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三章 分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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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三章分合的标准.txt单身很痛苦,单身久了更痛苦,前几天我看见一头母猪,都觉得它眉清目秀的什么叫残忍?是男人,我就打断他三条腿;是公狗,我就打断它五条腿!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三章分合的标准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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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分合的标准

引言:苏东坡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看山如此,我们看中国历史,往往也是如此。

一何为统一

为什么以上计算出来的统一时间要比传统的说法短得多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统一的解释标准不同,或者说对统一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

“统一”的本义

统一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我们不妨追根寻源作一番讨论。

统,原来是指丝的关绪。《淮南子.泰族训》中有这样一段话“茧之性为丝,然非得工女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茧子是丝构成的,但如果不是由缫丝的妇女把它们放在热水抽出头绪来,就不能成为丝。)由此派生出把种种分散的事物集中到一起,归于一致,将各个部分合成为一个整体这一意义的“统一(壹)”一词。

“统一”的原意并不是专指某一事物。如《汉书.董仲舒传》的赞中说“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那是指学说、学术思想。《汉书.西域传》赞中“西域诸国,各有君长,兵众分弱,不相统一”;以及《后汉书.隗嚣传》中“帝知嚣欲持两端,不愿天下统一”;则专指国家和“天下”,实质上是就政权而言的。

毫无疑问,我们所要讨论的统一是指国家之间或政权之间、一个国家或个政权内部在政治上的一致、集中及结合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文化、民族、语言、风俗、经济、思想、宗教、血统甚至地理环境等等的一致性或整体性。说明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人所指的统一并不是本书所要讨论的范围。当然,我并不认为其他方面的统一与国家的统一毫无关系,或者认为政治上的统一可以孤立于其他方面的统一之外,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方面,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正统僭伪之争

中国的历史不应该只是王朝的历史,更不应该只是中原王朝或汉族王朝的历史。我们应该站在今天的、中华民族的、客观的立场上看待历史上的一切政权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而不能囿于封建的、正统的、汉族的观念。

例如北宋期间,用宋朝的标准或正统的标准看当然可以算是统一的,契丹人的辽朝是“虏”,是“僭伪”,可以置之不理。但事实上,辽(契丹)和北宋应该具有同等地位,因为:第一,辽(契丹)建国比宋朝还早,宋朝从来没有征服过它,连形式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存在过,相反的,北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对等地位的邻国。第二,辽的疆域相当辽阔,而它的一部分即使按当时的标准看也应该是中原或中国。它有相当大的农业区,汉族占总人口的多数。第三,辽的文化和政治制度虽然还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色,但基本上接受了汉族的和中原王朝的模式,与宋朝和中国的其他政权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早在元朝修史时已将《辽史》与《宋史》、《金史》并列,承认它是中国的一个政权。第四,北宋远未恢复唐朝的疆域,已没有能力消灭业已存在的大理、沙州曹氏政权,中间又形成了西夏政权,完全是几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因此用中国的标准、客观的标准进行分析,北宋时期是以宋、辽对峙为主,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阶段,而不是一个统一时期,它与南北朝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朝代的起讫与统一的始终

不能认为某一个皇帝登位建元,统一就已经实现,也不能将某一朝代的残余势力存在的时间当作统一的延续。

例如:传统上将西汉的开始时间算在公元前206年的汉元年,实际上当时刘邦还承认名义上的君主楚怀王(义帝)和事实上的盟主项羽,他的基地只有今四川盆地和汉中盆地,不过是十九个诸侯中的一个,怎么能说统一从汉元年就开始了呢?

即使在刘邦消灭了项羽以后,分裂也远未结束,在原来秦朝的版图之内就存在着不止一个政权,汉朝朝廷能控制的范围相当有限,又怎么谈得上统一呢?

又如东汉,虽然刘秀在公元25年就称帝建元,但那时不过是几种割据势力中的一支,也不是最大的一支,实际控制区仅有太行山以东、黄河以北的一片,当然不能作为统一状态的开始。而到中平元年(184年)黄巾军起,割据分裂已成事实。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后,三国鼎立的形势已经形成。难道能因为汉献帝这个傀儡还存在到延康元年(220年)就认为东汉的统一也维持到了这一年吗?

称臣纳贡与天下一统

统一应该是实质性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应该是统一者和被统一者双方都接受的,包括被统一者被迫接受的;而不是一厢情愿的,或者是后人追认的。

以前往往将向某一政权“称臣纳贡”作为接受统一或归属的标准,至今仍有不少

人对此津津乐道,觉得非如此不足以说明边疆对中原的关系。其实,对“称臣纳贡”要作具体分析,不可一而论。可以肯定,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不能算作统一的证据的。

小国与大国

如朝鲜、越南在建立自己的独立政权后,除了少数年代外,始终是向中国称臣纳贡的,在形式上连新君即位都必须向中国报告以便得到认可。但实际上,朝鲜和越南都有自己完整的国家机构,它们的内政不受中国的干涉。它们对中国的称臣主要是出于对大国的敬畏和文化上的传统习惯,以便获得安全的保证和合法的延续性。在经济上,朝贡也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进贡与赏赐往往是后者价值高于前者,至少是等值的。

又如日本早在东汉初就接受过“汉倭奴国王”的印,以后也不断渡海“朝贡”,但能说日本曾经被中国或哪个中原王朝统一过吗?

的确也有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后会完全服从朝廷的旨意,自愿居于从属地位。但它们一般都保留了内部的政权机构来处理自己的事务,中原王朝只把它们当作归附的外国,而不是自己政区的一部分。如西汉后期匈奴投降汉朝,单于亲自进长安朝见,接受汉朝官员的临护,但双方都遵守“长城之内天子有之,长城之外单于有之”的原则,一般都不进入对方的领土,也不作任何领土的调整。所以尽管有这样的臣服关系,也不能说明汉朝已统一了匈奴,或者认为汉朝的疆域应该包括匈奴在内。

以称臣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

历史上有不少游牧民族和外国的商人,为了获得必要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或者就是为了做生意牟利,往往会以进贡作手段,换取中原王朝的赏赐。这是由于民间贸易常常被中原统治者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护,经济利益也得不到保证。而以进贡的形式不仅迎合了统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在经济上有厚利可图。

另一方面,历来中原王朝的统治者都以世界为中心自居,认为本国是世上最富足的国家,无所不有,不必依靠外人,所以一贯不重视对外贸易和经济行动。而且中国统治者如果公开购买外来物品,既有损于自己至高无上的尊严,也将受到恪守儒家信念的臣子和读书人的批评和规劝。但对远道而来贡献的臣民,一则是为了嘉勉他们的“忠诚”,一则是为了显示天朝物力的富厚,是从来不计较经济利益的,无不给予加倍的赏赉和周到的款待。有时甚至“恣其所欲”,打开仓库,听凭挑选,爱什么就自己拿什么!打着“进贡”旗号的高人不仅可以享受“贡使”的待遇堂而皇之地进出,而且可以获得大大超过贡品的赏赐。统治者既满足了妄自尊大的虚荣心理,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享用各种“贡品”,自然很欢迎这种“进贡”。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完全没有对外贸易的记录,“贡使”却不绝于道的真实原因。

倒是有时一些小国“进贡”的积极性实在太高,天朝再富也受不了,因此不得不规定若干年一次或一年若干次以及每次的人数、贡品的数量,否则不予接待。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接受这种“进贡”实在都是赔本的买卖。但无论次数、人数的多少,这与领土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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