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价值
个 美 好 的 大 同世 界 这 也 是 和谐 社 会 理 念 在 中 国最 原 始 的雏 形 。 论 。 师对 他 们 而 言 就 是 一 项 工 作 . 一 种 谋 生 的 手 段 . 己付 律 是 自 “ 谐 ” 直是 中华 民族 文 化 的主 流 价 值 观 。 人 合 一 ” 兼 相 出 劳 动 然 后 取 得 相 应 的 收 入 . 此 而 已 。 和 一 天 、 如 爱 ” “ 为贵 ” “ 而不 同 ” “ 同 存异 ” 无 论 是 诸 子 百 家 还 是 和 、和 、求 , 民俚乡谚 . 都体 现 出 中 国百 姓 对 和 谐 的 向往 和 追 求 。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若 干重 大 问题 决 定 》 明确 提 出 了 当前 和 今 后 一 个 可 数 。
时期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 、 工作原则和
陈武能先生将现在 中国律师心理中存在的问题精辟 的概括为
重 大 部 署 。 此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理 念 在 我 国 已 发 展 成 为 一 个 ” 化 ”即 :政 治冷 淡 化 、合 作 挂 名 化 、观 念 庸 俗 化 、执 业 腐 败 至 社 十
该 明确 自己的 价 值取 向 , 才能 在 为 建 设 社会 主 义和 谐 社 会 做 出贡 献 的 同 时 实现 自 己的人 生 价 值 。
[ 词】 关键 社会 主 义和谐 社 会
人 的价 值 律 师 价 值 目的价 值
“ 大道 之 行 也 , 下 为公 。 贤 与 能 , 信 修 睦 。 人 不 独 亲 他 们 关心 国 家 和 社 会 现 存 的 问题 .并 尝试 从 法律 的 角度 加 以分 天 选 进 故 其 亲 . 独 子 其 子 。使 老 有 所 终 . 有所 用 .幼 有 所 长 矜 寡 孤 析 .以 求解 决之 道 。 不 壮 独 废 疾 者 皆有 所 养 。男有 分 ,女 有 归 。货 恶 其 弃 于 地 也 , 必 不 第 二 类是 学 者 型 的律 师 . 类 律 师大 多具 有深 厚 的理 论 功底 . 这 藏 于 己 ;力 . 其 不 出 于 身 也 不 必 为 己 。是 帮 谋 闭 而 不 兴 , 恶 盗 善 于将 业 务 办理 过 程 中遇 到 的法 律 问题 上 升到 理 论 的高 度 来分 析 窃乱 贼 而 不 作 。故 外 户 而 不 闭 。是谓 大 同 。 ” 早 在 2 0 多年 前 . 国的 大 思 想 家 孔 子 就 为 我 们描 绘 出 了一 00 我 研 究 ,并 能 形 成 一 套 独 特 的 见 解 。其 中也 不 乏 著 书 立 说 者 。 第 三 类 是 商 人 型 的 律 师 这 类 律 师不 关 心 政 治 , 不 关心 理 也
律师的意义和价值
律师的意义和价值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巨大的价值。
他们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扮演着维护正义、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权的重要角色。
在现代社会中,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律师的意义在于维护正义。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但是平凡的人很难理解和适应复杂的法律制度。
律师通过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确保公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
他们运用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向客户解释法律条文和法规,并帮助他们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代理案件,出庭辩护,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并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律师通过维护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律师的价值在于保护个人权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权益往往受到侵害。
律师可以帮助人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捍卫自己的利益。
例如,在劳动法领域,律师可以为雇员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的劳动合同得到妥善执行,并保护他们的工资和福利。
在知识产权领域,律师可以帮助创作者保护自己的作品,防止他人盗用和侵权。
通过律师的努力,个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而不受他人的侵犯。
此外,律师还具有维权的功能。
维权是指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当个人遭受损害或侵害时,律师可以代表他们,提起诉讼,为受害者争取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律师可以为受害者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积极主动地调查和收集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通过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受害者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得到应有的赔偿,重建他们的生活和尊严。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的意义和价值不仅体现在个人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
律师通过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为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和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们对商业纠纷的调解、合同的起草、公司的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他们参与立法,为政府和立法机构提供合法合规的建议,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
律师的存在和工作,使得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引言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承担着维护法治社会和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
他们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维护公正和司法公正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重要一员,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努力维护公正和司法公正。
他们不仅在法庭上担任辩护律师或代理律师的角色,还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
律师的存在,使得法庭审判更加公正,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二、维护合法权益律师在法律领域扮演着维护合法权益的角色。
他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并为他们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
当人们面临法律问题时,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他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不公正待遇。
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律师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他们通过解决纠纷和争议,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律师的存在,使得法律问题能够以和平和协商的方式解决,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对法治社会的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参与法律制定和法律改革,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社会提供合理的法律框架和制度。
律师的存在,使得法治社会能够得以建立和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奠定基础。
五、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律师是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力量。
他们通过代理和辩护,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和自由。
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民事纠纷中,律师始终站在当事人一边,力图保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的存在,使得公民能够享受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
六、提供法律教育和普及律师不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还承担着法律教育和普及的任务。
他们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撰写法律文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律师的存在,使得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论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承担着维护法治社会和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
律师的社会功能和职业属性初探
律师的社会功能和职业属性初探律师是一种具有特殊社会功能和职业属性的职业。
他们不仅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案件的辩护或代理,还承担着社会公益性的责任,维护法律规则的正常运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律师的社会功能和职业属性进行初步探讨。
一、维护法律正义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扮演着捍卫法律正义的重要角色。
他们在案件中代表当事人,通过辩护和代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常常以正义和公平为准则,努力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
二、促进社会和谐律师的存在和工作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矛盾纠纷频发的社会环境下,律师的介入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他们通过法律咨询、调解等方式,为社会搭建和谐稳定的法律服务平台,为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支撑。
三、保障公民权利作为法治社会的一部分,律师有责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个人权利还是财产权益,律师都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法庭上,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捍卫其合法权益;在法律咨询中,律师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保障其权益不受侵犯。
四、维护法治秩序作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律师有义务维护法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他们在法律实践中,通过规范自身行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升整体职业素养,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律师的规范从业,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巩固法治基础,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塑造良好职业形象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应该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严守职业操守。
他们应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受他人影响,坚持原则立场。
通过不懈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口碑,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为整个行业注入正能量。
综上所述,律师作为一种具有特殊社会功能和职业属性的职业,具有维护法律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治秩序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等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不懈努力和奋斗,为社会法治建设和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构建和谐社会 律师大有可为
一
就是 社会组 织机 制健全 , 社会 管理 完善 , 社会秩序 良 好 , 民群 众安 居 乐业 , 人 社会 保 持 安 定 团结 ; 人与 自
然 和谐相 处 , 是生 产发展 , 就 生活 富裕 , 态 良好 。 生 归 结 起来 ,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就是 一个全 体人 民各 尽
、
和谐社 会 的 内涵及 基本 价值 取 向
和谐 社 会的 内涵是极 为丰 富 的 ,可 以从不 同角
度 挖掘 、 深化 , 笔者 仅 围绕 胡锦 涛 总书记关 于 和谐社
会基本特征的2字阐述作通常的理解: 8
民主法 治 , 是社 会主义 民主得到充 分发 扬 , 就 依
事务一样善待他人事务:将 “ 诚信” 引入公法领域 , 是我国20 年颁布的 《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 的创举。 诚信既是 良法的原则, 也是法治的价值
职能 作用 的充 分 而有效 的发挥 , 能最 大 限度 地 实 就
“ 利”应 当是 和谐社 会 的基本 价值 取 向 : 权
和谐社会是高度发达 的社会 , 其表现之一就是
每一 个 人 都很 自由 、 自在 , 很 每一 个 人 的合 法 利 益 和需 求都 得 到社会 的公 认 和法 律 的保 护 , 就是 前 也 面 所说 的人人 各得 其 所 。在 此 状 态下 , 个人 的 独立 性得 到 充分 彰显 , 人 在实 现 自身价 值 过程 中对 于 个 他人 以至社会 的依赖 , 为 一 种 在理 性 的制 度 设 计 成 下 的道 德式 、 惯 式 的 自然 而然 的事 情 , 与 人 之 习 人
论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责任承担
论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责任承担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2—0078—03一、构建和谐社会讲求人与人的配合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仅是高层领导的意愿,也是我们广大老百姓的愿望。
和平建设时期,和谐,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提升,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有利于财富的创造,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那么,怎样的社会才算是和谐社会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要求,社会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认知层次有不同理解,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诠释,不同的世界观的人有不同的追求。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所描述的:“山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这个世外桃源,的确是整天纠缠在利绿功名之中并迫切希望逃脱的封建文人所追求理想的和谐社会。
“道不拾遗,夜不闭户。
”的唐代所谓“贞观之治”则是历史学家眼中封建皇帝治国有方所创建的区别于其他昏君暴政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为我们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没有国家,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社会公共所有,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达到了可以满足整个社会及其成员需要的程度,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品质,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
这样的社会应该说是人类历史最美好最和谐的社会,也是每个共产党员终身奋斗所追求的!这里的和谐社会与前面所讲的构建和谐社会,因历史阶段的不同,和谐的内容当然是大不一样的。
现阶段的和谐社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社会呢?我现在还无法为其下定义,因为中国之大,什么样的人都有,各种各样的人可能会去构设各种各样的“和谐社会”的形式和内容。
有富人说:天下平安,没有天灾人祸,没有劫富济贫,穷人乐于贫困,心安理得地持候我们,尊重我们,和谐不外乎如此。
有穷人说:我们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有工作做,孩子能上学,生病有钱治,老来有人养。
浅谈社区律师在和谐建设中的作用
律 师作 为一个 独特 的社 会从业 者 , 在发挥 自身 专业优 势 , 助推 处 、 协 维护社会 安 定与和谐 的 目的 。 荐 社区 和谐 建 设的新 形势 中有 不可 或缺 和不 可替代 的作 用 。
一
以下就 个人 工作 中遇 到 的个 案谈谈 体会 。在 成都 四五十 年 代建 造的 老式 小区 内 ,居住 的老 人大 多数 曾是一 起工 作过 的 同
主 当 ・F 15一 l3 ) , 85 96 则更 加强调 “ 区” 社 实在 一定 的学 院基础 上建 某得 知情况 后 , 动请缨 代替 肖某 。重要 的是 在汶川 地震 时 ,
立 起来 的社会 联合 。 在这里 , 期的社 区 形态无疑 是 具有浓 厚 的 早 血缘和 宗族色 彩 的。 然而 , 今天 的社 区却更 加接近 于 美 国社 会学 家 埃 弗里特 ・M ・ 吉斯和 拉伯 尔 ・J ・ 德格 的说 法 ,亦 即 罗 伯
入 , 区 已经成 了一个 重要 的社会 群体 。 区的管理 和社 区和谐 据一 定的规 范, 社 社 通过 说理 、 育 、 化等方 式进行 劝解 、 和 , 教 感 说 促使 体 系 的建 设 已经成 为一个 摆在 国家 面 前的一 个重 要课 题 。社 区 当事 人双 方互谅 互让 , 协商解 决纠 纷 , 以达到 息事 宁人 、 睦相 和
成。 社区 是一种 简单 群 体, 其成 员之 间 的关 系是建 立 在地域 的基 被单 位安排 出远差 , 其母 突 发疾病 送进 医院 , 医院当 时下达 病危
础 上 的。而 一代社 区研 究 的祖 师 , 国社会学 家滕 尼斯 (o n s 通 知 , 肖某两 难时 , 位突 然取消 了 肖某 出差的安排 , ” 德 Tn i e 当 单 原来 是李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 文章标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党的十六届四 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是我国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后引起了我国社会的巨大变革, 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完善过程中,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物质经 济等多种因素并存,相互交织、社会生活中各种不和谐因素日益增多和凸 现的情况下提出来的,党和政府在历史进程中适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
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为稳定社会和促社会主义经发展意义重大。
和谐社会是指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思想的、政治的、教育的、诱导的 等方式,搞好社会本身各个环节,各种因素、各种组织、各种机制之间协 调,调动社会的各种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得 以充分涌流,社会呈现出一种公平、公正、诚信友爱、朝气蓬勃、社会稳 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推动社会的文明与发展。
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特征和最重要的保证,律师在构 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以下作用。
一、律师是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民主法治进程是构建和谐 社会的基础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 发挥出来,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中央和地方、各阶层 之间、各民族之间等方面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 证。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构建和谐社 会的基础。
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民主的基本途 径,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推进民主法治的进程。
律师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产物,维护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 实现依法治国也正是律师的使命,世界上各国律师都成为社会民主制度的 捍卫者。
对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思考
对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思考[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
律师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非常重要作用,要从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制度、改善执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关键词]律师行业;匡扶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共同建设,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律师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特殊行业,进一步明确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色定位,不断提高其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对于律师行业自身建设、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等,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律师行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力军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我国社会建设的科学定位和总体目标,更是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参政议政,推进法治律师行业发挥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途径很多,参政议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
主要表现在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
首先,立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律师行业触及着社会动脉,律师在诉讼和非诉讼的舞台上,与社会各阶层、各个群体、公检法司发生着广泛的联系。
只有律师参与立法,才能更好地体现民主立法,最终达到公众利益法律化和法律的公众化。
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们通过参与国家、部委、地方立法提出了数千议案、提案,不断完善着国家的法律法规。
如,自从深圳首创的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助理制度以来,海口、重庆、上海、成都、郑州、广东和湖北等地的人大都进行了类似的尝试,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是建设法治政府。
一方面,律师可以通过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律师还可以利用法律权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如2010年4月,河南执法办案卷宗考评邀请律师“挑刺”,为规范执法“支招”,效果非常好。
第三,立法表明有法,司法表明法治。
权利的救济靠司法。
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社会责任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除了要履行法律职责,还有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律师在社会中扮演着维护公正、促进法治、保护弱势群体等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律师的社会责任。
一、维护公正1.1 律师在司法过程中要维护公正,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要求法官公正裁判,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案件的公平审理。
1.2 律师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不得为不法之事提供法律支持。
律师要秉持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3 律师要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平等。
二、促进法治2.1 律师要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律师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匡助公众了解法律,提高法治意识。
2.2 律师要监督法律实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律师可以通过参预立法、提出法律解释等方式,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施。
2.3 律师要积极参预社会法治建设,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律师可以参预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等,推动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保护弱势群体3.1 律师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匡助他们维护权益。
律师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2 律师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积极其他们争取公平待遇。
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推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3.3 律师要倡导社会关爱和包容,促进弱势群体的融入。
律师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促进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四、维护法治秩序4.1 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律师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维护法治秩序。
4.2 律师要积极参预法律监督,监督法律的实施和执行。
律师可以通过提出建设性意见、参预法律监督等方式,推动法治秩序的维护。
4.3 律师要教育和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不得违法犯罪。
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教育、宣传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维护法治秩序。
五、推动社会和谐发展5.1 律师要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的作用
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的作用社会是个大家庭,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特殊的历史时期,律师也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本行业特殊的作用。
一、律师为什么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律师为什么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这是由律师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也就是说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律师的天职,而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就使得我们有广阔的法律服务空间。
在国际贸易中有律师参与谈判、起草合同,以促使贸易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的产品推向世界和把我国需要的产品引进来做贡献;在中国入世的过程中也有律师在参与;在农家小院里,有律师在为解决农民兄弟的纠纷进行调处;在法庭上,律师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而唇枪舌战;在仲裁庭里,有律师在担任仲裁员而给申请仲裁的当事人解决问题;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律师代表的声音;在各地政协组织里,有律师委员的身影;在律师队伍里,有各党派的成员,我们的信仰可能有差异,但我们的职业理念是相同的。
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不论是代理还是辩护,哪里有法律服务的需求,哪里就有律师忙碌的身影。
而在律师的忙碌工作中追求着公平与正义,实现着民主与法治,倡导着诚实与信用。
我们使强者插上法律的翅膀飞得更高;我们使弱者也会使用法律的武器,弱者不再软弱;在一些“民告官”的案件中,律师作为“民”的代理人可以通过诉讼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官”的代理人,律师则是一个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
我们所进行的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则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
律师的工作是实实在在干的过程,来不得半点的虚假。
如果律师欺骗或者坑害当事人,他就会被当事人所抛弃。
论律师在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中的角色定位
意表达机制 、 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 公正的纠纷 调处 机制 、 健 全 的社会管理机制和 完善 的权 利救济 机制 。那 么 “ 师在 律 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构建 中能起到什 么样 的作用 ” “ 样才 、怎 能发挥作用”……应 成为律 师界 研究 的重要课 题 。本 文就 律师在社会矛盾调 节机制 中的角色定位进行初步探析 , 以期 抛砖引玉 , 引起 实 务 界 和 学 术 界对 这 一 领 域 的研 究 兴趣 。
一
通过出具 在 重要政 策的听证 、 论证或讨论过程中 , 通过律师收集 、 反映并 表达人 民群众的意见 ; 在必要 的情 况下 , 可 以由律 师提起 还 公 益诉讼 , 运用司法程 序 , 正在经济发展 以及社会 管理过 矫
程 中 出现 的损 害 群 众 利 益 的某 些 偏 失 。再 次 , 过 律 师 的公 通 益行 为, 加强社会各 阶层间 的相互交往 与理解 。
二、 律师 是利益 协调机 制的指 导者
近 年来 , 伴随着经济和社 会的发 展 , 民群众在 根本利 人 益一致 的前提下 , 出现了行业 之间 、 区之 间 、 也 地 城乡 之间 、 阶层之 间 、 群体之 间的利益差异。当前 收入分配上的主要 问 题是: 非常态 收入 突出, 障性收入不到位 , 保 社会成员之间收 入 差距过大 。这就要 求通过利益协调机制 , 切实解决好分配 领域 的 问题 , 收 入 分 配差 距 控 制 在 合 理 的 、 们 可 以 接 受 把 人 的 范 围 内 。就 目前 的 情况 看 , 益 协 调 机制 除 了宪 法 作 为 根 利 本依据之外 , 主要 的应该是行政法律制度 。因为行政法除 最 了监督 和制约行政权 的作 用之外 , 最经常 、 直接 的作用 其 最 就是加强政府 和其他公 共权 力对社 会公 共生 活 的管理 , 合 法、 合理地调 节公 民、 法人和各种社 会组织之 间的利益分 配 和利益矛盾 。具体来讲 , 有以下几个方 面: 一是通过劳 动 、 工 资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行政法律制度 , 保证社会成员机会平 等, 实现合理 的初次分配 ; 二是通过税收 、 金融方面的行政法 律制度 , 调节不 同社会 阶层 之间 的收 入 , 逐步缩 小贫 富差距 以及城 乡之间 、 区域之间 、 行业之间的差距 ; 三是通过社会保 险、 社会救助 、 会福 利 、 社 慈善事 业方 面的行政法 律制度 , 切 实解决好失业 、 医疗和养 老等方面存 在的问题 , 保证保 障性 收入分配到位。 在利益协调 机制构建 中律师所起的作用 : 一是体 现在行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律师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代表,为实现法治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展开讨论。
一、创造法治理念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人士,律师应该注重创造法治理念,引导公众把自己的思维转向法律。
律师应该把法律的思想灌输给公众,让公众接受、理解和尊重法律,进而构建起法治意识。
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加强对法律的信仰。
二、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在法治社会中,律师应该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律师在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应该对各类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合理的问题解决方案。
他们还应该针对法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相关改进措施,促进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维护公正与公平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代表,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承担着维护公正与公平的重要角色。
作为公民权益的维护者,律师应该针对各类法律问题进行诉讼、仲裁等手段,并维护公正的司法环境,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律师还应该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如今,社会责任成为了企业及其他组织的核心理念之一。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也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他们应该勇于担当,为弱势群体、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以实现社会公正、公平、和谐发展的目标。
总结起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不仅创造法治理念、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还维护公正与公平,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我们需要更多的律师为我们尽心尽力,为法治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人们为什么需要律师,律师有什么作用。
比较律师与当事人本人参加诉讼所体现出来的区别,就可揭示了律师的作用。
第三,律师熟悉法律实务尤其是其中关于诉讼的实际事务。
做一个好的律师,往往经过反复处理大量的案件而逐渐领会掌握了种种程序上的技术,这不单是个知识的问题,还包括经验和技巧。
这显然是当事人所不具备的。
第四,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关联来说,当事人本人是直接的利害关系者,往往只能站在自己主观的立场上来对待诉讼,而律师则因案件本质上属于他人的问题,能够保持一定距离,较客观冷静地把握情况。
第五,律师作为从事专门职业的人员,接受职业团体特殊的伦理规范制约。
虽然他与法官同属从事法律专门职业,但律师毕竟不是司法机关的附属部分。
他以一种中间的独立的立场参与诉讼。
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具有不可替代性,这里更多地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如果从司法的过程来思考,则律师的必要性,更多地体现在它对司法正义的保障作用上。
律师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比如在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责任法规中规定:“律师作为法律卫士,在维护社会利益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起到这种作用,律师就必须了解他们与法律制度间的关系,以及在法律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律师的义务就是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
”具体说来,律师对司法正义的维护表现为:这意味着,这里的“事实”并非认识论中的事实真相,不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原来事物,对它的认识就不能只靠法官的调查取证,而更多地要靠双方当事人尤其是他们的律师在法庭上的举证和辨论,最后,法官根据双方所提出证据的分量和说服力来翔实判定“事实”,这个被判定的“事实”只不过是与诉讼有关的客观事实的一部分,而远非全部,而对它的发现,律师的参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纠问制诉讼中,是要求法官亲自调查,取证,确保事实的真实性,这里的基本理论和逻辑预设是有一个能被了解的事实真相,有一个能无偏见的代表人民的认识主体-----法官或检察官。
律师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共中央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什么是和谐?恐怕一万个人有一万个说法,有人说和谐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人说和谐就是长幼有序家庭和睦,有人说和谐就是贫富差距不悬殊,有人说和谐就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早在春秋时期《左传》中有“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孔子云:“君子和而不同”,孟子曰:“天人合一”,千百年来,人们对和谐社会赋予了太多的想象和描绘,善良而淳朴的愿望恐怕我们用一千零一夜也表达不完,述说不尽。
胡锦涛总书记对和谐社会予以高度概括和总结:我们所要建设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充分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要素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既要通过发展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推进法制建设来不断提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
律师队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重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律师队伍; 构建和谐社会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要将这一理念贯彻到日常行为之中,首先在于明确和谐社会其本质属性。
无论人们对和谐社会怎样想象、怎样描述或怎样定义,都不会偏离其本质属性。
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民主法治,利益均衡,以人为本。
; (一)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在和谐社会中,通过法律为人们设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决定自己的行为之前有明确清晰的依据,从而趋利避害,作出使自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决断。
而在发生了矛盾纠纷之后,充分发挥法律作为社会调节器的作用,对矛盾冲突作出及时的解决;更为重要的是,矛盾双方对于依据法律所作出的裁判,能够心悦诚服。
律师的工作意义
律师的工作意义
律师的工作意义在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是法
律实践中的重要角色,他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等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
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律师的工作意义体现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法律是社会
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
律师作为法律
的执行者和维护者,通过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服务,帮助人们了解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更加严谨和公正,
进而增强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其次,律师的工作意义在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社会生活中,
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纠纷和争议,而律师的出现正是为了
帮助各方当事人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在法庭上代表
当事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对待,确保
权利不受侵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此外,律师的工作意义还在于维护个人的尊严和尊重。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律师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尊严和尊重,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使得每个
人都能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增强社会的公共安全感和信任度。
总之,律师的工作意义体现在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
障以及个人权利的尊严维护等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发挥着不
可替代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对个人国家社会的意义
律师对个人国家社会的意义律师对个人、国家和社会的意义是巨大的。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在维护个人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律师对于个人来说,是法律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之间发生纠纷时,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协商解决矛盾。
律师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受到公正对待。
律师在个人生活中的意义就在于帮助个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使个人在社会中得到尊重和保护。
其次,律师对于国家来说,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能够监督和参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律师在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国家构建规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提供支持。
律师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执行的监督者,通过代理公益诉讼、参与司法审查等方式,确保法律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律师对于国家来说是保障法治、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力量。
再者,律师对于社会来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律师通过参与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等方式,帮助那些无法自力更生、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群。
律师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效防止社会不公和不平等现象的发生。
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远不止于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更在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律师在个人、国家和社会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律师维护个人权益,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个人、国家和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浅谈社区律师在和谐建设中的作用
浅谈社区律师在和谐建设中的作用作者:龚照伦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3期摘要律师作为一个特殊和重要的群体,在社区法制建设和和谐建设中起到十分独特和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荐,律师应该在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加强修养。
社区律师在社区和谐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并需要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社区律师和谐建设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5-185-01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荐和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社区已经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
社区的管理和社区和谐体系的建设已经成为一个摆在国家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社区律师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从业者,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协助推荐社区和谐建设的新形势中有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正如著名学者方东美就曾明确说道:“中国传统哲学的智慧乃在允执撅中,保全大和,故能尽生灵之本性,合内外之圣道,赞天地之化育,参天地之神工——总括此中根本精神,千字万语一句话,便是‘广大和谐’的基本原则,在这种广大和谐的光照下,普遍流行于其他文化的邪恶力量终将被完全克服。
”而所谓“社区”,运用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埃弗里特·M·罗吉斯和拉伯尔·J·伯德格的说法,那就是“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组成。
社区是一种简单群体,其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地域的基础上的。
”而一代社区研究的祖师,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Tonnies·F,1855—1936)则更加强调“社区”实在一定的学院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联合。
在这里,早期的社区形态无疑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和宗族色彩的。
然而,今天的社区却更加接近于美国社会学家埃弗里特·M·罗吉斯和拉伯尔·J·伯德格的说法,亦即一种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简单群体。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建议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建议在当今这个法治社会,律师可真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像一把锋利的刀,划破各种复杂的法律纠葛,简直是生活中的“法律超人”呀。
咱们都知道,法律是个大杂烩,琐碎繁杂,像一团乱麻,稍不留神就容易被纠缠进去。
律师在这里就像那位经验丰富的老船长,带着大家稳稳地航行在法律的海洋里。
他们不光是为当事人辩护,更是我们社会治理的好帮手,哎,你说这能不重要吗?律师在社会治理中就像是个“法律顾问”,帮咱们解读那些看似高深的法律条款。
听说过“法不责众”吧?其实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闹事,法律也不好动手。
但律师可不这么认为,他们可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明白法律,懂得怎么去遵循,才不至于被法律的“雷霆之怒”给惹上。
你想啊,普通百姓对法律总是有些陌生,律师可以通过社区讲座、宣传活动等方式,让大家轻松学会法律知识,像吃糖果一样简单,这可比看枯燥的法律条文强多了。
再说了,律师在调解矛盾上也是个高手。
咱们生活中难免有摩擦,邻里之间、小区里的纠纷,都是常事。
你看,律师像是那位和事佬,巧妙地把双方的心结解开。
通过专业的沟通技巧,他们能让争吵变得轻松,原本火药味十足的气氛瞬间变得温馨,这可真是“和气生财”呀。
那些个纠纷,律师就像是拿着灭火器,及时扑灭,让大家都能和睦相处,心里没了负担,这样生活才美滋滋。
律师还担负着推动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职责。
想想看,有时候法律条款可能不够灵活,或是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律师们就会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比如,某个新兴行业需要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律师们第一时间就能站出来,提出自己的看法,给出可行的方案,像是给法律体系打了一针强心剂,让它活力四射。
律师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咱们都知道,社会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人凭借关系、金钱,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律师们却是那道坚固的防线,他们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无论是公益诉讼,还是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律师们都在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论律师的社会地位
论律师的社会地位【摘要】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中的重要角色,其社会地位受到法律体系的保护。
律师在司法领域展现出的专业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在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家治理中,律师的参与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此律师的社会地位与国际接轨的必要性也日益凸显。
律师的社会地位仍需不断提升,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其在社会中的重要性逐渐被认可。
律师社会地位的提升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关键词:律师、社会地位、法治、历史演变、保护、专业性、公民权益、社会正义、国家治理、国际接轨、提升、法治建设、认可。
1. 引言1.1 律师的社会地位对于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律师的社会地位对于法治社会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律师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和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公信力。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合法权利。
律师的存在可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在法治社会中,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均衡发展。
律师的社会地位对于法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充分保护和尊重律师的权利和地位,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社会,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
1.2 律师职业的历史演变律师职业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至古代希腊和罗马时期。
在这些古代文明中,律师通常被称为辩护士或律师,他们被认为是法律的守护者和研究者。
在中世纪欧洲,律师在教会和国家的法律系统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帮助人们解决纠纷,并在法庭上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
随着现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律师职业逐渐规范化和专业化。
在英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律师行会,这些行会规定了律师的资格要求和行为准则。
随着法律的发展和变革,律师的职责和地位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多地是法律的领导者和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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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容摘要:在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这一理念的提出,对于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社会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完成这一浩瀚的系统工程中,需要各行各业为之奋斗,其中一个法律人群体——律师将发挥日渐重要的作用。
但现实环境也正阻碍着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关键词: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谐社会的特征律师作用律师地位一、和谐社会的内涵、特征诚如总书记所言,“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要将这一理念贯彻到日常行为之中,首先在于对于概念的明晰。
什么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各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
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
广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同一切与之相关的事物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态,它包括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协调、经济发展同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经济同政治之间的协调、经济同文化之间的协调等等。
狭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层面本身。
主要是指社会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社会的各阶层能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具体而言,和谐社会主要包括以下内涵:1、和谐社会的社会结构趋于均衡。
社会结构是社会的框架,它包括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等各个方面。
各个社会单元之间,由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
所谓均衡的社会结构就是将这种摩擦降低到最小值,使社会单元能够融入到社会系统之中,并使其能够正常稳定地运转。
2、“和谐社会”中的社会资源能够兼容共生。
民族、XX、党派、阶层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资源。
这些社会资源之间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共存、共生于一个社会之中。
它们各有各的生命力。
和谐社会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联合起来,形成合力。
合力是吸引力与排斥力的平衡方程。
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资源互相促进而又互相制衡的经纬交织的公民社会。
3、“和谐社会”是法制健全的社会。
在和谐社会中,通过法律为人们设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决定自己的行为之前有明确清晰的依据,从而趋利避害,作出使自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决断。
而在发生了矛盾纠纷之后,充分发挥法律作为社会调节器的作用,对矛盾冲突作出及时的解决;更为重要的是,矛盾双方对于依据法律所作出的裁判,能够心悦诚服。
只有在法律的规束下,社会运转才能有条不紊。
在一个结构合理、资源共享和法制健全的社会中,各社会成员彼此协作,形成稳定的内部机制;虽然有矛盾摩擦,但是能够在健全的协调机制下得到及时的调和,这才实现了真正的“和谐”。
我们认为,和谐社会的建立主要有以下特征:1、在思想上,社会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被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
换句话说,在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能够形成主流的价值关、道德观。
2、在经济上,有较为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惟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幸福感、成就感。
3、在管理上,社会的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
它既包括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制度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拥护;也包括司法体系能够高效、公正地履行其职责。
二、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当前律师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已经不可动摇,在政治舞台上应发挥更多作用。
那么,律师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究竟应该居于何种地位?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法律工作者。
现行《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仅仅是从技术层面上阐明了律师的职业特性,而忽视了律师深层次的政治属性、司法属性、公益属性和法律属性。
律师肩负着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公正的神圣使命。
权力制衡和社会公正在XX社会不可或缺,它是一个国家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标志。
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博弈中,律师通过法律的力量去实现制衡,实现到最大程度的公正。
世界各国都把律师看做是社会力量的协调器。
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律师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鲜活案例。
同时,律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它对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利益诉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原因有比较深刻的认识,这有利于促成社会成员在缔结各种社会关系时达成妥协方案,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再加之,律师有着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严密的思辩能力,由于其职业特性,同社会的各个层面有着广泛的接触,这些将有助于对社会制度的改进和优化。
综上所述,律师的工作X围涵盖社会所有的经济生活领域,是我国的法治化进程的排头兵,是经济活动的领航员,是XX化建设的催化剂,更是和谐社会的润滑油,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占有举足轻重轻重的地位。
三、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中各阶层、团体由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出现裂痕和冲突。
在法律至上的法治社会中,各个社会主体的任何一个行为都与法律紧密相连;和谐社会的构建迫切需要有一个特殊群体以法律为准绳协调、缓和矛盾冲突。
律师恰好满足了这一诉求。
具体而言,律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通过向社会成员提供咨询、非诉讼代理、鉴证服务,对社会成员行使权利(权力)的行为形成制衡,以确保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均衡。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等,各社会单元之间必然存在强弱优劣上的差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作为社会的调节器,拉近了强弱之间的差距,平衡了实力上的悬殊。
但是,由于法律内容的专业、语言的晦涩,必须依靠专门的法律人进行解释和适用,否则,静态的法律只能变成一纸空文。
在法律人群体中,法官、检察官作为司法人员,代表着国家公权,肩负着居中裁判或惩治犯罪的特定任务,不可能为当事人维护权利提供最直接的服务;而法学家更多地侧重于学术上的研究,与变化万千的现实社会存在一定的距离。
因此,律师就成了联系国家法律与现实社会的主要桥梁。
律师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向当事人宣传法制,普及法律知识,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便于当事人依照法律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比如,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合同及债权债务管理基本制度,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
在个人方面,在进行购房等大额交易之前,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以帮助当事人作出合理的选择。
由此可见,律师通过法律服务,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以保证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
2、通过向社会成员提供法律服务,恢复失衡的利益关系。
在矛盾既已形成之后,律师可以积极地参与到矛盾的化解中,防止矛盾冲突的激化,保证公正的实现。
不管是通过诉讼、仲裁还是调解、和解,律师基于其掌握的法律知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这既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对法治理念的积极倡导。
尤其是在参与诉讼、仲裁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更能得以体现。
因为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向是法律部门日益细密,法律关系日益复杂,从而诉讼法律技术性愈强,当事人需要的帮助也就越多,为了使诉讼程序有序运行,诉讼功能的充分发挥,就必须建立在法律专家参与诉讼对当事人进行辅佐的基础上,律师正是出于这种需要培育出来的专门人才。
所以,律师参与诉讼帮助当事人已经成为诉讼的基本机制,律师在诉讼中承担的职能总体上应是增强的趋势。
对于现今矛盾冲突尖锐的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等引发的纠纷,律师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冲突,促使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己的权益,有效地杜绝了自焚等不和谐因素的出现。
总而言之,在社会矛盾产生之后,不管是通过诉讼还是非诉讼程序,律师的介入对于矛盾的解决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而达到“亡羊而补牢”的功效。
3、制约国家公权,防止公共权力的专横滥用对构成的侵害。
绝对的权力只能导致绝对的腐败,无限扩X的公权会对造成严重的侵害。
纵观我国最近十年的历史,由于政府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限制,在征用农村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等行政行为中,出现了大量利用权力“寻租”和侵犯人民利益的现象。
因此,在和谐社会中是,尊重、保护和实现成了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的价值准则之一。
为了保障、限制公权,人们通过法律途径建立了由一整套制度构成的保障机制,其中就包括现代律师制度。
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律师通过其对法律的掌握以及法律人特有的严密逻辑思维能力,对公职人员形成程序上、权利上、法律解释上的制约。
在限制政府权力方面,主要是依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作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当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遭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律师经委托可以代理人的身份,通过法定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撤销错误的行政行为,并赔偿行政相对人因错误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这既保护了公民的权益也对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
四、现实环境阻碍了律师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我国,整个司法体制中,掌握国家权力、对案件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的是司法机关,律师只是无权无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民间人士。
在观念上,由于官本位意识、人治观念的遗毒甚深,司法人员对于律师产生了强烈的地位优越感,甚至将律师看作是胡搅蛮缠的“诉棍”。
在制度上,律师权利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持。
《律师法》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阐述过于笼统,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细化。
导致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困难重重,尤其是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长期存在着“三难一怕”的现象(即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担心的是《刑法》306条专门为律师设立的“律师伪证罪”)。
所以有人发出“中国律师是弱势群体”的惊呼。
思想观念的滞后和相应制度的缺失使得中国律师成了法律的点缀品,难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政治领域,律师参政议政的机会太少。
前述所言,律师精通法律,又与社会各阶层有着广泛的接触,决定了律师对于社会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所以,在西方国家,律师是政治进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比如,在美国,议会议员的比例相当高,总统有一半以上都是律师出身。
但是,在我国,一直到2003年政协一次会议上才首次出现了律师人大代表。
目前,全国人大中律师只有11位,政协中也只有4名。
这是同律师的职业特性所不相符的,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应然的理想和实然的现实之间的差距迫使我们必须突出律师“法律人”内涵,提升其社会地位,丰富和强化其社会功能,淡化其中介化、商业化认知取向,形成现代社会律师之“政治人”、“法律人”、“经济人”、“文化人”的完整结合,彰显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