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道德风尚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潍坊科技学院

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类奖项评选办法为了保证学校学生体育运动各项赛事的顺利开展,突出全方位育人特色,讲求德育综合效益,贯彻“修身、博学、求索、笃行”的校训。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示我院大学生精神风貌,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比赛环境,表彰和激励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和裁判员发扬团结拼搏、公平竞赛的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学校特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五大联赛优秀组织奖和运动会特殊贡献奖。

一、奖项设置

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大学部评选8个,五专部评选2个,授予潍坊科技学院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状。

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推荐 2 名。

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由运动会裁判组推荐15名。

五大联赛优秀组织奖及运动会特殊贡献奖一并由学生处、团委评出。

二、评选条件

1.评选的代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应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和《裁判员守则》,并以此作为条件。

2.严格遵守各项赛事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裁判在执行任务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情,不搞不正之风。

6.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三、考核项目及实施细则(满分100分)

(一)学生田径会报名(10分):

报满所有项目且每项目报名人数均不少于最低限额以最高分10分计;其余单位按参赛人数比例依次递减(比例最高者以最高分10分计,按报名比例的差值依次递减,项目报名人数以通识学院提供数据为准)。

1. 代表队、运动员参赛、参与率 100%。 10分

2. 代表队、运动员参赛、参与率 99%以上。 8分

3. 代表队、运动员参赛、参与率 97%以上。 6分

4. 代表队、运动员参赛、参与率 95%以下。 2分

(二) 入场式、开幕式 (20 分)

1. 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代表服装统一。5分

2. 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精神振奋,步伐整齐,秩序紧然。8分

3. 宣传形式多样,表演富有创意。2分

4.看台观众卫生和秩序良好,人数按照规定出席。5分,每出现一人次

违规扣0.5分,上不封顶。

(三) 赛场秩序 (35分)

1. 运动员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5分,违规一次扣1分

2. 观众遵守赛场秩序,文明观赛。5分,违规每人次扣1分。

3.学院领导关心。每个检查时段均有至少一名学院领导在现场。(现场签字确认,共计加5分,每个检查时段未在扣除2分)

4.每天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各学院学生人数总和的5%。(学生人数以学生处提供数据为准,现场人数以检查小组现场统计数据为准,5分,每个检查时段未达标扣除0.5分)

5.各学院观众及运动员所在区域卫生环境综合评定在“良好”以上。(每半天比赛结束后检查小组将对此项进行检查,并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存档,5分,每个检查时段未达标扣除0.5分)

6.运动员如无故不参加比赛,5分,每人次扣1分。(此项以通识学院和各赛事裁判长提供数据为准)

7、有秩序的做好比赛的各项后期服务工作。(每半天比赛结束后检查小组将对此项进行检查,并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存档,5分,每个检查时段未达标扣除0.5分)

(四) 宣传服务 (20 分)

1. 投稿广播宣传,根据投稿的数量和质量评分。18分

运动会期间,各学院请指定三名学生通讯员上报本学院稿件。稿件及新闻报道得分计算公式:A+B=15分, (投稿得分)A=8×(投稿数÷学院人数); (播稿得

分)B=10×(播稿数÷学院人数)。

2. 组建啦啦队,整齐有序,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2分

(五)五大联赛秩序(承办院系和团委负责评分,15分)

1.组队参加所有学校组织的比赛。5分,每有一次违规扣0.5分。

2.自觉遵守《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2分,每有一次违规扣0.2分。

3.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3分,每有一次违规扣0.3分.

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不得无故弃权,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5分,每有一次无故弃权扣0.5分。

(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各项评选资格:

1.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和服装混乱、队伍松散的单位。

2.比赛过程中不顾全大局,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出比赛者(无论集体或个人)。(此项以通识学院提供数据为准)

3.不尊重裁判、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干扰裁判正常工作者。(此项以各赛事裁判组提供数据为准)

4.运动会期间发生观众或运动员发生不文明行为、扰乱赛场秩序者。

5.发现冒名顶替者。

6.各学院非运动员及比赛当天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违反规定随便进入场地者。

7.运动员无故不参加比赛,达两人次以上者。(此项以通识学院提供数据为准)

五、评选相关说明

1.评选分数统计由学生处负责,各相关单位应在学生体育运动会闭幕式前6小时向学生处汇总各单项分数,并如实统计相关数据。

2.各学院观众区域综合检查小组每个比赛日定时(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6:30)对各学院进行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3.检查小组将在汇总统计各单项分数后,在每天比赛结束前举行的各队领队会议上公布相关结果。

4.所有的扣分项目除明确标明上不封顶外,其他各项均已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六、注意事项:

1.评审组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将评选活动与“运动员、裁判员守则”的学习结合起来,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促进学院体育和德育工作的作用。

2.评选工作要深入运动队,使领队、教练员在重视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重

点抓好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

3.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注意赛场上、下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精神文明作风结合,促进运动员的团结、竞争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4.评选结果于比赛结束后公布。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