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为了统一决策、协调行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证行政机关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的层级和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上的合规性。
这一环节一般包括事前评估、信息收集、问题分析、方案制定、决策权确定和决策结果的执行等环节。
2. 决策参与:明确参与决策的各方的角色和权力,并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
这一环节包括决策框架的确定、决策权的正确界定、各方合理的权利和义务等。
3. 决策信息支撑: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机制,确保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准确全面。
这一环节包括信息收集渠道的建立、信息处理和分析技术的运用、信息公开和透明等。
4. 决策效果评估:建立决策结果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纠正和调整决策的不足之处。
这一环节包括决策结果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的制定、评估结果的报告和反馈等。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的建立和运转,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保障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同
时,该制度的落实还需要保证政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解析乡镇管理中的决策与执行原则
解析乡镇管理中的决策与执行原则乡镇管理中的决策与执行原则一、引言乡镇管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决策和执行的协调与有效性。
本文将从决策与执行的角度出发,解析乡镇管理中的决策与执行原则。
二、决策原则1. 民主参与原则民主参与是一项重要原则,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乡镇管理中,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协商决策的方式,能够增加民众对决策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同时,注重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倡导广泛参与,能够增强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建设性决策原则建设性决策是指决策过程中要注重解决问题,而非执拗于权威和个人意志。
在乡镇管理中,决策者应该客观地分析问题,理性地对待不同意见,注重协商和调和。
通过兼顾不同利益关系,实现决策的公正和平衡。
3. 综合决策原则综合决策是指将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做出全面、公正、科学的决策。
乡镇管理中的决策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满足综合发展的需要。
同时,还需注重长远利益,避免为了短期利益而做出的片面决策。
三、执行原则1. 制度约束原则制度约束是保障执行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能够明确权责、规范行为,提高执行效果。
乡镇管理中,应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如责任制、考核制度等,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 沟通协调原则沟通协调是决策执行中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协调和沟通。
乡镇管理中,决策执行者需要与相关部门、群众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了解各方需求和诉求,促进决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3. 监督评估原则监督评估是决策执行的重要环节,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保障决策的有效执行。
乡镇管理中,应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通过检查、评估、督导等方式,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决策能够按照预期目标进行实施。
四、决策与执行原则的关系决策与执行原则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遵循科学的决策原则,才能够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而只有注重执行原则,才能够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浅析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研究 内容分析
浅析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研究摘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在步入小康社会,各种体制都在不断建立并陆续得到完善,乡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在创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贯彻“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乡镇政府决策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是否具有透明度、是否促进行政决策,都会影响到决策的执行。
应建立和完善公众舆论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活动的,改进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设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团队,建立和完善决策议事规则和协调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实现行政决策责任制,加强行政决策的法律监督。
但是,当前我国乡镇行政决策具有一定的特点,只有很好的进行规范才可以避免一些行政策略的偏失,更好的为今后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行政决策模式的改革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乡镇行政决策特点目录引言 (3)一、乡镇政府的职责和决策内容 (3)(一)乡镇政府的职责 (3)(二)乡镇政府的决策内容 (3)二、乡镇政府决策存在的问题 (3)(一)乡镇政府的决策不科学,有盲目性 (3)(二)乡镇政府的决策缺乏目标,不够灵活 (3)(三)乡镇政府的决策有效性差,不能发扬民主 (4)三、乡镇政府决策主体具有多元性和主导性 (4)(一)乡镇政府决策主体具有的多元性 (4)(二)乡镇政府决策主体具有的主导性 (4)四、乡镇政府决策内容具有综合性和无序性 (4)(一)乡镇政府决策内容具有的综合性 (4)(二)乡镇政府决策内容具有的无序性 (5)五、乡镇政府决策制定和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和政治风险性 (5)(一)乡镇政府决策制定和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二)乡镇政府决策制定和实施具有政治风险性 (5)六、乡镇政府决策监督具有封闭性和滞后性 (5)七、提高我国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建议 (5)(一)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 (5)(二)完善法规制度,健全配套的行政规章制度 (5)(三)优化乡镇政府的人员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结构 (6)(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6)结语 (6)引言地方乡镇政府正确决策不仅会有直接的政治和经济管理的作用,也适用于整个国家的建设,将深刻影响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在公义的地方乡镇政府决策科学合理,这也是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和价值追求,是“正义”程序是可见的,但也一定限制的实体的结果,任何决定只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使某种力量是有限的,和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一定范围内,因此,作者认为,当地乡镇政府决策意味着地方乡镇政府应当遵循一定的步骤、顺序和方法,需要阐明的是,决策程序不仅包括程序化决策的过程中,还需要整个决策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需求将整个行政决策机制程序化。
镇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镇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随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也在不断推进,各级政府组织也在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体制,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落实制度化管理的根本所在,也是实现基层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三重一大”制度就是基层民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镇委员会全面落实和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不仅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也有利于促进政府组织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彰显了政府组织的责任担当和奉献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加强镇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理念引领镇委员会作为基层政府组织,必须深刻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将其化为具体的工作实践。
只有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才能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政治制度的前进必须以全体公民的民主权益和立法权益为前提,在制度和法律的保障下保护公民权益,提高社会公平和民主的水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实行镇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程序(一)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内容。
会议议程是会议贯彻执行的指南和依据,镇委员会必须根据议题的性质、紧要程度等要素制定专业的议程设置,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率。
(二)发运会议通知,把握时间节点。
镇委员会制定会议通知,以确认会议时间、地点,通报会议议程为主,务必在会前足以时间内送达,以保证会议的有效性。
(三)会议文件的准备,确保意见交流。
镇委员会在以常规性会议方式召开前应及时明确和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并将文件和材料印制成宜于交流的方式,建立共享平台,确保会议质量和积极性。
(四)会议记录,及时记录会议决定。
镇委员会在会议过程中应当配备记录人员,记录会议过程和决定,以确保会议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记录人员还应当制作详尽的会议记录和决定,便于下一步方便调取和查看。
三、加强镇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管理监督镇委员会在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监督机制,做到诸多细节尽善尽美。
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卢市镇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中央、湖北省党委、天门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卢市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做表决。
(三)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作用。
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
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爱护,加强团结协作。
(四)卢市镇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议大事,讲质量,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护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镇委实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并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条集体决策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3、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
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在、法律和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确保决策贴近本地实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进行集体决策:1、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内重要法规和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等重大事项以及有关民生工作的重要部署;3、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方面的重大事项;4、土地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5、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6、风廉建中的重大问题;7、其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建设等涉及全局性的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进行集体决策: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镇委管理干部的、提名、录用、任免、调动、表彰、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重要人事调动等事项;2、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人选名单;3、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人事任免事项。
乡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乡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乡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乡镇级别上的重要决策必须经过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的三重程序进行制定和决策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乡镇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证决策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乡镇发展。
首先,乡镇的大决策需要充分调查研究。
在制定乡镇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这包括对乡镇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当前乡镇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只有凭借全面、客观的调查研究结果,才能制定出符合乡镇实际情况的决策方案。
其次,乡镇的大决策需要广泛征求意见。
在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活动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并且在制定决策方案之初,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决策的代表性和民主性。
再次,乡镇的大决策需要开展民主投票程序。
在决策方案制定完成后,必须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公正和民主。
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投票程序,将决策方案展示给广大群众,让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同意或反对。
只有依据群众的真实意愿进行决策,才能推动乡镇事业发展。
最后,乡镇的大决策需要建立健全的跟踪评估机制。
在决策方案实施后,必须建立健全的跟踪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决策的效果,判断决策是否符合预期目标。
通过评估结果可以及时调整和改进决策方案,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决策的实施结果和评估报告,接受监督和批评,保持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乡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一种科学、民主和公正的决策制度。
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民主投票和跟踪评估等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动乡镇发展进一步提升。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乡镇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5篇范例)
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5篇范例)第一篇: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特制定以下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的范围1、涉及本镇全局性长远规划、党委和政府任期目标、年度计划、各项经济指标。
2、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招标、发包,工程质量监督,镇办企业的承包方案。
3、叁仟元以上的经济开支。
4、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5、干部推荐、任免、奖惩。
⑴选拔任用镇机关部门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干部,须按《新陂镇选拔任用村干部、镇集体干部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办理。
⑵须经党委讨论提请市委或市委组织部考察任免的干部。
⑶镇属部门、办事处干部的调资、轮岗、退休等。
6、须经集体讨论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重要事情决策前,须提交党委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重要事情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位到会成员必须发挥各自的才智,大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监督检查1、领导干部应顾全大局,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利益,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徇私舞弊,模范执行集体决议。
2、集体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如执行中出现新情况,须修正决议、决定内容时,必须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复议,再重新决定。
3、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必须自我检查执行集体决议的情况。
对执行决议不坚决或不落实的个别班子成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给予提醒注意,批评教育。
4、对严重违反集体决议、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
5、党政班子领导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凡属一般性工作事项,应先由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提出方案,或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方案报经党总支(支部)同意,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主持“三套班子”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镇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
镇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是指镇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本制度组织听证。
镇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具体事项。
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报镇政府批准后可不组织听证。
第四条听证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障其陈述意见的权利。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听证:(一)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有较大争议的;(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三)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的;(四)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五)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对本制度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镇政府提出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建议。
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在向镇政府提出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建议前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第七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镇党政办或决策承办单位作为听证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听证。
第八条听证组织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提出听证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浅析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研究(1)
浅析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研究【内容摘要】:乡镇政府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让行政决策及其机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影响中国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主要问题是决策机制的问题。
根据党的十六大的要求,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应建立和完善公众舆论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活动的透明度,改进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设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团队,建立和完善决策议事规则和协调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实现行政决策责任制,加强行政决策的法律监督。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行政决策模式的改革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决策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化目录一、我国乡镇政府行政决策机制的发展趋势 (3)二、我国乡镇政府行政决策机制的特点分析 (3)(一)行政决策指导思想不够完善 (3)(二)行政决策方式不够完善 (4)(三)行政决策目标民主化不够完善 (4)(四)社会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程度不够完善 (4)(五)行政决策民主化制度安排不够完善 (5)三、改革与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的路径探索 (5)(一)建立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 (5)(二)健全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 (6)(三)建立成果激励机制 (6)四、实行行政决策问责制度 (6)(一)建立行政决策评估系统 (6)(二)建立行政决策违宪、违法审查制度 (6)(三)强化行政决策者的责任意识 (6)五、结语 (7)参考文献: (7)浅析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研究行政决策、理论和实践的意义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和决策科学定义,以法学、行政法学的角度来阐述这一概念的较少。
作者认为,法律的概念意义上的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部门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上的重要的指导方针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立法计划,计划经济管理活动或决策过程的问题。
在这个知识,相关主体有权行政机关,对象是一个广泛的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把地方乡镇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在其权限范围内的决策过程。
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范文(通用3篇)
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范文(通用3篇)【篇一】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各县区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驻漯单位及上述部门和单位的所属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上述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进行会议表决。
第二章重要决策事项范围第四条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要决策事项包括:(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研究本部门(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全局性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要点。
(三)审定以党委(党组)名义上报的文件;审定以党委(党组)名义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制度建设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以党委(党组)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四)研究决定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研究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直属单位)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决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返聘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六)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等,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物资管理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七)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
(八)审定党委(党组)委员(成员)(以下简称委员)在特殊情况下对重要事项处理后需向党委(党组)报告的问题。
墩头镇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墩头镇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执行,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第二条单位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镇办公室可以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民意测验等方式,随时跟踪监督决策的执行效果。
第三条单位工作人员在决策执行中发现决策存在缺陷、偏差或决策本身有问题,应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反映情况。
对其他单位或人员反映的决策执行问题,镇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反映,并提出改进的有关可行措施。
第四条对决策方案的某些缺陷或由于执行失误而出现的偏差,及时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修正。
第五条对决策方案本身的问题危及决策目标实现以及决策目标本身有问题,要进行追踪决策,纠正决策制定时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对因决策事项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并按信息公开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情况。
墩头镇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本镇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决策跟踪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本镇重大决策在施行过程中负责评价的组织、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做出的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的活动。
第三条办公室是决策跟踪评估制度的组织实施机构,决策提出科室会同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跟踪评估工作。
第四条决策跟踪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决策跟踪评估要以有利于检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决定决策的循环形式为目的。
乡办 依法行政 制度
乡办依法行政制度乡办是指乡镇政府和乡镇居民委员会共同负责行政管理的机构。
乡办机构的依法行政是指在履行乡镇政府行政职能的过程中,依法合规、公正、高效地执行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乡办机构的依法行政,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并严格按照这些制度开展工作。
乡办依法行政的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乡办机构应当制定和修订乡镇内部行政规章制度,明确各个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行。
在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民的意见建议,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2. 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乡办机构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利益,遵循科学决策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预见性。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简化:乡办机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各个行政审批事项的程序和时限,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同时,乡办机构还应当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避免滥用职权和违规操作。
4. 行政执法的严谨和公正:乡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公正性。
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防止滥用职权和执法不公。
5. 行政问责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乡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和监督机制,对履职不力、违法违纪的行政人员进行问责,保障行政权力的有效约束和监督。
同时,乡办机构还应当接受上级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和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行政管理的公正、规范和透明。
6. 司法保障和法律援助的提供:乡办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的工作,依法协助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
对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民众,乡办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的维护。
综上所述,乡办机构的依法行政制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简化、行政执法的严谨和公正、行政问责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以及司法保障和法律援助的提供。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政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
第三条乡镇政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网尽网”,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政务服务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
第八条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事项性质和办理流程,合理设置办理时限。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和管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三、政务公开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瓢井镇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试行)第一条镇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在作出之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镇党政联席会议或者全体会议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应当听取该决策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意见。
第二条镇政府的行政决策涉及下列重大问题的,应当通过审核评估后,再按程序审定实施:(一)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点审查决策的制定和调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事项。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项目实施的资金能否得到落实,项目实施中的补偿安置是否合理合法。
(三)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
重点审查改革的方案是否经过了法定程序,是否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改革的时机是否成熟。
(四)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决策事项。
对社会就业、企业排污、行政性收费调整等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重点审查是否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如何等。
第三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步骤:(一)决策评估申报。
由重大决策中可能出现稳定风险的责任单位及主管单位向风险评估机构提出书面报告,请求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并启动评估工作。
(二)基本情况初核。
对拟实施出台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掌握所评估的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三)稳定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机构根据掌握的重大决策资料,按照评估内容,对重大决策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通过稳定风险评估会议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并客观公正作出评估。
XX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XX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民主、科学、规范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XX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一)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二)法律法规、上级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三)年度重点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决定、重大工作措施;(四)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研究、编制、执行和调整;(五)涉及全镇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六)责任事故、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的处置及对策;(七)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A)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九)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调整、废除;(二)人员调动、调整、聘用、解聘,专业职称的评定与聘用,非领导职务的晋升;(三)县管后备干部推荐、选拔,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调整、考核;(四)单位内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和县委、县政府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申报;(五)单位内设机构、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党政纪处分;(六)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七)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四条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一)IOO万元及以上重点建设投资项目的计划;(二)重大物资采购单项金额在2万以上的事项;(三)不动产购置、置换,土地、房屋以及各类国有集体资产和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目录资产的转让和处置及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等;(四)大型活动或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五)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实事项目;(六)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乡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乡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暗箱操作,规范权力有序行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党委对于重大事宜的决定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会议决定”的程序,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三条重大事项包括以下方面:(一)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研究决定镇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三)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计划,研究确定小城镇拆迁、建设、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四)讨论研究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安排、重要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讨论研究未列入镇财政预算单项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安排;(五)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定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和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六)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七)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八)办理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一)咨询论证。
职能站办所对重大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上会;(二)会前协调。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由党委书记办公会决定是否上会;(三)准备材料。
按规定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站办所准备符合标准的上会材料;(四)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五)充分讨论。
会议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站办所负责人向会议说明具体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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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行政决策制度
行政决策是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
行政决策过程包括以下主要阶段和步骤:
一、发现问题、确定目标。
这是行政决策活动的第一个阶段,他构成决策的前提。
目标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整体环境的探查、研究,找出制定决策的理由;二是在探查出所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和辨明决策的条件,进而确立决策目标。
对问题的准确、完整的陈述和抽象,是决策目标正确的前提。
既调查研究,界定问题:此阶段由各包村人员和业务人员负责。
二、设计活动阶段:拟定备选方案。
这一阶段的基本任务可以表述为:列出别选方案;确定备选方案的执行后果;对备选方案可能的后果进行对比性评价。
这种设计活动是基于人类的创造性思维,按照综合、整体、效用、动态的原则,选择最优或者是次优的过程。
既科学预测,确定目标:此阶段由包村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
1、行政目标有几个来源:(1)人大制定的法律;(2)上级机关下达的目标;(3)党的政策规定的目标;(4)行政机关自身确定的目标。
2、确定目标,应注意:有针对性,能够解决问题;决策目标明确;必须合法,合乎公众利益;有系统性;有可行性。
三、抉择活动阶段:选定最佳方案。
在备选方案拟定之后,就进入选定行政方案的关键阶段,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行动方向以及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
方案的价值标准一般是方案实施后的作用、效果、利益等。
满意决策方案一共有五项要求,然而在实际中,任何决策方案,至多只能达到可以得到满意的有限目标。
既科学设计,拟定方案:此阶段提交党委会由主要领导负责。
1、是粗拟阶段,即轮廓设计阶段,这个阶段让设计者大胆假设,大胆创新,不受约束,尽量把有价值的想法和方案想出来;
2、是精心设计阶段,根据决策目标和决策标准,根据领导意图以及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对几个重点方案进行精心设计。
精心设计要求:必须细致周密,考虑到决策目标最佳
实现途径,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几个方案必须具有排他性,不能互相交叉,不能重复。
设计出积极方案和应变方案。
四,决策过程反馈
这是指在整个决策过程的确定目标、拟定方案和选择方案的不同阶段中,不断地通过信息反馈,对过去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尤其是对最后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验证决策的正确与否及其程度,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决策遗漏,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既综合评价,选择方案:此阶段由党委会全体听领导表决形成决议。
1、决策方案的评估和选择,一般由行政领导者来进行。
评估方案必须要看哪个方案能够很好地实现决策目标,能够达到决策标准,根据经济、技术和人力资源情况可满足问题解决的条件,更具可能性,同时,要审查方案的法律依据,
选择其中一个方案,也可以将几个方案综合起来。
2实施检验,调整完善
决策方案确定以后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进行完善。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