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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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2011]290号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浙交[2011]290号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2011〕2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为切实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管理,提高设计文件的审查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现随文发布。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1-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管理,提高设计文件的审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审查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控制和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设计文件审查,保证设计符合前期批复或核准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控制等要求,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项目业主可通过咨询评估的方式对技术方案等进行论证优化,提高工程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三条凡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行业意见或审批的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适用本办法,水运建设项目和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设计文件审查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等,对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的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含技术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第五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公路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1)确认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法规的要求。

2)确认结构设计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3)确定设计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4)确定审查执行和应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涉及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条文情况。

5)确定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政府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6)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每一个项目的审查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质保体系执行,确保每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

7)我公司拟组成有丰富的施工图审查经验的并由建设厅核准备案的审查师参与施工图审查审查项目组,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质量。

8)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合同条款要求,根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及施工图设计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内容,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包括提交审查意见、出审查报告。

通过施工图审查,杜绝、纠正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情况,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基建程序合法性和项目科技进步性。

9)为承担本项目我公司拟投入一批足够的能完满地完成任务的设备。

10)施工图审查是一项专业化、领域化很强的工作,对专业人员的水平有较高的要求,所以专业人员的配备是重中之重。

我公司安排具有25年以上勘察设计工作并具有管理经验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团队,主持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各专业审查要点1)勘察专业A、勘察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和《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B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是否严格执行。

C 相关责任及签章: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告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D勘察任务委托书:委托的勘察任务是否明确;勘察文件是否满足任务委托要求。

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审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图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及设计深度进行全面审查.该制度执行一段时间以来,消除了大量结构安全隐患,并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由于目前的工程设计越来越复杂,且设计周期普遍偏短,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某些质量问题,作者通过对多年以来施工图审查经验的总结,并结合同行的讨论,把这些经常发现的问题整理列举出来,供结构专业设计和审查时参考.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将被处以罚款.常见的问题是基础设计参数取值与勘察报告不符,包括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取值、桩基础和支护结构的计算参数、地下水位取值等.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设计单位根据个人的经验确定设计参数,且未与勘察单位协调调整补充相关资料.2、砼外加剂、建筑构配件指定生产厂家也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3、桩型及其施工工艺的选择与实际环境、地质条件不相适应,未考虑挤土、振动、噪音可能对周边造成的影响,不符合环保、施工安全的有关要求,如在市区使用锤击桩、在可能造成污染的环境区域内使用冲钻孔灌注桩且无泥浆处理系统、有砂碎卵石含水层,深厚淤泥层,垃圾填埋层以及化工厂等场地使用人工挖孔桩等.4、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346号中规定范围内的高层建筑,未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进行震设防专项审查.尤其建质200346号文规定中的特别不规则超限工程调整结构设计或者进行震设防专项审查.二、基础设计方面的问题1、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未验算其稳定性.当设有一侧或多侧开口的地下室时,主体设计未考虑土压力影响进行受力分析,并验算整体建筑的抗倾覆和抗滑移稳定性.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未进行抗浮验算. 2、建筑物地存在液化土层时,未对桩基础抗震承载力进行验算.未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考虑桩侧负摩阻力对基桩承载力的影响.3、桩基础设计中,仅按竖向荷载作用进行布桩,未验算弯矩作用下承台底部边桩的反力.尤其是框剪结构的剪力墙及剪力墙结构核心筒底部弯矩和剪力对基础承载力的影响较大,不应遗漏.对于水位较高的地下室和短肢剪力墙、大跨度结构等弯矩较大的承台底部桩基尚应验算是否存在向上的抗拔力.4、抗拔桩设计时,桩身配筋量仅按强度要求进行计算,缺少裂缝宽度验算,按裂缝宽度控制计算结果的配筋量远大于按强度要求计算的配筋量,在设计中往往缺抗拔桩静载试验及其配筋做法等要求说明.有抗拔要求的承台按一般桩基受压的承台进行配筋,承台顶部受拉区未配筋,筏基基础梁或地下室底板梁的受力方向与一般楼屋面梁板不同,其梁配筋设计也采用平法表示但未附加图示说明,存在安全隐患.5、目前建筑工程大量采用截面尺寸较小的预应力管桩,且在多层建筑中采用单柱单桩或一柱两桩基础,柱底弯矩由基础梁和桩共同承受.单柱单桩或垂直于两桩连线方向的基础梁设计中,未考虑平衡该方向柱脚在水平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所产生弯矩因素,基础梁两端箍筋未按框架梁抗震构造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基础梁的上下主筋在桩台内锚固长度与构造做法要求未加说明.桩身考虑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弯矩作用时也未进行抗弯承载力计算,存在着抗震薄弱环节,给工程留下潜在的隐患.6、浅基础施工图中经常未注明基槽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的要求,桩基础施工图中经常未注明桩端持力层检验、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的要求.7、天然地基扩展基础持力层或桩基持力层下面存在软弱下卧层,有的工程既不进行沉降验算,又不作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8、压实填土地基处理问题,有的工程处于部分挖方、部分填方地段,填方地段采用压实填土人工处理地基,其压实填土地基的填料、施工、压实填土的范围以及压实填土地基检验等均未提出具体要求说明,甚至未注明压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要求,压实填土地基施工质量如何控制,其地基承载力能否达到设计要求等均存在疑义.9、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带梁板式的地下室底板设计中,地下室底板与柱下独立基础埋置于同一持力层上,结构计算中仅按上部结构荷载全部由柱下独立基础承担,而地下室底板仅按一般地下室底板受荷情况进行设计,实际上整个地下室底板与柱下独立基础在上部荷载作用下,将会一起发生沉降变形共同受力,按上述计算原则进行设计,对底板而言是偏于不安全的,有可能会导致地下室底板承载能力不足而开裂.按照变形协调受力的原理,应当将地下室底板与独立基础连为一体按弹性地基有限元受力分析.也可以采取如下模式:除了柱下独立基础之外,其地下室底板与持力层之间采取褥垫处理措施.这时,底板可不参与独立基础分担上部荷载,而按底板本身承受底板与疏水垫层自重、地下水上浮力、人防等效荷载有人防时考虑等进行设计.10、天然地基锥体独立基础设计问题,有的基础设计锥体斜面坡度大于1:3,该锥体部分砼很难振捣密实,现场施工往往是砼自然堆上,采用铲子或抹灰刀拍捣成形,其锥体部分的砼很难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故建议:改为阶形独立基础为好.既保证独立基础砼施工质量,又使基础在柱轴力作用下砼局部承压验算容易满足.三、地下室外墙设计存在的问题1. 地下室外墙配筋计算:有的工程外墙配筋计算中,凡外墙带扶壁柱的,不区别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双向板计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结构整体电算分析结果配筋,又未按外墙双向板传递荷载验算扶壁柱配筋.按外墙与扶壁柱变形协调的原理,其外墙竖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墙的水平分布筋有富余量.建议:除了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砼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竖向荷载轴力较小的外墙扶壁桩,其内外侧主筋也应予以适当加强.外墙的水平分布筋要根据扶壁柱截面尺寸大小,可适当另配外侧附加短水平负筋予以加强,外墙转角处也同此予以适当加强.2. 地下室外墙计算时底部为固定支座即底板作为外墙的嵌固端,侧壁底部弯矩与相邻的底板弯矩大小一样,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其厚度和配筋量应匹配,这方面问题在地下车道中最为典型,车道侧壁为悬臂构件,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底部.地下室底板标高变化处也经常发现类似问题:标高变化处仅设一梁,梁宽甚至小于底板厚度,梁内仅靠两侧箍筋传递板的支座弯矩难以满足要求.地面层开洞位置如楼梯间外墙顶部无楼板支撑,计算模型和配筋构造均应与实际相符.车道紧靠地下室外墙时,车道底板位于外墙中部,应注意外墙承受车道底板传来的水平集中力作用,该荷载经常遗漏.3. 地下室外墙在计算中,有的工程漏掉抗裂性验算.外墙的厚度目前做得比较薄,外墙钢筋保护层比较厚,其裂缝宽度控制在之内,往往配筋量由裂缝宽度验算控制.四、上部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中对基本风压值未明确的地区较多,基本风压值的取值较乱, 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不应小于3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的倍,对于山区的建筑物,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考虑地形条件的修正.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2. 楼面计算荷载偏小或者局部隔墙计算荷载遗漏、构件设计截面尺寸或材料强度等级与计算不符,几乎是每个工程都有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建筑、结构专业配合不密切以及设计和审核把关不严引起的.对该问题进行整改时往往要重新电算.3. 施工图审查时核对构件实际配筋是否满足计算要求是一项繁重的工作.由于审查周期很短,审查师不可能对所有构件一一核对,只能抽查.但是设计人员整改时往往只针对审查师指明的某一构件问题进行修改,未指明的其余构件的实配钢筋比电算值少就没有自行认真核对整改.4. 有的工程楼屋面板电算配筋时,对边梁的截面尺寸与跨度大小不加区分约束条件进行分析,一律按嵌固边支座约束条件计算,其结果有的边梁处板面支座负筋配的很多钢筋,而板跨中和内跨支座板面负筋配筋不够.设计跨度较大的悬挑板时,挑板所在的边梁和内跨板设计时未考虑挑板传来的弯矩作用也是常见的问题.5. 对于一级框架和9度抗震设计的结构,抗震规范和高规均规定应根据梁的实际配筋面积进行强柱弱梁验算,SATWE软件计算时可输入梁超配筋参数,梁实际配筋时应与此相符,即实配钢筋不应大于计算量的与梁超配筋参数的乖积.有的工程框架梁支座负筋实配钢筋面积比电算值多出很多,而梁的箍筋与柱子的配筋按电算配筋,其结果形成强梁弱柱、强弯弱剪,与抗震设计原则相违背.对抗震极为不利,且由于支座负筋面积增大之后,又使得梁支座负筋配筋率超过%,梁的箍筋直径又未增大2mm,反而带来两条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像这类问题,在审图中时常出现,有些设计人员认为增大配筋总是偏于安全,增加配筋的部位不对,反而适得其反.6.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普遍被忽视.有的工程建筑因为造型需要,在屋面上用砖砌筑较高的女儿墙,仅在墙体内设置钢筋砼构造柱与压顶梁,也不进行抗风与抗震的验算,在台风或地震作用下,有倒塌砸人或砸坏屋面板的可能,虽然是非结构构件,但是结构设计未采取可靠措施,将给工程留下安全隐患.屋顶高大女儿墙采用钢筋砼结构按悬臂结构设计时,作为嵌固端的边梁未考虑女儿墙传来的扭矩作用,相邻的屋面板也未加强,同样存在安全隐患.7. 地下室顶板室内外板面标高变化处,当标高变化超过梁高范围时则形成错层,未采取措施不应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规范明确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时不应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结构计算应往下算至满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楼层或底板,但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层数应从地面往上算,并应包括地下层.8. 抗震规范和高规对建筑物的平面不规则包括扭转不规则、凹凸不规则和楼板局部不连续和竖向不规则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和限制.其中凹凸不规则定义为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楼板局部不连续定义为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并规定不应采用同时具有多项平面、竖向不规则以及某项不规则程度超过规定很多的设计方案.在实际工程中入口门厅、越层会议室和餐厅、立面开洞等设计方案根本做不到上述要求,所以凹凸不规则和楼板局部不连续应理解为大部分楼层不规则,局部楼层可不受该条文限制,但应采取有效加强措施.。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word资料16页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word资料16页

附件3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100条

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100条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100条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1.确认设计文件符合规范和法规要求,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2.确认结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会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3.确认设计文件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4.确认审查执行和应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涉及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条文情况。

5.确认设计文件符合政府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6.我们公司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质保体系执行每个项目的审查,确保审查质量。

7.我们公司将组成审查团队,由建设厅核准备案的审查师参与,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8.我们将按照合同要求,根据业主工作计划和施工图设计进度完成审查工作,保证质量和工期,包括提交审查意见和出审查报告。

通过审查,纠正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基建程序合法和科技进步。

9.我们将投入足够的设备,以完满地完成任务。

10.施工图审查是一项专业化、领域化的工作,对专业人员的水平有很高的要求。

我们将安排具有25年以上勘察设计工作并具有管理经验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团队,主持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各专业审查要点:1.勘察专业A。

勘察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和《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

B。

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C。

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D。

委托的勘察任务是否明确,勘察文件是否满足任务委托要求。

E。

是否满足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F。

拟建工程概述是否明确,如位置、拟建建筑物高度、层数(地上、地下)、结构与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勘探点高程及座标引测依据是否明确。

G。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在进行勘察工作时,需要明确勘察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是否明确。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2008年8月28日至29日,$$$$高速公路绍兴市直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召开了$$$$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厅质监局、绍兴市交通局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组。

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施工图设计介绍及对咨询单位审查报告的反馈意见介绍,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报告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总体评价(一)专家组认为编制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基本齐全,编制深度总体上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

(二)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执行了“初设”批复的精神,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设计文件基本执行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及技术先进的原则,各项设计方案基本体现了工艺成熟,符合标准化、机械化施工的要求。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进一步细化设计,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建议按专家组意见及咨询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对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的审查意见(一)总体设计与路线1.路线的起终点、主要控制点和走向,基本符合“初设”批复的要求。

各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平纵面设计基本合理。

2.本项目穿越道墟镇等路段多处与城镇规划道路相交,但未留相应交叉,建议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补充书面协议,合理优化交叉设计。

如第2合同陶堰特大桥适当调整上虞端引桥布跨,方便规划道路从马堆河东岸通过。

3.K8+890机通与K8+910盖涵之间填方路基仅长16m,K41+360机通与K41+376盖涵之间填方路基仅长12m,施工困难,工后沉降可能引起路面不顺,建议合并改为一跨桥式通道。

4.古博岭高架桥紧贴绍大线收费站,下坡3.9%,且桥面距收费站高差约10m,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适当调整JD27和JD28位置及平曲线半径,尽量增加本项目与收费站的距离,同时必须加强桥梁右侧护栏和防抛网设计,确保营运安全。

施工图审查要点.doc

施工图审查要点.doc

附件3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浙江省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察重点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整体评论 (4)第三章整体设计 (5)第四章路线 (6)第五章路基、路面 (8)第六章桥梁、涵洞 (10)第七章地道 (12)第八章路线交错 (14)第九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备 (16)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18)第十一章其余内容 (19)第十二章施工图估算 (20)第十三章基础资料 (21)附录一:初审报告格式 (18)附录二:专家审察建议格式 (19)附录三:核查建议书格式 (20)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察重点第一章总则第 1条为增强公路工程勘探设计质量的监察与管理,规范设计审察工作,提升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例、规章和标准、规范,联合本省实质,拟订本审察重点。

第2条本审察重点合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一般国省道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察工作;省审批的其余公路项目等可参照履行。

第 3条审察应依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必需的现场踏勘,与设计人员和业主交流,对全套施工图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察,提出明确的审察建议和优化建议方案。

第 4条施工图设计审察重点是法例切合性、结构安全性、实行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 5条施工图设计审察推行“双审制”,即先由主管部门认同的拥有相应资质的审察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察,并形成专家审察建议。

第6条依据初审报告和专家审察建议改正完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前应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建议书供主管部门决议。

如确有必需,主管部门也可确立相应资质的单位做进一步复核。

第7条施工图设计审察分为切合性审察和技术性审察。

第 8条切合性审察的主要内容是:1.能否依照规定推行了勘探设计招招标,设计合同能否有效;2.设计单位肩负的工程能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3.设计文件能否齐备;设计文件的有效签订能否切合规定;4.能否获得“初设批复”;5.设计内容能否知足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专题报告内容及批复(或审察建议)的要求,设计方案能否知足抗风、抗震、防撞和有关安全评估等专题报告要求;6.主管部门要求审察的其余内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公路建设的发展也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路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是建设公路的关键步骤之一,不仅关系到公路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也关系到公路工程的效率和成本。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要点。

二、审查要点1.构造策略公路工程施工图中,构造策略是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主要是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稳定性:要保证公路的稳定性,并根据地质情况合理选择构造策略。

•通行能力:要保证公路的通行能力,对于交通量大的公路,需要合理考虑道路宽度、路口设置等设计,以保证通行效率。

•抗震性:要保证公路的抗震性能,对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具有很强烈影响的地区,应该在设计中考虑抗震性能。

•水运输:要保证公路抵御洪水等水灾,需要合理设计排水系统,以避免因为排水不畅导致的公路受损。

2.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图中,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设计规范:设计需要按照浙江省的公路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要保证施工图设计的合法性、严谨性和科学性。

•建设环境:应该尊重建设环境,注重公路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安全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应该注重安全要求,避免因为设计不严谨导致的安全事故。

3.图纸要求公路工程施工图中,图纸要求也是审查的重点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图面设计:公路工程施工图要符合业务特点,要求图面设计美观、清晰,便于施工人员理解。

•图例标准:在图纸中要合理设计图例,图例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方便施工人员直观理解施工图设计。

•尺寸标注:图纸中的尺寸标注要符合浙江省工程设计标准规定,标注清晰、准确、不重复。

•符号使用:在图纸设计过程中,需要合理运用符号,符合国家标准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规定。

三、本文介绍了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包括构造策略、规范要求和图纸要求。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doc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doc

浙江省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本审查要点适用于省内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其他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3条初步设计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工可”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勘察报告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深度,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设计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对上一个基本建设环节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设计文件(含必要的计算资料);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6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7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设计概算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条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条

公路工程xx 设计审查要点100 条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 2 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 3 条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 4 条提交xx 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 5 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 6 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附件3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那么第1条为了增强高速公路工程勘探设计质量监督与治理,爱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依照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要紧内容是:1.是不是依照规定实行了勘探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不是在其资质品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不是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不是齐全;6.设计合同是不是有效;7.设计方案是不是符合国家环境爱惜、水土维持、文物爱惜、减灾防灾、土地利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概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要紧要求:1.要紧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大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方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方法》);3.勘探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标准的情形;4.设计方案应符合平安、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那么,并综合处置好彼此关系;5.工程地质勘探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探标准》要求,并能知足设计要求;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要紧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标准要求的情形;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爱惜社会公众利益;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需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2.完整的工程勘探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3.全套施工图(含要紧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4.环境阻碍评判和水土维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平安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7.20•【字号】浙交[2009]151号•【施行日期】2009.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浙交〔2009〕151号)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自2005年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办法》)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控制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由于《变更管理办法》主要立足于国家批复的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省批项目在程序上缺少相应规定,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变更处理无明确要求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设计变更上报审批程序(一)对初步设计的重大变更,由初步设计原审批单位负责审批,对初步设计的较大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并向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备案。

(二)跨设区市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直接由项目法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按其职责进行审核转报或批复。

二、明确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办理程序(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的重大、较大变更的办理程序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已对初步设计文件有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应将相应的设计变更内容(包括相应概算的增加或减少)整理汇总并纳入施工图设计送审文件,由项目法人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或转报。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图设计作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组织审查需要对施工图设计作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专家、有关部门代表对设计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勘察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勘察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勘察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勘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勘察工作,提高设计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试点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设计勘察工作,普通国省道和重要县道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计勘察是指公路工程中的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工作,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测初勘、技术设计(如有)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定测详勘等工作。

设计勘察工作应当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书等的相关内容,满足项目设计工作的需要。

第四条为确保地质勘查的工作质量,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单位对地质勘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核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设计勘察工作总体负责,负组织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勘察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的专业单位对其核查工作质量负责。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设计勘察从业单位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计勘察准备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在进场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要求,组建项目勘察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进场后须对工程全线进行现场初步踏勘和调查,根据踏勘和调查情况,分阶段编制详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事先指导书。

事先指导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勘察工作的内容、方法、质量要求和计划工作量,重大或特殊结构、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勘察工作的内容、方法和工作量,超出设计勘察合同约定工作量的合理补偿办法,计划进度及完成日期,完成勘察工作的保证措施,提交资料和成果的要求。

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格式详见附件1。

第八条由两家及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总体设计单位牵头确定总体勘察设计原则,各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编制事先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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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
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
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
行为;
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
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
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
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
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
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
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
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
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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