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品牌的弱势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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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品牌的弱势营销

全国性强势品牌乃至区域性强势品牌始终都是少数,除此之外的绝大多数都是相对的弱势品牌。

弱势品牌因其弱势,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意味着其拥有的优势资金、人才及人力、销售渠道、媒体关注、消费者拥有量等资源的欠缺与稀少(强势企业的新品牌上市在相应资源拥有的优势上有所不同)。这也意味着,弱势品牌通常都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如强势品牌般一掷万金大搞宣传攻坚战,通常都难找到心仪的好的大的区域总分销商,更难以上好的货架位置,得不到重点商家与终端营业人员的重点推荐,及其得不到消费者的指定购买,等等等等。

既然弱势品牌就处在相对的弱势之下,我们为什么非要大费周折,不顾自己能力所及的去“打肿脸充胖子”,使自己弱上加弱呢?我们为什么不多从自己的“弱”字上反思与开展营销行为呢?

其实,当我们把自己与强势品牌进行对比时,我们就不难发现:强势品牌不但自视甚高,搞得自己有些过度的忽视眼皮底下的潜在危机;而且出于维护自己的“老大”的品牌形象,还大都中规中矩得过于呆板与迟钝。这些都是弱势品牌可以利用的地方。还不止这些,因

为我们的产品质能通常都不弱于强势品牌,我们的产品利润体系甚至还可能比强势品牌更合理,我们的其它营销行为也可能迫于资源稀缺的压力而更相对的有效。这些都是因为我们的弱势而偏向而迫使我们的。弱势品牌的弱势营销也就是以自己相对的灵活与有效的营销行为从强势品牌及其它对手的软肋处开展攻城掠地的营销。

当我们对A-MCR营销全沟通进行解析时,我们的弱势营销思路就会更加清晰了。

解析A-MCR营销全沟通

A-MCR是在传统的重物流渠道与信息传播渠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实效营销方法论。在传统的物流渠道、信息传播渠道这双管道中,多数运做过于强调自我,使营销缺乏整合,使营销缺乏合力、使营销行为过于粗放与缺乏竞争力。造成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缺乏使物流与信息传播双管道真正链接与互动起来的东西。它就是被平行运行于物流、信息传播双管道之间,游离于营销整合之外的促销。另外,服务也早就成为了营销的一个异乎寻常的重要手段,可是在这个讲究服务营销的时代,广大受传统双管道影响与指导的企业却对服务营销发生了致命的忽视。

消费市场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等这些营销时代的变革造就了A-MCR。可以说,只要解决了A-MCR营销全沟通中之物流渠道、信息传播渠道、服务渠道、促销互动渠道等营销四管道,就等于解决了市场营销中的所有问题。基于竞争的需要、消费者的需要而针对性制定的每一项管道策略,正是一个企业、一个产品品牌的物流竞争力、信息传播竞争力、服务竞争力、促销竞争力的具体表现,这基于营销四管道构筑起来的市场竞争合力,正是一个企业、一个产品品牌市场主体竞争力的具体构成和体现。

A-MCR营销全沟通的优点在于:能从目标客户群的消费心理及消费习惯出发,将市场营销中的关键问题条理化、清晰化,并一针见血的直击消费心理与市场竞争实际,根据问题起源找出极具针对性的实效解决方案。

A-MCR营销全沟通的使用要点在于:调动、整合并经济性利用所有有利于完成销售预期目标、提升品牌价值的营销道具,以全方位与目标客户形成时刻沟通的不同有用形式,向目标消费群及合作伙伴等至始至终地传达促成消费认购的同一强极信息。

A-MCR适用于任何企业,它同样也为弱势品牌的弱势营销提供了清晰的解决思路与方案。

弱势营销中A-MCR之物流渠道

物流渠道包含了从厂家到总分销商到二、三级分销商到终端商再到目标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物流链,换句话说就是涵括了铺货、理货、扑货、陈列,涵括了对销售人员的激励与监管、对各级分销商及终端商的激励与监管等所有营销主体与众多营销要素。

在物流渠道中,强势品牌通常都掌握着最有实力的分销商(最有实力不意味着最能推广某个品牌的产品)、最有利的货架位置(最有利的不止一处,也不意味着再没有其它较具销售力的货架位置)、最大多数化的目标消费者(消费者大多有见异思迁和尝试新事物的本性);施行着最能保证回款率的政策(汇款率不等于商家的积极性和拥有不错的利润)等等等等,都为弱势品牌换个思维进行弱势营销指明了方向。

一、选择最合适的招商模式

最合适的招商模式主要指的是对省级总分销商与地州级总分销商的选择,及其事先对合作政策的界定。

1、对省级分销商与地州级分销商的选择

如上所述,最有实力的分销商通常都是被最强势的品牌把持着,而且这些分销商不但由于“坐大”而索要条件过多与难以控制,同时,它们通常都存在分销其它品牌产品过多,在对某个品牌的市场推广中精力过于分散的情况。因此,对弱势品牌而言选择省级、地州级的中型分销商较为合适。

一个产品品牌在某区域市场发展的好坏,很大程度上都依靠着区域分销商的作为,因此,在对分销商的选择上需要慎之又慎。在具体的选择依据上,要求从传统的考察资质、经验等相关条件的行为上升到量化相应指标,而非条理化相关条件,此时不妨导入“政权分销商选择系数”。公式如下:

政权分销商选择系数=增长率+网点比+差距比+资信比+窜货比+分销比

注:①增长率,指待选择分销商在前三年中年销售额的平均增长率。这可以看出待选分销商的市场拓展能力,市场运做的综合素质。

②网点比:指待选分销商所拥有的终端网点在其所处区域市场的所有目标终端网点(含大中型卖场)中所占有的比例。这可以看出待选分销商的渠道拓展能力与控制能力。

③差距比,指待选分销商在上年度中,卖得最差的产品品牌相对卖得最好的产品品牌的销售额之比。这可以看出待选分销商的品牌认同方向与价值取舍方向,如此,可以帮助弱势品牌更好的认清楚待选分销商。

④资信比,指待选分销商在上游厂商中没有发生过较大资信问题之比。这可以看出待选分销商的回款信用等资信程度。

⑤窜货比,指待选分销商上年度没有发生过窜货的产品品牌相对其所有分销的产品品牌之比。这可以看出待选分销商的规范运做能力与市场控制能力。

⑥分销比,指待选分销商不是区域总分销的产品品牌相对其所有分销的产品品牌之比。分销比越大,就寓意当其接到一个总分销产品品牌时市场推广就可能更努力。这是为地州级待选分销商专门增设的子系数。

在运用“政权分销商选择系数”对待选分销商进行选择的过程中,某待选分销商系数分值越高,就说明条件越好,越能适合做某目标市场区域的总分销商。在选择系数总分值的构成中,哪个子系数越低,就说明在今后的运做中,应该对该分销商与此子系数对应的相关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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