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分区划分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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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

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

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一、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能量。

极速放出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发生反应并爆炸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

(气体:氢气、乙炔、乙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氧气:空气。

3)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二类。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三个区域等级。

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二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0区)1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1、22区)二、防爆仪表的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煤矿用电气设备II类:工厂用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燃气输配系统防爆分区及防爆电气

燃气输配系统防爆分区及防爆电气

○为适用;△为慎用;X为不适用
防爆电气设备
低压变压器防爆结构的选型
○为适用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
○为适用;△为慎用;X为不适用
防爆电气设备
灯具类防爆结构的选型
○为适用;△为慎用;X为不适用
防爆电气设备
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择
○为适用;△为慎用;X为不适用
2区
防爆分区的划分
D-8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 等级和范围的划分
D-6 地下调压室和地下阀室的爆 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
防爆分区的划分
D-1 露天设置的固定容积储气罐的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D-5露天设置的工艺装置区的爆炸危 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
防爆分区的划分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防爆分区 1区 区域 备注
运行介质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的燃气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和范围适用于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附录D:燃气输配系统生产区域用电场所 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
防爆分区的划分
辨别释放源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物质的性质、通风 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 燃气输配系统生产区域所有场所的释放源属第二级释放源。存在第二级释 放源的场所可划为2区,少数通风不良的场所可划为l区。
防爆分区 0区 1区 2区 释放源分区 连续级释放源 第一级释放源 第二级释放源 两者关系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 的区域可划为0区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 的区域可划为1区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 的区域可划为2区 释放源划分 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 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 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运行 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 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防爆等级及区域的划分

防爆等级及区域的划分

4、防爆标志格式说明: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防爆标志格式:Ex (ia) ⅡC T4防爆标记防爆等级气体组别温度组别防爆等级说明:ia 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注: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

ib 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防爆等级的划分标准1、电机防爆等级电机防爆等级由3部分构成1)在爆炸性气体区域(0区、1区、2区)不同电气设备使用安全级别的划分。

如旋转电机选型分为隔爆型(代号d)、正压型(p)、增安型(e)、无火花型(n)2)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等级的划分,分为ⅡA、ⅡB、ⅡC三种,这些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的。

3)引燃某种介质的温度分组的划分。

主要分为T1-450℃<T、T2-300<T≤ 450℃、 T3-200<T≤300℃、 T4-135<T≤200℃、 T5-100<T≤135 、 T6-85<T≤100℃.防护等级:0 无防护电机无专门防护不作试验,但应符合2.1条1 防护大于50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大面积的人体偶然意外地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能防止直径大于5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2 防护大于12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3 防护大于2.5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工具或导线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4 防护大于1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MM的导线或片条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5 防尘电机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0 无防护电机无专门防护1 防滴电机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2 15度滴电机当电机从正常位置向任何方向倾斜至15度以内任一角度时,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3 防淋水电机与垂直线成60度角范围内的淋水应无有害影响4 防溅水电机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5 防喷水电机承受任何方向的喷水应无有害影响6 防海浪电机承受猛烈的海浪冲击或强烈喷水时,电机的进水量应不达到有害的程度。

防爆风机等级标准

防爆风机等级标准

防爆风机等级标准防爆风机是一种在有爆炸性气体、蒸汽或粉尘环境中使用的设备。

为了确保防爆风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防爆等级标准。

这些标准涉及了防爆风机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以下是有关防爆风机等级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

1. 防爆等级和分区标准:防爆风机的等级和分区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性质和可能出现的频率确定的。

国际上常用的标准包括IEC60079系列(IEC60079-0、IEC60079-1等)。

这些标准将爆炸性环境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分区,防爆风机需要根据其运行环境的等级和分区进行选择。

2. 防爆构造标准:防爆风机需要具备特殊的防爆构造,以防止爆炸性气体或粉尘进入风机内部并引发爆炸。

防爆构造通常包括爆炸密封、防爆电机、防爆开关等。

防爆风机的设计和制造需要符合相关的构造标准,例如EN13463系列。

3. 电气设备标准:防爆风机的电气设备也需要符合特定的标准,确保在爆炸性环境中不会引发火花或过热。

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准通常包括IEC60079-7、IEC60079-11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求。

4. 防爆风机性能标准:防爆风机在性能上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确保其在爆炸性环境中稳定、高效地工作。

性能标准通常包括风机的风量、扬程、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5. 适用范围和条件:防爆风机标准还会明确其适用范围和条件,例如适用的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种类、温度范围、湿度等因素。

这有助于用户在具体场景中正确选择和使用防爆风机。

6. 安装和维护标准:标准还包括了防爆风机的安装和维护要求。

正确的安装和定期的维护对于防爆风机的长期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相关标准规定了安装和维护的步骤、注意事项等内容。

7. 认证和合规性标志:防爆风机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通过相应的认证,以证明其符合相关的防爆标准。

常见的认证标志包括ATEX认证、IECEx认证等。

总体而言,防爆风机的等级标准涵盖了从设计到使用的全过程,旨在确保在爆炸性环境中安全可靠地使用。

防爆区域划分及防爆电气(81页)

防爆区域划分及防爆电气(81页)

气体易燃温度t(℃)
>450 450≧t>300 300≧t>280 280≧t>260 260≧t>230 230≧t>215 215≧t>200 200≧t>180 180≧t>165 165≧t>160 160≧t>135 135≧t>120 120≧t>100 100≧t>85
点燃特性 难

山西榆事故社案例化分享工有限公司“11.20”爆炸事故案例分享
经验总结
吸取别人的事故教训比吸取别人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第一章防爆区域划分
一、防爆相关名词解释
1、爆炸: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 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介质中造成高压的化学反应或 状态变化,同时破坏性极强。
爆炸性 物质
空气 (氧气)
Ga

e

T2
Gb

ia/ib
(ⅡA
T3
Gc

ma/mb
ⅡB
T4

p
ⅡC
T5
……
……)
T6
引燃温度分组
中国 IEC 欧洲标准
T1 T2 T2 T2 T2 T2 T3 T3 T3 T3 T4 T4 T5 T6
北美标准
T1 T2 T2A T2B T2C T2D T3 T3A T3B T3C T4 T4A T5 T6
正压型电气设备“p” 举例
正压型防爆配电柜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
EX
防爆型式
类别
温度级别 设备保护等级
d

T1
Ga

e

T2
Gb

四种标准的防爆等级标志

四种标准的防爆等级标志
FM3600
UL2279
浇注型(m)
Encapsulation
低压开关板、控制和信号单元
显示单元、传感元件
EN50028
IEC60079-18
FM3600
UL2279
保护型(n)
Type of protection
全部2区电器设备、照明设备、
少许开关板和控制设备
EN50021
IEC60079-15
表3
T1
T2
T3
T4
T5
T6

甲烷
ⅡA
丙酮
乙烷
氨水

醋酸
甲烷
(天然气)
甲醇
丙烷
甲苯
乙醇
i-香蕉油
n-丁烷
h-丁苯

柴油
飞机燃油
乙烷
乙酰氨基偶
氮甲苯
乙烯
ⅡB
煤气
(轻气体)
乙烯
ⅡC

乙炔
二硫化碳
二、美国USANEC505
表1区域分类Area classification
NEC505
区域0(Zone)
区域20—粉尘
仪表技术、通讯技术
传感元件、实施器
EN50020
IEC60079-11
FM3610
UL2279
浸油型(o)
oil immersion
变压器、开启电阻器
EN50015
IEC60079-6
FM3600
UL2279
充砂型(q)
power filling
变压器、能源设备
热导接线箱
EN50017
IEC60079-5
正常操作时,不常有爆炸性气体存在

燃气输配系统防爆分区及防爆电气

燃气输配系统防爆分区及防爆电气

防爆分区的划分
D-7城市无人值守的燃气调压室的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
防爆分区的划分
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无人值守燃气调压室
防爆分区
区域
备注
1区
地下调压室和地下阀室内部的空间为1区(若有) 具体见图D-6;
D-7
无人值守燃气调压室内部的空间为1区。
2区
具体见图D-5;
露天设置的工艺装置区边缘外4.5m内,放散管管口 D-7
燃气输配系统防爆分区及 防爆电气设备
2015年5月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 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划分目的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 续时间,进行危险区域之划分,以便: 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适当的安装及维护
参照标准
划分等级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 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防爆分区的划分
明确燃气种类
燃气种类
天然气 LNG液化天然气(气态) 焦炉煤气 LPG液化石油气(气态)
密度 kg/M3
0.75~0.8 0.68~0.75 0.4~0.5 1.9~2.5
相对密度
0.58~0.62 0.53~0.58 0.3~0.4 1.5~2.0
备注
LPG由于使用较 少,防爆分区划分 具体参照 GB50028-2006附 录E,不作介绍。
等级
划分依据
0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 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 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 围内工作的状态。

防爆区设计规范

防爆区设计规范

防爆区设计规范篇一:防爆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电力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一、矿井井下;二、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等的环境;三、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四、蓄电池室;五、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六、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井平台。

第1.0.3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爆炸性气体环境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之一时,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一、在大气条件下、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三、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第2.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一、存在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二、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第2.1.3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采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一、首先应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到最小程度。

二、工艺设计中应采取消除或减少易燃物质的产生及积聚的措施:1.工艺流程中宜采取较低的压力和温度,将易燃物质限制在密闭容器内;2.工艺布置应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宜将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或爆炸危险区与非爆炸危险区分隔在各自的厂房或界区内;3.在设备内可采用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覆盖的措施;4.宜采取安全联锁或事故时加入聚合反应阻聚剂等化学药品的措施。

防爆等级及区域的划分

防爆等级及区域的划分

4、防爆标志格式说明: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防爆标志格式:Ex (ia) ⅡC T4防爆标记防爆等级气体组别温度组别防爆等级说明:ia 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注: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

ib 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防爆等级的划分标准1、电机防爆等级电机防爆等级由3部分构成1)在爆炸性气体区域(0区、1区、2区)不同电气设备使用安全级别的划分。

如旋转电机选型分为隔爆型(代号d)、正压型(p)、增安型(e)、无火花型(n)2)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等级的划分,分为ⅡA、ⅡB、ⅡC三种,这些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的。

3)引燃某种介质的温度分组的划分。

主要分为T1-450℃<T、T2-300<T≤ 450℃、 T3-200<T≤300℃、 T4-135<T≤200℃、 T5-100<T≤135 、 T6-85<T≤100℃.防护等级:0 无防护电机无专门防护不作试验,但应符合2.1条1 防护大于50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大面积的人体偶然意外地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能防止直径大于5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2 防护大于12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3 防护大于2.5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工具或导线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4 防护大于1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MM的导线或片条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5 防尘电机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0 无防护电机无专门防护1 防滴电机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2 15度滴电机当电机从正常位置向任何方向倾斜至15度以内任一角度时,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3 防淋水电机与垂直线成60度角范围内的淋水应无有害影响4 防溅水电机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5 防喷水电机承受任何方向的喷水应无有害影响6 防海浪电机承受猛烈的海浪冲击或强烈喷水时,电机的进水量应不达到有害的程度。

防爆的区域划分

防爆的区域划分

防爆的区域划分
一、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

国际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
0区: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1区: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二、防爆标志解析
①气体组别
表1
注:中国GB3836标准规定ⅡC级最小点燃能量为19微焦耳,ⅡA级最小点燃能量为200微焦耳。

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

②温度组别(T组)
爆炸性气体的分类、分级、气体组别和温度等级三、化工常见防爆区域划分
原则上表3中列举的爆炸性气体存在的区域均属于防爆区域。

一般情况下以下场合不属于防爆区域:
热电厂
空分厂
具体情况以客户设计要求为准。

仓库防爆的依据

仓库防爆的依据

仓库防爆的依据
仓库防爆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些特定的行业和领域中,仓库防爆是强制性的要求,比如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

2.安全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仓库需要进行防爆设计和施工。

比如,GB 50058-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 38007-2019《危险化学品仓库设计规范》等。

3.风险评估:根据危险品仓库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防爆措施的需求和合理性。

包括危险品种类、储存方式、数量等因素。

4.现场实践经验:根据历史事故的经验总结和教训,仓库防爆的措施和要求逐渐形成,并得到了验证和应用。

通过以上依据,仓库防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使用防爆仓库:采用防爆及阻燃材料搭建仓库,确保仓库的结构和设施具备防爆性能。

- 分区隔离:根据危险程度、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等,将仓库内部分为不同的区域,避免不同物品的相互影响。

- 合理储存: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特点,采取合理的储存方式,包括隔离、分类、包装、容器选择等,防止物品的相互接触和燃爆事故的发生。

- 定期检查维护:对仓库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
保设备的运行正常,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 培训教育: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仓库防爆是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通过风险评估和实践经验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要求,以降低仓库发生爆燃事故的风险。

防爆区域划分规范

防爆区域划分规范

防爆区域划分规范篇一:防爆区域划分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表4.1 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是如何划分的?答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用与IEC等效的方法。

国家标准GB 50058-92中规定,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划分为0区、1区、2区三个级别,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11区两个级别,详见表4-1。

表4-1 中国对危险场所划分表爆炸性物质区域划分区域定义气体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粉尘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的环境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4.2 国际上对爆炸性危险场所是如何划分的?答国际上各主要工业国家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基本上可分两种意见。

一种以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为代表,包括德国、英国、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对气体划分为0区、1区、2区,对粉尘划分为10区、11区。

其定义与IEC 基本相同(可参见我国对各区域的定义,我国等效采用IEC标准)。

另一种为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的划分,以NEC(美国国家电气规程)的定义为代表,对气体划分为1区、2区(没有0区),对粉尘也划分为1区、2区。

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大致如下:气体:IEC0区、1区——NEC 1区IEC 2 区——NEC2区粉尘:IEC 10区——NEC 1区IEC 11区——NEC 2区IEC“区”的英文为Zone;NEC“区”的英文为Division。

4.3 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结构形式有几种?列出其名称和标志。

答根据国家标准GB 3836—83,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结构形式有8种,列举如下。

结构形式标志结构形式标志隔爆型 d 充油型 o增安型 e 充砂型 q本质安全型 i 无火花型 n正压型 p 特殊型 s4.4 什么是隔爆型仪表?它有什么特点?答隔爆又称耐压防爆,它把能点燃爆炸混合物的仪表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特别牢固,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

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

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

一、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能量。

极速放出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发生反应并爆炸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

(气体:氢气、乙炔、乙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氧气:空气。

3)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二类。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三个区域等级。

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二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0区)1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1、22区)二、防爆仪表的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煤矿用电气设备II类:工厂用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防爆的区域划分

防爆的区域划分

防爆的区域划分
一、 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

国际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 0区: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1区: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二、防爆标志解析 ①气体组别
表1
注:中国GB3836标准规定ⅡC 级最小点燃能量为19
微焦耳,ⅡA 级最小点燃能量为200微焦耳。

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

②温度组别(T 组)
表2
这是与气体点燃温度有关的电气设备(假定环境温度为40℃时)的最高表面温度,点燃能量与点燃温度无关。

在标准BS5345第一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气体和其组别。

爆炸性气体的分类、分级、气体组别和温度等级
三、化工常见防爆区域划分
原则上表3中列举的爆炸性气体存在的区域均属于防爆区域。

一般情况下以下场合不属于防爆区域:
热电厂
空分厂
具体情况以客户设计要求为准。

“爆炸区域”分类标准及依据

“爆炸区域”分类标准及依据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1234 爆炸性物质分级、分组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划分4.1.1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和区域范围划分4.1.1.1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0区、1区和2区三个区域等级。

4.1.1.1.1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4.1.1.1.2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4.1.1.1.3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4.1.1.2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范围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划分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按照GB3836.14-2000和GB50058-1992进行。

4.1.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分区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可燃性粉尘环境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三个区域等级。

4.1.1.3.1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4.1.1.3.2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4.1.1.3.3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1-2000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2000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第2.2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第2.2.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防爆等级标准

防爆等级标准

防爆等级标准防爆等级标准是指在工业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于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场所和设备,根据其爆炸危险性质和程度,进行分类和标准化管理的制度。

防爆等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工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首先,防爆等级标准根据爆炸危险性质和程度,将危险场所和设备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这些等级通常包括易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环境,以及对应的区域和设备。

根据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性质,制定相应的防爆措施和标准,确保在这些危险场所和设备中进行生产和使用时,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

其次,防爆等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遵守。

这包括制定和更新防爆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爆炸危险场所和设备的使用,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爆安全培训和教育。

只有各方共同遵守防爆等级标准,才能够有效地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和使用的安全。

另外,防爆等级标准的执行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危险场所和设备的防爆措施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防爆设备和设施,有效地防范爆炸事故的发生。

总之,防爆等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工业生产和使用的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充分认识到爆炸危险的严重性和防范的必要性,加强对防爆等级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才能够有效地降低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工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防爆等级标准,共同努力,为建设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危险品生产、贮存区域防爆区域划分的依据

危险品生产、贮存区域防爆区域划分的依据

危险品生产、贮存区域防爆区域划分的依据一、首先根据危险化学品物化特性、危险性将危险品划分为:甲类:1、闪点小于28℃的液体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丙类: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二、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在每个工程项目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如罐、泵、管道、容器等),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应视为潜在释放源。

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根据规范规定共分为三级:a) 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排气孔或其它孔口等。

b) 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取样口等。

c) 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时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管道接头、安全阀、排气孔和取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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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分区划分标准依据
防爆分区划分的标准依据主要包括:1)物理分区:根据需要,将防爆区域划分为Ia、Ib、II和III类。

Ia类防爆区最严格,它需要实现完全隔离,即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有爆炸发生;Ib类防爆区要求爆炸物质远距离爆炸;II类防爆区要求爆炸物质在不易接触到的条件下爆炸;III类防爆区要求爆炸物质的爆炸影响较小。

2)火灾分区:根据防火安全防护要求,将防爆区域划分为A、B类区域,其中A类防火安全防护要求较高,涉及的防火措施及相应的材料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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