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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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
程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部门/职务:Department/Post 签字/日期:Signature/Date
起草人:Preparedby 质量部/QA
年月日
审核人:Reviewedby 质量部/QA主管
年月日
批准人:Approvedby 质量部/质量负责人
年月日
制定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规范取样过程,避免污染。
2.范围
适用中药材(饮片)的取样。
3.职责
取样员、质量负责人对本操作规程实施负责。
4.参考或引用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中国药典》(2015版)
5.内容
5.1取样准备:经培训并经授权的取样员在接到请验部门的《请验单》后,做好准备工作。
5.1.1准备取样器具:不锈钢取样器、药勺、不锈钢镊子、取样袋、取样瓶等。
5.1.2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笔、取样证等。
5.1.3取样器具的清洁消毒:不锈钢器具每次用完后,先用饮用水冲洗数次,然后用适宜的毛刷蘸洗涤剂反复刷洗,再用饮用水冲洗至无泡沫,最后用纯化水冲洗三次,晾干。清洗后的器具应不挂水珠。洗涤后的取样器具一般应倒置、自然干燥,急用时可将器具中的水尽量倒净,放在105℃~110℃烘箱中烘干或用75%乙醇荡洗后,用电吹风吹干。
5.2取样前校对: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
5.2.1核对物料状态标志。物料应置待验区,有黄色待验标记。
5.2.2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签、货位卡是否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应有供应商检验报告单。
5.2.3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性,应无破碎、霉变、水渍、虫蛀、混杂等现象。
5.2.4是否为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
5.2.5现场核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储供应部门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并将情况报质量部负责人。
5.3取样地点:中药材(饮片)仓库。
5.4取样单元和取样量的确定:
5.4.1按随机取样原则确定取样件数:设总件数为n,当n<5时,逐件取样;当n为5~99时,随机取样5件;当n为100~1000时,按5%取样;当n>1000时,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重药材和饮片,不论多少均逐件取样。取样后在货位卡上盖上“已取样”的专用章,作为中药材(饮片)的已取样的质量状态。
5.4.2取样量的确定: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药材和饮片抽取100~500g;粉未状药材和饮片(例如蒲黄)抽取25~50g;贵重药材和饮片抽取5~10g。
5.5取样方法:每一包件至少在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在不同部位分别抽取;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用不锈钢探子抽取样品;对包件较大或个体较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5.6分样方法: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即为抽取样品总量。若抽取样品总量超过检验用量数倍时,可按四分法再取样,即将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成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直至最后剩余量能满足供检验用样品量,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的样品量,一般不少于检验用量的3倍,除留样20g左右外,其余均为检验用(包括复核用样品)。(各中药材饮片取样量见附件1)
5.7将取得的样品置于取样袋内,同时贴上样品标签,填写品名、批号、储存条件、取样目的、取样人、取样日期等。同时密封以使贮存阶段内容物产品质量受损的风险降至最小。
5.8取样结束后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装,在已取样的每一包件上贴上取样证。
5.9填写好取样记录。
5.10协助仓储供应部将样品包件送回库内待验区。
5.11取样员将样品及取样记录、请验单交给QC主管。登记检验台账。
5.12储存要求:必须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保存。各中药材(饮片)的储存条件见各中药材(饮片)的质量标准。
6.相关文件及记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