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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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分析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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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主要情形及危害
1、公款私存 2、挪用公款 3、贪污公款 4、出租、出借账户
Ø
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财务内控制度缺陷的主要表现 如何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
1、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 3、充分发挥单位审计监察部门监督作用 4、依靠职工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5、取得领导的支持
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主要情形及危害
如何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
4、依靠职工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财务人员与其他员工一样,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大的社 会环境、小的社会群体。很多情况下,一个财务人员的生 活起居的消费水平超过了正常收入,合法的投资超过了其 本人能力承受的限度,尤其是炒股、赌博甚至吸毒的财务 人员或其家庭,应当是监督和监控的重点,在这一方面, 往往依靠职工群众能够及时及早地发现问题。事实上,充 分发会社会监督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财务内控制度缺陷的主要表现
第一,未按照《法》的规定分设出纳和审核人员岗位。现在许多 单位为了精简人员,擅自将本应把业务分开的出纳和审核报销 业务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兼任。 第二,银行预留印鉴未按规定分别保管。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 一是本来不相容职务没有分设相应岗位由一人兼任;二是即使 分设了相应岗位,出于“信任”、“方便”,却没有严格执行 不相容职责分离的规定。 第三,允许财务人员独自一人办理审核报销和收付款业务。 第四,财务人员白条抵库,自己或纵容他人长期非法占有单位资 金。 第五,不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者由出纳人员自行 编制。 第六,银行票据、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等登记保管手续不健全。 第七,财务岗位交接手续不全,过程不完备。 第八,财务内控制度缺乏日常检查和有效监督。
总结认识
当然,一个高素质的财务人员,除了具备必 需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外,还要具备人 员特有的道德修养,财务人员对自身还应有更高 的要求。特别在近几年,资源的优势和市场机遇 的把握比加强财务管理带来的效益更加直接和明 显,相对而言,财务工作在管理中的中心地位被 弱化,财务人员常常被忽视,不被单位所重视, 加班加点的时间比较多,工作相对比较辛苦,各 类检查和审计日益频繁,财务人员面临着前所未 有的内外部工作压力和责任。尽管如此,作为财 务人员,当认为所在单位或领导对自己有不公正 待遇,外部环境存在巨大诱惑时,一定要有正确 的心态去面对,采取适当的方式去处理。

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1、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概念在中外的研究上,在一些方面己形成共识,如,职务犯罪主体是指国家任命与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虽然,各国有范围大小之分,但以从事国家管理、行政事务、司法活动等的有关工作人员为主体问题上,基本是一致的。

其行为的界定上,必须是与行为人职务有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就是说与职务无关的行为,即是违法,不能构成职务犯罪。

只能是什么行为,触犯什么法律,就定什么罪。

其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如滥用职权、逾越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简而言之,职务犯罪就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

2、职务犯罪的特点一般犯罪都有四个特征,也叫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1)职务犯罪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但其紧紧围绕着“职务”二字,其中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其中故意犯罪占大多数。

(3)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实施的犯罪行为。

(4)职务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page]职务犯罪侵犯是多重客体,也就是说,单位犯罪一般同时侵犯不止一个客体,此类犯罪无一例外地侵犯了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同时还侵犯了具体的社会关系。

职务犯罪的行为特征:职务犯罪的行为特征主要体现在其渎职性,其犯罪行为与职务是有关联的,而且法律规定这种联系还应是必然的。

否则,即便是执行公务期间实施的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

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

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一、主要特点1、从作案形式上看,有利用职权内外勾结和单位内部作案两种。

内外勾结作案主要发生在单位之间有相互业务往来或共同承办一项工作的情况下,而且多发生于行受贿犯罪或共同挪用公款犯罪方面,其余则多为单位内部人员勾结作案,而且以共同贪污为主要的犯罪形式。

2、从涉案人员构成看,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作案,单位内部普通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犯罪,他们的行为特征是每个人均是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实施犯罪,既有共同犯罪,往往又各自独立构成犯罪。

3、从作案手段上看,呈现简单、明显、直接的方式。

除行受贿案件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隐瞒账目情况,由财务人员作假账予以私分。

另一种是利用单位“小金库”侵吞公款。

4、作案次数较多,且不易被发现。

尽管作案手段很明显、直接,但在窝案串案中,涉及经济犯罪的各环节的执行者构成利益共同体,不易被发现。

5、定罪方面存在难点。

这类案件,往往有着形似合法的外衣作掩护。

无论是内外勾结,还是内部人员勾结作案,他们往往都有一个假协议书之类的伪装,给自己留“后手”,一但罪行败露,假协议就成为他们逃避法律的借口。

二、原因分析1、行为人法制观念淡薄,私欲心重。

当私欲与自己手中的权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轻易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生财的便利工具,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2、规章制度存在缺陷,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窝案、串案中很多是单位的一把手与财会人员共同联合作案,往往利用单位内部管理漏洞,浑水摸鱼,将财务账目搞乱。

3、监督机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监督不到位;单位内部对各项财务支出的监督不到位。

三、对策和建议1、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教育。

对单位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加大以案示法的宣传力度,达到以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的效果。

2、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健全预防犯罪的监督机制。

有效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探讨

有效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探讨

有效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探讨摘要:随着近年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犯罪呈现出上升趋势,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为此本文通过分析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原因,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经济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对整个会计行业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冲击,如三明市2004年发生的建市以来最大的财务人员贪污案: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分公司原出纳刘爱与烟草公司原财务科长林建洪,利用二人分别担任财务科长和出纳的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公款551.9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原出纳刘爱分得290.3万余元,此外,刘爱还利用职便挪用公款131.6万元。

此案虽过去近10年,但因案情重大,至今影响深远。

一、当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隐蔽性相对较强。

从近几年三明市发生的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相关资料可知,其作案手段主要有收款后不给交款人开正式发票,收款不入账或少入账得以私吞款项,或利用保管单位印鉴章的职业便利私开银行支票提取现金,重复报销或开虚假发票报销,模仿领导签字,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空子,手段隐蔽,一般很难当场发现,只有在金额越滚越大,漏洞越来越大,才会“东窗事发,引起人们察觉。

其隐蔽性较一般以经济犯罪更强。

(二)“小金库”案发集中。

长期以来,有一些单位,部门领导在自家“小团伙”私利的影响和驱动下,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欺上瞞下,截留款项,其金额巨大,款项游离于监管之外,只要内部人不说,知情人不举,很难发现和查清,容易逃避财务监督和检查,特别容易引发财务人员违法犯罪。

为财务人员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许多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件,都与“小金库”有关联,可以说,“小金库”一日不除,就存在财务犯罪的可能。

(三)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相互勾结作案。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不少是单位领导与有关财务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如三明市烟草公司发生的原出纳刘爱与烟草公司原财务科长林建洪贪污案件,其原总经理许锡明也深陷其中。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不容忽视一、案件背景2009年以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查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占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42.8%。

从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来看,财务人员单独犯罪或者财务人员与单位领导互相勾结共同犯罪,逐渐呈上升趋势。

如何加强对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制定出有效的预防对策和预防措施,遏制财务人员的职务犯罪,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笔者通过对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凤山县凤旁林场(副处级单位)原会计黄仁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剖析,以探索财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二、案件基本情况1996年至2000年,黄仁在凤山县凤旁林场、凤山县林业局从事财务工作期间,在收贷本单位借款和其他款项过程中,以收贷不入账、转入私人账户和挪用个人做生意等手段,先后多次贪污、挪用公款150多万元给单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案发后,涉携款潜逃,涉案数额较大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黄仁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黄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三、黄仁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主要特点1、财务人员从事营利活动。

黄仁自1994年7月到凤山县凤旁林场从事财务工作以后,就开始与他人搞木材生意,便绞尽脑汁,把目光盯上了单位的公款。

从我院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财务人员因赌博、经商、炒股实施贪污、挪用公款成为发案的主要诱因。

2、作案的形式主要是公款私存后携款潜逃。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大额借取备用金,长期非法占有单位资金;二是利用单位银行存款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漏洞,将单位资金转出,满足个人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一旦生意亏损或案发就畏罪潜逃,给单位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后果严重、危害性大。

一是给单位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

二是间接的损失,即企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和财务人员的信誉度受到损害。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去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地方检察院一举查处了一起职务犯罪窝案、串案。

该案中嫌疑人的犯罪特点、原因等具有一般性和全局性意义,对此作一分析,期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一、犯罪特点:1、犯罪嫌疑人年纪轻、学历高。

在查处的这批案件中,年龄最大的37岁,最小的34岁,呈低龄化趋势。

这些嫌疑人的学历除一人系大专学历外,其余人的学历均是全日制本科以上。

年纪轻、学历高是本案的显著特点,在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犯罪嫌疑人都是业务骨干,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

该窝案串案的嫌疑人在单位中都担任一定职务,或主管某项重要工作,既有所、处、局负责人,也有一般工作人员,均系所在单位、部门的业务骨干。

3、受贿数额巨大。

近几年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涉案数在十万元以下的居多,而该案中,除一人犯罪数额在十万元以下外,其他人的涉案数额都在十万元以上,其中三人涉案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4、受贿方式多样化,一次性受贿数额越来越大。

以前受贿人受贿的对象以现金和购物卡居多,而现在发展到信用卡、银行借记卡、房产、股份等多种方式,受贿数额也从一次几百元、几千元上升到一次上万元甚至是十万元。

这也是近年来受贿案的一种趋势,理应引起高度重视。

5、结伙犯罪。

在以往的受贿案件中,行贿和受贿行为多是暗中进行,行贿方与受贿方单线联系。

但在该窝案、串案中,由于嫌疑人在同一系统工作,在同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有联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而互相关照,结伙犯罪。

6、多头行贿,多头受贿。

在审批同一事项过程中,要经过多个环节。

为疏通每个环节,行贿人多头行贿,不同的受贿人因同一事项多头受贿。

如一行贿人为了一件事先后向三人一次行贿共计20万元。

二、犯罪原因:(一)主观原因1、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

本窝案、串案中的涉案嫌疑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可以称得上是业务上的好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真题及答案1、鲜活类产品在餐饮行业会计中应记入()账户核算。

,无须先记入“原材料”账户再领用结转,而是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

A.材料采购B.原材料C.固定资产D.主营业务成本正确答案:D2、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A.平均年限法B.年金法C.直线法D.现值法正确答案:C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的。

A.全额抵消B.部分抵消C.按比例抵消D.视情况抵消正确答案:A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公允价值B.账面价值C.评估价值D.实际价值正确答案:B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A.账面价值B.公允价值C.历史价值D.成本价值正确答案:B下列不符合资产定义的是()。

A.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B.企业拥有该资源的所有权C.未来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D.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正确答案:D刑罚中的主刑分为()、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A.罚金B.管制C.剥夺政治权利D.没收财产正确答案:B不管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

浅述职务犯罪的特点与预防对策

浅述职务犯罪的特点与预防对策

浅述职务犯罪的特点与预防对策[摘要]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具有公务性质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国家规范公务人员行为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同时,我国职务犯罪率也呈逐渐上升趋势,如何从源头上对职务犯罪加以遏止,这是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心。

针对当前社会发展形势,我们可以从思想、监督机制、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加以预防,减少和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建设高效、廉洁的国家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预防一、何谓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又称职务上的犯罪)分为广义的职务犯罪和狭义的职务犯罪。

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或给国家及其单位造成损失,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二、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纵观近几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国家高层领导人的腐败丑闻越来越多。

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的职位越来越高。

随着全国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被查处、被曝光。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二)涉嫌职务犯罪的群体化、集团化趋势愈加明显。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具有群体性、集团性的特点。

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件所涉及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达259人。

在一些案件中,夫妻、子女等同庭受审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涉嫌职务犯罪的“权色交易”比例增加。

在已查处的一些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不正当两性关系,包养情妇等现象普遍存在。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特征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特征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特征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是指在国有企业中,企业高层或中层领导、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达到非法个人或特定集团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案件具有一些明显的特征。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特征进行详细阐述:一、环境因素: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通常在一些特定环境下产生。

首先,国有企业内部权力结构相对集中,少数高层领导拥有较大的权力,这使得他们更容易滥用职权。

其次,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相对宽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措施不够完善,这给了职务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再次,国有企业多与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一些高层领导与政府官员之间关系紧密,使得腐败现象更容易发生。

二、利益因素: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到巨额财产利益。

一方面,国有企业拥有大量财产资源,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环节上存在着一定的权力寻租,腐败分子以此为契机非法牟利;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行业内垄断地位,一些高层领导可以通过滥用职权,获得非法竞争优势,使得企业赚取高额利润。

三、手段特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一般采取低调、隐蔽的手段进行。

在犯罪手段方面,首先,犯罪分子往往以合法身份涉入企业内部,在组织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一定的权力;其次,职务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财务等环节上收受贿赂,或者利用权力之便操纵市场价格,以获得非法利益。

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内部监管不力,信息封闭,这些职务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人事调动、资金流转等手段来掩盖他们的犯罪行为。

四、风险特征: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特征。

首先,由于腐败分子在企业内部有着一定的权力和地位,他们掌握着一定的信息,对企业内部的不正常交易和违法行为有所保护,对内外界监管和纪检机构的调查起到一定的干扰作用。

其次,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往往利益链条较长,关联方众多,从领导层到基层、从供应商到客户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网络,使得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和打击难度加大。

财政系统违纪案件的特点、易发环节及8个典型违纪案例

财政系统违纪案件的特点、易发环节及8个典型违纪案例

财政系统违纪案件的特点、易发环节及8个典型违纪案例审计号 2022-02-25 08:30声明:本文来源纪法实务、资源环境审计等公众号,在此致谢!本公众号尊重原创、分享知识。

一、财政系统腐败问题的特点第一,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贪污挪用私分类犯罪比重大。

财政部门掌握的资金分配权, 是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分配权,寻租空间大。

本文以“Alpha——法律智能操作系统”为检索工具,在全文部分输入“财政局”、以“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为案由、以“判决”为文书类型,检索出相关案件18001件。

其中,贪污挪用私分案件8840件,占案件总数的49.11%,比各系统该类案件总数占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总数的比例约高13个百分点;贿赂案件5859件,占案件总数的32.55%,比各系统该类案件总数占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总数的比例约低16个百分点;渎职案件3302件,占案件总数的18.34%,比各系统该类案件总数占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总数的比例约高3个百分点。

综上,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实施贪污挪用私分类犯罪案件总量大,且占本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比重大,应当重点惩治和预防此类职务犯罪行为。

第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申请与拨付方面。

资金拨付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涉及财政补贴、产业扶持、项目支持等专项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具体包括粮食直补、环保专项资金、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小型公益林建设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相关财政贴息资金、困难企业岗位补贴资金、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补贴资金等项目和资金的申请和拨付;二是涉及政府项目工程款的拨付。

政府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财政部门的审核才能进行拨付,所以相关工程负责人为了使资金拨付到位,常常向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行贿。

因此,财政系统的贿赂类犯罪主要是工作人员利用了拨付资金的影响力。

第三,渎职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审核、把关不严。

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对财政补贴的申请资料把关不严,导致虚假申报或重复申报;二是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验收人员没有履行现场勘验等职责,直接认定项目建设符合要求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原创版)目录1.职务犯罪的概念与特点2.职务犯罪的类型与罪名3.职务犯罪的危害与预防正文一、职务犯罪的概念与特点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以下特点:1.犯罪主体特殊: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手段多样: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

3.犯罪后果严重:职务犯罪不仅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社会动荡、政治腐败等问题。

二、职务犯罪的类型与罪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犯罪包括以下类型:1.贪污贿赂犯罪:如贪污、受贿、行贿等。

2.滥用职权犯罪: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

3.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

4.侵犯财产犯罪:如盗窃、抢劫、诈骗等。

5.其他职务犯罪:如泄露国家秘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在职务犯罪中,具体的罪名有 101 个,包括上述各类型中的具体罪名。

对这些罪名的了解和掌握,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与预防职务犯罪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因此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打击。

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职务犯罪的类型、罪名和处罚标准,为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2.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使其自觉抵制职务犯罪行为。

3.强化监督机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4.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彰显国家法治的威严和力度。

总之,职务犯罪是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

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

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一)、犯罪动机的伪装性(二)、谋略上的“合法性”(三)、占有上的贪婪性(四)、对社会腐蚀危害性。

职务犯罪属于类罪,并不是单独具体的一个罪名,虽然从名字上来看与职务侵占罪很相似,但其实却是完全不同的犯罪。

那法律中规定的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呢?与此同时对职务犯罪的特征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二、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职务犯罪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犯罪动机的伪装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活动时都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思想斗争,年龄越大,职权越高贸然行事的就越少。

他们既想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或侵占公共财物,以满足自己的非法占有欲,但又希望不被别人发现以保持其现有地位的巩固,在这种思想动机下,他们就千方百计的打扮自己,给自己的犯罪行为套上一副假面具,正是由于这种伪装性所以他们很容易麻痹一些领导和群众,从而看不清他们的真实面目,在其“先进”、“立功”的假面具的掩盖下,在广大干部群众一时认不清的伪装下,他们便有恃无恐,胆大妄为,不断强化其犯罪动机,毫无顾忌地进行职务犯罪活动。

(二)、谋略上的“合法性”他们企图利用法制不健全或政策不够稳定的空子,打着合法的旗号以合法的身份进行非法活动,企图既进行了职务犯罪又能障人耳目,以达到不受法律追究的目的,所以他们往往采取“领导批准”、“业务需要”、“搞活经济”、“招商引资”等合法的形式,巧立名目,化公为私,这种犯罪形式,在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中表现的比较明显。

浅论保险行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

浅论保险行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

浅论保险行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近年来,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包括受委托、聘任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代办员、营销员)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暴露出保险行业职务犯罪预防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笔者就保险行业职务犯罪呈现的特点及成因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保险行业中职务犯罪同步预防的对策,以期能够更好的遏制保险行业职务犯罪逐年高发的态势。

一、保险行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且潜伏期较长。

如某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2年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县支公司聘任为专职保险员,2005年又担任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某县支公司代办员直至2008年案发,期间张某共贪污、挪用20余万元公款,其作案时间竟长达七年之久。

(二)作案手段简单,明目张胆。

据对发案单位的调查发现,保险公司一般是要求保险业务员在收到续期保费之后的一周内将保费上交,由公司开具正式发票由其转交投保人。

但对于投保人是否按时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并不十分清楚,保险公司只有在到期后一年内仍未收到续期保费时,才将保险合同作失效处理。

而作案的保险人员往往明目张胆地在这一年时间内连续挪用公款,用后一笔保费冲抵前一笔保费。

更有甚者,挪用投保人续期保费超过一年,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后,仍断续按期收取投保人交来的保费,占为己有。

作案方法虽简单,却体现出他们的贪婪心理。

(三)涉案金额上升,携款潜逃增多。

近几年,保险人员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明显呈上升趋势,且作案后携款潜逃现象增多。

二、保险行业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一)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差,把关不严。

我国保险行业近几年发展较为迅速,但竞争也极为激烈。

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往往把业绩的增长作为其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对保险销售环节极为重视,每年均招收大量保险营销员,但一些发案单位只注重其业务能力或照顾关系,放弃了标准,把关不严,使一些思想素质差,甚至有劣迹的人进来。

另外由于这些人只是受委托、聘任从事业务,很难“晋升”为正式人员,有一种临时性思想,一旦与其人性的弱点结合,与利益挂钩,就会产生“捞一把是一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扭曲心态,若管理不到位,容易给一部分操守不够坚定的人员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多年的反贪工作,使我们深深感到职务犯罪的主体,逐步由单位领导向财务人员转变。

专门是最近几年,财务人员单独犯罪,或者财务人员与单位领导相互勾结共同犯罪,逐步呈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因此,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有为重要。

我们通过几年来查处的案件,分析犯罪的特点,透视发案缘故,研究制定预防计策和措施,对我们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稳步增长,为进展经济保驾护航起着专门大的作用。

0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18人,其中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4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其它依法从事公务人员11人,占立案总数的77%。

从涉及罪名上看,以贪污、挪用为主,其中贪污4件,占30%,挪用9件,占70%。

从犯罪金额上看,总额涉及五万元以上的有11件,占85%,五万元以下的2件,占15%。

一、我市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出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隐藏性强财务人员犯罪也可称为“职业犯罪”,即财务人员使用专业技术手段实施犯罪,隐藏性较之一样犯罪强。

犯罪人员利用单位资金、帐户治理方面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实施犯罪。

作案手段除常见的收款不入帐、以少报多、重复报帐、利用保管印章的便利私自开取银行支票提取现金、隐匿、伪造、变造银行对帐单、虚增债务等外,还有许多是利用运算机作案。

如市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一中主管会计徐丽艳和出纳员孙彤利用职务之便,经徐丽艳提议并共同预谋后,分别以虚列支出、收入不入帐、虚列冒领等手段侵吞、骗取单位公款67,783.09元。

从事营利活动成为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直截了当诱因依照条例分析,财务人员因赌博、经商、炒股实施贪污、挪用犯罪成为发案的直截了当诱因。

如市金桥治理区金屯村出纳员金长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本村收取的土地补偿费人民币三万元借给本村村民杨乃彦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

又如市旗口镇宿西村村委会会计张守谦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本村的土地补偿费款人民币四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其女婿张兴州个人办厂使用。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民营企业在竞争中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不法分子也开始滋生,导致了一系列的职务犯罪。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概念、特点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来介绍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担任一些职务的人利用自己所具备的职权或职位便利,扰乱了经济、管理和其他活动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和过失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特点,包括:行为人担任其中一特定职务、违法行为依法不能执行或是由该职务带来的、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为目的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典型的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民营企业的CEO利用其职务便利,虚构虚假交易,骗取银行贷款。

由于该CEO在该企业享有较大的权力,这为他进行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第二个案例是民营企业的财务总监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这位财务总监在职时掌握着公司重要的财务信息和资金流向,他利用这些信息擅自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以上案例仅是众多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充分展示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那么,为什么民营企业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呢?首先,民营企业通常由私人投资者创办,没有像国有企业那样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组织结构。

这就意味着企业内部的权力运行和监管机制相对较弱,容易出现职务犯罪。

其次,民营企业往往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企业家常常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一些企业家不择手段,甚至违法犯罪。

再次,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层和制度规范也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很多民营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机制不健全。

针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防范。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会计人员违法犯罪案例日常处理

会计人员违法犯罪案例日常处理

会计人员违法犯罪案例日常处理一、概述会计人员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职责包括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编制财务报表、监督资金流动以及参与企业决策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如工作压力大、职业道德缺失、利益诱惑等,会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触犯法律红线。

本文将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会计人员违法犯罪的原因、日常处理方式以及预防措施。

二、会计人员违法犯罪的原因1. 工作压力过大:会计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压力,如需要处理大量的财务报表、资金结算等。

如果再加上企业内部严格的考核制度、领导的压力或同事的竞争等因素,会使得一些会计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而违反法律法规。

2. 职业道德缺失:一些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为了个人私利或企业非法利益,会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3. 利益诱惑:一些会计人员面对巨额的金钱诱惑,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会计人员违法犯罪的日常处理方式1. 重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参加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同时,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应注重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降低会计人员违法犯罪的风险。

同时,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财务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律监管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 提高会计人员待遇:企业应合理提高会计人员的工资待遇,减少他们因经济压力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同时,应关注会计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面临的压力和困难。

5. 建立举报机制:企业应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发现的会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举报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护措施。

财政人员职务犯罪

财政人员职务犯罪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预防职务犯罪是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财政部门位于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前沿,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等职责,掌握着一定的资金分配建议权。

如何使财政干部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摆在各级财政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此,本文就财政部门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个课题作一尝试性的浅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

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

在我们的印象中,职务犯罪似乎只与高官厚禄者有关,但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哪一个不是从最初的小恩小惠、小打小闹开始,贪欲日益膨胀,最终被“小糖球”垒起的“大糖球”所击倒,从此走向了不归路。

因此,防腐拒变应注重身边的“小事”。

二、财政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财政干部虽不全是高官厚禄者,但因工作性质特殊,具有一定的资金拨付权和调配权,因而财政人员引发的职务犯罪也有其本身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1、财政人员职务犯罪呈现上升势头。

特别是国家近年来随着建设新农村、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等政策的实施,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等越来越多,财政系统在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中,存在的资金被挪用、贪污问题亦愈来愈多。

2、犯罪行为多发生在国家专项资金的拨放过程中。

近年来,国家不断拨出专门的资金支持基层的各项建设,而这些专项资金大部分是通过当地财政部门下拨到基层和农村,但是一些乡镇财政人员却把上级拨放的专项资金作为其“发财”的途径,从中进行截留或者收取“感谢费”。

财务会计岗位廉政风险点

财务会计岗位廉政风险点

财务会计岗位廉政风险点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财务会计岗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这个岗位也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点。

以下是主要的八个风险点:1.贪污腐败风险在处理企业资产和资金的过程中,财务会计人员有可能会出现贪污腐败的行为。

例如,他们可能会利用职权之便,虚构费用、虚开发票或者挪用公款等,从而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2.挪用公款风险财务会计人员有可能将企业的资金挪作他用,以满足自己的个人需求或者用于其他不当的用途。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的资金流失,还可能引发刑事责任。

3.隐瞒收入风险为了个人利益或者其他目的,财务会计人员可能会隐瞒企业的部分收入,如不及时入账、私自转移收入等。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准确,还可能引发税务问题。

4.财务报表造假风险为了粉饰企业的财务状况或者满足某些业绩考核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可能会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会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还可能引发法律问题。

5.违规报销风险为了个人利益或者朋友亲戚等特定对象的利益,财务会计人员可能会违规报销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如虚报差旅费、礼品费等。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的费用失控,还可能引发腐败问题。

6.职务侵占风险财务会计人员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资产或者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如私自处理企业资产、伪造文件等。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的资产流失,还可能引发刑事责任。

7.徇私舞弊风险为了满足个人利益或者特定关系人的利益,财务会计人员可能会徇私舞弊,对企业的财务决策或者执行过程进行不当干预。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的决策失误,还可能引发腐败问题。

8.渎职失职风险财务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或者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可能会出现渎职失职的行为,如未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及时处理企业税务等。

这种行为虽然不一定直接涉及到个人利益,但仍然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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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手段及预防对策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是指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谋取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活动及相关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实施侵害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触犯国家刑律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2003年至2005年,攀枝花市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16件22人,占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10.60%和13.41%。

其中2003年查处6件8人,2004年查处5件5人,2005年查处5件9人。

这些财会人员的职务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影响了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1、智能性。

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都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中,作案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相对来说都很精通,有的人还对法律知识有较深刻的了解,在作案时即已经想好怎么规避法律和逃避检察机关的侦查,由于绝大多数侦查员对会计领域的不甚了解,因而侦查财会人员的职务犯罪相对更为复杂。

2、工作便利性。

绝大多数的财会犯罪人员都是利用自己经手财务的工作便利,在没有较好的监督体制下作案,如市院反贪局2005年侦办的建设银行二滩支行储蓄员周成富挪用公款一案,作案人即是利用网络系统的不健全,对存入本行的活期帐户且无密码、长期不存取的客户资金,采取冒用储户姓名、私自填写取款单的手段,挪用客户资金19.2万用于赌博。

3、以贪污、挪用为主。

2003年至2005年期间,攀枝花市两极检察机关共查处16件22人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其中贪污、挪用案件共计12件18人,占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总数的75.00%和81.82%。

另外,处于领导职位的财会管理人员一般都犯的是受贿罪,因为此种财会领导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般在资金划拨等方面给予他人方便,从而收取他人的“感谢费”,如市检察院侦办的川投电冶原总经济师兼计划部经理蔡伟受贿一案即是如此。

4、主动犯罪与被动犯罪并存。

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分子都是为了谋取一定的不正当利益而主动作案,但是也存在少数情况下作案人员屈从于单位领导的意志,被迫参与侵吞国家财产的共同职务犯罪。

如东区检察院2005年侦办的东区建材沙石公司领导层共同贪污一案,财务人员即是屈从于领导的意志而作假帐共同贪污,以虚开沙石发票来冲抵个人应交的部分集资建房款。

5、做案时间长、手段隐蔽,一般在较长时间后才发现。

犯罪份子一般都是利用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在较长时间内实施侵害国家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当审计部门审计时,犯罪份子往往利用涂改、伪造或变造会计凭证的方式来瞒天过海,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而使得犯罪行为在短时间内未被发现。

如市院反贪局2005年侦办的建行二滩支行储蓄员周成富挪用公款一案,作案人从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之间,利用建行网络系统的不健全和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先后挪用客户资金几十次用于赌博。

6、共同作案多。

如2003年市院反贪局侦办的攀钢税管科副科长姜茂军贪污400万一案,作案人姜茂军即拉拢了同在税管科的同事乔雨,另外还勾结原市地矿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处处长陈兵,将只能上缴给市地矿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私自划到盐边县,从中收取40%回扣归个人所有,又如2005年东区检察院侦办的东区建材沙石公司共同贪污案,涉及人员共达5人。

7、侦破后追脏工作难度大。

一些犯罪份子侵吞国家财产后,携款潜逃,大肆挥霍,或者侵吞国家财产后用于非法活动,使得案件侦破后往往难以全额追回赃款,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如2005年东区检察院侦办的攀枝花建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出纳员武继红挪用公款案和2005年市院反贪局侦办的二滩支行储蓄员周成富挪用公款案,犯罪份子都是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赌博,使得案件在侦破后无法为国家完全挽回经济损失,没有做到法制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二、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1、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不严。

从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情况来看,很多案发单位财务制度杂乱无章,管理混乱。

有的大型国有企业虽然制定了详细的财务制度,但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未严格进行财会检查、稽核,使财会人员侵吞或挪用国家财产如“囊中取物”,即使出现了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也不能及时发现。

此外,还有许多单位领导对下属财会人员失去监管,从查处的多起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很多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毫不知情,当检察人员立案侦查后找单位领导核实相关问题时,有的还颇感意外,致使这些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愈演愈烈。

2、审计不够仔细。

虽然最近几年中央审计暑刮起了一股审计风暴,每年都要审计出中央各部门大量问题,但是相对于地方来说,各地方的审计部门一年一度的审计报告更多的是一种形式,再加上财会人员自身的专业性和作案的隐蔽性,其犯罪时早就想好了怎么应对审计部门的审计,因而一般的审计是很难直接发现犯罪行为的,这也助长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嚣张气焰。

3、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不够。

某些财务人员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导致对金钱的盲目崇拜,产生严重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

财会人员每天都和金钱打交道,看到社会上的大款富姐,心理上不平衡,盲目攀比,思想观念出现偏差,从而导致把手伸向单位“要钱”。

如攀钢税管科原副科长姜茂军特大贪污一案,犯罪份子姜茂军即是觉得自己收入太低,无法满足其奢靡的生活方式,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4、侥幸心理。

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在现在财务系统电子化做账普及的今天,很多犯罪份子往往在做案时认为自己是高科技作案,作案手段隐蔽,只要把账薄冲平,不会查出什么问题,从而产生侥幸心理,并且以为即使被发现,查处起来也有相当的难度。

有的财会人员小规模作案频频得手,事后长时间没有人发现,使得胆量越来越大,继续铤而走险,最终走向了自己为自己挖掘的坟墓。

5、屈从于领导意志。

此种情况在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中也比较典型,在这种情况下,财会人员一般都属于从犯或帮助犯,为了不得罪领导,同时也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即使被发现了,首先处理的也是领导,因而成为单位领导的帮凶,共同侵吞国家财产。

三、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手段1、利用财务制度的不健全,涂改、伪造或变造会计凭证,从而套取资金。

这种手段为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手段。

绝大多数的财会人员都是利用做假账的方式侵吞国家财产。

有的采取涂改、伪造或变造票据的方式,如东区检察院2005年侦办的建材沙石公司相关人员共同贪污一案,作案人即是采用虚开沙石发票的方式冲抵建房集资款;有的采用收入不入帐的方式,如东区检察院2005年侦办的攀枝花市建昊房地产有限公司出纳员武继红挪用公款一案,作案人即是采取不入账的方式,私自截留单位售房款2,600,185元用于赌博。

2、里应外合,转移资金。

有的犯罪份子和其他单位人员相勾结,想方设法把本单位的资金转移出去,然后在从其他单位处提现。

如姜茂军案,犯罪份子即是先将攀钢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转移到盐边国库中心,然后从盐边国库中心划拨40%的回扣到一私人企业,再从私人企业提现出来,又如2005年东区检察院侦办的攀钢冶建公司原财务处会计科科长陶平贪污一案,作案人即是私自和一个公司签定15万元的假合同,然后将“工程款”转到该假合同中承包方公司的帐户上,然后再从该公司提取现金私自侵吞。

3、直接侵犯国家财产。

此种作案手段一般表现在挪用公款案件上。

很多挪用公款的作案人在作案初期都只是想“暂借”国家的钱来周转,所以一般都是直接从单位的财务中提取,心想只要在短期内归还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往往使得作案人不但没有能力归还,反而变本加利的侵吞国家财产。

如周成富一案,犯罪份子最初挪用公款即是为了赌博翻本,打算一赢回来就马上归还,结果一输再输,不但无力归还先前挪用的公款,反而挪用的数额越来越大,挪用的次数越来越多,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四、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1、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粒度。

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强化会计机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会计监督制度,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堵塞漏洞。

强化外部监督,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到位,对搞帐外帐及私设小金库的单位,一经发现要及时暴光和严肃查处。

强化审计力度,做到内审和外审相结合、普遍审和专项审相结合,通过审计及时发现财会人员职务犯罪隐患。

2、切实加强对《会计法》的学习教育。

要广泛宣传《会计法》,强化个单位的教育培训,无论是单位会计还是单位领导,都应当全面熟悉和掌握条文的有关规定。

通过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发挥《会计法》的管理约束作用。

3、大力推行会计委派制度。

会计委派制无疑是规范财务制度、减少单位财务漏洞的重要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行,将强化会计人员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制约,真正发挥财务的监督作用。

推行会计委派制,一方面要把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放在财会岗位上,不仅要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或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数年的经历等,更重要的是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作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廉政操守。

另一方面要使财会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既便于行使会计监督指责,又便于所在单位对其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进行监督。

4、加强财务公开,使财务工作透明化。

在所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来看,造成财务人员职务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财务工作不公开,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

针对这种情况,应强化财务公开意识,建立财务公开的制度,对一些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应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加大对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

对违反财务制度侵吞、挪用单位公款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以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震撼、启迪财会人员。

检察机关要开展行业预防,通过发检察建议、深入单位上法制教育课等手段,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遏制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财会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或给予其他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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