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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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来自于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全称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它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或减少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它是国际商会制订的,几经修改,最新的版本是2000年1月1日生效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2000.Incoterms的结构一九九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四个基本不同的类型。

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 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各术语是依照卖方的责任和风险的大小而顺序排列,即以卖方的责任从小到大,责任越小的排列在前面,如E 组的EXW 在最先,卖方责任越大的排列在最后,如D 组的DDP 排在最后。

下表反映了这种分类方法:二OOO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组(发货)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与Incoterms l990相同,在Incoterms 2000中,所有术语下当事人各自的义务均用十个项目列出,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地位“对应…了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地位。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00)(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引言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一九三六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一九五三年、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六年、一九八0年和一九九0年,现在则是在二000年版本中作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

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

摘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于1936年制订的,命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36》)。

随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201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和补充。

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简称为《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1日,全面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正式生效。

Incoterms(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关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国际惯例与规则,最新版本Incoterms®2010第八版,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考虑了运输的实际操作、统一无关税区的贸易、新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电子单据的使用等问题。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伴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Incoterms作为一套国际规则也随之不断完善和发展。

各国专家也提出了诸如在运输中的转售、船舷作为风险转移点的争议、统一无关税区内的贸易以及码头操作费用的重复收取和纠纷等问题,这些也进入了国际商会的讨论和修订范围。

本文通过对Incoterms®2010的解读并与Incoterms 2000的对比,从Incoterms 的产生和发展入手研究Incoterms的起源到最新Incoterms的最新发展概况。

通过研究Incoterms起源来分析国际贸易术语的性质和作用,以及不同版本对于贸易术语的不同分类;通过不同分类的对比研究国际贸易术语的发展方向,找出Incoterms®2010的新变化并进行对比研究,并对新的贸易术语的解释进行深入分析。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中文版)简介目标与范围Incoterms主要用于规范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交货方式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它明确了买卖双方在货物的运输、保险和报关等方面的责任及分担情况,有助于减少因交货方式不明确而引起的纠纷和误解。

Incoterms适用于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

术语解释EXW(离岸价)EXW(Ex Works)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准备好并使其在指定的地点可供买方提取。

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货物的装载、运输和出口报关。

FCA(装运港交货)FCA(Free Carrier)表示卖方将货物交由指定的地点(装运港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工具接收,卖方完成货物交货后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货物的装载、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

CPT(运费付至)CPT(Carriage Pd To)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包括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CIP(运费与保险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d to)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包括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以及货物的保险费用,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DAT(到达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如港口、仓库等),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DAP(到达指定地点)DAP(Delivered At Place)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 pdf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 pdf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2020)是国际商会制定的一部规则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术语的国际性准则。

这些术语简化了交易过程,帮助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风险。

以下是其主要特点及一些常见术语的解释:1.(EXW(厂交交)):卖方在厂交或厂场将)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在此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即确保)物在交付前完好无损。

2.(FCA )交承运人):卖方将)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承担)物在交付前的一切风险。

3.(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卖方将)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并确保)物被交给当地的承运人,运费已支付。

4.(CIP 运费和保险付至目的地):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支付保险费用,将)物运送到目的地。

5.(DAT 运输+目的地交)):卖方负责将)物从指定地点运送到目的地,并承担)物在途中的风险。

6.(DAP 目的地交)):卖方将)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在指定的目的地,卖方承担)物在途中的风险。

7.(DDP 完税后交)):卖方将)物在目的地的海关完成清关并交付给买方,卖方承担所有的清关费和进口税。

这些术语的选择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运输方式、)物性质、关税和保险费用等。

在选择术语时,买卖双方应充分考虑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Incoterms®(2020与其他贸易规则一样,也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在具体交易中应与当地的供应商或客户确认适用条款。

这些术语的使用也反映了当前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随着贸易规则和运输方式的不断变化,Incoterms®(2020也将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

总的来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2020)是一套实用的规则,它简化了国际贸易过程,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职责,帮助双方在复杂的贸易环境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由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规范,通过定义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国际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化解释。

自1936年首次出版以来,国际贸易术语规则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和更新。

最新版本的Incoterms规则于2020年发布,取代了2010年版本的规则。

本文将对2010年版本和2020年版本的Incoterms规则进行对比,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旧版本之间的差异和变化。

一、背景介绍2020年版本的Incoterms规则也包括11个术语,但对各个术语的解释和适用范围进行了一些调整和修订。

新版本的规则更加注重于简化和明确化,以适应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需求。

新版本的规则也加入了一些新的条款,以反映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变化和新趋势。

二、主要变化和调整1. 术语的调整新版本的规则还更新了术语的解释和适用范围,并对一些术语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以便更好地满足国际贸易的需求。

新版本的规则对“FCA”(Free Carrier)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强调了卖方将货物交至第三方承运人的责任,以适应国际贸易中的新特点和需求。

2. 新增条款除了对现有术语进行调整和修订外,2020年版本的Incoterms规则还新增了一些条款,以反映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变化和新趋势。

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的术语“CNI”(Cost and Insurance)和“PLP”(Place of Payment)。

这两个条款分别强调了在成交地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的责任,以适应国际贸易中的新情况和需求。

三、总结和展望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变化,Incoterms规则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我们期待未来国际贸易术语规则的进一步修订和更新,为国际贸易提供更加清晰和明确的解释,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对比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新旧版本的Incoterms规则之间的差异和变化,为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提供更加清晰和明确的指导。

incoterm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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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全称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通常简称为“国际贸易术语”或“国际贸易条款”。

Incoterms是商业合同中用于规定卖方和买方责任及义务的术语。

Incoterms规定了货物的交付方式、卖方和买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险和运费的支付等方面的内容。

Incoterms的使用对于国际贸易双方的合作非常重要,可以避免翻译不当、语言差异等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Incoterms现在已被广泛使用,其中最新版本为2010版,共定义了11种交货条件。

其中最常见的几种包括:EXW、FOB、CIF、DDP等。

EXW(Ex Works)指卖方仅负责将货物放置于指定的地点,买方需负责所有运输、保险和海关清关手续等。

FOB(Free On Board)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的装载港口,并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买方需要负责运输、保险和海关清关手续等。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的目的港口,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

买方需要负责海关清关手续等。

DDP(Delivered Duty Paid)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的目的地,包括所有费用和义务,买方只需要接收货物即可。

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对于国际贸易合作非常重要,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缩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缩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缩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指国际商会于1936年编制的《国际贸
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它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套术语
和条件,用于规定买卖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
货物的交付、运费、保险等方面的条款。

这些术语包括EXW(货物
交货地),FCA(装运港交货),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加保险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DAT(到岸价),DAP(到岸交货),DDP(交税后交货)等。

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和误解。

至于缩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通常用Incoterms来表示,
这是其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的缩写。

这些
术语的缩写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有助于简化和统一贸易术语
的表达,方便各国商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通过遵循国际贸易术语
解释通则的规定,可以使国际贸易更加顺畅和高效,促进各国之间
的贸易往来,也有利于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提高贸易的可预测性
和稳定性。

因此,了解和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于从事
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引言Incoterms2010,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贸易术语标准。

这一标准的目的是为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一套共同理解的贸易术语,以便在交货、运输和分担风险等方面达成一致。

术语分类Incoterms2010将贸易术语分为四大类:1. E类术语(Departure):货物离开卖方处时,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2. F类术语(Mn carriage not pd by seller):卖方将货物交给运输人员后,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3. C类术语(Mn carriage pd by seller):卖方负责预付运费,但风险转移给买方的时间是在货物交给第一运输人员之前;4. D类术语(Arrival):卖方负责交货并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主要术语解释以下是几个Incoterms2010中的主要术语解释:EXW(卖方工厂交货)EXW即“ex works”的缩写,意为卖方工厂交货。

在EXW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交于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所有的运输和保险手续。

FOB(装运港价格)FOB即“free on board”的缩写,意为装运港价格。

在FOB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于指定的装运港口,并承担货物装载到船上的费用和风险。

一旦货物装上船,责任就转移给买方。

CIF(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意为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

在CIF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目的港口,并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直到目的港口。

DDP(交货完税价)DDP即“delivered duty pd”的缩写,意为交货完税价。

在DDP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关税和税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概述。

该通则最初由国际商会于1936年订⽴发布,以后经多次修订,1990年国际商会以460号⽂件公布的版本,内容已经⼗分完备,适应了现代运输⼯具和电⼦商务的需要。

2000年版本在此基础上作了⼀些⼩的修改之后,重新编排。

修订之处:第⼀,FAS术语由原来的要求买⽅办理出⼝⼿续改为由卖⽅办理出⼝⼿续,这样除了EXWORK以外,所有其他贸易术语中,货物出⼝⼿续都由卖⽅负担。

第⼆,DEG术语中由原来要求买⽅办理进⼝⼿续改为由卖⽅办理进⼝⼿续,这样,除了DDP术语以外的所有术语中进⼝⼿续都由买⽅负担。

Icoterms2000的主要内容是把国际贸易长期形成的13种交易条件以缩写英⽂字母表⽰和排列,并对每种贸易术语中买卖双⽅应承担的义务作了清楚明确的列举,当事⼈采⽤了贸易术语,就意味着把该把该术语表⽰的买卖双⽅的权利义务列⼊合同,这既⽅便了当事⼈之间相互沟通理解所成交的条件,也避免了签约效率低的问题。

使⽤贸易惯例要注意以下问题:第⼀,关于通则适应及效⼒。

通则作为国际商事惯例,本⾝不具备法律效率,如果当事⼈在销售合同中使⽤了有关术语,就被认为把该术语代表的交易条件纳⼊合同。

通则对于该交易条件的规定,是对交易条件含义的唯⼀解释,与合同有同等效⼒。

第⼆,为了便于理解通则的内容,要注意通则对13个贸易术语分类的规律。

基本分类是把13个贸易术语按照卖⽅承担义务⼤⼩分为E 、F、C、D四组,E组卖⽅承担的义务最⼩,F组次之,C组再次之,D组的卖⽅义务最⼤。

另外,通则还把C组术语和F组术语归类为装运合同,买⽅在装运国装运了货物,就完成了交货。

D组术语归类为到货合同,卖⽅要负责把货物运到进⼝国约定的地点,这才完成交货义务。

第三,每⼀贸易术语中,通则都规定了10项权利义务,由买⽅承担或办理,要把握所有的贸易术语中所有的权利义务,是有⼀定的困难,我们不妨先抓主要的。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形式为INCOTERM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

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来为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

现行的《200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近10年来形势的变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在《1990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并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国际商会推出《2000通则》时,在其引言中指出,进行国际贸易时,除了订阅买卖合同外,还要涉及运输合同、保险合同、融资合同等。

这些合同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但《通则》只限于对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该货物是有形的,不包括电脑软件之类的东西。

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其基本义务可概括为交货、交单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而《通则》也仅仅涉及前两项内容,它不涉及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问题,也不涉及违约及其后果等问题。

与《1990通则》对《1980通则》的修改相比,《2000通则》对《1990通则》的改动不大,带有实质性内容的变动只涉及到三种术语,即FCA、FAS和DEQ。

但在规定各种术语下买卖双方承担的义务时,《2000通则》在文字上还是作了一些修改,使其含义更加明确。

国际商会对《2000通则》的介绍中,将各种常用的专业词语,如“发货人”(Shipper)、“交货”(Delivery)、“通常的”(Usual)等作了明确的解释。

}在内容和结构方面,《2000通则》保留了《1990通则》包含的13种术语,并仍将这13种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4个组。

E组只包括EXW一种贸易术语,这是在商品产地交货的贸易术语。

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都是最小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术语和条款的统一规则,以便各国商业和合同的标准化。

该通则由国际商会(ICC)制定,最早于1936年发布。

自那以后,已经发布了数个版本,最新的版本为Incoterms 2020。

本文对比了Incoterms 2010和Incoterms 2020的主要变化和更新。

一、主要变化1. 新增条款和删除条款2. 保险责任的变化3. 有关装卸货物的责任变化Incoterms 2020将装卸货物的责任更明确地划分给了买方和卖方。

对于FCA(Free Carrier)条款而言,卖方应该为装货负责,买方则需为卸货负责。

4. 通用规则的更新Incoterms 2020对通用规则进行了更新,以解决因数字化贸易的发展而带来的特殊情况和需求。

新版本对到岸费用以及运输和保险风险的分担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适应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

二、主要更新1. 数字化贸易的规定随着数字化贸易的兴起,Incoterms 2020对与数字化贸易相关的条款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规定涉及到在线销售和电子通知,使得贸易活动更加便捷和高效。

2. 检验货物的规定在Incoterms 2020中,对于卖方检验货物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更新。

新版扩大了卖方检验货物的责任范围,并要求卖方为货物质量和规格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3. 履行通知义务的规定与Incoterms 2010相比,Incoterms 2020通过增加条款对履行通知义务进行了更新,使得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加清晰明了。

4. 小额保险的强制性规定Incoterms 2020要求卖方为货物投保一定额度的保险,以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这一规定意在减少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而导致的争端和损失。

Incoterms 2020相较于Incoterms 2010,新增了一些条款,并对已有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和更新,更贴合现代贸易实践和数字化贸易趋势。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Incoterms )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於1936 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隔几年就会出个修订版,目前最新的是第八版国贸条规Incoterms 2010。

这些规则是因应当前国际贸易发展而制定。

The Incoterms rules or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 are a series of pre-defined commercial 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widely used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ransactions. A series of three-letter trade terms related to common sales practices, the Incoterms rules are intended primarily to clearly communicate the tasks, costs and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transportation and delivery of goods. The Incoterms rules are accepted by governments, legal authorities and practitioners worldwide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most commonly used terms in international trade.海运和内陆河运适用的规则•FAS 船边交货•FOB 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通用的运输规则•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 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DAT 在码头交货•DAP 交货地点•DDP 完税後交货注: 使用这个国际贸易术语通则时要加上地方。

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中英文对照版

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中英文对照版

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英文对照版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英文对照版引言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 2000)是由国际商会(ICC)发布的一套用于规范国际贸易中常用术语的准则。

INCOTERMS 2000通过明确解释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避免由于术语模糊而引起的纠纷。

本文将介绍INCOTERMS 2000的中英文对照版,以便帮助商业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术语。

EXW(卖方工厂)EXW (Ex Works)是指卖方在其工厂交货,买方需要自行承担全部运输和保险责任。

中文解释:卖方仅在其工厂交货,买方需自行负责运输和保险。

FCA(运输方式指定地点)FCA (Free Carrier)是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卖方需要将货物从自己处装载到承运人的车上。

中文解释: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

FAS(装运港)FAS (Free Alongside Ship)是指卖方在装运港的指定位置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运到装运港的费用和风险。

中文解释:卖方在装运港的指定位置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

FOB(装运港)FOB (Free On Board)是指卖方在装运港的指定位置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并且卖方也需要承担将货物运到装运港的费用和风险。

中文解释:卖方在装运港的指定位置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并承担将货物运到装运港的费用和风险。

CFR(目的港)CFR (Cost and Freight)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并且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费用,但不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任何费用和风险。

中文解释: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并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费用,但不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任何费用和风险。

CIF(目的港)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并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费用和购买海运保险的费用,但不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任何费用和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标准化术语,用于明确买卖双方在交货、运费、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原文:
1. EXW(离岸价):卖方将货物放置于指定地点,买方负责运输、运费和进口手续。

2. FCA(装运港交货价):卖方将货物交到指定运输工具上,买方负责运费和进口手续。

3. FAS(船边交货价):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买方负责运费和进口手续。

4. FOB(船上交货价):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买方负责运费和进口手续。

5. CFR(成本加运费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6. 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7. CPT(运费预付到达):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8. CIP(运费预付保险到达):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9. DAP(指定目的地交货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目
的地,买方负责卸货和进口手续。

10. DDP(已包括所有费用交货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
方指定目的地,承担运费、保险和进口手续的责任。

这些术语的具体适用范围和含义可以根据具体的贸易合同而有所调整,但这些通则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统一的标准化方式,使得买卖双方能够更清晰地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交易纠纷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作者:————————————————————————————————日期:《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R2010(国际商会第715号出版物)2010年1月1日起实施DAT(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INCOTERMS○R2010终点站交货(填写目的港或目的地指定终点站)引言本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在内。

“终点站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义务。

“终点站”包括任何地方,不论是露天的或有遮蔽的,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或航空货运站。

卖方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终点站和卸货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当事人应尽可能清楚地指明终点站,如果可能,指明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内的一个特定地点,因为至该地点的风险归卖方负担。

卖方应取得一份符合该要求的具体的运输契约。

此外,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将货物自该终点站运送至另一地方,并负担运送和处理货物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AP 或DDP 术语。

DA T术语要求卖方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

然而,卖方并无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A卖方义务B 买方义务A1 卖方的一般义务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要求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合同规定需提供的任何其他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凭证。

A1至A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B1 买方的一般义务买方必须依照买卖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1至B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一项旨在统一和解释国际贸易中常用
术语的指南。

这些术语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的专业术语,用于描述贸易中的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

该通则旨在提供对国际贸易术语的一致定义,以确保在全球范围内的商业交流中,各方对术语的理解是一致的。

这对于跨国企业、贸易机构和政府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术语通则通常由国际贸易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

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国际商会对外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Incoterms详细解释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和风险转移等方面。

除了Incoterms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CISG)和国际金融术语(IFTA)。

这些通则对于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都有所涵盖,如货物的质量、付款条件和交货期限等。

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制定和遵循有助于减少误解和争议,并增强国际贸易的效率和可预测性。

全球范围内对术语的统一解释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伙伴能够更加容易地进行贸易和合作。

总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在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指南,它们提供了对各种专业术语的一致定义,促进了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

通过遵循这些通则,各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各种情况,从而提高交易的可预测性和有效性。

Incoterms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来自于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全称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它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或减少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它是国际商会制订的,几经修改,最新的版本是2000年1月1日生效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2000.Incoterms的结构一九九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四个基本不同的类型。

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下表反映了这种分类方法:二OOO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组(发货)———————————————————————————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与Incoterms l990相同,在Incoterms 2000中,所有术语下当事人各自的义务均用十个项目列出,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地位“对应…了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地位。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销售合同订立的国际惯例,是国际贸易合同订立、责任划分、风险划分、费用划分的规则,是进出口商、对外运输、金融结算、货物保险、一关三检等与国际贸易有关单位处理贸易纠纷的准绳。

《通则》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今的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承认和应用,为节省贸易商们在谈判时间、减少纠纷、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不完全了解对方国家贸易习惯,所以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版本,现在使用的是2000年版本。

09年国际商会(ICC)计划再对Incoterms进行修订,使其满足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

《通则》的目的在于对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具有国际通则的解释,以避免不同国家对这些术语作不同的解释,或者至少可将这种情况减少到尽可能少的程度。

《通则》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以前的《通则》是以国际海洋运输为基础的国际贸易惯例,对以陆地国际运输为基础的国际贸易规范不到位,因此不利于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

为了在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建立国际陆港、畅通大陆桥运输、陆地国际运输与海洋国际运输无缝衔接、促进国际贸易的良好发展,笔者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版本为基础,修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草案)。

该《通则(陆港)》的宗旨是:在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交通运输节点城市建立对外通商口岸——国际陆港,将国际海港操作机制复制到国际陆港中运作,使国际陆港与国际海港操作机理相同、国际陆地运输网与国际海洋运输网操作机理相同,促进国际陆地运输网与国际海洋运输网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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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
(DeliveredAtPlace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目的地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扔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CFR
(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当使用CPT、CIP、CFR或者CIF是,卖方按照所选择术语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即完成其交货义务,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时。
如适用时,FAS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FOB
(FreeOnBoard船上交货)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船上交货”是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在使用CPT、CIP、CFR或CIF术语时,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而不是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及完成交货。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风险在这里转移至买方),以及指定的目的地(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运到该目的地)。如果运输到约定目的地涉及多个承运人,且双方不能就交货点达成一致时,可以推定:当卖方在某个完全由其选择、且买方不能控制的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至买方。如双方希望风险晚些转移的话(例如在某海港或机场转移),则需要在其买卖合同中订明。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地内明确该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内卸货发生了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CIP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进口相关的任何海关手续。
如适用时,FCA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CPT
(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费用。
(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由于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
如果双方希望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为指定交货地。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如适用时,CFR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CIF
(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交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地内明确该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发生了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CPT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进口相关的任何海关手续。
DAT
(DeliveredAt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运输终端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
“运输终端”意味着任何地点,而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积场或公路、铁路、空运货站。卖方承担将货物送至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其卸下的一切风险。
b)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FCA
CIP
(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
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所需费用。
卖方还必须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签订保险合同。买方应注意到,CIP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如果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与卖方明确就此达成协议,或者自行做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卖方还要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办理保险。买方应注意到,在CIF下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险别。如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与卖方明确达成协议,或者自行做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DAP(DeliveredAt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FreeAlongSide)船边交货
FOB(FreeOnBoard)船上交货
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
EXW
(EXWorks工厂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卖方应将货物在船上交付或者取得已在船上交付的货物。此处使用的“取得”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
FOB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FCA术语。
如适用时,FOB要求卖方出口清关。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卖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地地点交货前的风险,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约定运输终端,或如果可能的话,在约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内的特定的点。
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
此外,如果双方希望由卖方承担由运输终端至另一地点间运送和受理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当使用DAP或DDP术语。
如适用时,DAT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EX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
CIP(Carriageandl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
DAT(DeliveredAt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
如适用时,DA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并办理所有进口海关手续,则应当使用DDP术语。
DDP
(Deliv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如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完成进口清关,则特别建议双方不使用DDP。
如双方希望买方承担所有进口清关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AP术语。
除非买卖合同中另行明确规定,任何增值税或其它应付的进口税款由卖方承担。
FAS
(FreeAlongsideShip船边交货)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船边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例如,置于码头或驳船上)时,即为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边时发生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卖方需要将货物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运往目的港的货物方式交货。此外,卖方还需签订一份运输合同,或者取得一份这样的合同。此处使用的“取得”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多层销售(链式销售)。
CFR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CPT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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