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意外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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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

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

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意外伤害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不管是交通事故、砸伤、摔伤等等各种情况,这些都可能会给我们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和痛苦。

为了让广大市民受伤时能够进行及时治疗,并减轻负担,天津市推出了《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报销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

一、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在天津市辖区内意外受伤的二类伤及以上的居民。

其中,二类伤是指伤情主要涉及到伤肌肉、筋、韧带、关节等软组织的、需住院治疗的外伤;三、四类伤则需伤者做出证明明确伤势程度的材料。

二、申请条件1、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包括在职、退休、失业人员等);2、在天津市境内发生的二类及以上意外伤害事故;3、在合同约定的限度内,自发生日起六个月内,未过六十个月;4、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疗并提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意外伤害医疗报销申请表。

三、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意外伤害治疗的报销上限是20000元,报销费用包括以下分类:1、住院治疗: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自费项目明细表和费用汇总表病情分级后予以支付,若药品出现国家核准的医保目录外的情况,医保范围内药品按照基准价支付,医保范围外药品不予报销。

2、门诊治疗:依据实际使用的药品规格、药品单价以及数量进行支出比例的核算。

3、特殊费用:根据病情需要可特别报销支出的医疗费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器械等,且必须经二级医院以上的定点机构出具的明细表。

四、报销流程1、治疗就医: 在天津市范围内的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情况,首先前往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提交申请:填写《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报销申请表》,附上必要的材料并在三个月内提交境内指定的办事处,审核合格后给予报销。

3、报销流程:申请成功后,其医疗费用将在申请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自动到账,具体到账时间由申请需要的时间会略有差别。

总之,通过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居民在遭受二类及以上的意外伤害后,可以得到医疗报销的保障,在治疗过程中减少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天津意外险常见问题及解答

天津意外险常见问题及解答

天津意外险常见问题及解答对于天津意外险常见问题及解答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项⽬有哪些标准是多少1、意外医疗。

参保⼈发⽣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报销⽐例为70%。

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报销⽐例为80%,最⾼⽀付限额为35万元。

2、意外伤残。

因意外导致⾝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3.5万元。

3、意外⾝故。

参保⼈意外伤害死亡的,按照2015年度全市职⼯⽉平均⼯资2倍的标准,对其法定继承⼈⼀次性给付。

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学⽣,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享受期是如何规定的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学⽣⼉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当年9⽉份⾄次年8⽉份。

参保学⽣⼉童在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后,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发⽣意外伤害的,可继续享受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并向原参保学校所属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给付,所需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

发⽣意外事故后如何报案对于意外伤害或意外伤残的情况,应在5⽇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或到受理⽹点现场办理等⽅式报案;对于参保⼈员意外死亡的,其法定继承⼈或相关⼈员需在48⼩时内完成报案。

学⽣⼉童参保⼈员报案,可拨打服务电话4006596193,其他参保⼈员报案,可拨打服务电话4006596196。

发⽣意外事故后如何就医参保⼈员因意外伤害需要门诊、住院治疗的,应持社会保障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可通过拨打12333咨询电话查询。

就医时,由参保⼈个⼈垫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按照意外伤害险相关规定,申报意外伤害险待遇给付。

同时治疗意外伤害和疾病的如何报销参保⼈同时治疗意外伤害和疾病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由意外伤害附加险给付,疾病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付。

保险种类介绍及用途

保险种类介绍及用途

保险种类介绍及用途保险种类介绍及用途:1.社保这是该国最基本的配备。

它解决了公众基本的医疗问题问题。

家庭成员最好拥有它。

社保可以解决大部分一般疾病问题。

2.意外险意外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障意外而导致的伤残和身故。

通常我们购买的综合意外险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责任意外事故是意外死亡和残疾。

意外医疗是指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

这些社保无法报销。

意外险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买的,不仅便宜,而且还是保障高。

3.医疗保险这是社保的一个很好的补充。

无论疾病和轻微疾病如何,都可以报销。

重点是打破社保用药范围。

4.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最大的特点是,一旦被诊断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它将立即报销赔付而不是治疗后。

这笔钱不光可以用来支付医疗费用,更多的是补充收入损失,保证生了大病之后的生质量,所以通常建议保额可以覆盖5年的家庭收入。

如果一个人购买100万保障,那么危重疾病将是赔付100万,即使他的实际治疗费用仅为3万,其余的970,000是为了补充家庭的费用,包括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儿童教育等,以便家庭不会遇到麻烦,因为他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

5.教育金,养老金等理财型保险这是必须在生活中花费的钱。

这两个是强制储蓄,专项资金,必须保本升值,必须保证本金不能有任何损失,并且必须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收入不一定高,但必须继续增长。

最重要的是专属。

它不能随意采取。

它不能被其他消费者挪用,比如买房子。

如果您每年或每月都有固定数额的资金存入您的帐户,您可以累积更多资金。

6.寿险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寿险,寿险是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提供保障保险,被保险人的死亡为支付条件,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公司为赔付保额;寿险保障的死由两大类组成,一类是意外险保障意外死亡,另一类是非意外死亡;非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疾病的死亡。

另一个特例是自杀。

即使是自杀,只要保单生效超过2年,它也在寿险保障的范围内;根据保障周期,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的保障周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通常是保障20年、30年、到60岁/ 70岁;终身寿险自然是保障到终身;7.投资和财务管理受法律保护,与公司资产隔离,不用于偿还债务,可用于资产隔离,资产转移和资产传承。

天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天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天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天津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一直以来都注重员工的福利保障,包括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指南旨在向天津市的雇主和雇员提供关于五险一金的详细办事指南。

一、社会保险1. 社会保险种类天津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每一种社会保险都有其独立的政策和规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申请和缴纳。

2. 社会保险缴纳雇主需在每个月的15日前,根据员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比例为养老保险费10%,医疗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0.8%,工伤保险费根据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生育保险费1%。

雇员需要在办理就业手续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雇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3. 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雇员在达到退休年龄、生病、失业、工伤或生育等情况下,均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根据个人的缴纳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二、公积金1. 公积金缴纳天津市的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2%。

雇主需要在每个月的15日前将雇员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一同上交至公积金管理机构。

2. 公积金提取雇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例如购房、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子女教育等,可以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办事指南1. 社会保险办理雇主办理社会保险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雇员身份证明等。

办理时可以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也可以通过在线办理等方式进行。

2. 公积金办理雇主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前往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公积金手续。

雇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银行卡等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办理。

3. 办理注意事项办理五险一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雇主要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天津五险一金标准

天津五险一金标准

天津五险一金标准
一、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

天津市的养老保险标准按照职工个人工资的比例来确定,目前的比例为8%,单位和个人各缴纳一半,缴费基数由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一般为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的平均数。

2.医疗保险。

天津市的医疗保险标准也是按照职工个人工资的比例来确定,目前的比例为2%,单位和个人各缴纳一半,缴费基数也由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一般为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的平均数。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职工个人工资的比例,目前的比例为0.5%,单位和个人各缴纳一半,缴费基数由当地人社部门规定。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一般为职工个人上
年度工资的平均数,比例为单位缴费,职工无需缴费。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职工无需缴费,具体标准由
当地人社部门规定。

二、公积金。

天津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缴存5%,缴存基
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的平均数,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3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天津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医保意外险报销流程

天津医保意外险报销流程

天津医保意外险报销流程
天津市医保意外险是指从天津市医保稳定经济目标支出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向参保人员提供意外医疗保障。

参保人员在购买医保意外险后,如遇到意外伤害等情况可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偿。

以下为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的流程指引:
一、医疗服务
1.参保人员在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就诊。

2.在就诊过程中,主动告知医生自己是天津市参保人员并进行相关证明。

3.医生根据需要为参保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开具诊疗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单据。

4.参保人员当场支付所需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

二、报销凭证
2.确保单据注明病情、治疗过程和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以便顺利进行报销。

3.参保人员应妥善保存所需的单据,以便异地报销或核查。

三、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可通过自助机、网上申报等渠道向保险公司提出报销申请。

2.保险公司将审核并确认报销申请,支付符合条件的费用。

3.报销金额将直接转入参保人员所持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如遇意外情况需要就诊,参保人员须及时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必要的医疗服务。

3.参保人员需仔细核对单据,确保单据中的信息准确完整,以便获取更及时和准确的报销服务。

以上为天津市医保意外险报销流程的详细说明,参保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报销渠道,获得更及时和准确的报销服务。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现在还是有很多⼈难以区分社保中的⼯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中的意外险,这两种保险看似很像,其实其中的区别还是很⼤的,下⾯,店铺⼩编为⼤家介绍⼯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先可以肯定的是,⽤⼈⾝意外险代替⼯伤保险,这种⾏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后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先可以肯定的是,⽤⼈⾝意外险代替⼯伤保险,这种⾏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后的赔偿和医疗带来很多问题。

⼯伤保险与⼈⾝意外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险种,前者是社会保险,强制缴纳;后者是商业保险,属于⾃愿缴纳,两者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两者性质不同,在员⼯权益保障⽅⾯差别也很⼤。

如果员⼯上的是⼯伤保险,⼀旦发⽣⼯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发⽣的医疗费⽤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企业和个⼈没什么负担。

相反,⼈⾝意外险有⼀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赔付率低。

当地就有现实案例,⼀家企业因为买的是⼈⾝意外险⽽不是⼯伤保险,员⼯出现事故后,尽管扣除了商业险赔款,企业还是赔了约60万元。

这种事如果发⽣在⼩企业,要么根本赔不起,要么会让企业赔得⼀蹶不振。

⼈社部门表⽰提醒⼴⼤企业主切莫贪⼩便宜,“⼀旦出了事,⼯伤认定后,该赔付的钱还得由企业⾃⼰掏,得不偿失”。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进⾏咨询。

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

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

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医疗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伤害是难以避免的。

因此,保障意外伤害的医疗保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介绍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

一、意外伤害医保概述意外伤害医保是指在意外伤害发生后,由社会保险基金向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保障。

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是指在天津市内发生的意外伤害,由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向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保障。

参保人员可以在经过医院诊断后,将医疗费用报销给社会保险基金,从而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二、参保条件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的参保条件如下:1. 参保人员必须是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

2. 参保人员必须在意外伤害发生后的48小时内到医院就诊,并开具医疗费用清单。

3. 参保人员必须在意外伤害发生后的90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报销流程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1. 就诊在意外伤害发生后的48小时内,参保人员应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并开具医疗费用清单。

2. 报销申请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就诊手续后,到医院社保窗口领取报销申请表。

3. 报销材料报销申请表需要附上以下材料:(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医疗费用清单;(3)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4. 报销审核报销材料提交后,社会保险基金将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 报销结果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基金将直接将报销款项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中。

四、注意事项在办理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参保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将无法报销。

2. 参保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就诊,并开具医疗费用清单才能报销。

3. 报销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楚,并附上必要的材料,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4.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并定期检查卡内余额,以免影响报销。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一、天津社保保险概述天津社保保险,全称为天津市社会保险保险,是为保障天津市户籍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社保保险的缴费公式及相关事项。

二、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1.养老保险缴费公式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

计算公式: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工资总额×(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2.医疗保险缴费公式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

计算公式:医疗保险缴费金额= 工资总额×(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3.失业保险缴费公式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2%,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1%。

计算公式:失业保险缴费金额= 工资总额×(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4.工伤保险缴费公式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不同,分为0.2%、0.4%、0.7%三个档次。

计算公式:工伤保险缴费金额= 工资总额×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5.生育保险缴费公式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5%。

计算公式:生育保险缴费金额= 工资总额×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三、缴费注意事项1.缴费基数: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不足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缴费时间:每月15日前,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3.缴费凭证: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后,需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以备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四、社保保险的作用和意义社保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面临年老、疾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风险时,社保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减轻了个人和家庭的负担。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09.11•【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88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8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受托保险机构,有关单位:为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附加险”)管理,统一标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意外伤害附加险理赔时效,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规定》(津人社局发〔2016〕7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办模式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的承保项目,分别成立职工居民意外险服务中心和学生儿童意外险服务中心,逐步过渡到统一的意外险服务中心。

受托商业保险机构委托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或自行设立意外伤害附加险受理网点(以下简称“受理网点”)(附件1)。

实行“一个网点、服务三类人员”模式,负责受理职工、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参保人员现场报案、办理理赔申报手续以及业务咨询。

二、理赔流程(一)及时报案发生意外伤害的,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应在5日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或到受理网点报案,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其中,参保人员意外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

对于需要现场查勘的,意外险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勘,调取直接证据材料。

职工和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案,可拨打服务电话4006596196。

学生儿童参保人员报案,可拨打服务电话4006596193。

(二)提交材料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应持有效证件或相关材料到受理网点办理申报理赔手续。

社保意外险投保流程

社保意外险投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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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规定

天津社保规定

天津社保规定天津市社会保险是指在天津市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天津市社保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天津市社会保险适用于在天津市范围内从事劳动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等。

二、社会保险种类天津市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实行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缴纳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按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2.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参保居民,实行城乡居民医保一卡通制度。

缴纳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按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保险:适用于在职职工,缴纳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按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4.工伤保险:适用于在职职工,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适用于在职职工,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标准与基数天津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与基数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按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四、缴费方式和时间天津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方式一般采取由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具体缴费时间根据当地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五、社保待遇天津市社会保险提供的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赔偿和生育津贴等。

具体待遇标准和办理程序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查询。

总之,天津市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对于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天津惠民保险主要保什么疾病

天津惠民保险主要保什么疾病

天津惠民保险主要保什么疾病天津惠民保险主要保什么疾病天津惠民保险主要保一般疾病和特定疾病。

其中一般疾病包括的非常广泛,只要是因疾病或者意外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天津惠民保险都可以给予报销。

而特定疾病指的是需要36种特定药品的疾病,主要包括了鼻咽癌、乳腺癌、神经母细胞瘤、淋巴瘤、胶质瘤、肺癌、卵巢癌、白血病、胆管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食道癌、胃癌等多种特定疾病。

天津惠民保险值得买吗天津惠民保险非常值得购买,不仅保险全面保额高,而且价格便宜。

天津惠民保险可以报销意外或者疾病住院和特殊门诊产生的医保内外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00万的医疗费用,即便是既往症也能报销30%的医疗费用。

而且天津惠民保险还能报销36种特定疾病需要的药品费,最高可以报销药品费100万,特定疾病的既往症也能报销30%的药品费。

只要是天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都可以参加天津惠民保险,每人每年只需要150元,而且参保人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投保,实现全家参保。

天津惠民保险可靠吗天津惠民保险非常可靠。

惠民保险的赔偿范围现在大多数城市都推出了惠民保,惠民保投保门槛低,保费也比较低,保额也很高,是一款性价比不错的医疗保险,当然很多参保人也比较关心惠民保险的赔偿范围,那么惠民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惠民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惠民保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社保报销范围内外,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就医后,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内购买符合约定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使用的高额特定药品费用。

如果是惠民保险具体的赔偿范围,因为不同地区惠民保险产品保险范围是不同的,需要以具体产品条款约定为准。

惠民保比较适合那些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年龄较大的人来购买,因为这类人群想要购买其它商业保险是比较困难的,另外惠民保保费便宜,如果大家的预算不是很充足,也可以考虑购买这款保险。

天津社保五险一金计算公式

天津社保五险一金计算公式

天津社保五险一金计算公式在中国,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所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而五险一金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需要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项住房公积金。

其中,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些保险对于职工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在职工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给予一定的保障。

在天津,社保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是如何的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天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占8%,计算公式如下: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 月工资×8%。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天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占2%,计算公式如下:医疗保险缴费金额 = 月工资×2%。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失业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失业救济金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天津,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占0.5%,计算公式如下:失业保险缴费金额 = 月工资×0.5%。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伤残赔偿金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天津,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计算公式如下:工伤保险缴费金额 = 月工资×0。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天津,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计算公式如下:生育保险缴费金额 = 月工资×0。

六、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在天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占7%和5%,计算公式如下: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 = 月工资×12%。

以上就是天津社保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
【年(卷),期】2013(000)005
【摘要】<正>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3〕39号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文时间:2013年6月8日执行时间:2013年1月1日内容摘录:一、扩大意外险保障给付范围原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调整为由意外险资金按照统一标准给付。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因意外伤害在异地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意外险保障范围,给付标准按照本市意外险有关规定执行。

二、调整意外险资金拨付办法
【总页数】2页(P53-5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6
【相关文献】
1.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J], ;;;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88号 [J], ;
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5.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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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摘要:一、引言二、天津社保保险缴费项目及比例三、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及上下限四、天津社保保险缴费计算公式五、实际案例解析六、总结正文:一、引言天津是我国北方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较为完善的社保保险制度。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天津社保保险缴费的具体情况,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及相关内容。

二、天津社保保险缴费项目及比例天津社保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各个项目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个人不缴费;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三、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及上下限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目前,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4,000元,下限为4,800元。

四、天津社保保险缴费计算公式天津社保保险缴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以养老保险为例,假设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其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6,000 × 16% = 960元。

其他保险项目的缴费金额也可按照此方法计算。

五、实际案例解析假设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需要计算其各项社保保险的缴费金额。

1.养老保险:8,000 × 16% = 1,280元;2.医疗保险:8,000 × 8% = 640元;3.失业保险:8,000 × 0.5% = 40元;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此处假设为80元;5.生育保险:8,000 × 0.8% = 64元。

天津工伤保险理赔标准

天津工伤保险理赔标准

天津工伤保险理赔标准天津工伤保险是一种为受到工伤的劳动者提供医疗、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我为大家总结了天津工伤保险理赔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工伤医疗费理赔标准:1. 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为100%,即全部报销;2. 报销范围包括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及其他治疗费用;3. 根据治疗需要,可按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谈判支付内容报销,具体费用按当地规定执行。

二、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理赔标准:1. 伤残程度评定为10%至2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本金额的60%;2. 伤残程度评定为21%至3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本金额的70%;3. 伤残程度评定为31%至5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本金额的80%;4. 伤残程度评定为51%至7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本金额的90%;5. 伤残程度评定为71%以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本金额的100%。

三、工伤津贴标准:1. 工伤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伤残津贴基本金额;2. 伤残程度评定为1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3. 伤残程度评定为2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1倍;4. 伤残程度评定为3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5. 伤残程度评定为4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6. 伤残程度评定为5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7. 伤残程度评定为6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8. 伤残程度评定为7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9. 伤残程度评定为8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7倍;10. 伤残程度评定为9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11. 伤残程度评定为10级的,伤残津贴基本金额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9倍。

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适用对象:本市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要每年依法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自然获得当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参保费用:由政府替参保人缴纳保险费用-给付范围:参保人的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给付标准: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下的,给付70%,超过6000元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因意外导致残疾的,按照身体伤残鉴定等级给付20000元至35000元;因意外导致身故的,合法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0元补偿-申报时间:5月3日开始-申报方式: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申报服务电话为:4006596196,各服务网点地址、电话以及申报需提供材料等具体情况,市民可通过拨打申报服务电话查询市人社局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详解新规关注热点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本市出台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本市实施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

建立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是本市2011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是完善本市医疗保险制度体系,降低家庭和社会意外伤害风险,改善民生实惠百姓的一项重大举措。

《暂行规定》要求,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适用于本市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要每年依法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以自然获得当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政府替参保人缴纳保险费用。

参保人因突发性、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将按照《暂行规定》给予理赔。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的背景下,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的实施,将为保障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及时救助救治,保障生命健康安全,有效减轻意外伤害个人及家庭负担,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起到积极作用。

雇主责任险、意外险和工伤保险三种险种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意外险和工伤保险三种险种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社保)的区别1.简单对比:2.雇主责任险同意外险的区别(1)保险责任不同。

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赔付项目为死亡给付、伤残给付、医疗费(没有限额)、职业性疾病给付、误工费;意外险保障的是雇员在24小时内遭受意外伤害,赔付项目一般为死亡给付、伤残给付、医疗费(有限额)。

(2)投保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基本采用不记名投保;意外险一般必须采用记名的投保方式。

(3)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为雇主;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即雇员的生命或身体。

(4)保额确定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雇员的工资,保险费按照雇员一年的工资收入总和乘上不同工种的相应费率进行计算;意外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

3.雇主责任险同工伤保险的区别:(1)保险责任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采取统括式;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采取细分式,包括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等,共10种情形。

(2)投保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基本采用不记名投保;工伤保险一般必须采用记名的投保方式。

(3)赔偿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先赔付给企业,由企业赔付给雇员;工伤保险规定对伤残补助按照1-10伤残级别给予24个月工资至6个月工资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外,逐月发放伤残津贴、死亡给予一次性补偿,赔偿直接赔付给雇员个人。

(4)赔偿限额标准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一般对于死亡或伤残按照1-10伤残级别分别给予36个月或4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额,当然,如果购买的限额越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则越高,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购买的赔偿限额;工伤保险则是按照深圳市平均工资水平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5)自担风险程度不同。

雇主责任险中,雇主可以按照投保意愿选择无免赔额的承保条件,一旦出险,在保险金额内雇主可以获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有些费用由雇主自行补足。

工伤意外险算交社保吗

工伤意外险算交社保吗

工伤意外险算交社保吗工伤意外险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保险制度。

那么,工伤意外险是否算交社保呢?这个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而工伤保险则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专门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提供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个人。

因此,工伤保险并不算作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范围。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并未被列入社会保险的范畴。

因此,工伤保险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也不算作社会保险的一种。

综上所述,工伤意外险并不算作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是一种独立的保险制度,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一种特殊保险费,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因此,工伤保险并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也不算作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范围。

总的来说,工伤意外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工伤保险并不算作社会保险,不属于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范围。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加强对工伤保险的了解,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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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简介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

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救助救治,降低由此给家庭和社会意外伤害风险,促进家庭和社会安定和谐,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津人社局发【2011】27号),对于参保人因突发性、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伤残或者死亡情形的理赔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有效减轻意了外伤害带来的个人负担,是我市落实医保惠民政策的新举措。

(由广大永明人寿承保2011年承保)
意外事故发生后,参保人在5日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
(4006-596-196)或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等方式报案,报告意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其合法受益人需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

对于需要现场勘查的,受托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意外事故现场查验,调取直接证据材料。

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天津市在2011年1月1日起建立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和门(急)诊报销待遇,同时还就继续推进天津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等做出一系列规定。

据介绍,凡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人员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非疾病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纳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

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天津市统筹城乡全民医保背景下,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保障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及时救治,减轻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为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命健康再加一道安全保障。

据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政府要求,2011年,在总结按项目付费经验的基础上,天津市将进一步完善总
额预付制,合理制定医疗机构预付标准,加强预付基金监管,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

天津市公布2013年度意外险筹资给付标准
2011年,我市出台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意外险的出台,保障了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救治救助,降低了家庭和社会意外伤害风险。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近日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13年度意外险的筹资和给付标准,规范了管理服务流程。

本期医保专刊,我们将结合《通知》的内容,对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相关政策给予解读。

调整意外险筹资和给付标准
《通知》中,明确了2013年度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标准为人均25元(个人不缴费)。

2.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意外伤害险资金按照70%的比例给付;超过6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80%的比例给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3.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给付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的,给付20000元;伤残等级为三级的,给付25000元;伤残等级为二级的,给付30000元;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给付35000元。

4.参保人意外伤害死亡的,对其合法受益人一次性给付50000元。

扩大意外险给付范围《通知》还对意外险的给付范围进行了调整:
(1).原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调整为由意外险资金按照统一标准给付。

(2).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因意外伤害在异地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意外险保障范围,给付标准按照我市意外险有关规定执行。

规范意外死亡案件审核《通知》规定,因参保人意外死亡申请给付的,市意外险服务中心按照下列方法审核:
①.参保人在医院经救治无效死亡的,应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救治病历资料和医学死亡证明书进行认定;
②.参保人未经救治或未在医院死亡的,可以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法医鉴定书进行认定,或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通过查勘取证进行认定。

③.对意外险不予给付的意外死亡案件,市意外险服务中心应在不予理赔通知书中,详尽告知不予给付的理由。

明确意外险规范管理制度
1.实行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制度。

市意外险服务中心汇总各保险公司意外险资金运行管理情况,分别于次年6月底和12月底前编制完成意外险资金中期运行情况报告和年度运行情况报告,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市财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

2.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服务网点审核制度。

市意外险服务中心应当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制定经办服务、理赔审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有关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因业务需要增加、减少或调整服务网点设置的,应当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3.加强意外险信息管理。

市人力社保信息部门应根据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政策调整,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市社保中心和市人力社保信息部门应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做好意外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

4.实行意外险经办服务年度考核制度。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对意外险经办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
核,考核时间为次年第二季度。

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经办管理规章制度、服务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电话服务、案件受理和理赔、医院服务工作、宣传培训、案卷管理、投诉和意见反馈以及其他应当考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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