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在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视为重中之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由单位领导负责,各部门、班组和个人履行分工负责。
第四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公布。
第五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公布。
第六条奖惩措施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一)优秀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有限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先进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者班组给予奖励,奖励适当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合格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达到基本要求的个人或者班组给予奖励,奖励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警告,以警示他人。
(五)记过: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且情节较轻的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个别情况可进行通报批评。
(六)记大过: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且情节较重的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加强对其监管和培训。
(七)辞退: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对于获得奖励的人员,本单位将及时记录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以督促持续改进和加强管理。
第八条对于受到惩罚的人员,本单位将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教育,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能力。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依据。
第十条本单位对本规定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上述规定经本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于xxxx年xx月xx 发布实施。
签字(单位领导):日期:xxxx年xx 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必须建立奖惩制度,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面是一份500字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一、奖励1. 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单位每月评选1名,奖励现金500元和荣誉证书。
2. 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单位每年评选1家,奖励奖杯和荣誉证书。
3. 安全意识培训先进个人:单位每季度评选10名,奖励奖金200元和荣誉证书。
4. 安全生产创新先进个人:单位每年评选5名,奖励现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
二、惩罚1. 安全责任失职个人:对于发生严重事故后存在安全责任失职行为的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2. 安全违规行为个人: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施等行为的个人,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罚款、停职等。
3. 安全生产违规单位:对于存在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4. 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赔偿等。
三、评定和执行1. 奖惩评定: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奖惩委员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
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评选、决定奖惩事项。
2. 奖惩执行:奖惩事项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并下达,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通过奖惩的执行,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升了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四、实施效果通过建立奖惩制度,可以激励人们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使违规者引以为戒,从而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通过上述奖惩规定的实施,能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规定。
它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同时也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一、奖励措施:1. 完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事故和故障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参加岗前、在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安全岗位津贴。
3. 举报他人安全违章行为,如属实,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4. 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惩罚措施:1. 未参加安全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违纪处理。
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轻微事故或故障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个人档案。
3.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重大事故或故障的个人或团队,将严肃追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4. 酒后驾驶、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或者挪用、倒卖企业安全设施的,将予以法律追究,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三、其他规定:1. 企业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如发现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改。
3. 企业将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奖惩制度,对各级各部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4. 对于经常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的员工,企业将给予一定的晋升和加薪机会。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并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有序的工作环境。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也给予了严厉的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一、奖励细则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于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且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每年评选一次,给予奖金以及集体奖杯、荣誉证书等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评选标准:年内未发生事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措施,参与安全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个人奖杯、荣誉证书等奖励。
3.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评选标准:年内未发生事故,积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参与安全演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个人奖杯、荣誉证书等奖励。
4.安全技术创新奖对于在安全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或有创新成果的单位或个人,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技术创新证书等奖励。
5.安全生产贡献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贡献证书等奖励。
二、惩罚细则1.安全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事故,将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或绩效考核分数等。
2.严重安全违规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停产整顿、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4.事故事后追责对于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隐瞒事实真相或未按规定进行抢救和善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5.停工整顿对于连续发生多起事故或安全管理混乱的单位,将责令停工整顿,并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为止。
以上为安全生产奖惩细则,旨在激励企业和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工作安全。
希望通过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也提醒企业和员工要从自身做起,牢记安全第一,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和隐患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程度和后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奖励与表彰第五条公司将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以激励员工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第六条奖励可以包括以下形式:(一)嘉奖信:对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的员工进行嘉奖,鼓励员工保持良好的安全行为。
(二)奖金:根据员工在工作中落实安全制度和规定的表现,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金作为资助。
(三)荣誉称号: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赋予其荣誉称号,如“安全标兵”、“安全先锋”等。
(四)旅游奖励: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优胜团队或个人将获得公司给予的旅游奖励。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举行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并对其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第八条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名其他员工获得安全工作奖励,提名应当附带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公司将对提名进行审核并做出决策。
第三章处罚与惩戒第九条对于违反安全工作制度或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惩戒。
第十条处罚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一)警告:对于轻微的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以便作为今后处罚的依据。
(二)记过:对于较为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记过处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一年。
(三)降级: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后果较为严重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降低岗位职级或待遇的处罚。
(四)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罚。
第十一条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处罚时,公司将注重以下原则:(一)重罚重奖:对于严重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严厉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1. 奖励措施:-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 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表彰。
- 对于发现并成功防范事故风险的个人,可给予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2.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经济处罚。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停职、降职、解雇等严厉处罚。
- 确保处罚措施公正公平,并建立监督机制,避免滥用职权和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3. 实施细则:- 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 建立安全评估和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事故发生。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 通过考核和评价来评估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规定和措施需要根据不同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二)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表现奖:对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卓越创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对在安全生产技能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等形式。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确保奖惩措施的公平、公正和及时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规定第七条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以下情况给予奖励:一、无事故纪录: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金。
二、安全生产创新:单位和个人提出并实施了创新的安全生产措施,取得明显效果的,可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三、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其他单位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借鉴,可以给予奖金和称号。
四、安全培训合格:单位和个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给予奖金和证书。
五、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起到了积极的监督作用的,可以给予奖金和表扬。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但尚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并设立奖励激励机制。
第九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既可以资金奖励,也可以以荣誉称号的形式进行表彰。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悬挂奖牌、发放奖金、公开表扬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倡导安全生产文化。
第三章安全生产处罚规定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伤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给予处罚:一、警告:对于首次发生轻微伤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目标本细则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1)优秀安全单位奖;(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3)安全技术创新奖;(4)事故防治贡献奖;(5)其他相关奖励。
2.奖励的方式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口头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四条惩罚1.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并可能给予下列处罚:(1)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停职、开除等人事处分;(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赔偿受害人损失;(5)其他相应的处罚。
2.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还可采取限制行动、扣押财产、划定责任范围、约谈并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五条处罚依据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条处罚程序1.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应当依照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公开。
2.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享有自辩、申诉的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效力和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请各部门按照细则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确保员工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奖惩行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奖励部分】1. 个人奖励1.1 凡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优异成绩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2020年公司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公司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___《公司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___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___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现将安全工作奖罚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公司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主题词:安全奖罚规定通知
报:省公司
抄送:党委委员,公司领导,安环办⑵,存档。
公司综合管理部 xx年3月23日印发
公司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 ___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各类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社区稳定,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依照《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重奖重罚。
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考核目标实现后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造成事故与否均给予重罚及行政处分。
第三条根据上级下达年度轻伤控制指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风险程度分配到所属单位,作为单位年度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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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范文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管理任务之一,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严格执行,以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
二、奖惩依据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 企业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奖励措施1. 安全操作奖励:对于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主动发现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无违规行为的,给予相应奖励;2. 安全创新奖励:对于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创新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效能的,给予相应奖励;3. 安全表彰奖励:对于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有效遏制安全事故扩大,保障员工安全的,给予相应奖励;4.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对于参加安全培训,通过相关考试,提高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5. 先进个人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勇敢救人、制止违规行为等行为的员工,给予先进个人奖励。
四、惩罚措施1. 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对于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存在未经培训擅自操作、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违反禁令等行为的,视违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2. 未报告安全隐患: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却不主动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3. 不听从安全指挥:对于员工不听从安全指挥,擅自冒险行动的,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4. 安全意识不强:对于对安全意识不强,经常违反安全规定,对于安全事故态度不认真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5. 违反法律法规:对于员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范文(3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范文一、奖惩规定: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凡在施工中发险情时排除万难除或避免了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发生,项目经理部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2)对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有创新,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者,根据创新效果在大小,对创新者给予不同的奖励。
(3)对于能严格安全管理创优良达标的项目经理部,给予奖励。
(4)对坚持原则,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
2、奖励金额的来源和办法奖励金额的来源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单位罚款项目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总公司列支,但处罚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列支它用。
奖励办法:(1)项目部:工程开工后接受市建委安站的监督和检查,以安站确定的安全达标工地,为依据给予奖励。
(2)班组和个人:项目工程部根据班组和个人的业绩报总公司安全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奖励的金额:项目部:工程达标后奖励制度1000-____元;班组:班组集体奖励金额平均每人____元;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____元。
二、违章处罚规定:无专项用电方案、照明回路未分开、布线混乱达不到要求的工地,用电未经安站验收的工地三、对违章者的处罚:1、总公司安质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检查,开具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签字后,转交总公司财务科,由内部银行代扣。
2、对于多次违章不改的违章者,建议除处罚外,应消除出场或下岗。
3、对违章者处罚项目,总公司对项目部处罚,再由项目部落实到违章者。
四、考核办法由总公司安技科对各项目部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考核项目部。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惩规定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等各类企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020年)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预防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范围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3.2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的汇总和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
4.1.1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4.1.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
全体员工层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4.1.1.2安全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每季度逐级进行1次检查考核。
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核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享受安全奖。
4.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
4.2.1安全部根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每季度逐级进行1次检查考核。
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核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享受安全奖。
4.2.2考核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律按零分记。
考核评分按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错误扣分制,最终以百分减去扣分为实际得分。
4.3其他奖惩
其他奖惩执行《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等公司其他规定。
5附录
5.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1。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生产奖励:1. 安全生产示范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或者其他形式的鼓励。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专利权、技术奖或者其他形式的鼓励。
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表率作用的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或者其他形式的鼓励。
二、安全生产惩罚: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诉等。
追究责任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安全生产警告: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警告,要求其整改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生产限制处罚:对安全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限制处罚,包括暂停生产、停工整顿等。
三、奖惩实施方式:1. 公示:将安全生产奖惩情况进行公示,增加奖励和惩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 审查:设立安全生产奖惩审查机构,负责对奖惩情况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奖励和惩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考核:将安全生产奖惩情况纳入企业或个人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的依据。
四、奖惩的程序和途径:1. 报告: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奖惩事项。
2. 调查:上级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报告的奖惩事项,进行核实和评估。
3. 审批:上级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对奖惩事项进行审批,确保奖惩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4. 发布:上级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应当将奖惩事项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布,并告知奖惩结果。
五、奖惩的期限和效力:1. 奖励和惩罚应当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及时实施,确保奖励和惩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奖励制度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及集体应获得适当的奖励。
具体奖励如下:1.个人奖励:(1)先进个人:对在安全生产领域中有杰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包括行为模范、技术能手等方面。
(2)优秀员工:对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
(3)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措施并获得实际效果的员工进行表彰。
2.集体奖励:(1)先进单位: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鼓励其他单位效仿。
(2)优秀团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进行表彰,鼓励其他团队学习。
(3)协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协作配合,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处罚制度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定的个人及单位应予以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1.个人处罚:(1)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的个人进行批评,并公开通报。
(2)警告处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轻微后果的个人进行警告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3)记过处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一般后果的个人进行记过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4)记大过处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个人进行记大过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5)撤职处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特别重大后果的个人予以撤职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处罚:(1)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的单位进行批评,并公开通报。
(2)警告处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轻微后果的单位进行警告处分,并在单位档案中做出记录。
(3)罚款处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一般后果的单位进行罚款处分,并在单位档案中做出记录。
(4)整顿整改: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较大后果的单位进行整顿整改,并在单位档案中做出记录。
(5)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犯错误并造成特别重大后果的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依法处以等级性罚款。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在安全工作中积极贡献。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诺加事先的奖励。
2.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方案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惩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进行严肃处理,以形成对违规者的惩戒和示范效应。
第五条安全生产惩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处罚:对安全行为不规范但尚未造成事故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口头警告。
2. 组织教育:对安全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 经济处罚: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处理,以经济压力促使其重视安全工作。
4. 职务降级或解聘:对重大违规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职务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奖罚的决定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对于奖励和惩罚对象,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辩意见,并依法作出决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奖罚的决定应当及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对于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进行惩罚处理。
第八条本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并向全体员工宣传,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
总结本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旨在通过建立奖励激励和惩罚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惩罚制度,对安全行为不规范、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措施1. 勇敢救人奖:对勇敢救人,挽救他人生命,保护企业财产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安全生产贡献大奖: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工作和出色完成安全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提高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及识别和纠正事故隐患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4. 其他奖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显著成效或做出其他贡献的工作人员,可以酌情给予其他奖项。
第二条惩戒措施1. 警告:对安全管理不健全或安全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并记录下来,作为日后退职、提拔等方面的考核。
2. 记过:对安全管理缺乏监督或相对应措施不到位的管理人员给予记过,并对其进行教育辅导,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
3. 记大过:对连续多次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管理人员,给予记大过,并依法考虑是否解聘。
4. 其他处罚:对于安全管理存在非一般的严重违规行为或事故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给予其他处罚,并依法考虑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条以上奖惩措施应在企业章程中体现。
第四条生产经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
第五条本奖惩规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适当地进行调整。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规定,希望广大工作人员能够充分注意安全生产,积极遵守本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发挥每个人的力量,共同建设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员工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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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填空题:1、为贯彻“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省X公司)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作为《中国大唐集团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实施细则,适用于省X公司所属各单位。
3、本规定本着“抓小防大”“防微杜渐”的思想,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从严考核”的原则,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和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4、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5、为贯彻执行本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6、省X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基层单位、生产车间等先进集体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7、壹年内发生2次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2次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对事故单位、有关事故责任者进行处分,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给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且给予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
8、如隐瞒事故的情况是由本单位发现且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不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2-9、对事故责任者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发生误操作事故、有人员责任的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人身重伤及之上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在壹星期内到省X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11、本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见、开除。
12、由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调试、修造、物资等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项目X公司、有关责任者及领导的处分按照本规定从轻处分。
13、对发生事故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主动反映事故真相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可从轻处分。
14、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从重处分。
15、对经安全性评价、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二十五项反措核查等检查中已确认的事故隐患,由于整改不力,未能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导致设备异常运行,发生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从重处分。
16、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进行处分。
17、各单位应制定对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壹类障碍、二类障碍及异常情况进行处分的实施细则,且报省X公司备案。
18、省X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问答题:1突出贡献奖励条件:1)、避免壹次人身伤害事故者;2)、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者;3)、制止壹次误操作、误下令或继电“三误”事故者;4)、处理事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或个人;5)、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建议或意见,实施后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提高经济运行水平者。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单位可随时向省X 公司申报,省X公司经审核同意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2、发生特大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1)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X 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2)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X公司,下同)籍处分;(3)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见二年的处分或开除厂籍的处分;(4)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500~30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且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罚;(6)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其他领导、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的处分,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7)对省X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且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罚。
(8)发生后果极为严重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者的处分参照之上条款进行。
3、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本企业负同等及之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4-(1)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X 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2)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至二年的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处分;(3)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处理;(4)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且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或警告处分,且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6)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级处分,且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7)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其他领导、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8)对省X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警告处分,且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4、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1)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X 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2)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3)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年的处分;(4)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且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或警告处分,且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6)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且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7)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其他领导、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的处分,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8)对省X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且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发生外包工程非本企业员工该类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本企业负主要管理责任的,对本企业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参照之上条款进行。
5、发生壹般人身死亡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1)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X 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2)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年的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的处分;(3)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处理;(4)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且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6)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且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7)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其他领导、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8)对省X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6-予行政警告处分,且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
发生外包工程非本企业员工该类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本企业负主要管理责任的,对本企业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参照之上条款进行。
6、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1)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给予6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学习壹年处理;(2)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500~8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学习6个月处理;(3)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4)对事故责任单位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6)对省X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发生外包工程非本企业员工该类人身伤害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本企业负主要管理责任的,对本企业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参照之上条款进行。
7、发生误操作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1)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6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处理;对性质恶劣的误操作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见壹年处分;对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处理;(2)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且给予内部下岗处理;(3)对事故责任班组、车间的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4)对事故责任单位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8、发生有人员责任的壹般电网事故、壹般设备事故、壹般火灾事故、本企业负同等及之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1)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给予500~800元的经济处罚;(2)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给予300~500元的经济处罚;(3)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且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4)对事故责任单位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5)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