘座.无轨胶轮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行车.会车执行“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料车让人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严禁在坡度较大的地段会车和停放车辆.无轨胶轮车通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时,必须鸣笛示警,减速慢行;通过有人员作业地点时,必须待人员停止作业,方可减速慢行;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两辆无轨胶轮车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运输支架、重特大型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按车辆性能、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装载,不得超荷过载、超速运行.行驶途中,司机必须要时刻观测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否则不准开车.未硬化道路应适时进行喷雾降尘,保证无轨胶轮车运行环境良好.第六条维护和保养设备中心每年必须制定详细的无轨胶轮车维修计划,并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无轨胶轮车检查、维护和保养必须做到:日检:日检项目有: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旬检:除日检项目以外,还应包括发动机、发动机停机试验、各种轴承、散热器、风扇及皮带各种传动系统、轮胎、对进、排气栅栏清洗等.月检:除日检和旬检项目以外,主要是对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各种调节阀等进行清洗、更换和保养.半年检: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中修.年检: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设备中心根据车型、使用说明书要求制定出各种无轨胶轮车详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表.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车辆大修完毕,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制动性能测试,经有机电管理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第七条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节之一,按严重违章或给予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矿籍留矿查看.运输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责任者;行车前和行车过程中未对冷却水箱检查,在水箱无水的状态仍继续行车者;无胶轮车驾驶操作证,擅自开车者;运输过程中撞坏电缆,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矿停产者;运输过程中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者;车辆制动系统失灵,继续使用者.凡有下列情节之一,按三违论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柴油机、制动系统等主要零、部件损坏;司机注意力不集中,运行途中发生撞墙帮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变形;无轨胶轮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电缆、风水管路,未造成重大事故;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存在失爆现象.未按信号指令行车;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运行;司机未配带瓦斯检测仪;通过风门、弯道、联络巷门口、人员密集区域未鸣笛示警,减速慢行的;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仪表失灵、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未按规定装车,超载、超速、超宽、超长、超高;甩掉保护运行;违反矿井运输其它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
1、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巷道断面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安全运输要求;
2、防爆无轨胶车运输线路路面必须用混凝土铺设,厚度200mm(或按设计要求,强度要符合《规程》要求,有防滑措施,有防刹闸失灵后的缓冲措施,水沟必须设盖板,路面无积水,无淤泥,管线安装规范路标齐全醒目。
3、井下防爆胶轮车失爆率为0。
①防爆柴油机动车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有关规定,并要有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②车上连接电气的电缆必须符合MT818标准像套软电缆,同时具有耐油性能,并有可靠的固定;③柴油机排气口的排气温度70度,其表面温度150度,排出的气体温度经风流稀释后其浓度符合《规程》第100条要求;④柴油机各部件不得有铝制品,非金属材料具有阻燃抗静电性能;⑤油箱和油管要用不燃性材料,油箱最大容积8小时用油量;⑥柴油机油的闪点>70度。
4、防爆无轨胶轮车完好率要达到90%。
5、防爆无轨胶轮车制动必须良好,必须有警铃或警笛,必须装有防爆大灯、转向灯、后有红灯。
6、防爆无轨胶轮车上必须有瓦斯报警器和灭火器。
7、防爆无轨胶轮车应有冷却水超温或低水位保护。
8、斜井(巷)上下车场中间通道必须使用声光报警装
置,并有行车不行人的醒目标志。
9、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应装有车辆跟踪监视系统和信号闭锁装置。
10、制定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制定年检和日检计划并有记录。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轨胶轮车的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促进生产、运输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无轨胶轮车的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应做到科学化、合理化、预防为主、全员参与。
第五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第六条:本制度的运输安全管理职责是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各部门和岗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运输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本制度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如需修改,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章运输安全制度第八条: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条: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严禁无证工作。
第十条: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的岗前培训要求:熟悉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方法和运输工艺等,具备一定的紧急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无轨胶轮车应定期检修、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运输途中应加强对车辆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运输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过程中要防止车辆超载,保证货物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运输中应严格控制速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五条: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
第三章运输安全措施第十九条: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使用安全带,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井下无轨胶轮车是井下运输装备的一种,广泛应用于井下煤矿等工矿企业的运杂活动中。
为了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高效,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安全管理、运输组织、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一、安全管理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培训:对所有参与井下无轨胶轮车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车辆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措施、安全事故防范等内容。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功能正常,如转向灵活、制动有效等。
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立即进行维修或报修。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防火安全:井下环境易发生火灾,因此需要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防火处理,包括车辆表面防火涂料的应用、防火设施的设置等,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防爆措施:井下环境存在着一定的爆炸风险,因此需要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防爆处理,包括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使用防爆胶轮等,以减少爆炸风险。
二、运输组织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调度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任务,确保每辆车的运输任务合理安排,避免重复运输或漏运输。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规划:根据井下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规划,避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等安全事故。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管理: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装载的物料符合规定标准,避免超载或低载情况的发生。
三、操作规范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规范: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范的培训,确保其熟悉车辆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操作人员进行违章操作。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车载设备使用规范:对车载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及时维修。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油品和润滑品使用管理: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油品和润滑品使用进行管理,确保其符合标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润滑维护。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1. 引言井下无轨胶轮车是在矿山、隧道等井下工作环境中常用的一种运输工具。
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运输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管理流程,提高运输效率和工作安全水平。
2.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活动,包括胶轮车的调度、操作、维护和安全管理等。
3.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职责3.1 负责部门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工作由矿山或隧道等井下运输单位的运输管理部门负责。
3.2 管理职责3.2.1 人员配备•负责为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活动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
•确保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持有相应的胶轮车操作和维护资质证书。
3.2.2 运输调度•负责合理安排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任务和调度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运输资源,确保运输活动的高效进行。
3.2.3 运输操作•监督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2.4 维护管理•负责制定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定期对胶轮车进行巡检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2.5 安全管理•负责制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监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排除。
4.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流程4.1 运输调度流程1.运输管理部门根据井下工作任务和人员安排,编制运输调度计划。
2.根据调度计划,调配胶轮车和操作人员,安排运输任务。
3.运输调度员向操作人员下达运输任务和相关安全要求。
4.2 运输操作流程1.操作人员收到运输任务后,核对相关信息,准备胶轮车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2.检查胶轮车的工作状态、燃油、润滑油等。
3.操作人员按照相关操作规程,驾驶胶轮车前往运输点,装载物料。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可以用作参考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胶轮车”)的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二、主要内容1. 胶轮车的选择和采购(1)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胶轮车。
(2)采购前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有信誉和经验的供应商。
2. 胶轮车的使用(1)胶轮车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2)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功能正常。
(3)不得超载,严禁超速行驶。
(4)禁止酒后驾驶胶轮车。
(5)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胶轮车。
3. 胶轮车的维护和维修(1)定期对胶轮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2)胶轮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停车并进行维修。
(3)对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4. 胶轮车的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胶轮车操作培训证书。
(2)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
(3)驾驶员禁止饮酒、吸烟和使用手机等行为。
(4)驾驶员必须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5. 事故处理和报告(1)发生胶轮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2)必要时拨打紧急电话寻求帮助。
(3)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和报告。
6. 安全宣传和培训(1)定期组织胶轮车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宣传板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
7. 管理责任和考核(1)公司领导必须对胶轮车运输安全工作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设立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三、违规处理和奖励措施胶轮车驾驶员如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被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并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未尽事宜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以上仅是一份示例,具体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适配。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目标要求:建立规范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高效和顺畅。
第四条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五条主要职责: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2.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
3. 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
第二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管理第六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管理要求:1. 井下无轨胶轮车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
2. 井下无轨胶轮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路径行驶,不得越轨。
3. 井下无轨胶轮车必须保持良好的物理状态,确保制动、悬挂、转向等部件正常运行。
4. 井下无轨胶轮车必须安装有效的照明设备,确保夜间工作的安全。
5. 井下无轨胶轮车必须有有效的通信工具,保持与地面和其他车辆的联系。
第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管理措施:1. 配备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2. 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正常运行。
3. 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定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4. 建立井下无轨胶轮车使用记录,记录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
第三章井下无轨胶轮车操作第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操作人员要求:1. 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经过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工作。
2. 必须了解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结构和性能,熟悉井下道路的情况,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3. 必须严格遵守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第九条井下无轨胶轮车操作程序:1. 在井下无轨胶轮车出发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的人员及相关设备设施。
三、安全管理1. 所有参与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安全设施必须完善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护目镜、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安全标识、安全提示牌等安全设施。
3. 搬运重物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负载限制进行操作,避免超载运输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4. 搬运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必须适当控制行驶速度,确保行驶安全。
5. 严禁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人员,将立即取消其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资格。
6. 定期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四、运输作业管理1. 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严禁擅自改变路线,以确保行驶安全。
2. 在运输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3. 进行摆放和装卸作业时,应确保货物平稳,严禁乱堆乱放,避免货物滑落和坠物事故的发生。
4. 在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中,严禁超载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负载限制进行操作。
5. 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时,应保持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管理1. 对于发生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或故障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在遇到突发情况或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车或停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部门所有。
该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严谨规范,涵盖了安全管理、运输作业管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是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重要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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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各施工单位:为加强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矿井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运输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19日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一条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特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陕西正通煤业各种入井车辆,包括外委施工单位范围在我公司井下的入井车辆。
第三条运输安全分工责任制(一)公司成立车辆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机电副经理李建忠任组长,机运公司经理张汉昌、运输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陈德永、机运公司副经理赵向安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矿井辅助运输工作,成员:王广阔、熊传宝、王进东、李顺海、郭胜鑫、赵茂星、孟祥友、张兆河、赵立、宗滨。
责成具有车辆或机电知识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分管辅助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分工责任制;采掘研究所赵立、机电研究所宗滨、运输分公司张兆河和辅助运输安监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公司的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三)每月定期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会议,研究布置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并抓好督促落实;分管辅助运输的职能科室人员及区队分管运输的管理人员要抓好运输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运输安监员要做好巡回检查,认真查处存在问题,监督问题的整改。
(四)运输分公司,负责全矿井的车辆管理、检测、检验、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
(五)运输分公司要对每辆入井车辆统一编号管理,登记造册。
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好定期检验报告等记录。
合格车辆发给入井许可证,井口公示牌板公示车辆信息。
(六)运输分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
(七)必须设立运输车辆检修车间和车辆安全性能检测线定期检测,无轨胶轮车最大制动距离在车速20km/h的干硬路面上,不大于8m。
第四条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相对固定,以便熟悉运输车辆、安全设施和巷道等情况。
第五条制定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所有运输岗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公司管理干部及区队干部要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
所有现场作业的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交接班。
第二章车辆入井管理第六条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是防爆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班入井前,物运输分公司要进行安全确认。
第七条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挂牌,由运输分公司负责日常车辆入井的统一调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严禁外单位车辆私自入井,如需入井必须经公司安监处、机电研究所专职人员检查合格,批准后发放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
第八条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及瓦斯自动报警仪。
第九条井下行驶运输车辆,必须设置车辆跟踪定位装置。
第十条人员运输由运输分公司统一采用专用人车运输,货运等其它车辆除司机外严禁乘人。
第十一条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刹车距离符合要求。
否则,不允许入井。
第十二条公司要对入井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不合格车辆,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问题整改,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行驶。
第十三条车辆每次入井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的防爆性、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反光镜、瓦斯传感器等关键部件的工作性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车辆所配备的灭火器、定位卡、掩木等安全行车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有效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宽、超高、超员、货物捆绑不牢固等违规现象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井口检车员检查内容必须全部合格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
要认真填写车辆出入井检查记录和车辆出入井记录。
车辆出入井检查记录表格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制作填写。
车辆出入井记录须有车辆编号,车辆名称、运输货物名称,出入井时间、司机签名、检车员签名等内容。
第十四条运输分公司要在车辆出入的井口要设挡车杆,挡车杆置于常闭状态,经检查合格的车辆方可启杆通过,升井车辆要在通过井口时登记销号,做到一车一杆一登记。
第十五条严禁非防爆车入井。
入井车辆安全性能存在缺陷的经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收回入井许可证,严禁入井。
第三章入井车辆司机管理第十六条入井车辆的所有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司机必须持有机动车辆驾驶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七条入井车辆司机入井前必须预先熟悉掌握井下巷道和避灾路线,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八条司机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结构、性能,熟练掌握驾驶要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司机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第二十条司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暂时调离本岗位,待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司机交接班制度(一)必须认真按规定时间开好班前会,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二)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各班长负责交接各班的整体工作,司机交接车辆完好情况,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交接内容:车辆外形是否擦伤,油路、液压回路是否正常畅通,灯、铃、闸、方向是否灵敏可靠,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四)班前会必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按车辆编号落实司机。
(五)交班前准备:1.检查机车情况,做好机车表面清洁工作;2.清点好使用工具及零配件;3.向接班人交接本班工作情况;4.协助接班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协助处理。
(六)值班队长负责组织开好班后会,填写本班工作记录台账,组织分析当班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
(七)班长负责本班井下所有安全设施的管理,减速带、限速牌板等各类标志牌板及安全设施的检查,当班损坏必须修复完整。
每班对井下卫生区进行清理,确保文明施工。
(八)车辆交接班前必须清扫、冲刷,每班一次,否则对班不予接班。
车辆使用的各种油脂随时满足车辆运行要求。
冷却水按要求及时加足,过滤栅栏每班进行清理一次。
第四章车辆行驶管理第二十三条行车前应全面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严禁带病行驶,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四条严禁人、物混合运输;车辆严禁超速、超载、超员,特殊情况运输的材料超宽、超长等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证不少于50m的安全行驶间距,相向行驶时应提前50m向对面车辆发出声光信号。
车辆转弯、通过交叉点及风门地点时,严格按信号指示灯行驶,减速鸣号。
第二十六条车辆行驶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行驶车辆遇行人时,应遵循行人优先的原则,车辆停车避让行人。
第二十七条车辆下坡时应减速,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严禁在陡坡、弯道处掉头。
第二十八条在车辆行驶路线中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提前安排计划,通知入井车辆司机,并在作业点前后50m范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车辆通过施工地点时,要鸣笛、减速慢行。
在施工点5m前停车,确认施工点人员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慢速通过。
第二十九条井下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置,并扳起手制动手柄到有效位置,确保驻车制动,司机锁好车门。
车辆应当在联络巷或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
当车辆确需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
司机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挂档驻车。
(二)在交叉路口、转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车辆长时间(超过10分钟)停车时必须熄火,并拉紧手刹,挂档。
以防尾气对井下空气造成污染。
在停车或作业点前后30m外设警示牌。
(四)故障车辆在巷道内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50m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运送一般材料、设备的规定(一)严禁人货混载。
(二)车辆不得超载运行。
(三)运送设备、大型材料必须捆绑牢固,拉运易滚动物件时必须采取防滚动、防滑措施。
(四)运送普通材料、设备时,从地面算起总高度不得超过2.5m,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后端不超过车厢,运送大型设备和物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二)运送超宽物件车辆,遇对面来车无法会车时,应提前变换或开关前灯,连续变换3次前灯为一次信号提示。
(三)大型物件捆绑后司机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车的前后设有警示。
(四)经过风门、限高、转弯路段时,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
(五)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50m减速鸣笛,距离人员5m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
(六)装卸大型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第三十二条人车运行专项规定(一)运输路线运输路线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设定。
(二)安全规定1.每车次运行前司机必须清点人数,严禁超过核定车载人数,并严格执行本岗位“手指口述”。
2.人车每班运行前,必须由当班司机和跟班队长共同全面检查人车车况,确认车况完好方可运行。
3.人车运行注意事项(1)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严禁超速行驶。
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处和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速度不超过10km/h。
运输线路必须参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设置醒目的限速、巷道拐弯、交叉、变坡、作业点等指示标识。
(2)行车遵循靠右通行原则。
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3)人车不得超员且不得拉运货物和较大工具,货运车辆除司机外,严禁任何人搭乘,严禁超载。
(4)开停车前司机必须鸣笛发出开车信号,车辆行驶中保持匀速行驶,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5)运送人员车辆严禁将人和物、工具一起运输。
(6)乘车人必须坐稳、扶牢,严禁将头和身体部位探出车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7)各单位候车人员,必须在各人车等候处排队按秩序候车。
候车时,严禁打闹、嬉戏。
各候车人员严禁在辅助运输大巷内逗留候车。
(8)严格执行人员先下后上原则。
人车运行至指定候车位置并停稳,车内人员下车完毕后,方可按秩序依次上车。
(9)严禁在转弯处或非指定地点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10)货运车辆核定载人1人,只配备一名司机进行操作,严禁搭乘人员。
(11)乘坐人车必须听从司机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好,车辆开动前,司机必须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
第五章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第三十三条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车辆保养记录、车辆维修记录、入井前检查记录、出入井登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