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7.05.08•【字号】教基二〔2017〕384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残疾人保障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7〕38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残联: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674号),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残联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纳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做好入学前登记。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残联要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
要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提高。
三、落实“一人一案”。
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学校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随班就读教育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办好新时代特殊教育。
大力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大力推行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随班就读机制,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确保我校2023年俱久片区招生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均能入学。
三、工作措施(一)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每年5月底前,由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泸西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评估鉴定,根据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做到评估科学、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结合评估建议,本着“全覆盖、零拒绝”的原则,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的儿童少年,包括脑瘫、自闭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分类安置的评估意见。
(二)就近就便优先安置特殊教育学生。
同等条件下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时,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伙伴,学校安排师德素质较高,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班级的班主任。
(三)强化控辍保学。
将随班就读学生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工作对象,我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学籍,依实际适当调整教育方式,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随班就读学生因身体健康、治疗等原因休学、复学,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四)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工作。
要加强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并指导开展随班就读教育工作,要设定随班就读学生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调整学科教学内容与方法,利用资源教室提供教育辅助和康复训练,并建立合理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制度和措施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制度和措施
其次,教育措施是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的关键。
教育部门在部署残疾儿
童入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入学校接受教育。
一
是制定了细化的入学政策。
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了不同
的入学政策,如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班级设置特殊教育班、招生照顾等,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二是加大对特殊教育设施的投入。
政府投入资金用于建设和改造特殊教育设施,提供残疾儿童所需的教育环
境和设备。
三是加强对教师的培训。
教育部门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
高他们的专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
最后,社会支持是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的重要保障。
残疾儿童入学过程中,社会各界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一方面,家庭的支持是残疾儿童顺利
入学的前提。
家庭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帮助残疾儿童适应学校环境。
另一方面,社区和社会组织可以为残疾儿童
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社区可以开展志愿活动,帮助残疾儿童解决入学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社会组织可以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帮助残疾儿童
融入学校和社会。
总之,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制度和措施是促进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
重要基础。
通过政策法规的保障、教育措施的落实以及社会支持的提供,
我们能够为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入学环境,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
权益,并发挥出自己的潜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
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
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
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
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一、总则1.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特殊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实施义务教育的普通中小学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遵照本办法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就读.3。
随班就读是我国对残疾人实施教育的一种形式,是我国特殊教育格局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际融合教育理念与我国特殊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也是我国普通教育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4.随班就读工作要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普通学校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支撑,构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和科学的支持保障体系,稳步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对象与安置5.随班就读对象是指所有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包括孤独症)、多重残疾等残疾人。
6.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该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进行确认或评估鉴定。
有残疾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确认并备案后,经与家长协商后对其入学安置做出具体安排.疑似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程序,一般先由家长或教师向普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指定或委托有关人员或机构进行初步筛查,登记造册后上报给县(区)级随班就读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评估鉴定。
评估鉴定结论征得家长同意后,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做出具体安排。
对被认定为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认定不当或有误,必须予以纠正。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个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残疾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包容性教育,帮助他们充分发挥潜能,实现平等的教育机会。
首先,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在政策层面上提供了支持。
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残疾儿童的入学权利和保障措施,鼓励学校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应他们需求的教育服务。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基金,用于在社会事业领域投入经费,包括改造学校设施,提供教育资源和培训专业教师等。
其次,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在基础设施改造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政府出资对学校进行改造,使得学校变得更加无障碍,方便残疾儿童的出入和移动。
安装电梯、坡道、扶手等设施,为残疾儿童提供方便的交通条件,创造无障碍的学习环境。
另外,为了适应残疾儿童的学习需要,学校还会配备必要的教育辅助设施,如电子助听器、计算机等,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学习。
第三,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也注重了人力资源的培养。
政府会组织培训班,向教师培训关于残疾儿童教育的知识和方法,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残疾儿童的学习需求。
此外,政府还会通过招聘政府特岗教师、引进外国专家等措施,为学校配备更多的专业人才,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还注重了家校合作和社会支持。
学校和家长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开展家校联谊活动,交流教育经验,共同关注残疾儿童的学习进展。
同时,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到残疾儿童教育的保障中,捐赠教育资源、提供义务教育等形式的支持,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广阔的学习机会和更好的教育环境。
最后,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还注重了评估和监督机制的建立。
政府会定期组织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教育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利用。
同时,政府还会设立监督机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的实施,为残疾儿童提供了更好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22修订)
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22修订)【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发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6.02【实施日期】2022.08.01【时效性】尚未生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6月2日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12年3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障第三章预防与康复第四章教育第五章劳动就业第六章文化生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残疾人保障有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人保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侵犯。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残疾人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学校三残儿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三残儿童(以下简称“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包括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等。
第三条学校应尊重残疾儿童的人格尊严,关心、爱护残疾儿童,为其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和康复服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残疾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残疾儿童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残疾儿童教育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年级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工作;(三)监督、检查残疾儿童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情况。
第六条学校设立残疾儿童教育资源室,配备专业教师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服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确保残疾儿童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充分关注和照顾。
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具备残疾儿童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如直观教学、游戏教学、辅助技术教学等,激发残疾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第十条学校加强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为残疾儿童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机会。
第四章康复与护理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提供相应的康复训练和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学校与专业康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定期邀请康复专家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指导。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康复护理室,配备专业康复护理人员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学校应确保残疾儿童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初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帮扶制度
初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帮扶制度一、随班就读适用学生范围此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包括身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
二、帮扶措施1. 资源支持: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如辅助研究工具、特殊教育教材等,以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2. 个性化研究计划:针对每位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教学方法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研究环境。
3. 辅助教育人员配备:学校将配备专职的辅助教育人员,协助残疾学生的研究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4. 心理辅导和关怀:学校将安排专业心理辅导师与残疾学生定期接触,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关怀。
5. 同伴支持:学校将鼓励其他学生主动参与到残疾学生的研究和生活中,促进他们之间的互助和友善交流。
三、帮扶实施方式1. 教师指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将负责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指导,根据个性化研究计划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
2. 辅助教育人员支持:辅助教育人员将协助教师进行学生的辅导、评估和记录,及时反馈学生的研究情况,并与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教学方案。
3. 学校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内外部资源,与家长、社会组织、专家等合作,形成多方力量关注和支持残疾学生的研究和发展。
四、评估和反馈1. 学校将定期评估残疾学生的研究情况和进展,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和个性化研究计划。
2. 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向家长及时反馈学生的研究情况和进展,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学校将定期组织师生和家长进行初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帮扶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该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度。
我们坚信通过初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帮扶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立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机会。
残联保证三残儿童入学措施
残联保证三残儿童入学措施残疾儿童是我们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可能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利,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证三残儿童的入学。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残联的这些措施。
其次,残联与教育部门合作,建立了残疾儿童的入学评估和配套服务机制。
在入学评估方面,残联组织专业人员对残疾儿童进行评估,确定他们的特殊需求和教育能力,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在配套服务方面,残疾儿童可以得到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和指导,以及相应的辅助器具和设施,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普通学校的学习环境。
第三,残联与各级政府共同努力,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确保普通学校能够接纳和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
残联向政府提供资金和专项经费,用于改造学校的设施和环境,以适应残疾儿童的学习需求,例如修建无障碍通道、安装辅助设备等。
各级政府也积极推进普通学校的无障碍化建设,提供师资培训和教育资源等支持,从而增强普通学校对残疾儿童的接纳能力。
此外,残联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残疾儿童教育的保障工作中。
他们组织志愿者团队,为残疾儿童提供陪伴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面对学习和生活的困难。
同时,残联还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用于残疾儿童的教育保障。
总的来说,残联为保证三残儿童的入学提供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法律法规、评估和配套服务、资金和资源支持以及社会参与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残疾儿童能够更好地接受教育,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
然而,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加强对残疾儿童教育的关注和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机会。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制度和措施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
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一、政策支持为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为残疾儿童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保障,使残疾儿童接受适宜的教育。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对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教育、给予生活补贴等,以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二、基金设立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国家设立了残疾儿童教育基金。
该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残疾儿童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交通费等。
此外,该基金还可以用于改善残疾儿童的教育环境,以及资助残疾儿童的教育研究和培训。
三、基础设施改造为了使残疾儿童能够更好地接受教育,国家还对一些学校进行了基础设施改造。
这些改造包括修建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改善教室设施等。
这些改造措施旨在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便利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使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能够更加舒适和安全。
四、教育辅助设施为了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国家还为学校提供了各种教育辅助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听力设备、助视设备、— 1 —辅助器具等。
这些设施可以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感知和理解课程内容,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此外,这些设施还可以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增强他们的社交能力。
总之,为了保障残疾儿童的入学权利,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政策支持、基金设立、基础设施改造和教育辅助设施等。
这些措施旨在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使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发展和成长。
— 2 —。
残疾人学校入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残疾人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申请入学的残疾学生,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其他残疾学生。
第三条残疾人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关爱残疾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第二章入学条件第四条申请入学的残疾学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我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接受残疾人教育的意愿和能力;3. 身体状况符合残疾人学校的教学要求;4. 年龄在规定范围内,具体年龄要求根据不同学段由学校规定;5. 符合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的要求。
第五条申请入学的残疾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居民身份证;2. 残疾人证或相关残疾证明;3. 学历证明(如有);4. 健康证明;5. 其他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三章入学程序第六条残疾学生入学程序如下:1. 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学校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如有);4.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及面试(测试)情况,决定是否录取;5. 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6. 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其特点的教育。
第八条学校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九条学校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十条学校定期对残疾学生的学业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策略。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对残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我国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
我国随班就读得政策法规为了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得权利,我国政府采取了通过立法与制定政策文件得方式,有力地促进了特殊教育得发展与随班就读工作教育改革试验得顺利实施。
熟悉这些立法文件有利于我们依法治教、依法施教。
1982年通过得《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第2章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得情况下,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得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得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与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与其她有残疾得公民得劳动、生活与教育.”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有受教育得权利与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可见残疾儿童得教育权利就是受宪法保护得。
在1985年颁发得《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得决定》中也要求,“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得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发展盲、聋、哑残疾人与弱智儿童得教育。
”这就是把残疾儿童教育(即特殊教育>得发展与义务教育得发展直接联系起来考虑得开端。
在以后有关教育得立法与文件中更加明确了以上得要求,如在1995年颁发《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第10条规定“国家扶持与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38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与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与便利。
”在1986年颁布得《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与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1986年国务院转发得《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得意见》第32条规定,“特殊教育得办法形式应灵活多样,除设特殊学校外,还可以在普通小学或初中附设特殊教学班.应该把那些虽有残疾,但不妨碍正常学习得儿童吸收到普通中小学上学。
2006年修订得《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就是国家统一实施得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得教育就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得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学校残疾儿童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残疾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关注残疾儿童个性化需求,推进教育公平,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体系,确保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2. 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3. 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4. 落实残疾儿童教育经费保障,确保残疾儿童教育投入。
三、主要措施1. 完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机制(1)做好残疾儿童入学摸底排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入尽入。
(2)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合理安置。
(3)加强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的合作,为残疾儿童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2. 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1)加强课程改革,开发适合残疾儿童的教育课程。
(2)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3)开展个性化教育,满足残疾儿童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需求。
3. 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2)引进优秀残疾儿童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开展残疾儿童教育科研,推动残疾儿童教育理论创新。
4. 落实残疾儿童教育经费保障(1)加大残疾儿童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残疾儿童教育投入逐年增长。
(2)完善残疾儿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3)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残疾儿童教育事业,拓宽残疾儿童教育经费来源。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2.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残疾儿童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3.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残疾儿童教育事业。
4.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残疾儿童教育知晓率和满意度。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实现残疾儿童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小学校残障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中小学校残障子女入学工作方案1. 背景简介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一直致力于为全体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包括残障儿童。
为了确保残障子女能够融入普通学校的研究环境,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入学工作方案。
2. 残障子女入学准备2.1 筛选工作在正式的入学环节之前,我们将组织专业评估师进行残障子女的筛选工作。
通过评估孩子的特殊需求和能力,以确定他们是否适合进入普通学校。
2.2 沟通与协调在筛选阶段,我们将积极与残障儿童的家长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我们将了解家长对于孩子教育的期望和需求,并确保协调好各方的工作。
3. 学校入学安排3.1 适应环境改造为了营造一个包容和支持残障儿童的研究环境,学校将根据孩子的特殊需求进行适应环境的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教室的合理布置等。
3.2 提供专业教育资源为了满足残障儿童的研究需求,学校将提供专业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包括配备合适的教育工具、提供有经验的特教教师等。
3.3 配备教师培训为了提升教师对残障儿童的支持能力,学校将安排相应的教师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教育知识、教学适应方法等,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4. 社会支持与评估4.1 合理社会支持除了学校的工作,我们也将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提供合理的社会支持。
这包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障儿童的教育,提供经济援助和心理支持等。
4.2 定期评估与跟进为了确保残障儿童的研究状况,我们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跟进工作。
根据孩子的进步情况,我们可以及时调整教学方案,为他们的研究提供更好的支持。
5. 结束语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个残障子女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并实现他们的潜能。
通过制定这份中小学校残障子女入学工作方案,我们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包容和支持的学习环境,助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我们期待着残障子女和普通学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未来。
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
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是为了保障残疾学生的平等入学权利,促进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融合教育。
本方案旨在为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个性化的教育服务,确保他们能够享有与非残疾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和机会。
一、政策保障。
1.1 残疾学生入学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应当接收残疾学生,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学校不得因残疾学生的身体、智力、感知、语言、情感、行为等特殊需求而拒绝其入学申请。
1.2 课程设置政策。
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确保残疾学生能够接受适合其发展水平的教育。
二、教育资源保障。
2.1 教育设施和设备。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残疾学生教育设施和设备,如无障碍校园环境、特殊教室、辅助设备等,以满足残疾学生的学习需求。
2.2 专业教师队伍。
学校应当建立专业的残疾学生教育教师队伍,提供专业化的教学服务和个性化的辅导支持,确保残疾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教育指导。
三、个性化服务保障。
3.1 个性化教育方案。
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包括个性化的学习目标、教学计划、评价标准等,以满足其学习发展需求。
3.2 个性化支持服务。
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支持服务,包括学习辅导、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社交技能培养等,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健康成长。
四、家校协作保障。
4.1 家长参与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与残疾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在残疾学生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共同关注残疾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4.2 教育信息共享。
学校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分享教育信息和教学成果,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残疾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共同制定有效的教育计划。
五、社会支持保障。
5.1 社会资源整合。
学校应当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帮助,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
5.2 社会参与融合。
学校应当促进残疾学生与非残疾学生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营造包容、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残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信心。
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6.17•【文号】教基〔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各地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升,但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条件不完善、任课及指导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二、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1.规范评估认定。
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每年4月底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乡镇)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名单。
5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
2.建立工作台账。
初级中学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初中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让残疾孩子享受教育的权利。
随班就读生虽然在智力水平等各方面都与普通学生有差异,但他们也是班级的一分子,所以决不能放弃,应在各个方面都让他们有所发展和提高。
二、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组员:三、入学管理要求1.教育要面向全体,每一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随班就读生虽然在智力水平等各方面都与普通学生有差异,他们也是班级的一分子,所以决不能放弃,应在各个方面都让他们有所提高。
2.应该承认随班就读生的个体差异,在此基础上才能试图缩减这种差异,所以应该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对随班就读生有针对性地教育,才能够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四、教学、生活管理要求1.在课堂上应该及时对他们给与关注,基础知识部分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们掌握,他们能掌握的知识,尽可能的提问,一方面可以促进其知识的吸收,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其自信心,使其取得进步。
把随班生安排在教室前三排的位置,便于老师随时随地帮助。
2.尽量给他们分层次布置作业,布置有针对性的作业。
既不能因为作业太难而达不到效果,也不能因为知识不掌握而放弃对他们的作业要求。
老师能够面批,及时加以鼓励。
3.掌控他们的家庭情况,在心理上多与他们交流,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尽量使他们认为自己与其他学生是一样的,自己并不比别人差,有上进心和上进的愿望。
让随班生积极地参与集体活动,老师为他们搭建成功的舞台,让他们也品尝快乐的滋味。
4.对他们提出稍高层次的要求,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每天进步一点,每天有收获。
5.随班就读班级的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该对残疾孩子进行特别的关爱和帮扶,并将帮扶记录按照教务处要求上交存档。
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残疾儿童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初中2021年9月1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城初级中学三残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
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
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总结。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11、通过以上的努力,我校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