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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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为2010年新增内容。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就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例题·多选题】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正确答案』ABC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了解)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

(1)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小时工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用人单位限制在“境内”;但劳动者没有地域限制。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掌握)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掌握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15周岁的小李与某汽车修理厂签订的劳动合同

B.14周岁的小张与某京剧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15周岁的小王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D.17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劳动者需要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例题1·多选题】小王从2008年2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工资每月6000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后小王多次向公司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公司却没有回应。2009年3月公司突然通知小王签订书面合同,薪水降为每月3000元。小王不同意签订该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王可获得从2008年3月起至2009年1月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B.自2009年2月1日起,视为用人单位与小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立即与小王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C.如果小王不同意按照3000元月薪与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小王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D.如果小王不同意按照3000元月薪与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AB

【考题2·判断题】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

『正确答案』√

(二)例外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双方可以解除或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注意:

①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

a.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b.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③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2008年之前的——年限计算在内,次数不计算在内

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2010年10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备法定条件的是()。

A.小张1998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老赵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8年9月该企业进行改制,年满55岁的老赵需要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C.甲公司高薪聘请技术总监小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孙女士于2007年5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一年、到期自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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