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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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
编制:
审核:
批准:
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
日30月1年2017发布实施日期:
过敏原控制程序
目的一、
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降至最低范围二、
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三、术语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反应。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
.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1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4 ,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畴).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
1.过敏源的物质:
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多种160
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味精,食用色素,.欧盟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2003/89/EC2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壳纲(动物)及其制品;或其杂交品种);甲斯佩尔特小麦、kamut
豆及其制品;牛奶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子、胡桃、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昆士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
;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兰坚果)克的亚硫酸盐。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和就必%,食品和饲料,产品,包括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须贴上标签,注明年时间。留5
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2004美国《3.过敏原包括:
、蟹、龙虾或虾)、(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
小麦、花生、大豆。该法规)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树坚果类(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规定:对于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名称。食品过敏源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例外情况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除外。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会要求产品召回。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 可能4.生产过程对过敏原物质的控制
4.1信息控制:
4.1.1 由技术质检部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技术质检部要及时与顾客沟通,确保能够得到最新的过敏4.1.2 并更新过敏原清单传递给相关部门。原信息,
公司应根据清单确认本公司产品的原料是否包含有过敏4.1.3
如有则应根据产品进口国或地区规定按的要求在食危险的敏感物质,产品规/品标签上标识。原料采购应明确相应的技术参数(采购标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的成分说明和含有或不含有过敏原成分格)
的保证函。
生产控制:4.2生产区禁止吃零食,生产车间、更衣室禁止带入与生产无4.2.1
关的物原辅料仓库、半成品、成品仓库不准存放其他与生产无关4.2.2 的物品。生产全过程应做好原料使用记录,能够实现从原料来源到4.2.3 货和成品发货到原料接收的可追溯性。成品发
含有过敏原食品生产时应保存原料清单及最终配方,该清4.2.4单应由采购部门、生产部门、技术质检部门及销售部门核实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该清单应适时更新。生产含有过敏原食品时应减少对不含有过敏原食品的潜4.2.5
。生产过程中产品品种(含过敏原食品和不在污染(包括偶然因素)含过敏原食品)更换,应彻底停止含过敏原食品生产,并按规定的卫设备设施等食品接触面的清洁工作,避免生清洁计划进行工器具、产生交叉污染。技术质检部应对含过敏原食品的标签进行确认,保证标签4.2.6
产品实际一致。技术质检部门应保存外来标签和成品的常规内容与标签的检验记 4.3 设备清洁)时应考虑过敏原物制订公司卫生标准操作程序(4.3.1 SSOP 质的去除,清洗工艺应能彻底清洗祛除生产线上残留的过敏原物质。公司清洁工艺验证项目应包含过敏原残留的验证。应制定4.3.2
取样方法、包含生产线过敏原残留分析、关键控制点、验证程序文件,清洁验收标准、过敏原检测标准等内容。
含过敏原产品的生产转换,应做好设备特别是共用设备的4.3.3
防止过敏原残留导致交叉做好相应清洗记录和检查记录,清洁工作,污染。生产开机前,应检查是否符合产品排序与清洁要求、设备4.3.4 确保过敏原不会带入下一批检查标牌上清洁记录是否完整进行监测。原料或产品中。查看设备检查记录发现存在不符合清洁程序情况,应在开4.3.5
始生产前按程序规定重新清洁,应对所有受影响的原料或产品实施。质量部应评估受影响批次产品的过敏原含量,采取加注“隔离”原成分声称措施处理。过敏清洁记录应实行月检制度,并根据半成品或终产品过敏原4.3.6
对清洁检测结果、清洁监测结果进行清洁工艺有效性和符合性评估。工艺实行持续改进以及再验证。 4.4 产品实现和返工控制区分所有含过敏原和不含过敏原的终产品清单,将含过敏4.4.1
并安排含相同过敏原产品进行长原产品排列在生产过程的最后程序,期生产运行,减少生产转换。在产品设计允许条件下,过敏原成分应安排在生产线尽可4.4.2
应立即安排进行彻含过敏原产品生产结束后,能晚的工序阶段加入。底清洁。返工是过敏原潜在交叉接触的重要源头。返工可能污染源4.4.3
有结转产品、不合格品、退回产品和原料相关停机产品等。含过敏原物料返工应按公司相应返工程序进行。含过敏原的返工物料应按“相似归于相似”原则返回相应4.4.4
物料中,同时做好记录工作。无法依次加以控制的返工料,必须标识并防止利用颜色标记等对含过敏原的返工器具进行识别,在标签上,交叉接触。
含过敏原的返工物料的配方组成、产生时间、产生地点或4.4.5
以清楚记录保存,进行文件化,阶段、返工处理时间、使用数量应予确保达到可追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