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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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
•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 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 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 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 “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 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做出相 应修改。
第一章税法总论
•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 解不正确的是( )。
•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 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 C.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决定税法属
权力性法规
• 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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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 三、税法的功能 • 1.税法你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 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 • 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 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5.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
• A.税收法定原则 • B.税收公平原则 • C.税收效率原则 • D.实质课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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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基本 原则
解释及举例
实质 课税 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 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 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 相关外观和形式 【举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 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 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 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 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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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 一、税法的原则
•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 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 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三)征税对象。它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是 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包括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对应的征税方法 是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四)税目。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是对 征税对象质的界定。 (五)税率 1.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 使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 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 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第一章 税法总论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在我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 律和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范围普遍 适用。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2.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 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执法原则:一是层次高的优于层次低的法 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 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 范围、税目、税率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 产行为税法、资源税法、特定目的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 税法和外国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 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1第一章税法总论38页PPT

1第一章税法总论3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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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计算题】给定一个累
进税率表:
级 数
课税对象级距
税 率
1 1500元以下 3% (含)
2 1500-4500元 10% (含)
3 4500-9000元 20% (含)
超额累进税率表的形式:
级 课税对象 数 级距 1 1500元以
下(含)
2 1500-4500 元(含)
3 4500-9000 元(含)
5.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
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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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法的原则(熟悉)
2
税收法律关系(掌握)
税法的构成要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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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 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 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 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 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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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税法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优于税
收行政规章。
2、法律不溯及以往。指新法实施以前的行为不适用于新法。
3、新法优于旧法。新旧法对同一事物冲突用新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同一事项,两部法律规定有冲突时用。
2 5法、实律体优从位旧、程序从新。例如2003年4月审查A企业税收发现A企
丙应纳税=1500×3%+
丙应纳税
(4500-1500)×10%+
=5000×20%=1000(元) (5000-4500)×20%=445

第1章税法总论

第1章税法总论
行为目的税法是规定对某些特定行为及为实现国家特定 政策目的征税的法律规范,如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税种的税法。其特点是可选择面较广,设置和废止相 对灵活,可以因时因地制宜的制定具体征管办法,有利 于国家限制和引导某些特定行为而达到预期的目的。行 为目的税法一般是国家为实现某些经济政策、限制特定 行为,并为达到一定目的的需要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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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一般是指税收实体法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 总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税收优惠、征收方法、纳税地点、罚则等要素,其中纳税 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最基本的要素。
1. 纳税人:法律上的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 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纳税人是按不同税种分 别确定的。
负税人:是税收负担的实际承担者,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 纳税人纳税后,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收负担转嫁 给他人时,纳税人则不是负税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 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 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1.3.1 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
配及其管理活动中,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经 济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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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⑴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始终是国家,另一方可以
是企业、单位或个人。 ⑵ 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律关系不以征纳双方的意志为转移。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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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西方国家称为税基,在法律 上称为纳税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和义 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征税的标 的物,即对什么征税,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第一章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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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 计税标准的税种,征税对象的价格变动不会影 响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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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照税负能否转嫁的不同,可分为: ①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纳税
人与负税人合一。如:财产税、所得税。 ②间接税: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纳税
人与负税人两者分离。如: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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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 ①价内税:是将应交纳——称征税客体,指税收制度中所规定的征 税的目的物或对象。税种区别的标志。
分类: 1. 流转额: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 2. 所得额:利润;利得 3. 财产:房屋;车辆;船舶;遗产 4. 资源: 5. 特定行为:交易;投资;使用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标准或依据。
前言
学习《税法》的重要性
1、企业 2、个人
因此,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税收
美国人有句名言: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 避免的,道出了税收与人生的紧密联系。
1
学习《税法》注意的问题:
《税法》是一门很灵活的科目,并不需要死 记硬背 。
1、通读教材,通读是有选择性的,分为两 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掌握,第二个层次 是熟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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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累进税率
(3) 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
率为累进依据,按递增的方式计税的税率。
例: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部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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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税额。 种类:
(1)单一定额税率。例:消费税中 汽油 0.2元/升 (2)差别定额税率。例如:资源税中的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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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减税与免税
——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 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补充税目,税率的固定性,体现灵活性。

第一章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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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法 和印花税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章 城建税法
第六章 关税法
第十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 地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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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 了解基本的税法专业术语、了解税法体系 • 重点掌握实体法中的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
第三节 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 我国税法体系由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它们由不同部门制定,具 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即法律级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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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
法规
立法机关
具体形式
举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 暂行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征税对象
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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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 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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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 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
✓例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 权限的有(多 )
A.缓期征税权 B.税收行政法规制定权 C.税法执行权 D. 提起行政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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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2011.9.1)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1 不超过1500元的 2 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 3 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 4 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 5 超过35000-55000元的部分 6 超过55000-8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总论1.1 税收制度概述1.1.1 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1.1.1.1 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1.1.1.2 税收的特征同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方式相比,税收具有如下特征:(1)强制性。

税收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依法强制征收,不取决于纳税人的意愿,而只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认识和意愿。

(2)无偿性。

税收的过程,就是将纳税人所有的部分财产转移给国家所有,这种转移是单向的,国家既不需事先支付对价,也不需事后直接偿还,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不存在等价有偿的交换关系。

(3)固定性。

在征税之前,国家通过法律把每个税种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及征收比例等规定下来,不仅纳税人要严格依法及时足额纳税,国家也只能严格依法征税,不能随意不征、少征或多征。

1.1.1.3 税收制度的概念及分类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税收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收制度指的是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总称。

狭义的税收制度则是指国家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等。

1.1.2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法要素,又称课税要素,是构成税法必不可少的内容,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地点、减免税、税务争议和税收法律责任等内容。

1.1.2.1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征税对象是各个税种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

根据征税范围不相交叉的原则设计出来的各个税种都有其各自的征税对象,并通过税法予以明确界定。

国家只能就各个税种在其各自特定的征税对象范围内征税。

因此,征税对象决定了各税种法不同的特点和作用。

同时,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征税的多少又直接取决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多少。

税法总论第一章

税法总论第一章

(三)税率
• 2 . 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而 设置递增的等级税率。由递增的一组税率组成。 (1)全额累进税率— 将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 级,每一级制定不同的税率,征税对象的全部 数额按达到的最高数额征税。 例:张先生某年承包所得30000元,应纳所得 税额为:30000r20%= 6000元 若张先生的所得为30001元, 其应纳税额为: 30001 r30%= 9000.3 元
(六)纳税期限
• 定义——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 种类: 1. 按期纳税: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过 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日纳税。 间隔期为:1,3,5,10,15 和一个月。 2. 按次纳税: 以应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缴纳。如: 耕地占用税。 3.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如:企业所得税,房 产税等。
(二)征税对象
• 定义:称征税客体,指税收制度中所规定的征 税的目的物或对象。税种区别的标志。 • 分类: 1. 流转额。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 2.收益额。利润;利得 3.财产。房屋;车辆;船舶;遗产 4.资源。 5.行为。交易;投资;使用 • 税目—征税对象中具体征税的类别或项目。 •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标准或依据。
(七)纳税地点
• ——纳税人申报交纳税款的地点。 • 类型: 1.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2. 固定业户跨地区经营,应根据情况或回所在 地申报,或向经营地税务机构申报。 3. 非固定业户或临时经营者,向经营地申报纳 税; 4. 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 特殊行业可由总机构或总公司汇总纳税。
我国未来税制结构的目标
• 1 建立双主体税制结构— 充分发挥流转 税的刚性收入和所得税的弹性收入的优 势 • 2 优化中国税制: • 1)完善流转税 • 2)完善所得税 • 3)完善辅助性税种

第1章 税法学总论 《税法》PPT课件

第1章  税法学总论  《税法》PPT课件
1.2.1.3 税收的职能
○ 1. 税收的财政职能 ○ 2. 税收的经济职能 ○ 3. 税收的管理职能
1.2 税法基础理论
1.2.2 税法的概念
1.2.2.1 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 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立法 机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 规章和规定等;而狭义的税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 权制定的税收法律,即严格意义上的税法。本书中所说 的税法是指广义上的税法。
1.1 税法学绪论
1.1.2.3 税法学的基本特征
○ 1. 研究内容的规范性 ○ 2. 专业基础的广泛性 ○ 3. 理论知识的实践性
1.1 税法学绪论
1.1.2.4 税法学的学科体系
○ 1. 税法学总论 ○ 2. 税收实体法研究 ○ 3. 税收程序法研究
1.1 税法学绪论
1.1.3 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2 税法基础理论
1.2.5 税法的原则
1.2.5.1 税法原则的研究
○ 1. 西方国家对税法原则的研究。 ○ 2. 我国学者对税法原则的研究。
1.2.5.2 我国的税法原则
○ 1. 公平性与效率性原则。 ○ 2. 法定性与灵活性原则。 ○ 3. 稳定性与连续性原则。 ○ 4. 民主性与可行性原则。
1.1.3.1 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1.1.3.2 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 1.1.3.3 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 1.1.3.4 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
1.2 税法基础理论
1.2.1 税收的概念
1.2.1.1 税收的含义
○ 1.税收的依据 ○ 2.税收的特征 ○ 3.税收的范畴 ○ 4.税收的形态

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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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课程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如考勤、课堂提问、课后作业等)考核占30% 基础分项考勤 15分,缺勤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加分项课堂积极回答问题;丌定期布置课后作业,作业的完成分=2分*正确率减分项违法课堂纨律,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期末考试成绩占70% 总分=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70%税法的概念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叏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情形内容分配关系本质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国家税权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税收目的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税法的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不纳税人乊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情形内容义务性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于义务性规范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综合性法规税法的综合性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法的核心要义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例题单选题】下刊权力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A.财产权力 B.管理权力 C.政治权力 D.社会权力『正确答案』 C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讣和调整的国家不纳税人乊间、国家不国家乊间以及各级政府乊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不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事)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消灭(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亊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二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戒组织。

第1章税法总论

第1章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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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总论
2. 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 资源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目的税法。
n 流转税(货物与劳务税)法是规定对货物流转额和劳务 收入额征税的法律规范,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 关税等税种的税法。其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 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受成本费用的影响而收入具有“刚 性”,有利于国家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流转税 法为世界各国,尤其为发展中国家所重视和运用。
n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物、财产和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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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总论
⑶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n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 所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规定,是税法 的灵魂。
n 国家征税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税务管理、征收 税款、税务检查及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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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总论
⑶ 税收的监督职能:是指国家通过税收征管法令来约束纳税 人社会经济行为的功能。
n 国家通过税收分配将一部分国民收入征为国有,要做到应 收尽收,则必须进行税收的管理、检查、纠正、统计、预 测和调查等一系列工作。
n 上述税收工作一方面能够反映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家经 济管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能够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税收是一种无偿的分配,分配的结 果是直接减少纳税人的既得利益,它本身就要求必须具有 监督管理的功能,以使这种无偿性的分配得以顺利实现。
n 负税人:是税收负担的实际承担者,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 纳税人纳税后,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收负担转嫁 给他人时,纳税人则不是负税人。
n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 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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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
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 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 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 是平等的。
2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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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 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 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 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 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 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 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 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 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 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2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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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23/10/4
①超额累进税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 (如个人所得
(2)累 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 税中的工资薪

注会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备考攻略

注会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备考攻略

第一章税法总论
本章近三年考试平均分值3分左右,属于非重点章节,本章的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难度不大。

本章学习目标:①熟悉税法的概念;②熟悉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③重点掌握税法原则。

本章主要内容是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包括税法的基本理论、税法的立法和实施的相关规范、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以及国际税收关系等基础知识。

其中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学习者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但本章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近三年考题情况。

《税法》第一章总论PPT课件

《税法》第一章总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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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 2.征税对象 3.税目 4.税率 5.纳税环节 6.纳税期限 7.纳税地点 8.计税依据 9.减免税 10.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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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经常不断地学习,你就什么都知道。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有力量 Study Constantly, And You Will Know Everything. Th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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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2.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
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 5.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
船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 6.农业税类:农业税和牧业税(均已停征)。 7.关税:海关对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
You Know, The More Powerful You Will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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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荣幸这一路,与你同行
It'S An Honor To Walk With You All The Way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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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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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税收概述 税法概述 本章学习效果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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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税 收 概 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 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 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二)税收的特征 无偿性 强制性 固定性
C.关税
D.营业税
E.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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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二)按计税依据分类 从价税 从量税 (三)按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

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

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 所应承担的义务。
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 依法进行征税、进行税务检查以及对违 章者进行处罚;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 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 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 争议的申诉等。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
税法与行政法 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 面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不具备的。
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收要件法定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税务合法性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4、实质课税原则
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要点
关系
税法与宪法 税法与民法
税法与刑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要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主要 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税法明显带有国家意志和强制的特点,其调整方法要采取命令和服 从的方法。
第一章 税 法 总 论
本章重点及难点:
1、熟悉税法的概念; 2、重点掌握税法原则、税法构成要素; 3、熟悉我国税法制定与实施的有关容; 4、熟悉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的定义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 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一种形式。

第01章税法总论

第01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知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把握税法的概念必需在深切理解税收的基础上进行。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表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派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派关系。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需有必然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

取得财政收入的手腕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其中税收是大部份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体都维持在90%以上。

在社会再生产进程中,分派上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必要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派主如果对社会产品价值的分割。

税收解决的是分派问题,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派的法定形式,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派环节,因此它表现的是一种分派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求进行的分配。

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份社会产品由纳税人所有转变成国家所有,因此征税的进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派过程。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这种分派义系与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分派关系不同。

分派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派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税收分派是以国家为主体所进行的分派,而一般分派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所进行的分派;税收分派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进行的分派,而一般则是基于生产要素所进行的分派。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知足社会公共需要。

国家在履行其公共职能的进程中必然要有必然的公共支出。

公共产品提供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企业采取志愿出价的方式,而只能采用由国家(政府)强制征税的方式,由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来负担。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和弥补市场失灵、增进公平分派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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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的目标
第二节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税收法定原则
第四节 税法要素
第五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 税收执法
第七节 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第一节 税法的目标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
区别税收——税法——税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的核心要义:
片面强调国家税收收入或纳税人权利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国家征收不到充足的税款,就无法履行其公共服务的职能,无法提供公共产品,最终也不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法的核心在于,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这是税法的核心要义。
3.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三、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新增)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2009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在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系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新增)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第一章 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2014年,本章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将上年教材 4节的内容拆分、增加为7节内容,分别为:税法的目标、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
(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3)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
(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C.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
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
【答案】C
三、税法的目标(了解,能力等级1)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提供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答案】ABCD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就应纳税款金额与主管税务机关产生了分歧,遂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必须先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上述行为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
1.税法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
2.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答案】B
第四节 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一、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事实可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唯一主体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1.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
(1)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2)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3)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
(1)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
【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
【答案】C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C
四、税收法律关系(掌握,能力等级1)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解释】这一部分考点明显,容易命题。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2)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例题·单选题】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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