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协会章程 范本
书法社团章程
书法社团章程引言概述: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魅力。
为了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我们成立了书法社团。
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团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确保社团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一、社团名称与宗旨1.1 社团名称:书法社团1.2 社团宗旨:1.2.1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广书法艺术,培养学生对书法的兴趣和热爱。
1.2.2 促进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提高社团成员的书法水平和审美素养。
1.2.3 举办书法比赛、展览和讲座等活动,为校园书法爱好者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二、社团成员2.1 成员资格:2.1.1 本校学生,对书法艺术有浓厚兴趣和热爱。
2.1.2 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发扬书法精神。
2.2 成员权利:2.2.1 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资源和服务。
2.2.2 参加书法培训课程,提高书法技艺。
2.3 成员义务:2.3.1 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2.3.2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共同推动社团的发展。
2.3.3 遵守社团的纪律和规定,服从社团管理。
三、社团组织架构3.1 社团指导老师:3.1.1 负责指导社团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3.1.2 提供书法指导和艺术指导,提高社团成员的书法水平。
3.2 社团干部:3.2.1 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3.2.2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并在社长不在时代行社长职责。
3.2.3 部长负责社团的具体事务和活动组织。
3.3 社团会员:3.3.1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能。
3.3.2 提出建议和意见,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社团活动4.1 书法培训:4.1.1 组织专业书法老师进行定期的书法培训课程。
4.1.2 提供书法教材和学习资源,帮助社团成员提高书法水平。
4.2 书法比赛:4.2.1 定期举办校内书法比赛,展示社团成员的书法成果。
4.2.2 邀请专业评委进行评选,提高比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书法社团章程
书法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书法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目的:本社团旨在推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书法艺术,提高社员的书法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社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艺术鉴赏能力。
1.3 成立:本社团成立于XXXX年X月X日。
二、组织机构2.1 社团指导老师:社团指导老师由学校指定,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团的日常活动。
2.2 社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由社员自行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
2.3 社员:社员由对书法艺术感兴趣的学生自愿加入,享有社员权益和义务。
三、社团活动3.1 活动内容:社团将定期组织书法讲座、书法比赛、书法展览等活动,以提高社员的书法技艺和艺术修养。
3.2 活动安排:社团负责人根据社员的意愿和学校的安排,制定活动计划,并提前通知社员。
3.3 活动场地:社团活动场地由学校提供,社团成员应爱护公物,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3.4 活动经费: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社员的自愿捐款,应用于购买书法用品、举办活动、组织外出考察等用途。
四、社员权益和义务4.1 社员权益:(1) 参预社团活动,提高书法技艺和艺术修养。
(2) 参加社团组织的书法比赛、展览等,展示个人材华。
(3) 参预社团组织的外出考察和交流活动,拓宽视野。
(4) 获得社团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支持。
4.2 社员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2) 积极参预社团活动,提高个人书法水平。
(3) 遵守社团负责人的安排和指导,服从组织管理。
(4) 爱护社团活动场地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5) 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不得伤害社员和社团的利益。
五、社团管理5.1 选举程序:社团负责人的选举由社员自行组织,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
5.2 任期:社团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5.3 社团指导老师职责: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团的日常活动,协助社团负责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法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书法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书法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以推广和发展书法艺术为宗旨,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书法协会的名称为“XX书法协会”,下称协会。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宗旨是:加强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提高广大书法爱好者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培训、研究、出版等。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七条协会的活动形式包括:书法比赛、展览、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协会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愿意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四条单位会员应为书法相关的机构或组织,愿意支持和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需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协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赞助、捐款等。
第十九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财务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会计师进行审核。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书法协会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书法协会的组织管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书法艺术的交流与发展。
第二条书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书法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1. 弘扬书法艺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2. 普及书法知识,提高全民书法素养;3. 促进书法艺术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发展;4. 为会员提供学习、创作、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协会的活动范围:1. 组织书法展览、比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2. 举办书法培训班、夏令营等,提高会员书法技艺;3. 开展书法作品的征集、评审、出版等工作;4. 加强与国内外书法团体、艺术家的交流与合作;5.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5. 组织实施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秘书长主持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的职责:1. 负责协会的文书、档案管理;2. 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3.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4. 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5. 协助理事会处理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凡热爱书法艺术,愿意遵守协会章程,缴纳会费的书法爱好者,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书法培训和交流活动;5. 优先在协会举办的展览和比赛中展示作品。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 交纳会费;4.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5. 不得利用协会名义进行营利活动。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特设立本书法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书法协会”,英文名称为“Calligraphy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依法自愿组成,自愿加入,自愿退出。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书法爱好者,宏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设立以下机构:1.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3.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责: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理事会成员。
3.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修改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
3.管理协会的财务和资产。
第八条秘书处的职责:1.协助理事会履行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
3.保管和管理协会的档案和资料。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会员种类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1.普通会员:任何热爱书法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需经过理事会审批。
2.荣誉会员:对书法艺术有杰出贡献的个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条会员权利和义务:1.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4.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第十一条会费收缴:1.会员每年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
2.会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支。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二条本协会定期举办以下活动:1.书法展览:展示会员的书法作品,促进交流与学习。
2.讲座和培训:邀请知名书法家进行讲座和培训,提升会员的书法水平。
3.比赛和评选:组织书法比赛和评选活动,鼓励会员积极参预。
4.文化交流:与其他书法协会或者文化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书法艺术的交流与传播。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本3篇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本3篇为了促进书法协会快速发展,确保协会活动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
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
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
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
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本篇二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
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公司书法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公司员工的书法艺术水平,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特成立公司书法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传承文化,修身养性”的宗旨。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公司工会和上级书法组织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本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六)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凡公司员工,热爱书法艺术,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遵守本协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书法展览、比赛等活动;(四)获得本协会提供的书法培训、交流等机会;(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一条本协会定期举办书法讲座、培训、展览、比赛等活动,提高会员的书法技艺。
第十二条本协会鼓励会员参加国内外书法展览、比赛,展示公司员工的书法风采。
第十三条本协会加强与上级书法组织、其他书法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社会赞助;(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六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为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提升书法爱好者的艺术水平,加强书法界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书法协会。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会员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以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为使命。
二、组织机构1. 会长: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协会向外界发表意见和声明。
2. 副会长: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协助会长工作,代行会长职责。
3. 秘书长: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
4. 监事会: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协会的运行情况,保证协会的合法、公正运作。
5. 专业委员会:设立书法、展览、教育等专业委员会,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相关专业事务的组织和推动。
三、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凡热爱书法艺术,认同协会宗旨和章程的个人或者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2. 会费管理:会员需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展。
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展览、培训等的权益,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四、活动开展1. 展览活动:协会将定期组织书法作品展览,展示会员的优秀作品,提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2. 培训活动:协会将不定期举办书法培训班,邀请知名书法家进行指导,提升会员的书法技艺。
3. 学术研讨:协会将组织学术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就书法艺术的发展趋势、技法研究等进行深入探讨。
4. 文化交流:协会将积极开展与其他书法协会、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内外书法界的联系与交流。
五、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活动收入等。
2. 经费使用: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书法材料、举办展览等与书法艺术相关的事务。
经费使用需经会长或者副会长审批。
六、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由协会会员大会决定,修订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七、附则1.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协会成立时的暂时章程自行废止。
书法协会章程两篇
篇一:中国书法协会章程(20XX年12月15日)总则第一条中国书法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书法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泛博书法、书法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中国书法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宏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法和书法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我国书法艺术事业,宏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会员第四条中国书法协会由团体味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书法协会,为本会团体味员。
全国性产业书协,凡赞成本会会章,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会主席团审批,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团体味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中国书协会员集体参加中国书协活动,视同团体味员。
第五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味员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本会个人会员只隶属一个团体味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 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 3、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者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本会团体味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驻会领导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书法协会的运作,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维护会员权益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2.1 书法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2.3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字体研究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等,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会员权益3.1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书法活动的权利。
3.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
四、会费管理4.1 会员每年需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根据协会运作需要确定。
4.2 会费收入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和资源建设。
4.3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需经过理事会审批,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五、活动组织5.1 协会每年举办书法比赛、展览、讲座等活动,旨在提升会员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5.2 活动组织由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会员可以自愿参预组织工作。
5.3 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执行由理事会和专业委员会共同商议确定。
六、会员义务6.1 会员需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6.2 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的书法水平。
6.3 会员应保护协会的利益,不得伤害协会和其他会员的利益。
七、章程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和表决,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7.2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提前通知会员,确保会员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讨论。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书法协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
协会将通过组织各类书法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等方式,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会员需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书法社团章程
书法社团章程第一章社团宗旨与目标本社团定名为“书法社团”,宗旨在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书法文化,提升成员的书法技能和艺术修养,促进书法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
社团致力于成为一个书法学习、交流和创作的平台,为成员提供展现自我、锻炼能力的机会。
第二章成员资格与权利一、凡对书法有浓厚兴趣,认同本社团宗旨,遵守社团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社团成员。
二、成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包括学习、交流、创作、展示等。
三、成员享有对社团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有权参与社团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三章社团组织架构一、本社团设社长一名,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二、设副社长若干名,协助社长处理社团日常事务,分管各项专项工作。
三、设立秘书处、培训部、活动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活动与会议制度一、本社团定期举办书法学习班、创作展、交流会等活动,成员应积极参与。
二、社团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讨论计划,成员应按时参加。
第五章培训与学习安排一、本社团将邀请专业书法教师为成员提供培训指导。
二、社团将提供书法教材和学习资料,成员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第六章财务管理与经费一、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成员会费、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二、社团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定期向成员公示财务情况。
第七章章程修改与解释一、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团全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第八章附则与其他事项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成为社团运作的规范。
二、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社团管理层协商处理。
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书法社团所有。
[落款]书法社团[日期]。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加强书法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书法艺术水平,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书法协会”,英文名称为“Calligraphy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并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发展,促进书法家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书法展览、举办书法比赛、开展书法培训、出版书法相关图书、举办书法讲座等。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徽为一个书法作品的图案,寓意着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创新。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七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八条普通会员的条件为:热爱书法艺术,遵守本章程,年满18周岁,并经协会评审通过。
第九条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经协会会员大会通过任命。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3. 提出书法艺术方面的建议和意见;4.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第十一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定;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 定期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本协会设有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秘书处设有秘书长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八条协会应当按照会员大会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并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五章会徽和印章第二十条协会的会徽是协会的标志,协会的印章是协会的公章。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会徽和印章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使用或外借。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书法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安排等事项,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二、组织机构2.1 书法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2.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2.3 秘书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三、会员权益3.1 书法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3.2 普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加培训课程、展示作品等权益。
3.3 荣誉会员是对书法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享有协会特殊待遇和荣誉称号。
四、会费管理4.1 书法协会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4.2 会费用于支持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展。
4.3 会费数额由理事会根据协会经济状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五、协会活动5.1 书法协会定期举办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5.2 协会可以组织书法比赛,提供展示和竞技平台,激发会员的创作热情。
5.3 协会可以组织书法培训课程,提供专业指导和学习机会。
六、会员义务6.1 书法协会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讨论,共同推动协会的发展。
6.2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6.3 会员应尊重他人的创作和观点,保持良好的学术和社交礼仪。
七、会员权益保障7.1 书法协会会员享有合法权益保障,协会将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7.2 会员如对协会的决策或者管理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协会将及时处理并赋予回应。
7.3 协会将建立健全的会员信息管理机制,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八、章程修改8.1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表决,并获得过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允许。
8.2 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协会会员公示,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九、附则9.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合于书法协会的所有会员。
9.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由理事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规定。
以上为书法协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内容仅供参考。
书法社团章程
书法社团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书法社团的组织结构、活动内容和成员权益,促进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
二、组织机构1. 社团名称:书法社团2. 社团宗旨:倡导书法艺术,提高成员书法水平,推动书法文化传承。
3. 社团成员:本社团接受任何对书法艺术有兴趣的人员加入,不限制年龄、性别和学历。
4. 社团管理机构:(1) 主席团: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社团的日常事务和决策。
(2) 管理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社团事务。
(3) 顾问团:由书法艺术领域的专家组成,为社团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社团活动1. 组织书法培训课程:定期组织书法培训课程,提供基础、中级和高级书法技巧的学习和指导。
2. 举办书法比赛:定期举办书法比赛,鼓励社团成员展示自己的书法才华,并提供奖励和认可。
3. 组织书法展览:定期组织书法作品展览,展示社团成员的优秀作品,推动书法艺术的交流与发展。
4. 参观学习活动:组织社团成员参观书法名家工作室、博物馆等,提升书法艺术修养和欣赏水平。
5. 社团交流活动:定期组织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活动,分享书法心得、经验和技巧。
四、成员权益1. 平等权益:社团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不受年龄、性别、学历等因素的限制。
2. 参与权益:社团成员有权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受相应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3. 奖励权益:社团将根据成员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4. 学习资源:社团将为成员提供学习资源,如书法教材、学习资料等,以提高书法水平。
五、会费管理1. 会费缴纳:社团成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2. 会费使用:社团将会费用于组织书法培训、比赛、展览等活动的经费支出。
3. 会费公开:社团将定期公开会费的使用情况,接受成员的监督和建议。
六、章程修改如有必要对本章程进行修改,需经过社团成员的讨论和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七、附则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有约束力。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书法事业的发展,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推动书法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建立和完善书法协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书法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由书法爱好者、从事书法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对书法事业有兴趣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自愿性组织。
第三条书法协会的宗旨是:倡导书法文化,宏扬中华传统艺术,提高书法水平,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书法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书法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理事会是书法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和副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者由理事会推荐。
第七条秘书处是书法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事务。
秘书处设有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书法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书法协会的个人或者单位,需填写入会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简历或者单位介绍。
第十条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由秘书处发给入会证书。
第十一条书法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会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2. 参预书法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3. 提出书法协会事务的建议和意见;4. 享受书法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二条书法协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书法协会的章程;2. 积极参预书法活动,提高自身书法水平;3. 维护书法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 缴纳会费。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书法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社会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书法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书法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五章理事会职责第十六条书法协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2.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和理事会;3. 审议并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退出;4. 确定书法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安排;5. 管理和使用书法协会的财务;6. 选举和聘任秘书长、会计师等职务;7. 处理书法协会的日常事务。
书法家协会章程
书法家协会章程一、总则本协会定名为“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本协会是一个由书法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致力于传承和发扬书法艺术,提高书法创作和研究水平,推动书法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本协会的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组织机构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本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分支机构。
三、会员管理凡是热爱书法艺术,有一定书法基础,并愿意遵守本协会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培训、享受协会服务等权利,同时需履行交纳会费、遵守协会规定等义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或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予以除名。
四、权利与义务会员有参与协会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研讨等权利。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权益。
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参与协会的各项公益活动。
五、活动开展本协会定期举办书法展览、研讨会、讲座、培训等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书法水平。
本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各类书法比赛和评奖活动,提升书法艺术的社会影响力。
本协会积极与其他文化艺术团体合作,开展书法艺术的交流与合作。
六、章程修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议,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章程修改后,须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七、附则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书法家协会XXXX年XX月XX日。
书法篆刻协会制度章程范本
书法篆刻协会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XXX书法篆刻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XXX地区书法、篆刻家,书法、篆刻研究工作者,书法教育工作者,书法活动组织者自愿结合的学术性群众组织,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力量。
是XXX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也是全国书法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接受XXX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在全国书法家协会的指导和XXX市委宣传部、XXX市文联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团结全市书法、篆刻家,坚持以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坚持真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继承和发扬我国的书法艺术传统,收集整理书法篆刻艺术遗产,开展理论研究,进行艺术探索,扩大文化交流,为普及书法艺术,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艺术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各县、市(区)的书法家协会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第六条发展会员,本着人品第一,艺术水平第二的原则,严格审查,确保质量。
第七条个人会员入会条件:1. 热爱书法、篆刻艺术,有一定的书法、篆刻基础和实践经验;2.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积极推广和传播书法、篆刻艺术;3.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
第八条团体会员入会条件:1. 热爱书法、篆刻艺术,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2. 能够积极组织本地区的书法、篆刻活动,推动本地区书法、篆刻艺术的发展;3.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书;2. 经本会理事会审核批准;3. 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艺术培训、展览、出版等资源;4. 获得本会提供的艺术指导和帮助;5. 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提高书法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书法协会”,英文名称为“Calligraphy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倡导书法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培训、研讨会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七条普通会员是指对书法艺术有兴趣并愿意参预协会活动的个人,须提交书法作品进行评审。
第八条高级会员是指在书法领域具有一定造诣的个人,须提交作品集进行评审。
第九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协会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由协会理事会授予。
第十条会员权益包括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等。
第十一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四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财务长组成,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并对理事会成员进行评议。
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会文件的管理。
第十九条协会设立审计机构,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赞助等。
第二十一条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进行资金的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提高书法爱好者的艺术修养,增进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书法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书法爱好者,倡导书法艺术,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公开透明、非营利性。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第六条本协会的组织形式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具体工作机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组织管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本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是指对书法艺术有兴趣并愿意参预本协会活动的个人或者团体。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荣誉会员是指在书法艺术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个人或者团体。
荣誉会员由理事会推荐并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会员加入本协会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缴纳一定的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参预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和本协会的各项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六条本协会可以组织书法比赛、展览、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十七条本协会可以与其他书法组织、文化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举办书法艺术活动。
第十八条本协会可以邀请知名书法家、艺术家等进行交流和指导,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
第十九条本协会可以组织会员参观书法名家的作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本协会的财务收支以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形式为主。
书法协会章程 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书法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
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
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口号:书人生精华,法自然之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我校学生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寻求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书法协会接受学校领导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一)校内的书法活动;(二)兄弟学校及友好单位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学正式学籍;(二)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出入会申请;(二)考察、录用。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会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活动经费);(六)维护协会形象,不能做出有损协会形象的行为;(七)会员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八)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协会成员必须爱护本协会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一)协会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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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书法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
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
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口号:书人生精华,法自然之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我校学生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寻求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书法协会接受学校领导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校内的书法活动;
(二)兄弟学校及友好单位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学正式学籍;
(二)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考察、录用。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会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活动经费);
(六)维护协会形象,不能做出有损协会形象的行为;
(七)会员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八)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协会成员必须爱护本协会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十一)协会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第十条会员退会: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应向委员会递交退会申请经过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协会。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出现下列情况,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表决通过,对会员予以除名处理;会员除名应向协会备案并说明原因。
(一)无故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活动也未向协会请假说明客观原因的;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三)其它事项由协会执行机构决定劝离退会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审议通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四)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可以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十六条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减少或增加协会执行机构成员):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四)在读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对协会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度高。
第十八条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一)自愿参与竞选者;
(二)由上任会长推荐者;
(三)由干部四人以上联合推荐者;
(四)由正式成员五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五)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者。
第十九条本协会社长不兼任其他学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本协会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一条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度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二十二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二)校团委下拨的资金;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四条经费的使用:
(一)校团委下拨资金和协会获得的各项赞助费用必须用于活动奖励基金和会员活动费用;
(二)会员交纳的会费须用于本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如用于制作会员卡、会徽、宣传等),不得挪作他用;
(三)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只能用于协会的正常开支;
(四)会员交纳的会费主要用于每次活动的场地费用和必须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一)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社长审批;
(二)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四)协会委员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汤坑中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学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