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信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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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信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管理手段的有机融合,全面及时地评估各单位、各部门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成绩与问题,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制订本规定。第二条(遵循原则)绩效考核要体现结果导向,注重在以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追求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结果产出最优,以利于被考核者关注同结果产出密切相关的关键行为,掌握改善绩效的途径;同时要尽可能使考核量化,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有利于绩效的纵横比较分析与趋势分析。第三条(分层考核)公司各级应分层次、分岗位地制订绩效考核标准。公司直接考核的对象为:下属单位(包括产品部、区县电信局、电信主业内全资子公司、支差单位);总部管理部门(包括职能部门和准事业部);各单位的主要责任者、各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资深经理、经理助理等领导人员。各单位附属机构及各部门内部处室、所属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考
核,由其主管单位或部门参照公司总体考核要求,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第四条(评估系统)公司应通过探索,研究运用国际国内先进
的考核评估办法(如平衡记分卡方法等),逐步完善一套成果指标与驱动指标、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以及内部指标与外部指标所形成的综合绩效评定系统(PMS)。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主要体现在相关单位(部门)的绩效指标与员工士气(满意度)的提高上。由党委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活动考核结果,应纳入相关单位(部门)评定先进荣誉称号和有关领导、专业工作者个人考核内容。电信实业集团公司等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组织考核;其内部各单位、各控股公司,由各该公司制订与组织实施相关绩效考核办法。第五条(年度考核)公司根据本规定,于每年度对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当年绩效指标值与具体考核奖罚办法。各单位、各部门应据此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以确保本规定的全面实施。第二章考核组织与程序第六条(组织体系)公司成
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考核制度的制订、颁布、实施、修订;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年度考核办法及组织实施。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组成,并由总经理任组长。企业发展部(具体为管理考核处,下同)为考核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其负责考核制度及年度考核办法的拟订、实施、监督、修订;掌握与平衡有关考核信息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对公司总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均为相关指标(项目)的考核实施部门,应
根据考核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考核要求,分别负责拟订和实施各职能管理领域内对各单位及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指标值及考核计分办法。第七条(指标调整)所有指标值经考核领导小组批准下达后,各考核实施部门及被考核对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遇有特殊原因,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的,可执行以下指标调整程序:被考核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相关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考核领导小组审批;书面批复。审批结果以书面批
复为据,没有收到书面正式批复的继续按原指标值考核。申请调整指标值时,凡属年度指标的,应提前一个季度;属季度指标的,应提前一个月。第八条(工作运作)每年1月底前,由各考核分工的归口部门负责制订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标值及考核计分办法,并分别送计划发展部和企业发展部汇总。每年2月,由企业发展部汇总平衡各职能管理部门提出的考核方案,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建议方案,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每年3月底,由考核领导小组颁发本年度考核办法,交由各相关单位(部门)执行。各月10日前,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上月完成考核项目情况及整改建议,以月报形式送交企业发展部。每季次月10日前,各部门对各相关单位(部门)考核分工归口指标(项目)的考核信息送交计划财务部,由其汇总后送企业发展部,
企业发展部应组织抽查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各考核年度的12月份,相关部门提交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执行结果年度报告;由考核领导小组于次年第一个月内确定“考核周”,审
定并负责反馈考核结果,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为对相关单位(部门)和员工实施奖励的依据。第三章单位的考核第九条(指标体系)公司依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考核要求,参照国内外电信上市公司的惯例,设置总部与各单位的两级指标,使两者具有内在关联性,形成控制与依存的指标体系。对各单位的考核应突出核心指标,作为全面评估单位绩效的基本依据。第十条(指标设计)各项指标和考核计分办法由企业发展部会同市场部、计划财务部、网络发展部、网络运行部、人力资源部、监督部和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设计;各指标值和解释口径由计划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确定。各类指标应尽可能精简,体现综合性。各类指标设定后,由计划财务部统一组织年度指标值的分解和确定,并统一归口向各单位下达。第十一条(指标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度,可设立相应的指标权重。指标的权重可用配分或系数表示。公司考核暂实行“分数实扣制”。各单位完不成相关控制指标和否决指标的,将根据不同权重,在
扣分幅度上以予区别。指标的权重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目标值设定)公司将业务收入作为主要发展目标,每年由计划财务部会同网络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按低、中、高设置三个档次目标值方案,并将投资额、可控成本/收支系数、消费基金、福利费与主要领导者年薪酬收入进行合理配置。凡业务收入目标值低的,相关配套项目的额度必须降低,如收入目标值高的,配套项目额度应合理提高,并突出主要领导年薪酬收入增长额的配套。按照设立的高、中、低业务收入目标值方案及与之配套的项目,实行每年初由各单位认选的办法。第十三条(考核分工)各部门的考核分工为:计划财务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考核各单位业务收入同投资额、成本费用、消费基金、福利费和领导者年薪酬收入可使用额度的配套方案和考核办法,以及财务类指标。网络发展部负责考核各单位设备利用率、投资进度执行情况等指标。市场部负责考核各单位有关业务收入指标及其结构、市场占有率、服务质量及业务管理
指标。网络运行部负责考核各单位有关网络接通率、维修及时率、设备完好率等指标。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各项任务单完成情况。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各单位劳动生产率(人均业务收入)、员工培训达标率、安全生产等指标。
监督部负责考核被媒体批评和重大经济损失及违法乱纪等否决性指标。第十四条(考核管理要求)各单位负责考核工作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并及时上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公司总部的市场部、网络运行部、人力资源部、网络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监督部、总工程师室、企业信息化部、审计部等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并按第八条之规定及时提供考核信息。第四章部门的考核第十五条(考核范围)公司对总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含前后端管理部门)均实行绩效考核;各党群工作部门的日常考核由公司党委指定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其考核结果应在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进行平衡。第十六条(考核内容设计)对各部门的考核应突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