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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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解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罪名解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或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并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再次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原来的两个罪名,确定了本罪名。

(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所谓个人信息权,是指公民个人对其个人信息资料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个人隐私不得侵犯以及由此带来的财产权利、限制他人非法收集、转让和出售的权利。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三是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信息。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职务、学历、民族情况、婚姻状况、专业资格及特长、工作经历、家庭背景及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教育、医疗、经济活动等的记录,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所谓窃取,就是指偷取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公民个人信息;所谓其他方法,就是指通过采取类似于偷窃等秘密的不正当的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是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

该条款对于个人信息的取得、使用、披露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是我国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重要举措。

在社会信息化和数字化的今天,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这一法律规定的出台对于维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网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具体内容。

该条款规定:未经个人同意,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个人信息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披露等行为,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维护信息主体的利益,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接下来,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对该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的评估和讨论。

我们可以从立法背景和目的出发,探讨我国为什么需要出台这样一部法律,以及其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分析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它给予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我们还可以从实施和监督的角度,对相关法律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我们可以尝试展望未来,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提出建议和展望。

在整篇文章的撰写中,我们可以多次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并围绕它展开全面的评估和讨论。

我作为您的文章写手,我也愿意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出台是我国法律体系在信息化时代的一次重要完善,它为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网络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相关行为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惩罚措施。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法律规定模糊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未来,法律部门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以便进一步促进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

总结回顾一下本文的内容,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讨论,从立法背景、具体内容、执行情况和未来展望等方面展开详细讨论,并共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前言】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个人信息的价值日益凸显。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

一些人利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大肆倒卖,已经逐步形成“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的地下黑灰色产业链,而由此滋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套路贷”等犯罪屡见不鲜。

为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部连年开展的“净网行动”坚持严厉打击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

笔者根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统计,2017年全国基层法院宣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为1333件,2018年增长至2248件。

至2019年,在“净网行动”中,全国网安部门侦破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则高达5000余件。

面对高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笔者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通过检索的判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要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以探索该罪有效辩护的路径。

第一部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述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修改,将上述两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或者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该罪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①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行政法属性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行政法属性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行政法属性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种行政法,具有明显的行政法属性。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种行政法规范。

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规则,用于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
法律规范,旨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它规定了政府和企业在收集、使用、存储、
传输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规定具有明显的行政法效力,需要行政机
关和个人信息处理者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操作。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督执法也主要依靠行政机关。

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了专门
的行政机关,如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这些行政机关
在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过程中,具有执法权力,可以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制止,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主要是行政法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个人信
息处理活动的违法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经个人授权擅自收集、使用、泄露个人信
息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这些处罚措施属于典型的行政法责任,
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实施。

个人信息保护法具有明显的行政法属性。

它是一种行政法规范,依托于行政机关的实
施和监督执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违法行为和责任主要是行政法责任。

个人
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行政法体系,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了法律
依据和有效手段。

刑法263条规定的是什么

刑法263条规定的是什么

刑法263条规定的是什么刑法263条规定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罪是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以非法获取、提供、买卖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为目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

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的自然人相联系的各类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

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非法获取等行为可能导致个人权益受损,甚至引发个人信用风险和财产损失。

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已成为刑法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刑法263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包括非法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种情况。

构成犯罪的标准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非法获取、提供、买卖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且为牟取非法利益而故意实施。

首先,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明知该信息系非法获得,并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贩卖等手段将其转让给他人。

简言之,这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将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其次,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明知该信息系非法获得,并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将其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进一步扩散,进而威胁到更多人的个人隐私权。

因此,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也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最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明知该信息是非法的,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获取、窃取他人的个人信息。

这种行为通常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实施,如黑客攻击、病毒侵入等。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还可能造成个人财产损失和信用风险。

刑法263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罚,主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对犯罪所得也将予以追缴。

浅谈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责任

浅谈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责任

浅谈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责任摘要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对个人信息有侵犯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能认定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因此,原则上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侵犯个人信息的权利同样如此。

无论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是我国的立法方面,都存在着关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争论。

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科技走进了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但是我们在享受科技飞快发展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身边也随时附带者科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

个人信息权这在很久之前是很难听到的权益,人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权益并且能用它干什么。

但是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的作用也日益凸显,每个人都有个人信息的隐私,同时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可以代表我们做各种个样的事情,与之伴随的就是个人信息的盗用、窃取行为不断发生。

在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不法分子窃取他人个人信息权益以获得非法利益,很多公民因此遭受损失。

本文以《个人信息保护法》69条为依据,对上述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促进我国法律对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保护,从而更好地解决此类侵权纠纷。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侵权;保护(一)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就是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即根据法律规定由谁来承担责任。

归咎的事物,即侵权责任的起因,或判决将造成损害归咎于个人的法定理由。

因此,归责事由与损害关系密切,如果无损失,则无责任,而归责事由则是损害承担的主体。

我国民法明确规定归责原则,正确界定侵害与损害、绝对请求权与损害之间的界限。

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能认定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因此,原则上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侵犯个人信息的权利同样如此。

《民法典》出台后,将之前不合理的规定修改为“过失致人民事权利受到损害”和“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同时,修改了侵权责任法中的“侵犯他人民事权利”和将其修改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侵害个人信息罪处罚规定

侵害个人信息罪处罚规定

侵害个人信息罪处罚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益,我国不断完善侵害个人信息罪的处罚规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网络安全。

下面将对我国的侵害个人信息罪及其处罚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一、侵害个人信息罪的定义侵害个人信息罪是指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出售、泄露、篡改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

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银行账号等与个人身份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数据。

二、侵害个人信息罪的成立要件要构成侵害个人信息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1.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网络监听、恶意软件等手段获取他人个人信息;2. 非法出售、泄露、篡改个人信息,以牟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3. 具有一定的数量、频次以及社会危害性。

三、侵害个人信息罪的处罚我国依法对侵害个人信息罪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分别适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1. 行政处罚对于侵害个人信息罪中的轻微情形,公安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轻微情形主要指非法获取、出售、泄露、篡改个人信息的行为不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2. 刑事处罚对于侵害个人信息罪中的严重情形,我国刑法规定了明确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严重情形主要指非法获取、出售、泄露、篡改个人信息的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刑法的适用标准和量刑基准,为依法惩治侵害个人信息罪提供了更加具体的细则。

四、加强侵害个人信息罪处罚的意义加强侵害个人信息罪的处罚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侵害个人信息罪的严重性不能被忽视,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治,将会对社会安全和公民权益产生极大威胁。

其次,侵害个人信息罪的打击将有力地维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增强了公众对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的信心。

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标准

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标准

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标准标准:以《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标准》为标题,写一篇3000字的中文文章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数据不断膨胀,个人信息的安全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国家的法律及其相关条例不断被制定和完善,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标准也受到了相应的增加。

一般来说,侵犯个人信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非法收集、披露、使用个人信息;破坏电脑信息系统;非法收集、传播、使用电子钱包信息;非法收集、使用银行卡账户信息;非法收集、使用支付宝账号信息等。

首先,非法收集、披露、使用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信息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

例如,有的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会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甚至把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以获取收益。

这种行为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

其次,破坏电脑信息系统也是违法行为。

电脑信息系统是《信息安全法》中所确立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之一,其对电子资源的安全、可用性以及保持真实有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旦被破坏,将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破坏电脑信息系统也是违法行为,犯罪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此外,非法收集、使用银行卡账户信息也是一种侵犯个人信息罪。

银行卡账户信息是涉及到金融信息安全的一项重要数据,一旦被窃取,将会给持卡人造成巨大的损失,也将会给金融体系带来严重的破坏,故非法收集、使用银行卡账户信息也是侵犯个人信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后,非法收集、使用支付宝账号信息也是一种侵犯个人信息罪行。

支付宝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移动支付平台,其中蕴藏着大量的个人财产信息,一旦被非法收集、使用,将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法律也会严加惩处犯罪者。

总的来说,《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标准是法律要求,我们都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对个人信息安全负责,不要违法收集、使用、披露他人的个人信息,以免受到法律的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隐私保护法 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隐私保护法 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第三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第三章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第四章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第五章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第六章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第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七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第八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刑法罪名 之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简析

刑法罪名 之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简析

刑法罪名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简析概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量刑与处罚1.1 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2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条文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三构成要件——犯罪构成3.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称呼,如欧盟采用“个人数据”概念、美国采用“信息隐私”概念、日本和韩国采用“个人信息”概念、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个人资料”概念、香港地区采用“个人隐私”概念,但这么多表面上不同的概念实质上表达的都是同一个内涵,只是表现的形式有所不同而已。

简单来说,这些定义都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出某一自然人的各种信息、资讯。

3.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3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3.4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四罪与非罪以及相近罪的区别4.1 罪与非罪的区别4.1.1 非法手段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表现为:一是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信息安全违规处罚

信息安全违规处罚

信息安全违规处罚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各行各业对于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信息安全违规行为不仅对个人和组织造成了经济损失,更严重地威胁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维护信息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信息安全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信息安全违规是指个人或组织在使用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以及相关技术设备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信息安全要求和规范,或未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保护信息资源安全的行为。

常见的信息安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攻击、数据泄露、恶意软件传播等。

在我国,我国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信息安全违规的处罚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信息安全违规行为的处罚可以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

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依法采取非刑事手段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作出惩罚,以维护法律的实施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对于信息安全违规行为,行政部门有权依法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一般适用于违规行为造成的危害相对较轻微的情况,用以警告违规者,提醒其履行合法责任。

2. 罚款:对于违规行为造成一定损失或危害的,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损失的程度、违反法律法规情节等因素,对违规者进行罚款处罚。

3. 停业整顿: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相关企事业单位停业整顿一段时间,以整顿违规行为。

4. 撤销资质许可证: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部门有权撤销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资质许可证,使其无法从事相关领域的经营。

5. 其他行政处罚:如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

二、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行为的人实施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对于情节严重的信息安全违规行为,司法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刑事处罚措施:1. 盗窃、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于未经允许,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删除、修改、增加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数据和应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面临该罪名的起诉和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摘要:一、引言二、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内容解析1.条款概述2.条款的具体规定3.条款的意义和作用三、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1.个人信息保护2.隐私权维护3.案例分析四、结语正文: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其中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

本文将对这一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二、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内容解析1.条款概述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分为两款,第一款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

”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个人信息。

”2.条款的具体规定根据这一条款,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具体规定:(1)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肖像、声音、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行踪轨迹等。

(2)保护义务主体: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禁止行为: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个人信息。

3.条款的意义和作用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强化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助于维护公民的隐私权,促进信息社会的发展。

三、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1.个人信息保护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在网络购物、社交媒体等场景中,平台应当严格遵守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合法收集、使用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2.隐私权维护当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或滥用时,公民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维权。

例如,在一些侵犯隐私权的案例中,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案例分析近年来,一些企业因涉嫌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查处。

这些案例警示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侵犯公民信息罪量刑

侵犯公民信息罪量刑

侵犯公民信息罪量刑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两种行为方式的认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行为方式:二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对此,需要着重把握“其他方法”的范围问题。

“窃取”是指采用秘密的或者不为人知的方法取得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其他方法”,是指“窃取”以外的其他方法,如通过收买、欺骗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实际上,窃取也是非法获取的方式之一。

关于“其他方法”是否必须自身具有非法的性质,即其他方法是否只包括诈骗、胁迫等自身具有非法性质的方法,而不包括购买、接受赠与等自身不具有非法性质的方法,存在不同认识。

我们赞同从行为人获取行为的本质属性角度加以判断,而不论获取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只要行为人没有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或者资格而获取相关个人信息的,即可以认定系“非法获取”。

(注:参见赵秉志:《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问题研究》,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第1期)司法适用中应当注意的是,具有特定职责的办案人员可以为履行职责进入公安信息网络等特定网络查阅公民信息,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人利用职务便利,出于履职以外的目的,私自进入系统获取公民信息的现象。

此种情形也应当认定为“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入罪要件之“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以“情节严重”为入罪要件。

如果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系初犯,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小、获利较少等,则不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行政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未作规定,(注: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研拟过程中,有意见认为提供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有时情况很复杂,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慎重考虑。

如果规定为犯罪,可考虑规定“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提供多人、多次提供”等条件限制。

实际上,刑法将入罪限制在“情节严重”的情形,完全可以达到限制犯罪圈的目的,实践中不会导致入罪随意和打击面过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怎么认定?(一)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

具有以下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

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

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

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个人的信息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被诈骗电话骚扰过,其实也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的一种危害。

我们的刑法在打击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方面也在不断完善条款,那么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人肉搜索”泄露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人肉搜索”行为的认定,网站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的认定进行了明确。

新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个人信息侵权的法律规定(3篇)

个人信息侵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个人信息侵权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个人信息侵权的法律规定。

二、个人信息侵权的概念个人信息侵权,是指未经个人同意,擅自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出售、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擅自收集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收集、获取个人身份信息、生物识别信息、财产信息、行踪信息等。

2. 擅自使用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使用、利用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3. 擅自加工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汇总等处理。

4. 擅自传输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将个人信息传输给他人。

5. 擅自出售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给他人。

6. 擅自提供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7. 擅自公开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非法公开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三、个人信息侵权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出售、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出售、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对个人信息侵权的概念、法律责任、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险 个人信息 行政处罚

保险 个人信息 行政处罚

保险个人信息行政处罚如果保险公司获利超过5000元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款。

如果保险公司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对公民造成了一定身心健康方面的不良影响,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被判处情节特别严重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保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保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一、保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通常在三年以下或者3~7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以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本次解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二、怎样算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根据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也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有哪些?(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196条是什么内容

刑法第196条是什么内容

刑法第196条是什么内容刑法第196条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一条重要法律规定,它涉及到了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

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未经个人同意,违反法律规定,获取公民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的行为。

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刑法第196条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形。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对于违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刑法第196条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标准。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将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情节较轻”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和制约,从而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

再次,刑法第196条规定了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刑法第196条规定了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的追诉时效。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其追诉时效为三年。

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刑法第196条的出台,为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使用窃取数据的法律后果(3篇)

使用窃取数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资产。

然而,随之而来的数据窃取问题也日益严重。

本文将探讨使用窃取数据的法律后果,以提醒社会各界对数据安全的重视。

一、数据窃取的定义数据窃取,是指未经授权获取他人数据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涉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商业秘密、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等。

二、数据窃取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构成刑事犯罪:(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侵犯商业秘密罪:违反国家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规定,通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等手段,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侵犯他人数据权益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停止侵害: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他人数据权益的行为。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人应当消除因侵害他人数据权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他人的名誉。

3. 行政责任(1)警告:行政机关对违法使用窃取数据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给予警告。

(2)罚款:行政机关对违法使用窃取数据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处以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对违法使用窃取数据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3篇)

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冒名顶替行为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证件等,以他人名义进行各种活动或获取利益的行为。

冒名顶替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

本文将探讨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冒名顶替的法律性质冒名顶替的法律性质具有多重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侵犯姓名权:冒名顶替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姓名权。

2. 侵犯肖像权:冒名顶替者使用他人的照片、签名等,侵犯了被冒名者的肖像权。

3.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冒名顶替者非法获取、使用、泄露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公民个人信息。

4. 欺诈:冒名顶替者以虚假的身份信息骗取他人信任,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欺诈行为。

5. 侵犯财产权:冒名顶替者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

二、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冒名顶替者需赔偿被冒名者的经济损失,包括因冒名顶替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赔礼道歉:冒名顶替者需向被冒名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冒名顶替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2)吊销证件:冒名顶替者使用的证件可能被吊销,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3. 刑事责任(1)诈骗罪:冒名顶替者以虚假身份信息骗取他人信任,构成诈骗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冒名顶替者非法获取、使用、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冒名顶替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案例分析案例一:某人在高考中冒用他人身份参加考试,被查实后,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某人在就业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用人单位信任,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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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
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怎么认定?
(一)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

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

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

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二)非法手段则应该: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
序良俗。

综上所述,公民在我国都是有个人的权利的,而且个人信息都能得到相应的保护,那么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构成严重情节的那么还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且还会处相应的罚金,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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