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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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一【标准合同word版,下载后可编辑】甲方: ****单位或个人乙方: ****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第1页,共8页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一一、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以下家庭财产:(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以下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第2页,共8页(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第3页,共8页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海啸;(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以下各项亦不负责赔偿:(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第4页,共8页(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标准版]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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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1.因国家政策导致物价变动时(特别是燃油价格),双方应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予以解决。

2.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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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2024年财产保险合同范文

2024年财产保险合同范文

2024年财产保险合同范文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本保险合同由甲方(保险人)和乙方(被保险人)共同订立,按照以下条款约定保险事项和保险责任:一、保险范围:1. 本合同保险范围包括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因以下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1) 火灾、爆炸、闪电;(2) 水渍、泥浆;(3) 盗窃;(4) 风灾、冰雹;(5) 罢工、暴乱、恐怖活动;(6) 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风险。

二、保险金额:1. 本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乙方应根据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合理保险金额。

2. 如被保险财产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甲方仅对保险金额内的损失负责赔偿。

三、保险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为(具体金额),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

四、保险期间:1. 本保险合同自(生效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除非另行约定。

五、保险事故通知: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六、赔偿方式:1.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保险赔偿请求后,应及时进行理赔审核并给予赔偿。

七、保险索赔清算:1. 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索赔材料,并配合甲方进行赔偿的清算工作。

八、保险解释:1. 本合同的解释权由甲方负责。

九、其他事项:1.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的完整内容。

祝保险事项顺利,保险责任得以充分履行。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一第一条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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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保险经纪人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保险经纪人的基本概念,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保险经纪人制度,以及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和发展。

考生应重点掌握经纪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定义,保险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经纪人的合同,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熟悉保险经纪人的分类,保险经纪人的佣金支付标准,了解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保险经纪人资格管理,以及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节保险经纪人的基本概念一、经纪人(一)经纪人的概念(二)经纪人的种类(三)经纪人的性质二、保险经纪人及其法律定位(一)保险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二)保险经纪人的合同三、保险经纪人的分类(一)狭义的保险经纪人(二)再保险经纪人第二节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和发展一、保险经纪人的起源二、国外保险经纪人的发展(一)保险经纪人数量和业务量增加(二)保险经纪组织的出现和规模不断扩大(三)保险经纪业务的多样化和全球化(四)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得到加强三、国外保险经纪人的现状四、旧中国的保险经纪人五、我国保险经纪人的现状第三节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一、促使我国保险市场与国际接轨二、促进保险市场机制的完善三、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规范化经营第四节保险经纪人制度一、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一)个人保险经纪人(二)合伙企业(三)保险经纪公司二、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范围三、保险经纪人的佣金支付标准四,保险经纪人的同业组织五、保险经纪人的资格考试制度及资格管理六、保险经纪人的经营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二)保户至上、优质服务的原则(三)遵守法律规范的原则(四)收入公开原则第二章保险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保险的定义、要素和特征,保险的一般分类,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以及保险产业的基础。

考生应重点掌握保险的定义和要素,保险的职能和作用;熟悉保险的特征,保险的分类标准:了解保险产生的基础.第一节保险的概念一、保险的定义二、保险的要素(一)可保风险(二)多数人的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三)费率的合理厘定(四)保险基金的建立(五)订立保险合同三、保险的特征(一)互助性(二)经济性(三)法律性(四)科学性第二节保险的一般分类一、按保险标的分类(一)财产保险(二)人身保险(三)责任保险(四)保证保险二、按实施方式分类(一)法定保险(二)自愿保险三、按保险的性质分类(一)社会保险(二)普通保险四、按保障的主体分类(一)团体保险(二)个人保险五、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一)原保险(二)再保险(三)重复保险(四)共同保险六、按所承保的风险分类(一)单一风险保险(二)综合风险保险第三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的取能(一)保险的基本职能(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二、保险的作用(一)保险的宏观作用(二)保险的微观作用第四节保险产生的基础一、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二、保险产生的经济基础第三章保险合同本章主要介绍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和形式,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处理。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7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7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7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XX甲方(投保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邮箱地址:XXXXXXXXXXX篇2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甲方(投保人):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人):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保险标的)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标的范围详见本合同附录一。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是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的保险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具体金额详见本合同附录二。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录三。

五、保险人义务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事故通知后及时查勘现场、核定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乙方承诺在保险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并保证保险赔偿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六、投保人义务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如保险标的的价值、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七、赔偿处理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事故,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以便乙方进行赔偿处理。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2. 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将保险标的不再存放于本合同约定的地点或者将保险标的转让给他人;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保险责任的;4. 其他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

财产租赁合同(样式二)5篇

财产租赁合同(样式二)5篇

财产租赁合同(样式二)5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财产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及用途1. 租赁物: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财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具体物品描述)。

2. 用途:乙方承诺将租赁物仅用于________________(约定用途),不得用于其他非法或不正当用途。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租赁期限届满,如需续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重新协商租赁条件。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每____(月/季度/年等)支付一次租金,每次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3. 乙方应在每次租金支付期的第一天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租赁物的保管与使用1. 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改动租赁物。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改变其结构。

如需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 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租赁期满,乙方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完好归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2. 如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用途,或损坏、遗失租赁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录财产保险合同范本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范本17年度最新财产保险合同样本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第一条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得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5.其他。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3.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第四条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本公司付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3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3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3篇篇1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甲方(投保人)与乙方(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被保险财产1. 被保险财产:指投保人依法所有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

本合同所指被保险财产详见投保单或批单约定。

2. 本合同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应按照保险标的现状在合同成立时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确定,其具体内容详见保险单或相关约定。

三、保险责任和风险范围1. 本合同约定保险责任为投保人就被保险财产的意外受损或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保险责任和风险范围详见保险单及有关约定。

四、免责条款1.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财产的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对被保险财产进行保护或未遵守安全规定,致使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未按照约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金的给付1.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投保人的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详见保险单及有关约定。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以下无正文)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投保人):乙方(保险人):(盖章) (盖章)篇2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一、保险人1. 本合同所指的“保险人”是指承保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

2. 保险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详细信息详见保险单。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6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6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财产保险,乙方同意承保该保险,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合法拥有的权益。

具体保险标的的范围、价值等详见投保单及附件。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4.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事件。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详见投保单及附件,保险金额是乙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详见投保单及附件。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保险期限的延长或终止,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情况,如实物状况、价值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乙方承担保险责任后,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协助乙方追偿。

4. 乙方承担保险责任后,甲方应妥善保管保险标的,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六、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事故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若甲方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备或存在虚假,乙方有权拒绝赔偿。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

若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补充或修改本合同。

2.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支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查委托授权书样式

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查委托授权书样式

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查委托授权书样式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全家共同推荐的申请和授权人,其申请和申报行为代表我们全家的共同决定。

特此授权核查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以及复核。

全体家庭成员签字(按捺指纹):
序号姓名(签字、按捺指纹)身份证号码签名时间
1
2
3
4
5
6
7
8
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其中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可采取按捺指纹的方式。

声明及授权
1、本人承诺本家庭日常生活水平低于西安市救助家庭保障标准,且家庭成员收入及家庭资产未超过西安市救助标准。

2、本人及家庭成员了解西安市社会救助申请政策,在申报表格中所填写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属实。

所提交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隐瞒,愿停止申请或停止享受社会救助待遇,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人授权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收入、房屋产权、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工商税务登记、机动车辆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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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标的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一)房屋及室内装潢;(二)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及床上用品,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基本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险金额为元。

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保份数。

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

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

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

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

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

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

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

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

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

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

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无论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退保和满期给付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

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险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险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按《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

逾期领取的,保险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退保时,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一)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险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给付金=保险投资金+保险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

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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