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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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中颖电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00327

2020-11-20中颖电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证券代码:300327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4.5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944.04万股的1.48%。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4.5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85.5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7%;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14.4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1%。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适合情况
业绩奖金/
虚拟股权 √
×
×
×
容易 适合成熟、有稳定利润的企
干股
期权/增值
适合于前景好、发展空间大
一种权利 ×
√×Leabharlann ×容易 暂时没有利润或现金流紧张

企业
期股 虚拟股权 √

×

容易
适合于发展空间大、有利润 企业
Ø适用于处于创业初期(关
实股 真实股权 √



复杂
期)或成熟期的企业 Ø适用于公司核心高管和跟
全国各地及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家参控股公司,占地面积400余亩,1200
名员工,多次获得省民营企业100强、市直 优秀工业企业等殊荣 –主要问题: 1、非国企但国企意识较重,从上至下缺少 积极性、能动性; 2、不离不弃跟随企业的老员工多; 3、公司面临二次创业,老业务新做; 4、高层衣食无忧,对钱敏感度不高。
少激励股。
公司追加投入 或引进风投
激励对象持有股的激励股 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稀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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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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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方案管理
管理机构 考核机制 调整机制
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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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退出时的股权调整机制
特殊情况
期股处理办法(锁定期)
实股处理办法
拟定方案 日常事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股权激励小组
秘书处
总经理
u 激励对象提名 u 拟定业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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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方案管理
管理机构
考核机制
调整机制 退出机制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2020最新)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2020最新)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剖析股权激励方案:业绩股票案例展示: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

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

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方案分解: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

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解析: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

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

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

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

大华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大华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保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满足的各项激励条件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中的授予、分配、解锁等环节提供考核依据。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职责分工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内容股权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等规定激励条件的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本办法的规定重点考核以下方面:(1)业务目标达成结果(2)人员管理目标达成结果(3)个人发展目标达成结果六、考核方法(一)业务目标业务目标考核旨在关注被考核者对支撑所在组织的绩效目标达成的贡献情况,同时需保证与公司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

(二)人员管理目标人员管理目标旨在考核管理者是否能有效地领导团队,主要关注团队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包含人才梯队建设、组织氛围与文化建设、团队培养等维度。

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

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

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随着创业环境的日趋激烈,股权激励方案已经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

对于一家小公司来说,预留股权分配方案不仅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方式,更是能够让公司稳定发展并获得更多投资的重要方式。

本文将探讨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的重要性、制定方式及注意事项,并给出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助小公司制定出适合自身情况的预留股权分配方案。

二、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的重要性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对于公司及员工双方有着重要的意义。

1. 激励员工对于小公司来说,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激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预留股权分配方案,可以给员工提供参与公司成长和价值创造的机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稳定公司发展小公司在初创阶段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难以通过市场融资实现持续发展。

而预留股权分配方案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公司,为公司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稳定公司的发展。

3. 股权转让和退出机制预留股权分配方案不仅可以激励员工,还可以为未来股权转让和退出提供一种机制。

当公司需要引入新的投资者或者股东有需要离开公司时,可以通过预留股权分配方案来平衡各方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营。

三、制定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的方式在制定小公司预留股权分配方案时,应该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的发展阶段预留股权分配方案应该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进行制定。

初创阶段的小公司需要考虑如何吸引和留住核心团队成员,可以通过预留股权分配方案来激励他们的积极性。

而处于快速扩张阶段的小公司,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平衡不同团队成员的利益,避免内部冲突。

2. 公司的战略目标小公司的战略目标也是制定预留股权分配方案的重要参考因素。

如果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并购或者上市来实现成长,那么预留股权分配方案应该为这一目标考虑。

而如果公司的目标是稳定发展,可以考虑通过预留股权分配方案来激励员工的长期参与。

3. 公司的财务状况小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制定预留股权分配方案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员工股权激励制度

员工股权激励制度

员工股权激励制度一、总则(一)股权激励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激励员工创造长期价值,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股权激励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除公司实权股东和试用期员工外)。

(三)股权激励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四)本股权激励制度所称股份为身股(即虚拟股),只享有分红权,但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出售权和继承权。

二、股权激励制度执行与管理机构(一)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二)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股权持有人的激励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制度。

三、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一)股权计提比例公司年增资金额的20%为计提比例。

(经营情况出现较大波动时计提系数可适当调整)例:公司2020年欲增资300万元,计提比例为:300×20%=60(万元)(二)个人当期股权数额的计算方式个人当期股权金额=职位股金额+工龄股金额+绩效股金额+其他股金额(三)股权认购时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而定,个人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

(四)职位股1、采取岗位群比例法,将激励对象分为高层(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中层(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技术层(技术人才)、骨干层(主管级以下人员)四类。

2、根据岗位群的不同对应的系数也不同,具体详见下表:(五)工龄股依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服务年限,自入职之日起计算,入职不足半年不计,入职过半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系数为1,系数上限为5。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大华股份是一家在中国股市上市的公司,它于2020年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这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业绩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通过向员工发放股票或股权,使其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与公司利益挂钩,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大华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旨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大华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期限为三年,即从2020年开始,到2023年结束。

计划的对象主要是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对公司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因此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来激励他们可以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根据计划,大华股份将根据员工的岗位层级和职责进行分配,不同层级和职责的员工将获得不同数量的股权。

这样的设计可以更好地体现员工的贡献和价值,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放股票或股权,员工可以立即享有股权的收益;另一种是通过延迟发放股票或股权的方式,员工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有股权的收益。

大华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采用的是延迟发放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持续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仅对公司有益,也对员工本身有很多好处。

一方面,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使其更加愿意长期留在公司发展;另一方面,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果和收益,从而获得更高的回报。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大华股份希望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2020年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大华股份明确了计划的目标和期望,希望通过激励员工的努力和创新,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业绩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通过股权激励,大华股份希望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式是延迟发放股票或股权,以体现员工的贡献和价值。

603367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2020-12-15

603367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2020-12-1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经公司2020年12月0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及换届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表中韩延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其职务变更后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名单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上海家化三次股权激励方案介绍

上海家化三次股权激励方案介绍

上海家化三次股权激励方案介绍一、背景介绍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个人护理品领域的企业,成立于1986年,总部位于上海市。

公司旗下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如“舒肤佳”、“清扬”、“潘婷”等。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上海家化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推出了三次股权激励方案。

二、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1. 方案内容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于2018年发布,共涉及约4,500名员工。

方案采用了“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激励。

具体来说,员工可以通过购买期权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期权。

同时,公司还会根据员工表现发放限制性股票。

2. 实施效果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较好。

截至2019年底,已有约3,200名员工参与到该方案中,并获得了相应的奖励。

此外,在该方案推出后不久,公司的营收和净利润也均呈现出较好的增长态势。

三、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1. 方案内容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于2019年发布,主要针对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方案同样采用了“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激励。

不同的是,该方案要求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才能获得相应的奖励。

2. 实施效果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也比较明显。

截至2020年底,共有约700名员工参与到该方案中,并获得了相应的奖励。

此外,在该方案推出后不久,公司的营收和净利润也均呈现出较好的增长态势。

四、第三次股权激励方案1. 方案内容第三次股权激励方案于2020年发布,主要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

方案同样采用了“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激励。

不同的是,该方案要求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才能获得相应的奖励。

2. 实施效果第三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目前尚未公布,但根据公司的历史表现和前两次方案的实施情况来看,相信该方案也会取得不错的效果。

五、总结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三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有效地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中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专题报告(2020)-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

中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专题报告(2020)-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

中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年度报告(2020)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股权激励咨询项目报价:方案设计30-40万,协助报批10万目录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解读与方案设计要点 (2)(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条件 (2)(二)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解读 (2)(三)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要点 (5)二、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典型案例解读 (7)(一)欧冶云商:基于宝武集团发展战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范例 (7)(二)中国茶叶:优化公司治理,绑定核心骨干,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10)三、关于我们 (12)(一)和君集团简介 (12)(二)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简介 (13)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解读与方案设计要点(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条件1.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133号)规定,国有控股企业试点条件为:(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2)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4)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2.对于科技类型企业,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以及《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2018〕54号)的规定,国有科技企业是指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一)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建发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建发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被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证券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考核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授予时业绩考核条件:2019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15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相比于2018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9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注:1、每股收益指基本每股收益。

2、上述“同行业”指证监会行业分类“批发与零售业-批发业”中全部A 股上市公司。

3、上述业绩条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均不含本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中的“后埔-枋湖旧村改造项目”和“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牧原股份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效果

牧原股份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效果
相较于其他公司,牧原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在激励周期方面较长,更注重长期激励 效果。
基于财务数据对实施效果的进一步分析
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牧原股 份的业绩表现得到了显著提升 。
通过财务数据的分析,可以发 现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的业绩 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对员工积极性的提升以及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等方面, 股权激励方案进一步提升了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
牧原股份更注重对核心员工的激 励,而其他公司可能更注重对高
管层的激励。
在激励周期方面,牧原股份的股 权激励方案相对较长,更注重长
期激励效果。
类似股权激励方案的比较分析
与其他上市公司类似股权激励方案相比,牧原股份的方案在激励力度和激励范围方 面较为突出。
在行权条件方面,牧原股份的方案相对较为严格,更注重公司业绩与市场表现的双 重考核。
激励对象与公司业绩挂钩
激励对象
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应当与公司的业绩挂钩,以实现公司业绩和员工激励的双重目标。
业绩挂钩
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授予数量等应当与公司的业绩指标相关联,如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以激励员工 为公司的业绩发展贡献力量。
03
实施效果评估
公司业绩提升
财务指标
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公 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 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得 到了显著提升。
降低成本
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考虑了成本控 制因素,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薪酬成 本。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治理结构优化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董事 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
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增强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 量。
公司文化重塑

比亚迪: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比亚迪: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0-019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情况及关联交易概述2020年4月14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资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半导体”)激励机制,比亚迪半导体拟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实施《2020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权期权数量为30,019,760份,占比亚迪半导体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0,019.76万元的比例为10%。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权来源为比亚迪半导体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若按激励计划30,019,760份股权期权全部行权计算,比亚迪半导体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33,021.736万元,公司持有比亚迪半导体的股权比例将降至90.91%。

公司原副总裁陈刚先生担任比亚迪半导体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系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比亚迪半导体拟授予陈刚先生3,001,976份股权期权,占比亚迪半导体目前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款规定,陈刚先生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比亚迪半导体对陈刚先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直接或间接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提供借款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得到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0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2020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出版要点国企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实施虚拟股票激励(股权激励)的计划。

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二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国资委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四、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和范围一、激励对象(虚拟股权授予对象)的确定标准本次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1. 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 公司未来发展亟须的人员;3. 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 其它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1. 高级管理人员;2. 中层管理人员;3.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其它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2020年股权激励研究报告

2020年股权激励研究报告

2020年股权激励研究报告2020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全球股市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大幅波动。

然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股权激励却成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2020年股权激励的研究报告,分析其发展趋势和实践情况。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和分类股权激励是指企业为了吸引和激励员工,通过发行股票、期权、股权收购等方式,让员工参与到企业股权中来,从而与企业共同发展。

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股权激励可以分为管理层股权激励和普通员工股权激励。

二、2020年股权激励的发展趋势1. 股权激励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股权激励作为人才激励的手段。

据统计,2019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数量已达到1564个,同比增长29.2%。

同时,股权激励的金额也不断攀升,规模越来越大。

2. 股权激励的种类更加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股权收购、股票期权质押、股权代持等多种多样的股权激励方式。

这些方式不仅可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还可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3. 股权激励的目的更加多元化除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股权激励的目的也包括激励员工创新、提升企业价值、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股权激励纳入到企业战略和文化建设中,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

三、2020年股权激励的实践情况1. 股权激励实践的成功案例2020年,不少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成功地吸引和留住了人才。

比如,小米集团在去年推出的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中,将股票和期权授予了超过3000名员工,其中包括了一线员工和高管层。

这项激励计划的成功,不仅有助于小米集团的发展,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股权激励案例。

2. 股权激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股权激励虽然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股权激励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会产生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和管理过程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因此,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需要注意细节和风险管理。

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完整版12.5

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完整版12.5

证券简称:XXXX 证券代码:XXX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和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8366.41万股的0.87%。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XX南瑞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08元/股。

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000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9、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包括授予后的24 个月限售期和48 个月解除限售期。

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编号:2021-037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88.80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76名,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农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3、2020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8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00855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2020-12-18

600855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2020-12-18

赵雪松
57
张梦巧
58
刁俊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员工 核心骨干员工 核心骨干员工 核心骨干员工
59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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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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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鸣
62
孙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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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继丰
64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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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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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宁
67
胡建国
68
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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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华山
70
赵凯
71
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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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扬
73
马利伟
74
张丹普
75
石鹏飞
76
田粮
77
钱彬
78
梁冠华
79
王春华
80
田磊
81
赵南
82
刘惟锦
83
吴哲
84
孙震宇
85
武超
86
陈曦
87
陆景鹏
88
杨超
89
孙军月
90
于龙洋
91
王沛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熙菱信息: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公告编号:2020-50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0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0年4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小店的股权分配方案

小店的股权分配方案

小店的股权分配方案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小店(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小型零售业务为主的实体店铺,成立于2020年。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客户群体,并取得了一定的盈利。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绩效,以及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公司,特制定本股权分配方案。

二、股权激励的目的和原则股权激励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和留住优秀的员工,使员工更加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在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时,遵循以下原则:1.员工贡献与回报相匹配:股权的分配应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和公司的绩效来决定,提供公平、合理的回报。

2.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应该具有长期性,以激励员工长期发展和公司长期发展的一致性。

3.适度分配:股权的分配应适度,确保公司仍有足够的股份留给未来的优秀员工。

三、股权分配结构1.公司总股本为1000股,每股面值为10元。

2.初始股权分配如下表所示:股东股权比例(%)股份数量创始人A 30 300创始人B 30 300创始人C 20 200创始人D 20 200四、年度激励股权为了激励员工每年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努力,公司将根据每个员工的贡献程度和绩效表现,提供年度激励股权。

年度激励股权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1.A类股权(50股):对于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如高级经理、高级销售人员等,对公司绩效有重要贡献的员工,可以按照他们的贡献程度,给予50股的A类股权激励。

2.B类股权(30股):对于一般员工,如营业员、普通销售人员等,对公司发展有一定贡献的员工,可以按照他们的贡献程度,给予30股的B类股权激励。

3.C类股权(10股):对于初级员工,如实习生、普通店员等,对公司发展有一定贡献的员工,可以按照他们的贡献程度,给予10股的C类股权激励。

四、合作伙伴的股权对于公司的合作伙伴,如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等,按照他们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程度和合作内容的重要性,给予一定的股权奖励。

五、股权的流转和退出机制1.股权的流转:员工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将自己名下的股权流转给其他员工,但必须经过公司同意,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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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

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八条奖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5%,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5%或5%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5%以上的增值部分,按50%
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5%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5万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条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
净资产。

第十条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
例:假定期初的100万净资产全部转化为股份,即每股的净资产为1元,若期末的净资产增值为280万后,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股的净资产就是2.8元。

按照净资产增值部分的50%提取奖励基金总额,则期末的奖励股份总额为:
第十一条个人奖励比例确定
(1)采取岗位群比例法,将激励对象分为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技术层(高级技术人才)、骨干层(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类。

(2)高层占奖励股份总额的40%,中层占20%;技术层占25%,骨干层占15%。

第十二条每个岗位群的个人奖励比例按人数均分,即:
例:假如专业技术骨干群的奖励股份占奖励股份总额的25%,持股的专业技术骨干有5人,则,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为:
第十三条个人奖励股份额度计算公式
=
个人奖励股份额度⨯
个人奖励比例
奖励股份总额
例:根据上述股权奖励办法和奖励比例,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股份额度为:
%
5=
=
32

.1
股份额度
专业技术骨干个人奖励607
(万股)
14
.
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换算成奖励金额为:
607
.1=

=
8.2
万元

.4
(万股)
专业技术骨干个人实得4996
奖励金额
第十四本方案的奖励股份为一次性当期奖励,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岗位群人数每年核定一次,个人奖励额根据所在岗位群奖励比例和人数增减。

第四章股份权利
第十五条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称股份为身股(即虚拟股),享受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出售权和继承权。

身股为公司无偿授予,股权享有人无需出钱购买。

第十六条股权享有人在离职后取消身股权,分红则区别对待:
1、退休:股权享有人退休时收回身股,可享受当年全年的分红。

2、辞职:自动辞职的收回身股,按当年工作月数享受50%的分红权。

3、辞退:被解雇或辞退的收回身股,分红权立即取消。

第十七条股权享有人因升职或成绩优异获得高一级岗位群的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十八条股权享有人因工作重大失误降职、免职的,降低或收回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十九条公司确定的身股激励人员需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在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股权生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因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在条件成熟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将部分或全部身股转化为银股(即实股,享有除分红权以外的其他股权),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从2011年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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