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新城区河东片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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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新城区河东片区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定西市新城区分区是定西市总体规划四大片区之一,新城区河东片区是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河东片区的开发建设对于定西市的城市空间结构完善有重要的作用。
第2条为了拉大定西城市骨架、缓解现有城市中心的压力,在定西市总体规划中,将城市中心北移、形成双心结构。其中,河西的行政中心规划设计方案业已确定,现正处于实施阶段;为了配合行政中心功能,打造城市中心区和城市出入口形象,特开展对河东、高速路出入口地段的城市设计工作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
第3条规划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3.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要求
3.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95)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7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3.8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3.9《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10《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11《兰州都市圈规划》
3.12《定西市城镇体系规划》
3.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3.14《定西市城市总体规划》
3.15《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制办法》(甘建规【2010】19号)
第4条规划原则与目标
4.1 建立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模式,使城市建设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4.2 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一体化发展。
4.3 建立完善的居住社区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整合、改善、提高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
4.4 建立完善的交通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对外和对内交通网络。
4.5 营造高品质的空间环境,整体提升片区的城市空间形象。
4.6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与管理的需要,有效整合政府调控与市场投资的关系。
阐述及对规划文本的解释和补充说明。
第6条本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定西市人民政府。
第7条本规划由定西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8条本规划如需修改,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
第二章规划编制规模和规划布局
第9条本次规划区位于定西市关川河以东,定西东山以西,东依群山,西邻碧水。范围南起城北九路,北至城北二路,东至交通路,西至关川河,南北长3011米,东西宽592.7米,总占地面积约144.7公顷(2175亩)。
第10条规划结构确定为:“三区、两带、三轴、一心”:
10.1三区—分别为南北两片现代居住生活区和中央商贸综合生活区。
10.2两带—为沿关川河东岸滨河景观带及沿高速公路的现代门户景观带。
10.3三轴—“一横两纵”,其中:“一横”为南北向的沿地块中心的商业轴。“两纵”为纵向的沿政府北路形成的商业景观轴和沿政府南路形成的商业景观轴。
10.4一心—三大片区的中心:商业金融中心。
第11条土地使用
(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分布于地块的南北两侧,均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64.62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4.68%。
(2)公共设施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在片区中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34.4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3.83%。其中商住综合用地面积为21.4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4.85%。
(3)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9.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0.64%。
(4)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87%。
(5)规划绿地:面积为10.1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03%。
第12条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
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
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满足地块建设项目的适建性规定,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
小类性质变更必须并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13条土地使用控制要求
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使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相容性和用地边界、用地面积规定了建设用地的范围大小;该用地的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内容,
第14条土地使用控制内容
14.1北片区
北片区既城北二路以南,城北五路以北,城东一路以东,交通路以西的地块,该地块以居住为主,兼有公共交通用地U21,以及街头绿地G12。街坊按照穿过地块的两条15米宽
的车行道划分为六个街坊,解放内部按用地性质及其地块大小划分为20个地块。规划用地
编号为1-1、1-2、2-2、3-1、3-4、4-1、4-2、4-3、5-1、5-3、6-1、6-2、6-3、6-4,
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1-2、1-3、2-1、2-2、3-1、3-2、3-3、3-4、4-1、4-3、5-1、5-2、
6-1、6-2、6-3、6-4,可以容纳19475人,占地面积为41.82ha;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用地4-2、
5-3分别为幼儿园和小学,占地面积4.79公顷;防护绿地编号为1-3、2-1、3-2、3-3、5-2,
占地面积1.04公顷;公共交通用地编号为1-1,占地面积3.14公顷。
14.2南片区
南片区位于政府南路以南,城北九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交通路以西的用地,该用地以居住为主,兼有行政办公用地C11、卫生防疫用地C52与公共交通用地U21,以及街头
绿地G12。街坊按照穿过用地的两条12米宽的车行道划分为五个街坊,街坊按内部用地性
质及其地块大小划分为15个地块。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11-2、12-1、13-2、13-3、14-2、
15-1、15-2,片区可以容纳10655人,占地面积为22.76公顷;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用地编号
为14-1、14-3,占地面积为1.32公顷;街头绿地编号为11-1、13-1、15-6,占地面积为0.86
公顷;公共交通用地编号为15-3,占地面积为2.46公顷;保留建筑用地分别为编号15-4
的红十字协会中心血站,占地面积0.62公顷,与编号15-5的定西市运输管理处,占地面积
为0.7公顷。
14.3中心片区
中心片区位于滨河东路以东、交通路以西,政府南路与城北二路之间,该用地以商业、商住、绿地为主,兼有行政办公用地C11、广场用地S2。该处街坊按照城市级别道路划分,
分为四个街坊,街坊内不按照用地性质及其地块大小划分为17个地块。商业用地地块编号
为7-1、7-2、8-1、10-1,占地面积10.54公顷;商住用地编号为7-3、9-2、9-3、9-4、
9-6、10-3、10-4,占地面积为21.44公顷;防护绿地与公共绿地编号为8-3、9-5、10-2,
占地面积为8.34公顷;行政办公用地编号为8-2,占地面积为1.1公顷;广场用地编号为7-4、
9-1,占地面积为0.9公顷。
第15条居住用地规划
15.1 规划目标
(1)建构社区单元—合理控制社区面积,理顺社区内在关系,建立社区网络,增强社区凝聚力。
(2)美化居住环境—美化社区环境,为居民提供美好的生活环境。
(3)营造交往空间—以人为本,增加社区开敞空间、为居民提供充足的户外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