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不含全资、控股企业、移动通信分公司和*科创电子分公司,下同)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除公司领导外本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并接受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总经理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公司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费用采取限额报销的方式,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若由公司统一安排,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每季度末汇总行车记录并核算支付费用,从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八条除部长级干部外,公司员工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部门限额、节约奖励”的方式。
各部门公务用车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根据业务类别核定各部门年度公务用车限额,若各部门当年实际产生费用超出年度限额总额的,超出部分从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九条主管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8〕115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以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范围,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不断增加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透明度。
(四)坚持工作需要。
既要降低不合理开支,又要保障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不得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个别确因集体公务活动、军工保密任务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临时调度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做好登记备案。
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树立良好杜会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精神,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
本细则所称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工作保障和必要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包括出境,下同)、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1-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科学、合理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行为,制定各专项管理办法。
(二)坚持廉洁节俭。
强化企业负责人作风建设,树立勤俭办企业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合理确定履职待遇第五条建立健全管理科学、程序严谨、标准明确、配置合理的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及用车管理办法。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原则上通过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保障公务交通。
(二)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三)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标准为排气量2.5升(含)以下,价格在(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含)以内。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企业负责人所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不含分公司、派出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岗位特点,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认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不含分支机构,萨兰勒班县)负责人履行职责待遇、业务开支各项标准,制订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行。
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待遇、业务开支标准严禁低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行职责待遇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赴美(境)、通信等方面的开支。
第四条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秉持依法依照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融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极力杜绝企业分担个人消费开支的犯罪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秉持规范透明化。
通过健全制度、财政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苛规范、官方透明化的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待遇、业务开支管理制度体系。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下同)须参照本细则,自行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第四条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第五条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坚持符合实际。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额度按照当年生产、经营工作目标确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培训等。
第八条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按照集中统一调度方式保障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
(一)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0万元以内。
(二)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为公司负责人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从现有车辆中调配。
确无适合车辆的,可采用租赁等方式解决用车问题。
(三)公司负责人新配备固定用车由我司自行研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购车缘由、用途、购车时间、车辆品牌型号、价格、资金来源等。
(四)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费用(包括租赁、保养、维修、过路过桥、停车、保险、燃油等)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
(五)未配备公务用车而发放交通补贴的,公司将制定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不含全资、控股企业、移动通信分公司和*科创电子分公司,下同)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除公司领导外本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并接受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总经理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公司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费用采取限额报销的方式,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若由公司统一安排,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每季度末汇总行车记录并核算支付费用,从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八条除部长级干部外,公司员工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部门限额、节约奖励”的方式。
各部门公务用车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根据业务类别核定各部门年度公务用车限额,若各部门当年实际产生费用超出年度限额总额的,超出部分从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九条主管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企业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公司(人资/4)715-2016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包括以下职务序列:(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单位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审计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首席财务官、首席法律顾问。
(二)未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单位的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主任、院长、校长)、副总经理(副主任、副院长、副校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三)各级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成员(委员、常委)、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 1 —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及其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对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其中:公司办公厅负责业务招待管理;公司后勤部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通信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国内差旅费管理;公司国际部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公司人事部负责培训管理;公司人资部负责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相关内部审计管理;公司监察局负责纪律检查及监督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一、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设定1.薪酬待遇: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待遇应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发展情况、企业盈利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薪酬待遇应该合理、合法、透明,并与企业绩效挂钩,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其个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2.奖励机制:为了激励企业负责人取得优异的业绩和创新成果,可以设立奖励机制,例如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这些奖金应根据企业的利润增长、市场占有率提高等目标进行设定。
3.福利待遇:除了薪酬和奖励机制,企业还可以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商务差旅补助等,这些福利待遇应根据企业能力进行生活水平的合理安排。
4.职业发展:为了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素养,企业可以提供各种培训和教育机会,例如培训课程、国内外考察等,帮助负责人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管理技能。
为了确保企业的资金运转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严格的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1.预算控制:企业应根据年度和季度的业务计划,对各个部门的支出进行预算控制,确保每个部门的支出在可控范围内。
预算控制应由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审核,确保合理性和科学性。
2.费用审批:企业的支出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审批,一般需要经过负责人的审核和签字批准。
对于大额支出、非常规支出等,需要经过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的审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支出核算: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支出核算和管理体系,及时记录和核算各项支出,确保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支出的报销,需要有相应的凭证和报销单据,以便后续的审查和审计。
4.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管理、审计管理、风险控制等。
通过内部控制的建设,可以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和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5.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于支出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
监督检查可以由内部审核人员、外部审计机构等进行,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 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四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节俭、实用的原则,为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
领导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更新和处置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登记、油耗核算、维修保养等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第三章办公用房管理第八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领导人员办公用房。
第九条领导人员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
第十条办公用房的装修应当遵循简约、环保的原则,不得豪华装修。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合理安排领导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应当坚持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费用合理的原则,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与工作无关的培训。
第十三条领导人员参加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业务招待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招待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
某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总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一)领导班子成员;(二)所有工作人员;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上述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单位为其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通信支出等项目。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第五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源头控制,坚持廉洁节俭,坚持规范透明。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条六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归属部门为办公室车队。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一)配备公务用车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坚决杜绝互相攀比和奢侈浪费现象。
(二)按照1人1车或多人1车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因工作需要用车,由本单位办公室车队进行调配。
(三)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含生产用途的小型车辆、越野车)以及车辆顶账,必须按本办法和总公司《关于规范购置车辆的紧急通知》要求,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公务用车调配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车队负责调配,要优先保障领导班子成员用车;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差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车队调配用车;到同一目的地出行或顺路的,能够拼车的尽量拼车同行,提倡一车办多事。
第九条申请公务用车流程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派车路线执行出车任务,更改路线须向主管部门报告。
如因未经许可自主改变路线而引发的各类赔偿由司机自己负责。
(一)市内出差:用车人到办公室车队申请用车登记,并根据车辆状态安排用车。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规定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定(试行)》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定负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根据分管业务范围对本规定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一节公务用车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公司负责人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手段解决公司负责人公务出行问题。
第六条公车改革后,禁止为公司负责人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二节办公用房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5平米,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不得超过36平米。
第八条因异地工作需要,公司负责人需要另行安排第二处办公用房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节培训第九条为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可开展必要的内外部培训。
第十条培训时间、内容、方式根据公司培训计划、上级机关安排、临时工作需要而定。
禁止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无实质学习内容、以旅游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为取得学位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不得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业务支出规定第一节业务招待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宴请、赠送礼品活动,属于业务招待范畴。
第十三条业务招待坚持服务经营、务实节约、必要适当的原则,一般以工作餐为主,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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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不得为其配备或使用公务用车。
第九条公司对公务用车使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实际发生费用不得超过预算范围和限额标准。
第十条企业负责人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自愿驾驶公务用车的,公司须加强管理,不得发放自驾补贴。
第十二条公司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须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固定、相对固定、统一调度)后,不得再为其发放交通补贴。
第十四条公司不得采取向所出资企业调换、借用等任何方式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向出资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的公务用车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的管理使用办法、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必须加强对公务用车预算管理,每年编制本企业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报集团备案。
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分析预算方案执行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
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
企业负责人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第十九条企业负责人办公室(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60平方米。
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第二十条企业负责人新配置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
现有的办公室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一般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者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室时解决,不应造成新的浪费。
第二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围绕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
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企业负责人参加出国培训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
第三章业务支出第二十四条业务招待是指企业负责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
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优先安排在企业内部餐厅或定点(合同)饭店接待,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
宴请标准原则上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含酒水、饮料,下同)。
赠送纪念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得赠送纪念品,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00元,根据招待活动内容和招待对象的重要程度按人均标准在200-50元间分档确定宴请标准。
第二十六条企业要明确业务招待活动的审批、报销等程序。
对企业负责人每次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一般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确因工作需要,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50%。
第二十七条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由公司计划部门编制预算,由行政办公部门组织安排。
外事招待工作应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原则,从严控制招待费用支出。
公司应建立纪念品订购、领用等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相关部门及时结算。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生成经营实际和实施国际化经营的需要,确定公务出行交通工具、住宿标准。
企业负责人国内公出,因公务需要乘坐飞机,一般不乘坐公务舱,提倡乘坐经济舱;乘坐火车可选择软卧、一等座等席位;乘坐轮船可选择一等舱席位。
住宿费可凭票据报销,原则上不允许住套房,住宿费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人每天60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天5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400元(地区划分执行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公司在出差地设有办事机构或者有定点饭店的,企业负责人应尽量在办事处或者定点饭店住宿。
参加有关会议可按会议安排入住宾馆。
如出差地有单位接待,不能领取差旅补助费。
原则上不得乘坐民航、私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租用商务机。
第三十条严禁企业负责人无明确目的的国内差旅活动,从严控制国内差旅随行人员。
公司应当保障企业负责人处理企业境外经营管理业务的出国(境)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不得安排与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
第三十一条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制度和任务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者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无故延长因公临时出国(境)时间。
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外交部及集团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国(境)外接待工作,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严禁超标准接待。
严禁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在国内和出国(境)旅游。
第三十二条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国内差旅费用,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铺张浪费。
第三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从事公务活动所发生移动通信费用和住宅通信费用的管理,企业负责人通信费年度预算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0.6万元。
分管海外工作的负责人,因工作需要,通信费可适当上浮,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
不得以任何名目为企业负责人发放通信补贴。
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通信补贴的,不再报销通信费用或者另行发放通信补贴。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三十四条预算管理是指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预算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需求,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费用水平的预计安排、控制监督。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预算管理,按年度、项目、人员编制预算,应当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与公司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匹配,履行公司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审议后执行。
如预算有重大调整,应当重新履行相应的程序。
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执行情况及年度预算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执行情况及年度预算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上年度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二)本年度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编制情况,预算总体水平与企业经营收入、利润总额和费用支出预算的匹配情况,本年度预算总体水平与上年度对比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有关情况等。
(三)本年度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备案手册。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预算内企业负责人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外支出未履行相应程序前不得列支。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动态监控机制,监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的全面性、准确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除按照本实施意见所规定的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外,严禁以下用公款为企业负责人支付个人支出的行为:(一)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设置定额消费。
(二)为企业负责人办理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三)为企业负责人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的装饰性图书。
(四)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
(五)支付企业负责人与公司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支出。
(六)向所出资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各种企业负责人个人费用支出。
第三十九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公司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