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伤害事故案例
小学生体育课受伤案例
小学生体育课受伤案例小雨与小明均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一次上体育课期间,体育老师组织学生排成两排,绕学校操场走一圈。
当队伍走到操场直道进弯道处时,小明从后方推倒了走在前面的小雨,导致小雨摔倒受伤。
事故发生后,体育老师检查小雨的伤情,发现其手臂已经不能动弹,遂上报学校并通知小雨的家长带其去医院检查。
经诊断,小雨系右侧肱骨外侧髁撕脱骨折,在县医院进行内固定手术及恢复治疗后,因小雨的伤情未完全恢复,先后又到湖南省儿童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治疗。
经鉴定,小雨的伤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小明在上体育课期间,无故推倒原告小雨,导致小雨受伤,小明存在侵害行为,其侵权责任应由小明的监护人,即其父亲大姚、母亲大杨承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雨与小明在本次侵权事件发生时,均未满8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雨在上体育课期间被小明推倒受伤,属于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形,学校除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外,应当推定其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过错,从而应当承担责任。
学校事后虽积极联系家属,并组织协调赔偿事宜,但不能证明其在组织学生活动时没有过错,因此应当对小雨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综合考虑小雨、小明的年龄、小雨受伤经过、伤情以及本案案情,法院酌情认定学校、小明父母按照6:4比例承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由学校赔偿小雨的各项损失76819元,由大姚、大杨赔偿小雨损失44925元。
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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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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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在学校组织的拔河比赛中,为了更准确地裁判比赛成绩,组织者在拔河中点的红布条上 坠一铁螺母,以使红布条下垂。在拔河过程中,拔河绳被拔断,铁螺母被甩起,致使其头 部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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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某小学四年级体育课上,教师在32米的距离内用板凳设置死道障碍,要求学生越障碍往 返跑。练习中,学生高某在越障碍时被板凳绊倒摔伤。
2护头被对手打中眼睛造成九级伤残案例52000年5月在北京市房山区某中学组织的一场初二足球赛中足球直飞球门门将在张彬扑上前抱球到地但被随后赶到的对方前锋补射的一脚踢中腹部受伤案例6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教师及时将他送到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案例授课人:张瑞峰来自aa7
案例7
2008年11月1日下午,广东顺德一中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要求女生在1分45秒内绕场跑 训练,王某跑了约200米后摔倒,老师急忙对其急救,校方立即用车送她去医院,不久后死 亡。后经查明王某患有心肌炎、肺水肿,其家长从未要求学校对其给予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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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8、注意未成年人的保护。 案例分析9、注意运动器材设施的安全及可预见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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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一
2000年5月,在北京市房山区某中学组织的一场初二足球赛中,足球直飞球门,门
将在张彬扑上前抱球到地,但被随后赶到的对方前锋补射的一脚踢中腹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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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6
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教师及时将他送到医院,但抢救无效 死亡。后经查明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为被录取故意隐瞒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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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在某小学一.二年级的游泳课上,该校两位体育教师安排学生下水清理泳池,当时泳池正 在排水,两位教师警告学生不要靠近排水口后就离开了,突然一学生被卷入直径哟30厘米 的池底排水口,半小时后才被救起,已经因窒息死亡 。
学生摔倒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学生摔倒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发生在2023年4月10日,地点为某市第一中学的操场。
涉事学生为初一(3)班学生李明(化名),在体育课上进行足球训练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腿骨折。
二、事发经过当天下午,李明所在的班级正在进行足球训练。
在一次快速奔跑中,李明试图绕过防守球员,但由于地面湿滑,不慎滑倒。
摔倒时,李明的右腿首先着地,随后感到剧烈疼痛,无法站立。
体育老师立即停止训练,对李明进行初步检查,并通知校医。
经校医初步诊断,怀疑李明右腿骨折,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三、原因分析1. 环境因素:事发当天,操场地面因前一晚降雨而湿滑,增加了学生摔倒的风险。
2. 个人因素:李明在训练中过于追求速度,未能充分注意地面情况,导致不慎摔倒。
3. 教学管理:体育课上,老师未能及时注意到地面湿滑的情况,未能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设备因素:学校操场的排水系统不够完善,导致雨水未能及时排出,地面积水。
四、处理措施1. 立即救治:事发后,体育老师和校医迅速对李明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送往医院。
2. 家校沟通:学校及时与李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并保持沟通,确保家长了解孩子伤情及治疗进展。
3. 安全教育: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运动安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 环境改善:学校对操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改进,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5. 教学调整:体育老师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运动技巧和安全意识的培养,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预防建议1. 加强场地管理:定期检查运动场地,确保场地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班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3.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运动伤害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4. 加强师资培训:对体育老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在运动安全方面的指导能力。
5. 家校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运动安全。
体育课事故案例
体育课事故案例咱就说啊,有这么一节体育课,那是阳光明媚,同学们都兴高采烈的。
这堂课的内容是跳远。
老师先给大家做了示范,那姿势,标准得就像专业运动员似的,轻松一跃,稳稳落地。
然后就轮到同学们一个个来试了。
有个叫小李的同学,那家伙,看着就特别有冲劲。
他站在起跳线前,摩拳擦掌,眼睛死死盯着沙坑,就像沙坑里面藏着啥宝贝似的。
只见他大喊一声,“看我的!”然后像炮弹一样冲了出去。
可是啊,这哥们儿起跳的时候可能太激动了,脚一歪,整个人就朝着沙坑旁边的硬地飞了过去。
“砰!”的一声,那场面可吓人了。
同学们都围了过去,小李躺在地上,龇牙咧嘴的,嘴里还念叨着:“我这是要破纪录呢,咋跑偏了呢。
”老师也赶紧跑过来,一看,小李的膝盖擦破了好大一块皮,血都渗出来了。
这可把老师急坏了,赶紧把他扶到医务室去了。
这好好的一堂体育课,就因为这意外,大家跳远的兴致都被吓没了一半。
还有一次篮球课呢。
大家都在篮球场上热血沸腾地打着篮球。
小王和小张这俩同学啊,那都是篮球迷,在球场上就像两只小猎豹似的跑来跑去。
小王正运着球呢,想突破小张的防守,他左晃一下,右晃一下,然后一个加速就想从右边冲过去。
小张哪能让他这么轻易就过了呀,赶紧横着身子去挡。
结果呢,两个人就像两颗流星似的撞到了一起。
那声音,就像两个大冬瓜砸一块儿了。
周围的同学都听到了“咚”的一声。
这一撞可不得了,小王的眼镜直接飞出去老远,摔得粉碎。
小张呢,脑袋撞得晕乎乎的,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
这时候啊,旁边的同学都愣住了,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
老师也闻声赶来,一边查看他们的情况,一边打趣说:“你们俩这是在演火星撞地球呢?”还好啊,经过检查,没什么大事儿,就是小王没了眼镜,看啥都模模糊糊的,那堂课后面只能在旁边当观众了。
再说说跑步课上发生的事儿吧。
那天啊,大家都在操场上整齐地排好队,准备跑个几圈热热身。
有个小周同学,他那鞋带啊,就跟调皮的小虫子似的,松松垮垮的。
他也没太在意,觉得应该不会出啥问题。
学校体育事故案例3
学校体育事故案例3近年来,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屡有发生,所谓校园人身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由此也引发了不少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学校等给予赔偿的诉讼纠纷。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不幸,也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老师感到不安,以至于不少学校采取限制甚至取消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活动等消极手段来求得“平安”,表现出校方对这类“防不胜防”且又“不堪重负”的赔偿纠纷的无奈与困惑。
【案例二】体育课跳箱撞成骨折校方无过错仍须要补偿丁磊是某中学的初三学生,2021年4月3日下午,丁磊与同学们在体育老师安排下参加中考前的体育模拟测试练习。
在跑完了1000米后,又进行了实心球投掷练习,此时丁磊感觉自己体力有点不支,但他并没有吭声,仍坚持参加了接下来的跳横箱练习测试。
第一次跳跃时,丁磊使出浑身力气勉强跳过横箱,第二次跳跃时,虽然右脚已经跨过横箱,但由于体力不支,左脚没有同步跟上,而是直接撞在了箱子上,人则直直地摔倒在了横箱前的垫子上,丁磊顿时感觉右腿使不上力。
随后他被送至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胫腓骨中段骨折”,达到十级伤残。
丁磊父母指出,学校在展开教育教学活动时,应负对学生展开安全教育、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正是由于学校没履行职责,才引致了丁磊的伤势。
因此控告建议学校索赔医疗费、伙食津贴、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16万余元。
学校辩称,模拟测试内容符合大纲要求,应在中学生的承受范围内,跳箱时,有体育老师在旁进行保护,丁磊受伤是由于跑的过快,导致右脚直接撞倒横箱,完全是自己操作失误导致,并非因为学校的器具或设备不当,学校在事故中并无过错。
法院认为,本案中,学校安排模拟体育拟测试练习并无不当;练习场地铺设防护垫,并有体育老师在器械侧前方加以保护,所以学校并不存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
体育课伤害事故案例
时教师要对学生的心理进行疏导,阐明运动损伤的发生原因,
消除其他同学的紧张心理,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由于失误造成损伤的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3、首先停止练习,检查受伤同学的伤势情况,轻者可由
同学陪伴到校医室进行处理,必要时马上送医院救治。
4、要继续组织和安排好其余同学的内容,妥善地消除或
控制意外事态的发生和发展。
取相应的措施;其次,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对待错误不
姑息,不迁就,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遵守课堂成规的习惯。
2、练习失误:
练习失误在体育教学中比较常见,由于一些体育运动项目
的技术动作有一定的难度,教学有一定的危险性,学生在课上
准备活动不认真,或者敷衍了事。在教师讲解、示范动作要领、
练习要求和保护帮助时个别同学没有认真的听讲,练习时也会
伤害事故。面对突发的教学情景,教师需即刻调整既定的教学
程序,对突发问题进行有效地处理,否则课堂就会出现失控的
局面,而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只有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才能
恰当的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教学过程的动态平衡,使教学顺利
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体育课的突发事件通常是由几种因素引发的:
一类是教师因素;另一类是学生因素;还有一种是场地、
5、如果需要长时间离开课堂,则要向有关领导讲清事情
的原因,请其他老师代理管理,防止再次出现问题,切不可放
任不管。
6、教师要掌握必要的运动损伤急救知识,了解皮肤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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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教育
浅谈氧化还原反应在高中教学中的应用
赵崇江
贵州省余庆中学
摘要:氧化还原反应就是化学中最为普遍和重要的一种反 应。氧化还原反应不仅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是研 究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的基础。全面了解氧化还原 反应的利与弊,防止其危害并利用其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一 直是我们研究重点课题。
体育教育事故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体育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体育教育过程中也频繁发生各类事故,给师生带来伤害,影响了体育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了提高体育教育质量,预防事故发生,我们举办了一场体育教育事故案例分享会,旨在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为体育教育工作者提供借鉴。
二、案例分享1. 案例一:某中学体育课上,学生在进行篮球训练时,由于教练员指导不到位,导致一名学生扭伤脚踝。
分析:该案例中,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没有充分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缺乏对训练内容的合理规划,导致学生在训练过程中受伤。
此外,教练员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使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2. 案例二:某小学体育课上,学生在进行跳绳比赛时,由于比赛场地过于狭窄,导致一名学生在跳跃过程中头部撞到墙壁,造成脑震荡。
分析:该案例中,学校在组织比赛时,没有充分考虑比赛场地的安全性,导致学生在比赛中受伤。
此外,教师对比赛规则和场地布置的讲解不到位,使学生无法正确判断比赛风险。
3. 案例三:某中学体育课上,学生在进行足球训练时,由于教练员没有对学生进行充分的体能训练,导致学生在比赛中过度疲劳,引发心脏病。
分析:该案例中,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没有关注学生的体能状况,缺乏对训练内容的科学安排,导致学生在比赛中过度疲劳,引发严重后果。
此外,学生本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及时向教练员反映身体不适。
三、经验教训1. 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 科学安排训练内容:教练员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合理制定训练计划,确保训练内容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3. 重视体能训练:体能训练是提高学生运动能力的基础,教练员要重视学生的体能训练,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 加强场地设施管理:学校要加强对体育场地和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合规。
小学体育安全教育案例
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体育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体育安全教育,本文将以一起小学体育安全教育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期为广大体育教师提供借鉴。
二、案例描述1. 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3月15日2. 事故发生地点:某小学操场3. 事故经过:在体育课上,该校五年级一班进行足球比赛。
比赛过程中,学生小明(化名)在争抢球时,不慎踩到同学小李(化名)的脚,导致小李脚踝受伤。
课后,小李家长得知情况后,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4. 事故原因分析:(1)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小明在争抢球时,没有注意周围同学的位置,导致踩到小李的脚。
(2)教师监管不到位:在比赛过程中,体育教师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危险动作,导致事故发生。
(3)学校安全设施不完善:操场上的运动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如足球场地不平整,导致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容易受伤。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1)利用班会、校会等时间,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在体育课上,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讲解运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
2. 加强教师监管力度(1)体育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时刻关注学生的运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2)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确保学生在体育课上安全、愉快地学习。
3. 完善学校安全设施(1)定期检查操场上的运动器材,确保其安全可靠。
(2)对运动场地进行平整,减少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受伤的风险。
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责任。
(2)设立体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四、案例总结本案例反映出我国小学体育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校体育安全教育提供了有益借鉴。
通过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教师监管力度、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运动环境。
体育运动人身损害司法典型案例精析
体育运动人身损害司法典型案例精析一、案例一:业余足球比赛中的碰撞伤害。
1. 基本案情。
- 在一场业余足球友谊赛中,球员A在争抢球权时与球员B发生了剧烈碰撞。
A 由于碰撞导致腿部骨折,医疗费用花费数万元。
A认为B的动作存在故意犯规的嫌疑,向B提出赔偿要求。
B则辩称自己是正常的比赛动作,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 法院判决及分析。
- 这个案例体现了在对抗性体育运动中,自甘风险原则的重要性。
只要参与者的行为符合运动规则,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使造成他人伤害,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这有助于维护体育运动的正常开展,避免因正常的对抗行为而引发过多的诉讼纠纷。
二、案例二:健身房器材使用不当导致的伤害。
1. 基本案情。
- 顾客C在某健身房使用一台跑步机时,由于跑步机的紧急制动装置突然失灵,C 在跑步过程中摔倒受伤。
C受伤后,健身房工作人员才发现跑步机存在故障,但之前没有进行有效的设备检查和维护。
C向健身房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的要求。
2. 法院判决及分析。
- 这个案例强调了健身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健身房等体育经营场所应该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顾客在使用器材时的安全。
如果因为自身的疏忽导致顾客受伤,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案例三:学校体育课程中的意外受伤。
1. 基本案情。
- 在一所中学的体育课上,老师组织学生进行跳高训练。
学生D在跳高过程中,由于落地姿势不正确,导致脚踝扭伤。
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将D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D的家长认为学校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存在教学方法不当、保护措施不足的问题,要求学校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2. 法院判决及分析。
- 这个案例表明,学校在体育教学中,只要尽到了基本的教育、管理职责,对于学生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受伤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这也提醒学校要在体育教学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合理界定自身的责任范围。
2022年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
2022 年 10 月 20 日,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涌泉学校一位15 岁的初三女学生体育课后死亡。
通过监控调查发现,死者是与全班同学一起慢步绕篮球场跑 7 圈总共不到 400 米,经卫生院专家诊断鉴定该生为心源性猝死。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南昌市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在体育课开展跳绳活动时蓦地倒地、口吐白沫,班主任与体育老师即将上前施救,并找来保健老师,拨打120 急救电话,联系学生家长。
救护车到校后,校方同车前往南昌市第一医院,该生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身亡。
因为校园监控坏了,没有拍到现场,学校无法还原事情的真象,因此,该事件处理的很是棘手。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无锡东林中学初三年级学生赵晋(化名)在体育课练习400 米跑后浮现了双手支撑双膝后趴伏在地面的情况,同学们发现他的脸上磕出了血,并即将呼喊上课的体育老师并对小赵展开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并第一时间拨打了 120 电话。
“心肺复苏我们向来做到 120 医生到达为止。
”在送到医院后, 2 点 40 分摆布小赵在医院曾经一度恢复了心跳和呼吸,但是下午 2 点 55 分又住手了呼吸和心跳,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2022 年 1 月 9 日下午,成都 49 中初三学生杨某与另两名同学未经学校许可,私自进入学校职工篮球场打篮球。
打球过程中,篮球卡到了篮板与篮框夹缝中,三人没报告老师,就将球场边上的桌子搬到篮球架下去取卡在那里的篮球。
取完球后,三人无视安全,站在桌子上扣篮,而且又进一步摹仿 NBA 球员把手吊在篮框上扣篮,并在扣篮过程中将身体吊在篮框上悬空摇晃。
杨某在完成第一次扣篮后又进行了第二次扣篮。
此时意外发生,篮球架崩塌并将杨某砸中身亡。
2022 年 3 月 12 日上午 10:30,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民族中学4 名教师组成扶贫帮扶小组到塘红乡马里村马垌庄开展结对帮扶进村走访活动。
在当地一位村干的带领下,一行 5 人乘坐一辆小轿车前往马垌庄,途中发生意外,所乘车辆坠落山崖,造成 1 人当场死亡,此外 4 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2016年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2016年以来的部分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一、特异体质类【案例1】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初三女学生体育猝死2016年10月20日,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涌泉学校一名15岁的初三女学生体育课后死亡。
通过监控调查发现,死者是与全班同学一起慢步绕篮球场跑7圈总共不到400米,经卫生院专家诊断鉴定该生为心源性猝死。
【案例2】南昌市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上体育课身亡2016年10月26日下午,南昌市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在体育课开展跳绳活动时突然倒地、口吐白沫,班主任与体育老师立即上前施救,并找来保健老师,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学生家长。
救护车到校后,校方同车前往南昌市第一医院,该生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身亡。
因为校园监控坏了,没有拍到现场,学校无法还原事情的真相,因此,该事件处理的很是棘手。
【案例3】无锡东林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在校猝死2016年11月25日下午,无锡东林中学初三年级学生赵晋(化名)在体育课练习400米跑后出现了双手支撑双膝后趴伏在地面的情况,同学们发现他的脸上磕出了血,并立即呼喊上课的体育老师并对小赵展开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并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
“心肺复苏我们一直做到120医生到达为止。
”在送到医院后,2点40分左右小赵在医院曾经一度恢复了心跳和呼吸,但是下午2点55分又停止了呼吸和心跳,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二、意外伤害类【案例4】15岁中学生进入大学操场打篮球被砸身亡2016年1月9日下午,成都49中初三学生杨某与另两名同学未经学校许可,私自进入学校职工篮球场打篮球。
打球过程中,篮球卡到了篮板与篮框夹缝中,三人没报告老师,就将球场边上的桌子搬到篮球架下去取卡在那里的篮球。
取完球后,三人无视安全,站在桌子上扣篮,而且又进一步模仿NBA球员把手吊在篮框上扣篮,并在扣篮过程中将身体吊在篮框上悬空摇晃。
杨某在完成第一次扣篮后又进行了第二次扣篮。
此时意外发生,篮球架倒塌并将杨某砸中身亡。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或学生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
这类事故往往给学生和家长带来巨大的伤害和困扰,也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学生伤害事故案例,以便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第一起案例发生在某中学的实验室。
在一次化学实验中,学生小明因操作不当,不慎将化学试剂溅入眼睛,导致严重的眼部伤害。
事后调查发现,学校实验室管理不严格,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教师的指导,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二起案例发生在某小学的操场上。
在一次体育课上,学生小红因为操场地面不平整,摔倒受伤。
经过诊断,小红腿部骨折,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
调查发现,学校操场的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第三起案例发生在某幼儿园的食堂。
在一次用餐过程中,幼儿园学生小华因食用发霉食物导致食物中毒。
经过调查,发现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不到位,食材保存不当,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以上三个案例都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安全隐患存在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我们可以看到,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和设施设备有关。
因此,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遇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工作人员。
只有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学生伤害事故是一个涉及学校、家长和学生的综合性问题。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家长应当关注学生的安全,学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体育课堂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案例分析及实践调查反思
体育课堂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案例分析及实践调查反思体育课堂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例时有发生,给学校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给学生的生活、学习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笔者在长期从事中学体育教学工作中,对发生在身边的一些事故原因及处理过程做了一番分析总结,并对此进行了实践调查和反思,下面撷取几例,以期引起大家的重视。
案例1:西安市雁塔区某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在课外活动期间做双支撑摆动前摆下动作,结果动作失常,从双杠上跌落,造成事故。
分析:在本案例中,很明显学生动作失常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学校只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因此,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受害学生个人来承担。
实践调查与反思: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经常会目睹此类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课堂上体育教师的保护措施都很得当,并未造成多大的伤害,事故主要发生在课间或者课外活动中。
在对体育教师的调查中发现,有93.7%的体育教师认为学生技术动作错误是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所教的技术动作都要学生不断的学习与练习来完成。
而在课间或课外活动期间,学生由于嬉闹或心理上松懈,并没有按照运动的规律去进行操作,这时就会极易发生意外事故。
案例2:2012年5月,西安市某中学学生唐某在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长跑比赛中,在最后200米冲刺阶段突然摔倒,呈昏迷状态,随后在医院急救了27个小时后死去。
唐某的死亡引起了很大反响,经医院鉴定,死因为“心脏骤停引起猝死”。
学校随即成立专门的事故处理小组,但终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家长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分析:本案中,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为心脏骤停引发的猝死。
后经调查,唐某在入学体检时,学校发现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没有及时通知本人,或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导致唐某在比赛中心脏病突发。
本案中唐某死亡的主要原因表面上看是由于自己特异体质造成的,但实际上学校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
因为学生有特殊体质是必须为学校所了解的,如果学校知道而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导致学生发生事故,那么学校就应该负有责任。
体育安全事故案例100例
体育安全事故案例100例
很抱歉,由于篇幅限制,不能提供100例体育安全事故案例。
以下是一些较为著名的体育安全事故案例:
1. 1955年,勒芒24小时耐力赛发生大规模车祸,导致83人
死亡。
2. 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发生恐怖袭击事件,9名以色列运动员被巴勒斯坦恐怖分子绑架并杀害。
3. 1985年,布拉索夫足球场火灾,造成56人死亡。
4. 1989年,英格兰谢菲联足球场灾难,96名利物浦球迷在拥
挤的看台上被压死。
5. 1993年,门兴格拉德巴赫对尤文图斯的欧洲冠军杯决赛中,发生踩踏事件,导致39人死亡。
6.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炸弹袭击事件,2人死亡、111人
受伤。
7. 1999年,格拉纳达对比利亚雷亚尔的西甲比赛中,一名安
全护栏倒塌,导致4人死亡,超过200人受伤。
8. 2000年,千叶市的幕張市体育馆因为人员拥挤,发生了踩
踏事故,导致2人死亡、60人受伤。
9. 2001年,英国英超联赛切尔西球场的一段看台坍塌,导致4人受伤。
10. 2004年,法国巴黎圣德尼体育场火灾,造成两人死亡。
这些案例都是体育安全事故的悲惨实例,提醒我们在体育活动中要重视安全,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体育伤害事故案列
设施、器材【案例1】2007年4月26日上午,某小学的一节体育课上,安排一名实习教师组织学生活动,学生牛某在活动过程中被绳子绊倒,一颗门牙当场被磕掉。
事发后,学校将牛某送至口腔医院进行诊治,诊断结果为四颗上门牙受损,其中一颗脱落。
在治疗过程中,学校为牛某垫付医疗费用1113.74元,其余医疗费由牛某监护人自行支付。
治愈后,牛某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索赔,要求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万余元,学校认为索赔数额不合理,不予承认,牛某监护人遂将学校起诉至法院。
【理赔结果】经法院判决,认为牛某提出的索赔要求过高,最终判定学校赔付医药费用944.56元,误工费720元,交通费54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合计赔付3718.56元。
【案例评析】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其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学校对牛某负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体育课与其他课程相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故作为具有管理保护责任的学校应对学生负有更多的义务,但学校却仅安排一名无授课经验、无教师资格的未毕业大学生单独授课,且该校操场的水泥地面不符合国家标准,客观上加重了牛某的损伤后果,故对于牛某在体育课上致伤,该小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因牛某在活动中注意力不集中,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
)安全管理【案例2】某初级中学二年级某班学生上体育课,体育教师宋某上课时宣布:“为备战秋季运动会,有比赛项目的同学,这节课自由练习,其余同学自由活动。
”之后,宋某就回办公室了。
期间,学生张某在练习投标枪的过程中,由于动作变形,标枪偏离方向,正好扎在正在练习跳远的学生李某小腿上。
【理赔结果】李某被送往医院,因肌腱受到损伤,不得不在医院疗养两个月,共花费医疗费6321元。
校园案例
【案例1】踢足球引起的伤害1994年5月17日下午,某小学五(3)班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男女两组,男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女同学在操场旁边的空地上跳长绳。
当体育老师在女同学处指导跳长绳时,忽然听到踢足球的同学在大声喊叫,体育老师忙跑过去一看,只见学生方某手捂着眼睛,蹲在地上。
原来,方某是甲方的守门员,乙方队员王某带球突破甲方防守,抬脚射门时,足球射到方某的膝盖上后反弹到脸上,眼睛受伤。
体育老师见方某左眼稍有红肿,并无异常,方某自己也说能看见物品,除了有点痛之外,没有什么大问题。
放学回家后,方某将自己眼睛碰了一下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见孩子的眼睛表面无任何异常,孩子也说没有什么不适之感,就没在意。
第二天早上,方某感到眼睛模糊,就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左眼视网膜剥离,虽经治疗,左眼视力已严重损坏,几近失明。
家长认为孩子受伤是发生在学校内,并且是在体育课上,应由学校承担责任,故向学校提出承担全部治疗费用8300元,并索赔20万元。
家长认为学校对方某受伤负有责任的理由,一是体育课上踢足球,不能安排在水泥地的篮球场上进行;二是王某是一位留级生,年龄比同班学生大2岁,让年龄悬殊的同学在一起踢球,很容易使小年龄学生受伤;三是踢足球时,体育老师不在操场上指导;四是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送方某去检查;由于治疗不及时,才造成如此严重后果。
学校辩称:一是踢足球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教育大纲中要求的,学校也知道应该在足球场上锻炼,但由于条件有限,难以做到,这不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何况许多学校都是在篮球场上踢足球的,本校十多年来一直如此,从未发生事故;二是同班同学之间相差一二岁也是正常的,不能因为王某是留级生,比其他同学大2岁,就不能与大家一起踢足球;三是体育课上老师曾反复叮嘱要注意安全,当时老师也在认真负责地指导女同学跳绳,体育老师并未疏于职守;四是学校非常关心方某,没有及时送其去医院检查,是从表面看方某眼睛红肿不明显,方某本人也讲自己视力正常,不要紧的。
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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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例4
2008年11月15日,山西长治市沁源县第二中学组织全 校初二、初三13个班的900多名学生来到汾屯公路上跑操。 一辆东风货车撞上正在公路上跑操的学生,造成20名学生 和1名教师死亡,另有18名学生受伤。该学校组织学生在 公路上跑操,原因是学校内部体育场地不足,操场上只能 容纳少数学生跑步,大多数学生如果跑操的话,只能到校 外去跑,这是学校教育经费不足造成的。学校在组织校外 跑操时,有老师组织带队,带队教师通常手持手电筒,一 则照亮,二则当遇到汽车时用来提醒司机注意,采取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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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案例16
小陆是江苏电大武进学院财会系一年级 新生,今年16岁。2008年11月上午10点多 钟,小陆在学校足球场上体育课,另一名 学生则靠在球门的网兜上休息。球门突然 倾斜倒塌,小陆躲闪不及,被倒下的横梁 砸伤左腿,后经医生诊断为左大腿腿骨骨 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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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案例17
十岁的小涵是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学四年 级二班的一名小学生。2005年9月26日上午, 小涵正在上体育课,由于正在安装健身器 材,随处可见零散的器件,而正值上课期 间,体育老师却不知去向,孩子们就自行 玩耍起来。一个不小心,小涵重重的摔在 了器材旁。造成左肱骨外侧裸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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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案例2
某高中一年级学生上体育课时做前滚翻 练习。体育老师课前没有对学生上课的装 束、携带物品等做过必要的要求和提醒, 做练习前也没有对前滚翻练习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结果,一名女同学在做练习时 被裤兜里的钩针扎伤小腹,造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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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例3
某学校在学校操场铅球场地进行铅球 练习,一名同学随意穿越投掷区被正常投 掷飞行的铅球击中身体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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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案例11
这里给大家看一则体育课伤害事故案例
这里给大家看一则体育课伤害事故案例,大家谈谈自己的想法!转载小学生体育课受伤法院一审认定学校担责八成小学生在体育课上相互追逐打闹受伤,责任怎么划分?日前,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对一起发生在教学期间的学生受伤赔偿纠纷作出判决,认定学校承担80%责任,肇事方父母承担20%责任。
平阳鳌江一所小学二年级某班正上体育课,该班学生小达和小天相互追逐打闹,结果小达一头撞到了另一名同学小光身上,导致小光受伤。
经诊断及鉴定,小光左肱骨髁上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小光的家长将学校,小达、小天及他们各自的父母告上法庭。
校方认为,事故是同学之间相互追逐造成的,并非学校安全设施引起。
学校在主观上无过错,但愿意给予相应的补偿。
小达和他的父母则答辩称,小达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
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伤害事故发生时,小光、小达和小天作为小学二年级学生,均未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小达和小天在上课期间不遵守纪律,相互追逐,任课老师未予以及时管理、告诫和制止,应当对伤害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小达直接撞倒小光,小达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被告之一小天未实施侵权行为,而小光无过错,小天、小光均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一审认定学校承担80%的赔偿责任,小达父母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3.1万余元,小达父母赔偿7820元。
(文中学生均为化名)对于温州平阳鳌江某小学发生的事故,杭州师范大学公共体育部主任姜国钢认为,虽然中小学甚至是高校体育课中一直在强调要注意安全,要将安全放在重中之重,但是事故仍有发生。
不断发生的事故也导致不少中小学缩减了一些具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这也使得体育课变得越来越枯燥。
“其实,学校首先不要惧怕安全问题。
体育课受伤是非常普遍的,一般责任也是师生共同的,有了受伤尽快处理伤势是最重要的。
如果非要追究责任那就要看老师在带学生做体育活动前,有没有做相应的热身活动,有没有强调安全问题,如果两者都没有,那应是老师负全责,若做了正确的热身活动并强调了安全问题时,那么学生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姜国钢说。
高中体育法律事故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所高中,在一次体育课上,由于教师组织不当,导致学生在进行篮球训练时发生意外,造成一名学生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存在过错,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该法律事故的详细分析。
二、事故经过1. 事件背景该高中体育课的教学内容为篮球训练,共有30名学生参加。
教师为一位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体育教师,对于篮球训练有一定的掌握。
2. 事故发生过程在训练过程中,教师要求学生进行原地运球练习,以提高学生的运球技巧。
在练习过程中,一名学生(以下简称甲)在运球时不慎摔倒,导致其左脚踝关节扭伤。
教师发现甲受伤后,立即停止了训练,并让甲休息。
随后,教师拨打了校医电话,但校医表示学校没有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无法处理甲的伤势。
3. 事故处理甲家长得知情况后,迅速将甲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经医生诊断,甲的伤势为左脚踝关节骨折,需手术治疗。
甲家长认为,学校在体育课上组织不当,导致甲受伤,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在体育课上组织不当,导致甲受伤。
根据事故发生的过程,可以看出学校存在以下过错:(1)教师未对甲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使其在训练过程中忽视了安全。
(2)教师在发现甲受伤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学校未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导致甲的伤势未能得到及时治疗。
综上所述,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学校在事故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甲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费用。
(2)赔偿甲因伤势造成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3)赔偿甲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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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伤害事故案例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体育课伤害事故案例在某中学举行的秋季田径运动会上,一男生邱某始终在径赛的终点处走来走去,影响终点裁判工作,经多名教师招呼不听,仍在终点处逗留,裁判员请终点裁判长把该生请出场,终点裁判长曾某(一名体育教师)吼了几声,该生仍充耳不闻,这时跑道上正在进行着高二年级男子1500米跑,曾某实在难忍,冲过去就给该生一巴掌打在脸上,该生气急,想反抗,被几位负责保卫的老师拉出比赛场地,后经批评教育才离开运动场。
该生被打后,称耳朵听不见了,后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耳膜受损,于是住院治疗。
过程回放:学生不听指挥,在田径运动会的终点处走来晃去,影响裁判员工作,老师冲动,给学生脸上一巴掌,造成耳膜受损,住进医院治疗。
相关链接:该学校是一所县城中学,每学期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裁判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其他学科任课教师,重要环节是体育教师把关。
该校的学生体育活动在全县都属开展得比较好的,有一块200米环形跑道供田径教学、训练和比赛。
事故处理:该生被打后,称耳朵听不见了,后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耳膜受损,于是住院治疗,同时家长找到学校,要求索赔,经校方领导和家长协商解决。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伤害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这是与体育课自身所具有的运动性、激烈性、对抗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分不开的。
本文试从成因、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及对策等几方面,对体育课伤害事故作一些简要分析。
体育课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
是指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1:某学校的体育课上,一男生在自由活动时跃起抓住足球门栏,但因该门栏固定不牢,导致门栏翻倒压在该男生的腹部,造成重伤。
2.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
是指因为体育课的教学内容、难度、强度等明显超过了学生的正常身体承受能力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2:某小学四年级体育课上,教师在32米的距离内用板凳设置四道障碍,要求学生越障碍往返跑。
练习中,学生高某在越障碍时被板凳绊倒摔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该学生家长与学校协商未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体育课教学内容安排违反了原国家教委《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其强度和难度均超过了四年级学生的承受能力。
法院因此判决学校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3.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
是指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存在某种过失,如未及时要求和提醒学生上体育课的注意事项,未充分进行运动前的热身,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3:某中学一名高一女生在体育课进行前滚翻练习时,裤兜中装有的钩针扎入小腹,造成重伤。
经查,该体育教师课前未对学生上课的装束、携带物品等做过必要的要求和提醒。
4.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
是指因为学生身体本身存在着某种不适于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4: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
教师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后经查明,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其为了顺利被该中学录取,故意隐瞒了病情,而且为了不使学校发觉,坚持参加了体育测验。
5.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
是指在体育课进行当中,由于除体育教师和受伤害学生之外第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5:某校初一学生正上体育课,一只狗突然闯进人群,将12岁的学生吴某咬伤。
因当地医疗条件差,狂犬疫苗三天后才买到,吴某于一周后因狂犬病发作而死亡。
6.意外事故导致的学生伤害。
是指由于体育教师和学生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6:某校高二学生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做完准备活动之后,组织学生练习跳绳,教师在一旁看护。
学生徐某在跳绳时不慎被绳绊倒,腹部着地,造成脾脏外伤性破裂。
二、学校在体育课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体育课上的伤害事故同其他学生伤害事故一样,在确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时,应当依据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则应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因此,在上述的几种情况中,因设施存在故障或缺陷、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在案例1中,因为运动器械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存在明显的过错,而受伤的男生不可能预见到足球门栏有可能翻倒,不存在过
错,所以校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又如在案例2中,体育教师超越《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进行越障碍跑训练,其教学内容的强度和难度明显超越了学生的负荷能力,法院因此判决学校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出现混合过错情况,即除了学校有过错之外,受害学生或第三人也存在过错的,各方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在案例3中,体育教师在上课前未要求、提醒学生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因此具有过错。
同时,该受伤的女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裤兜内携带钩针上体育课的危险性,但其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此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所以在案例3中,学校和女生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同样,在因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案件中,如果学校没有过错,校方就不承担责任。
例如在案例4中,张某故意隐瞒病情,主观上具有过错,而学校对此毫不知情,并未违反自己的注意义务,因此不具有过错。
据此,学校不承担责任。
但假如学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存在不适于参加体育运动的特异体质后,仍然要求或者同意该学生参加运动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就应当认为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
又如在案例5中,应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有关规定,由狗的主人(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第6种情况,即由于意外事件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目前在法学界还存在着争议,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
一种看法认为,由于学校在意外伤害中一般不具有过错,因此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的规定,认定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另
一种看法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即在伤害案件中,学校有过错的,应承担责任),推导出学校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的结论。
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学校和学生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所以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由学校根据公平责任原则承担部分责任,即根据伤害的程度、双方的经济情况、社会舆论的因素,由学校分担部分责任。
三、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对策
1.领导要重视,制度要健全。
安全无小事,对于学校,尤其是体育课来讲,更是如此。
2.学校应当注意校内的体育设施是否完善,有无安全隐患,并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3.学校应当严格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防止因教学内容超纲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4.体育教师应当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尽力避免因为自己的教学失误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应脱岗,不应让学生在失去教师监管的情况下运动。
尤其是在分组训练时,教师不宜给自己未亲自辅导的小组安排一些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投掷铅球等。
教师在辅导某一小组的同时,应留心其他小组的情况,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时,应及时制止。
5.学校应当提醒学生家长,如学生存在不适于剧烈运动的特异体质,应当及时向学校反映,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6.在体育课上发生伤害事故后,体育教师及学校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救治,以免因救治不及时而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无论是否对事故负
有责任,学校都应当本着人道主义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从各个方面关心、照顾、安慰受伤害的学生和家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这样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