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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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17•【文号】发改环资〔2022〕109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科技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健全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夯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便民利民的基础功能。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工作基础和城乡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差异,统筹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23•【字号】鲁政办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23日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精神,加快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根基,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年均增长6%左右,报废机动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50万辆,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3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7〕77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7〕77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7〕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更好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154号)、《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战略目标,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围绕加快建设“四个湖州”和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和发展绿色流通为主线,以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为重点,完善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回收利用秩序,降低回收利用成本,提高回收利用效率,推进回收模式创新,提升回收行业组织化水平,加快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强化政策导向,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激励、推进政策。

整合资源,引导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特别是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公平有序发展。

——坚持绿色环保、循环发展。

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将构建完整、规范、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内容,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发展模式,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1. 引言再生资源产业是指通过回收和再利用废弃物来生产新的产品和能源的一种产业形式。

随着全球资源的日益紧缺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逐渐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与重视。

本文将探讨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并就其重要性与挑战进行深入分析。

2. 完善法律法规要推动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加大力度制定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再生资源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规范要求。

同时,加强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收购、销售和处理废弃物的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再生资源产业的正常运作。

3. 制定经济政策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政府还应采取一系列经济政策来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首先,建立起相应的财政激励政策,如给予再生资源企业税收优惠、补贴和奖励,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投资进入该领域。

其次,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为再生资源企业提供专门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如低息贷款、信贷担保等。

通过这些经济政策的引导,进一步激发再生资源产业的活力与创新能力。

4. 加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关键。

政府应鼓励与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技术创新和绿色生产的能力。

同时,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攻克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难题。

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再生资源产业中的技术创新与示范项目,推动技术的转化与应用。

5. 建立产业链协作机制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产业链协作机制。

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起全产业链的协作机制。

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的公开与流通,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再利用效率。

此外,培育再生资源产业的专业人才,加强人员培训与技能提升,为产业链的顺利运行提供人才支持。

6. 加强宣传与教育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还需要广泛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和举办相关的论坛、展览和培训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再生资源产业的重要性和发展前景。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行为,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废品回收站点、废旧物资经销商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不再具备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是指对废旧物资进行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加工等环节,通过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方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推动绿色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

第八条废品回收站点应设立明显的标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收集、储存和处理废旧物资的环境安全。

第九条废品回收站点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包装等工作,确保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和环境安全。

第十条废品回收站点应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确保废旧物资回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经销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经营活动,确保所售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经销商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来源和销售记录,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经销商应定期对废旧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和利用情况,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流程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流程应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加工等环节,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再生资源产业的税收政策研究

再生资源产业的税收政策研究

再生资源产业的税收政策研究税收政策在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推动该产业的发展和优化资源利用,同时也可以实现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文将从税收政策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方面对再生资源产业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

一、税收政策的目标1.促进资源再生利用:税收政策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少再生资源利用的相关税费,鼓励企业进行资源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2.推动绿色生产方式:税收政策可以对传统生产方式征收高税率,对绿色生产方式征收低税率,激励企业转型升级,采用环保技术和绿色生产方式,降低环境污染。

3.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税收政策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再生资源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点,提高地方税收收入。

二、税收政策的重点在制定再生资源产业税收政策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再生利用环节的税收政策:对于资源再生利用的环节,可以采取差别化税率的方式,对于高效的技术和设备征收低税率,对于低效的技术和设备征收高税率,激励企业采用高效的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和设备。

2.绿色生产方式的税收政策:对于采用绿色生产方式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例如减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率,鼓励企业采用绿色技术和环保设施,转型升级。

3.加强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对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可以根据其污染程度征收高税率,鼓励企业采取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对污染治理设备给予一定的税收补贴。

4.基于地方实际情况的税收政策:不同地区在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条件和资源利用水平上存在差异,税收政策应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增加区域竞争力。

三、税收政策的措施1.减税优惠措施:对于再生资源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方面进行减免或者降低税率,鼓励企业增加再生资源产业的投资。

2.补贴政策:对于再生资源利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采用更加环保和高效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0.05.28•【文号】商商贸发[2010]187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发展潜力巨大。

为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重要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刻不容缓。

再生资源回收不仅有助于解决我国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使用再生资源具有比使用原生资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特点,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为原则,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转变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形成再生资源回收政策促进体系;探索灵活的再生资源收购方式,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大中城市建成完善的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建设50个左右区域性集散市场,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原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备案第四条设立条件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 有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设备和设施;4. 有符合行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5.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备案程序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提交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企业章程;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企业经营场所证明;5. 企业设备设施和技术条件说明;6.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证明;7. 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六条合法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质量保障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回收的再生资源质量。

第八条数据报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数据,包括回收量、处理量、利用量等。

第九条环境保护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规经营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政策汇总-国家政策赋能、地方积极响应,助推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政策汇总-国家政策赋能、地方积极响应,助推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政策汇总-国家政策赋能、地方积极响应,助推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近些年,为了鼓励居民和企业进行资源回收,国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政策。

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助推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对于我国实现经济增长模式有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由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向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益、低排放转变有积极意义。

多部门联合监管,助推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为应对天然资源的日益枯竭、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已经上升到我国国家战略层面。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载体,也是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

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联合对再生资源行业进行监管。

其中,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通过多部门对再生资源行业的联合监管,助推行业的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当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约束、环境保护、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矛盾。

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

实现经济增长模式有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由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向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益、低排放转变。

这种转变与循环经济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节约资源是基本国策。

国家政策赋能,地方积极响应助推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国家再生资源行业政策汇总在以上背景下,国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居民和企业进行资源回收。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政策
6. 环境保护要求:政府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环境保护要求,要求企业在回收、处理 和利用再生资源过程中,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
7. 宣传和教育:政府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 和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回收行动。
8. 监督和执法:政府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和执法,打击非法回收和倾倒行为, 保障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措施和 要求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政策
3. 经济激励措施:政府给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一定的经济激励,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 优惠贷款等,以鼓励企业投资和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4. 产业发展支持:政府出台措施,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包括提供土地、设施、 技术支持等,促进行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
5. 市场准入和准入标准:政府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准入程序,规范企 业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政策是指政府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 下是一些常见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政策:
1. 回收目标和指标:政府设定回收目标和指标,要求企业和的情况进行具体设定。
2. 立法和法规:政府通过立法和法规,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的法律地位和义务,并规定相关 的管理和监督措施。例如,制定再生资源回收法、废物管理条例等。

关于最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最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最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全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是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那么该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请阅读以下文章,跟着一起来了解。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衡政办[2010]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衡政办〔20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衡水湖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回收利用行为,整合现有回收网络,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水市湖城”建设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理、方便群众、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统筹规划,发展龙头,强化政府部门管理职能,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全面推进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步骤工作目标:通过培育龙头企业,构建以城区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为基础,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集中综合处理为核心,点面结合二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使我市80%以上回收网点和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0%以上可利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

工作步骤: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为筹备阶段,完成方案设计和立项报告,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并争取政策支持。

第二阶段:2010年-2011年为实施建设阶段,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项目投入试运营。

在2010年先期把市区回收市场建设好。

第三阶段:2012年为组织验收阶段,项目全面运转,组织验收。

三、工作内容(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市场1、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

2024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

2024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

2024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一、背景分析2024年,全球资源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资源消耗速度快于再生速度,资源浪费严重,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加快资源回收利用制度的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推动可持续发展。

下面,本文将从立法、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二、立法建设1. 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法治环境。

2. 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激励,以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

三、制度建设1.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全程追溯体系,确保再生资源的来源可追溯、利用过程可监控,以防止不合规的再生资源进入市场。

2. 建立统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明确回收利用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推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的资源流通和交易,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3. 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样检测,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四、宣传教育1. 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宣传力度,向公众传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2. 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更新和发展。

3. 打造互动交流平台,开展主题活动、展览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处理机制,对涉嫌非法行为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信用评价力度,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引导企业遵守规范,增强市场竞争意识。

结语:2024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的实施将促进我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进出口及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进出口及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进出口及相关政策法规分析一、再生资源行业概况再生资源是指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科教、交通、国防等各项活动中被开发利用一次并报废后,可反复回收加工再利用的不可再生物质资源,它包括以矿物为原料生产并报废的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合金、无机非金属、塑料、橡胶、纤维、纸张等。

随着再生资源产业的逐步发展,目前已形成从废旧物产生源排放,经回收散户或企业分类分拣,加工企业资源化加工,最终到再利用企业的完整流程。

再生资源行业产业链主要包括废旧资源回收、资源化加工处理和资源再利用三个环节,行业上游主要的废旧资源包括废钢、废纸、废塑料、废电子、废有色金属、报废汽车等。

二、再生资源行业现状随着中国经济及社会高速发展,钢制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塑料制品、纸制品等重要产业用料以及生活用品的产量及不断增加,同时随着这些产品的消费速度越来越快,废钢、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废弃资源产量不断增多,对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因此,对废弃资源进行回收利用是中国社会必然的发展趋势。

2018年,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2218.2亿吨,同比增长14.2%。

其中,废钢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量涨幅较为明显,分别同比增长22.3%和14.4%;废纸和废玻璃回收量出现下滑,分别同比减少6.1%和2.8%。

数据显示,2011-2018年,我国再生类资源企业的销售额呈逐年增长趋势,2018年,再生资源类销售额达到2989.3亿元,同比增长10.3%。

由于钢铁产能过剩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废纸、废塑料需求疲软,再生资源价格低位徘徊,预计再生资源行业销售额的增速将会下降。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10月15日,中国全国的废钢回收价格呈现增长态势,而再生塑料以及废纸的回收价格有所回落。

中国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向好发展的态势,外需有望继续改善,因此钢铁、有色金属、纸、塑料等行业产品价格短期不会明显回落,未来再生资源整体价格上涨的可能性较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实现盈利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增加。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孝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9日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引导我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精深发展,实现由“三低一弱”(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质量、弱品牌)向“三高一强”(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质量、强品牌)转变,制定如下措施。

1.规范项目备案。

严把入口关,统筹土地节约集约度、税收贡献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和能耗限度,规范引进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投资强度达到落户园区标准,且同步谋划、有序衔接、一体推进初加工、深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各县市区、市高新区、市临空区)2.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集中发展、特色发展、链式发展、绿色发展、龙头牵引的要求,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打造1-2家百亿级龙头企业。

进一步优化各地铜再生资源加工产业布局,支持市高新区、汉川市大力发展下游用铜深加工产业;支持孝南区实现纸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绿色纸业;支持大悟县、孝昌县推动铝再生资源成片集中,提升规模能级;支持孝南区、云梦县围绕钢再生资源转型升级,形成一体化加工利用体系。

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入区进园,积极创建循环产业经济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市高新区、市临空区)3.加强专项招商。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10•【字号】深府[2004]214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12月10日深府[2004]214号)《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促进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管理。

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及报废设备的回收利用及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保护单位和个人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区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规划、政策拟定及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中的治安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的登记与市场经济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中的市容卫生管理;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中的场地规划;国土管理部门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出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所需用地;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助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做好职权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与个人有义务保护、积攒、交售再生资源,有权揭发、举报破坏或滥用再生资源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再生资源分拣整理场所依规划布点,依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场所经营者。

场所经营者不得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在依规划建造的再生资源分拣整理场所进行再生资源分拣整理活动。

再生资源公司实施方案

再生资源公司实施方案

再生资源公司实施方案随着全球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再生资源公司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再生资源公司是指致力于回收利用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将废弃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本文将就再生资源公司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再生资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回收体系。

通过与各大城市的废品回收站合作,再生资源公司可以收集到大量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

同时,公司还可以与各大工厂和企业进行合作,收集他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再生资源公司可以获取到丰富的原材料,为后续的再生资源生产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

其次,再生资源公司应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技术创新是再生资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公司应加大对再生资源生产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再生资源生产的效率和品质。

同时,公司还可以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再生资源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技术创新,再生资源公司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赢得更多市场份额。

再者,再生资源公司应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

市场营销是再生资源公司获取客户和拓展市场的重要手段。

公司可以通过参加各类行业展会、举办技术交流会和研讨会等方式,向客户展示公司的技术实力和产品优势。

同时,公司还应积极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通过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再生资源公司可以拓展更多的市场渠道,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最后,再生资源公司应加强与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合作。

政府和环保部门是再生资源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

公司可以与政府和环保部门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环保政策和措施,推动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通过与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合作,再生资源公司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再生资源公司的实施方案包括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回收体系、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加强与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合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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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是生产经营再生资源的企业和个人,符合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享受退税政策的,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鼓励,并协助该企业及个人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二、凡是生产和经营再生资源的单位,要按照要求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企业上缴税款及税种有关报表。

三、凡是符合退税企业的增值税,按规定返还部分,由镇政府核实后,先行垫付。

财政部门退税后,再偿还政府垫付的资金。

并办理相关还款结算手续。

四、凡符合国家有关退税政策的再生资源企业,不要政府垫付退税税款的而是以退税税单向金融部门质押贷款纳税的,自贷款获批之日起到退税完成为止,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由镇财政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70%补贴给企业。

五、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遇到困难,政府协助企业办理有关融资手续,资金由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偿还,如没按时偿还,引起法律诉讼,由企业自行负责。

六、凡经营再生资源且符合国家有关退还增值税的企业,除享受国家退税优惠外,还可享受政府如下优惠政策:
1、年交纳各种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300万元以下的,按地方财政留成的10%奖励企业。

2、年交纳各种税收在300万元以上的500万元以下的,按地方财政留成的15%奖励企业。

3、年交纳各种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1000万元以下的,按地方财政留成的20%奖励企业。

4、年交纳各种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财政留成的30%奖励企业。

七、奖励结算方法,凭纳税报表及相关材料经镇政府审核后在次年初,一次性结算。

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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