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四篇)
小绞车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小绞车管理规定的示例:1. 小绞车只能由具备相关操作资质的人员操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擅自操作小绞车。
2. 操作小绞车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3. 使用小绞车前,必须检查小绞车的各个部件,确保其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4. 操作人员应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小绞车,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5. 在操作小绞车时,操作人员应保持警觉,随时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6. 小绞车运行过程中,禁止在小绞车上或下方通行。
7. 禁止将小绞车用于超出其负荷能力的工作,严禁将其用于人员运输。
8. 完成作业后,必须将小绞车归位并停止运行,断开电源,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9. 定期对小绞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0. 对于发生的任何小绞车事故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这些规定只是一些基本的例子,实际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小绞车的安全使用,建议与相关行业协会或当地政府机构咨询,了解更详细和具体的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二)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绞车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2、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3、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1. 引言小绞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起重工具,因其结构简单、易于搬运、比较便宜等优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由于经常需要在高空中使用,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作业安全,本文制定了小绞车管理规定,以规范小绞车的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小绞车的所有职工。
3. 禁止操作以下操作严禁使用小绞车进行: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2.涉及有毒气体的搬运。
3.暴力碰撞设备。
4.超载使用。
5.非装配人员私自拆卸或改变原有装配结构。
4. 前置准备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1.已严格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2.已清除使用过的物品。
3.已确认周边安全。
5. 操作程序1.操作前先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小绞车未被损坏,工作时酒精浓度不超过80mg/100ml。
2.将小绞车放在水平平稳的地面上,仔细读取产品手册,按图示操作,将小绞车正确安装好。
3.将小绞车上“重量指示设定器”设定好。
4.将要吊运的物品绑好(吊具型号及数量要和小绞车严格对应)5.先用小绞车升高同区域内物品,如在托盘、货架上等,后边再使用转向系统,转至吊放车等移动物品。
6.在使用小绞车升降时不得在旁边自由活动且吊运的物品不得离操作人员过近。
7.使用小绞车时严禁在机器下部和上部停留。
8.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处理,禁止使用损坏的小绞车。
6. 日常维护1.小绞车使用后需要进行清洁、检修和加油等维护工作。
2.不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
3.不得私自拆卸小绞车各部分,如要维修,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训练和培训1.对使用小绞车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训练,涵盖小绞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日常维护等。
2.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小绞车相关规定。
8. 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小绞车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清退工作。
9.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造成的危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矿井绞车运输安全,保证绞车在入井、安装、使用、检修、管理等环节实现规范管理,从根本上消除绞车运输安全第六条机运事业部部职责:负责对全矿绞车运输设备、设施,电器设备、设施监督发放和回收保管工作,以及绞车运输系统中重大问题的维修工作。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七条建立和完善绞车管理制度:1.选型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有绞车的选型设计内容,绞车的选型设计必须由本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批。
2.绞车领用:选型设计审批完毕后,安装单位向安监部提交绞车使用申请单,经安监部批准存档后,方可根据设计从机运部领用绞车。
3.安装验收:绞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由调度室组织安全管理部、用时,由管理单位对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绞车、开关、信号、安全设施等全部完好,方可进行使用。
8.绞车回收:不使用绞车由管理单位进行回收,回收过程中要确保绞车、开关、信号等设备设施完好。
回收的绞车由管理单位进行清理,并交至机运部设备组,管理单位不清理绞车的,机运部有权拒绝接受。
9.牌板管理:要做到绞车型号及相关参数、轨道参数、使用地点、使用管理单位、包机人等内容明确;并现场悬挂。
绞车现场还应悬挂绞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八条严格执行岗位培训制度:矿培训中心要制定员工内部培料必须建档管理。
第五章绞车安装第十二条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检修和绞车安全操作的要求,并有充足的照明。
调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控制开关不得摆放于绞车运行方向前方,距轨道安全距离不小于0.7m。
第十三条井下斜巷运输应选用25kW及以上调度绞车,不得使用11.4kW调度绞车。
新购置的调度绞车应有紧急制动功能。
第十四条绞车安装应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基础及安装必第十七条调度绞车的司机侧应装有不小于2mm厚合格的金属护身挡板。
第十八条 40kW及以上调度绞车前方必须设置排绳装置。
第六章钢丝绳连接装置第十九条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器的选型及试验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要求。
斜巷运输绞车安全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绞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前言为了保障斜巷运输绞车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管理水平,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企业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斜巷运输绞车的安全管理,包含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条设备安全要求1. 斜巷运输绞车的选购1.1. 选购斜巷运输绞车时,应优先考虑品牌知名度、市场信誉度和质量可靠的产品。
1.2. 选购的绞车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必需的认证文件。
1.3. 需要向供应商索要产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核查。
2. 设备安装与维护2.1. 斜巷运输绞车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合理、坚固可靠。
2.2.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清理绞车四周的杂物,检查设备部件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3.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绞车被异物卡住,保持设备空间通畅。
第三条操作规范1. 操作人员培训1.1. 操作人员需经过相应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关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1.2. 员工需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接受最新的斜巷运输绞车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学习,保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更新。
2. 操作注意事项2.1. 操作人员在操作斜巷运输绞车前,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预热,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2.2. 操作过程中,严禁擅自调整设备的工作参数或使其超出额定负荷。
2.3. 操作人员需全程关注工作情形,注意察看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4. 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随便停止、启动设备。
2.5. 严禁在斜巷运输绞车无人操作时进行维护和修理保养等工作,必需维护和修理保养需停机后进行。
第四条应急措施1. 灾难应急预案1.1. 订立适当的灾难应急预案,包含火灾、意外事故等多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流程。
1.2. 员工应知晓灾难应急预案的内容,并进行定期演练。
2. 员工救援培训2.1. 依照工作岗位的特点,配备必需的员工救援工具和装备。
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采矿区域内使用小型机动车辆进行运输活动的管理规定。
针对不同采矿企业和具体场景,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1. 车辆登记:所有在采矿现场使用的小机车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所属单位等信息。
2. 驾驶员管理:所有驾驶小机车的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驾驶员需要了解采矿区域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遵守交通法规。
3. 车辆检查:采矿区域对所有小机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使用状态。
如发现故障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需要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4. 运输路线:制定固定的运输路线,在运输过程中避免通过危险区域或限制区域。
同时,规定小机车运输的最高时速限制,以确保安全。
5. 装载要求:对于小机车进行装载时,要求合理摆放货物,确保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和操作。
6. 安全防护: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戴安全服装和鞋子。
同时,小机车上需配备有效的警示标志和灯光,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
7. 灭火设备:小机车上需要配备灭火设备,以应对突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8. 操作规程:制定小机车运输的具体操作规程,包括起步、停车、变道等操作的要求。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同时,规定还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斜巷运输绞车安全管理规定模版(4篇)
斜巷运输绞车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斜巷运输绞车作业的安全,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斜巷运输绞车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斜巷运输绞车作业安全,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伤害和损失。
第二章斜巷运输绞车作业责任第六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绞车的安全施工、使用及检修工作。
第七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的班组负责人应负责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八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九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班组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斜巷运输绞车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斜巷运输绞车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根据现场工况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斜巷运输绞车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工作。
第十二条斜巷运输绞车的安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修,保障其正常的工作状态。
第四章斜巷运输绞车作业安全控制第十三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时,严禁乘坐或站在载货物上。
第十五条斜巷运输绞车禁止超负荷作业,严禁超过其额定载荷。
第十六条斜巷运输绞车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保障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安全。
第五章斜巷运输绞车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斜巷运输绞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斜巷运输绞车作业人员应了解急救知识和技能,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急救。
第十九条斜巷运输绞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斜巷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斜巷运输绞车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小绞车运输管理的规范,确保运输安全、提高效率和减少损失,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运输管理标准第一节质量管理1.全部小绞车运输人员必需具备合格的资质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熟识运输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2.小绞车必需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3.小绞车的载重量和运输速度必需符合相关标准,不允许超载和超速行驶。
4.在运输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运输计划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第二节安全管理1.全部小绞车运输人员必需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包含头盔、防护服和防滑鞋等。
2.在小绞车运输过程中,必需确保货物固定坚固,以防止货物滑落或损坏。
3.在运输过程中,必需合理规划和选择运输路线,避开显现交通拥堵或其他安全隐患。
4.针对特殊货物,必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火防爆设备、加装防护罩等。
第三节环境保护1.小绞车运输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污染环境。
2.靠近居民区、敏感区、水源地或生态保护区等禁止小绞车运输,以保障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运输质量考核1.依据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包含货物运输数量、运输时间、货物损坏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依据运输任务完成情况排名,优秀者予以嘉奖,不合格者依据情节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二节安全管理考核1.依据小绞车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情况、违章行为等进行考核。
2.安全事故发生率、违章行为次数等是考核的紧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培训的依据。
第三节环境保护考核1.依据小绞车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考核。
2.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予以相应的惩罚,并要求整改。
第四章附则第一节培训和学习1.小绞车运输人员必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运输管理的专业水平。
2.部门要供应学习资源和技术支持,鼓舞小绞车运输人员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
第二节惩罚和嘉奖1.对于不依照规定进行运输管理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惩罚。
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关于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讨论稿矿属各单位:为使井下斜巷运输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的管理规范化,杜绝人身事故发生,防止机电设备维护不到位或有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影响生产,具体事项如下:领导小组组长:王宝贤副组长:王成才、金于街成员:徐志伟、王健、刘世忠、杨勇、、张忠华、张志山、陈和平、贝庆丰、(谢祥云) (黄井俊)基本要求1、本规定适用于我矿井下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 1.2米的矿用提升绞车。
2、小绞车道内地滚齐全,转动灵活,间距以不磨轨枕为准,一般不超过30米,巷道上口变坡点处必须设置大地滚。
3、斜巷轨道的铺设,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轨枕间距不得大于1米并与钢轨垂直,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变坡点处拱弯道、底弯道要圆滑过度,禁止采用钢轨直接搭接。
4、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巷道内保持整洁、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
5、斜巷中每隔40米应设信号躲避硐室,要求长、宽、高不得小于2米x2米x2米。
斜巷下口的吊挡坠砣,必须在硐室内操作,否则在转弯安全处操作。
6、小绞车的控制开关必须根据容量选择具有“MA”标志带电动机综合保护的防爆可逆真空电磁起动器。
7、小绞车的信号装置必须声光齐全,上板固定在躲避硐室内,轨道上下口及中间甩车场均应装“开车时红灯亮,停车时红灯灭”的警示灯,并悬挂“行车时严禁行人”警示牌。
8、电缆必须用电缆勾吊挂间距为1米,要求既符合矿有关规定,又美观大方。
9、各斜巷小绞车必须建立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编号、轨道参数、绳径、长度、承包单位、队、机修、电修、安全设施承包人、安装时间,并悬挂在峒室醒目处。
10、绞车必须安装在,长、宽、高不得小于2米х2米х2米专用硐室内,符合设备摆放、检修和小绞车操作空间,美观整齐。
11、各斜巷必须有不小于5米的平台车场,必须装设“一坡三挡”,上口变坡点处,安装一道连动保险挡,向后按提升车数的间距安装一道带铁箱地挡,轨道下口要安装一道带坠砣吊挡。
小绞车管理制度
小绞车管理制度小绞车是一种常用的起重工具,用于搬运和吊装重物。
为了确保小绞车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一套小绞车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 负责人和操作人员的要求:a. 确保小绞车的操作人员有相关的操作培训和资质。
b. 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小绞车。
c. 进行小绞车操作时,负责人应事先了解工作环境和要提升的物品的重量。
d. 负责人应该对操作人员的动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小绞车设备维护和检查要求:a. 定期对小绞车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b.检查小绞车的绳索、马达、刹车、控制按钮等关键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c. 出现任何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3. 使用小绞车的安全注意事项:a. 在使用小绞车之前,应确保所吊载物品的重量不超过小绞车的额定载重能力。
b. 在吊装过程中,必须保证吊索没有打结,吊索的端部完好无损。
c. 在使用小绞车时,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和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或疲劳。
d.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使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防摔降落器等。
e. 小绞车仅限用于搬运和吊装任务,禁止用于其他用途。
4. 事故和紧急情况处理:a. 发生任何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确保人员安全。
b. 紧急情况下,应及时报告并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5. 监督和纪律:a.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小绞车的操作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b. 对于违反小绞车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小绞车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以确保小绞车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煤矿小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小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办法为加强小绞车运输设备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小绞车运输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1、机电矿长对矿井的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对采、掘、开运输工作负责,机电副总对全矿运输工作负技术责任。
2、机电科是矿井运输业务管理的职能科室。
要有一名副科长分管运输工作。
下设若干人员负责矿井运输业务技术管理。
3、各采、掘、开和辅助队,应有一名副区队长分管本单位的运输工作,并配有小绞车、钢丝绳、地滚、轨道及安全设施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二、职责分工1、全矿小绞车按工作范围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片管理。
采、掘、开等单位要负责自己主管区段的安全运输工作,哪个单位,哪个区段出了事故(包括本单位人员在非本单位、本区段因违章违纪发生的运输事故)就要追查哪个单位,哪个区段领导的责任。
2、矿井运输事故,按其发生地点和使用单位分为主巷运输事故、采煤运输事故、掘进运输事故和其它运输事故。
3、新安装的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向机电科报告,由机电科组织安检科、生产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绞车严禁使用。
4、管理部门定期对全矿在用小绞车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技术要求(一)斜巷绞车坡及峒室1、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巷道支护应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断棚片帮漏顶现象。
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2、斜巷绞车道(上、下山、联络斜巷)必须有水沟,流水不得冲刷道心。
巷道内无矸石、浮煤、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3、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净高不小于2米,绞车距墙壁之间最近距离不小于500mm,峒室支护达到合格品。
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4、绞车道下部停车场,各顺槽甩车场的对面人行道宽度不足0.7米的巷道一侧,均需设躲避硐,其规定为1.8米×1.4米×1.4米(高×宽×深)。
小绞车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小绞车(包括调度绞车、回柱绞车及滚筒直径在800mm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使用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运输,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责任划分1、在矿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专业组。
对矿井运输实行归口管理;安检科对小绞车的安全运行实行全面监督检查。
2、机电科钢丝绳管理组负责检查小绞车的完好情况。
3、各使用小绞车的单位。
必须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小绞车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4、井下在用小绞车使用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维护保养。
使用期间出现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整改,其它时间由设备在籍单位负责维护整改。
5、机电科对斜坡运输组检查,落实月检,主持办理安装与使用单位相关的交接验收工作。
二、系统主要技术要求1、斜巷绞车道及硐室①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巷道支护合格,不得有断棚、片帮、冒顶现象。
②斜巷绞车道(上下山、联络巷)必须有水沟,流水不得冲刷道床;巷道内无矸石、浮煤等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③主要轨道运输巷,必须在轨道中心线的延伸线上开挖绞车安装硐室。
④绞车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净高度不得小于 2.2m,绞车两侧外缘距硐室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绞车后侧外缘距硐室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硐室支护合格。
⑤××1.4m(高×宽×深);下部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不得小于2m。
⑥行车行人巷道中躲避硐室的间距不得大于40m;2、轨道和车场①绞车道轨道铺设合格,变坡点处不准有钢轨接头。
②绞车道的上车场位置必须有不小于5m的过卷安全距离,现场条件难以达到5m时,必须设置牢固的阻车装置。
③绞车道上下车场的长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串车总长度的3倍,车场的轨道要水平,上车场不得有向下山的斜度,以免矿车自溜下滑。
3、地滚①斜巷绞车道必须装设地滚。
地滚必须平正、稳固,不得被煤、矸石埋没,保证运转灵活;地滚直径一般不小于100mm,长度不小于250mm,每组地滚间距不得大于20m,严禁钢丝绳在巷道底板上拖行。
13.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运输工区2009年3月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五矿小巷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预防小巷轨道运输事故,切实搞好矿井运输安全工作,根据五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一、一般规定1、本规定中的小绞车是指滚筒直径1.2m以下(不含1.2m)的有级绳运输绞车。
2、安装小绞车的巷道、硐室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品。
二、固定要求1、 JD—11.4、JD—25、JD—40绞车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
2、临时绞车(使用期在 2个月以下的绞车)可用压戗柱固定。
3、遇底板松软、构造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的,必须使用压、戗柱固定。
三、固定方法1、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时,混凝土应打在巷道底板上,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且深度不得小于0.8m,平面长宽每侧距机座固定螺丝处不得小于0.2m。
2、使用地锚固定时:(1)使用锚杆固定小绞车时,锚杆杆体直径规格为:JD—40、JD—25绞车不小于20mm,25kw以下绞车不小于18mm,锚固端头要有材质应为35#—45#碳素钢、直径35mm、厚度4mm的伞帽,固定绞车时应加设直径为80~100mm厚6~8mm钢板垫板,紧固螺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如戴双帽紧固或带平弹垫固定)。
(2)地锚采用φ20×1800mm的树脂锚杆锚固,锚固深度不小于1.4米,每眼配用一支φ23×1000mm的树脂锚固剂进行锚固,绞车锚固力JD—11.4绞车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t,JD—25、JD—40绞车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7t。
地锚数量,JD—11.4绞车配本身底座固定时为4根,并戴垫板固定,JD—11.4绞车及以上绞车配槽钢(槽钢规格不小于16#)底座固定时地锚数量为8根,并戴U形卡和垫板固定,要求锚杆必须根根测试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3)其它绞车必须使用配套的专用底座。
(4)严禁私自更改绞车设计底座及安装形式。
调度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调度绞车运输管理规定为保证我矿井下运输的安全,针对我矿井下现有运输条件,特制定调度绞车运输管理规定,须井下参与运输人员遵照执行:一、调度绞车的选型1、进行各类临时性轨道运输时,可采用40kW及以下规格的矿用调度绞车(简称小绞车)牵引运输。
2、斜坡坡度大于10°时,不许使用JD-11 型及以下规格的调度绞车。
3、进行小绞车运输时,要根据运输斜巷倾角及运输物料、矿车等物件的质量,计算所需小绞车牵引力,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所选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然后确定运输物料和矿车数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二、调度绞车完好1 、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2、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JD-25 、JD-40 调度绞车,制动手把的自动锁紧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制动后,自动锁紧装置应有足够余量。
JD-11 型调度绞车,施闸后闸把位置不低于水平位置、与水平夹角不超过45°。
拉杆限位螺栓有背帽紧固,无显著弯曲,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
3、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座螺丝紧固有效。
4、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5、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
护身板完整、无变形。
6、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三、调度绞车安装1、绞车司机操作处要有照明。
2、小绞车安装必须保证平稳、牢固,并在实底上,固定方式可根据底板岩性和使用时间选择地锚或压戗点柱。
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必须采用地锚固定绞车;临时的可采用压戗点柱固定绞车。
3、地锚固定绞车:锚杆不少于 4 根,锚杆长度 1.5m 以上,直径不小于20mm锚杆与底座必须用双螺母联结牢固、可靠。
锚固力达到每根50kN以上。
地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并详细记录在案。
4、压戗点柱固定绞车:四根压点柱不得缺少、倾斜,两戗点柱与底板倾角控制在45°~ 70°。
压戗点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并捆绑柱头,防止脱落倾倒伤人。
调度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山西煤销临汾有限企业调度绞车运送管理规定为加强调度绞车运送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调度绞车运送安全设施,规范作业原则,提高运送安全质量原则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原则化原则及考核评级措施》旳有关规定,结合临汾有限企业各矿运送管理旳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划分第一条煤业企业对矿井调度绞车运送负监管责任。
企业生产副经理是矿井调度绞车运送旳业务监管责任领导;企业总工程师是矿井调度绞车运送旳技术监管责任领导。
第二条煤业企业生产技术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顺槽以内旳调度绞车运送业务监管工作;机电供应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顺槽以外旳其他区域旳调度绞车运送业务监管工作。
第三条各矿井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送负直接管理责任。
生产副矿长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送业务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送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总工程师负责调度绞车运送旳技术管理工作。
二、技术规定第四条选型规定1、巷道辅助运送原则上不推荐选用调度小绞车,确需使用时必须进行合理旳选型。
2、巷道坡度不小于10°时,不得使用JD-1(11.4kw)型及如下规格旳调度绞车。
3、确需设置调度绞车运送时,要根据运送巷道倾角、巷道条件及运送最大件物料、矿车类型等运送重量,结合调度绞车旳牵引力和速度,并结合有关规定计算并确定所选调度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明确运送不一样物料时旳矿车或车辆数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4、运送距离必须不不小于绞车最大容绳量。
5、绞车选型设计应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机电科配合完毕。
第五条硐室规定1、绞车硐室应设在顶底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满足车场设置条件旳地点。
2、绞车硐室尺寸规定。
高度:不低于1.8m,深度:自煤帮入口算起高瓦斯矿不得超过4m,低瓦斯矿不得超过5m,调度绞车旳外侧最突出部位距临近道轨外沿500mm以上,内侧距煤帮200mm以上。
长度:保证绞车滚筒排绳顺畅不磨帮架,车后固定用地锚距后帮不不不小于1000mm。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刚性规定(2篇)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刚性规定为进一步强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杜绝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在集团公司和公司机电运输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简捷、直观、有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斜巷运输管理(一)施工队小绞车(含无极绳绞车)操作司机必须相对固定,名单上报安监处备案。
(二)安装小绞车必须打混凝土基础,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和矿方验收。
(三)必须明确斜巷打运责任;项目部管理、使用的斜巷设备、设施,严禁其他单位使用。
外单位管理、使用的斜巷设备、设施,我单位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四)斜巷打运必须实行全封闭安全管理。
(五)斜巷打运严禁有余绳松车、不带电松车、放飞车。
(六)斜巷提升严禁超挂车、不挂保险绳、不使用防脱销。
(七)无极绳绞车打运实行全封闭安全管理,不能实行的,必须有押车工跟车行走,押车工手持无线通信工具与司机保持联系。
押车过程中,押车工要注意站位,上坡在车前,下坡在车后,严禁蹬车。
二、电机车管理(一)电机车的灯、铃、闸及撒砂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二)电机车维护、保养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使用。
(三)电机车司机必须相对固定,名单上报安监处备案。
(四)电机车只允许在平巷中行驶,严禁在坡度大于7的巷道内行驶。
(五)电机车拖运平板车或没有抓手的车辆时,押车工必须跟车行走,严禁蹬车。
(六)电机车过负压大的风门时,必须有2人以上一同打开风门。
(七)使用2.5吨电机车拉1.5吨矿车(下同):重车不得超过4辆,空车不得超过10辆;使用5吨电机车:重车不得超过6辆,空车不得超过15辆;使用8吨电机车:重车不得超过12辆,空车不得超过25辆。
(注:拉3吨矿车,数量减半)(八)电机车或矿车掉道时,不得使用动力复道。
(九)公司和项目部要健全完善电机车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小绞车、无极绳绞车或电机车未停稳前,严禁摘取连接销、连接链或扳道岔。
四、项目部要强化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电机车押车工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和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绞车对拉运输管理规定
绞车对拉运输管理规定由于采区巷道走向起伏变化,运送材料需采用绞车对拉运输,为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绞车对拉运输管理规定,望使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绞车对拉运输管理规定1、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绞车必须挂牌管理,管理牌板填写以下内容: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钢丝绳规格、坡度、提车数量、包机人等。
对拉绞车之间的距离严禁超过滚筒的容绳量。
3、对拉车之间严禁设置车场,严禁弯道提升。
4、对拉绞车提升范围内的上下车场、甩车场、中间通道口应设声光报警装置。
5、绞车运行期间,行人不得进入运行区域,严格执行斜巷运输“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并挂警戒绳进行封闭。
6、运输斜巷各安全保护设施、声光信号、警示牌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7、安全设施的安设位置符合规定,强度能够达到防止车辆误入斜巷并能阻止车辆运行的要求。
8、运输物件的重量不应超过绞车和钢丝绳、连接环、保险绳的承载能力。
9、在运输物件前,应对钢丝绳、连接环、保险绳、矿车或平板车的完好程度、承载能力进行认真检查,使之符合运输要求。
10、充分考虑到巷道的通过断面,检查运输断面内有无妨碍运送物件通过的障碍物,并进行整理或清理,禁止物件碰擦巷道壁或拖地行进。
11、运输巷中运输时,必须挂保险绳。
12、对超长件应进行分解运送,特殊情况不能分解运送的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13、物件应与平板车封装牢固,不得有任何松动,并能经得起运输过程中的颠簸和震动,封装绳索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碰擦巷道两帮和顶底板。
14、物件在经过井巷上下变坡点时应放慢速度,严禁猛松、猛拉。
下放经过变坡点时,绞车钢丝绳不得有余绳。
15、当在井巷中运送物件出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首先停车施闸,闸住绞车滚筒,用道木掩好矿车,然后进行处理。
禁止在行进中处理。
16、处理运输车辆掉道时,要防止钢丝绳弹跳伤人。
17、在绞车运行中,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当故障排除后应重新发出开车信号,方可开车。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各队运输技术管理,促进现场安全管理,使各队运输管理从正规化、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同时要细化各队的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各队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的深化和发展,针对各队运输巷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一、操作前的准备1、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求,无松动和腐朽现象,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400㎜;2、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大于2㎜,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弯曲、变形。
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时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位置。
3、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
在滚筒绳根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缠绕绳长不得超过规定允许的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
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小于3圈,保险绳应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有可靠的护绳板。
4、检查小绞车的控制开关、操作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
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5、试空车: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动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二、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警示,然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如发现电机负荷过大,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看钢丝绳是否有绊绳现象,避免损坏绞车和轨道,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开车。
2、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一、概述小机车运输是指通过小型机动车辆进行货物或乘客的运输活动。
为了保证小机车运输的安全、便捷和高效,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注册与许可1. 所有从事小机车运输的车辆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按期进行年检。
2. 进行注册登记和许可证申请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小机车运输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三、驾驶员管理1. 所有从事小机车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进行定期的驾驶培训和考试。
2.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驾驶疲劳或酒后驾驶。
3. 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技术特点和操作方法,并随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四、车辆管理1. 所有从事小机车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2. 车辆必须配备安全设施,如前后灯、刹车器、地面反光镜等,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 车辆必须妥善保管运输的货物或乘客,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
五、货物运输管理1. 进行货物运输的小机车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和稳定,不得超载或超员。
2. 进行货物运输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保护措施,确保货物不受损坏或丢失。
3. 承运货物的小机车必须定期进行货物清点和核实,以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乘客运输管理1. 进行乘客运输的小机车必须保证乘客的安全和舒适,不得超员或超载。
2. 进行乘客运输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座椅的规定,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3. 小机车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和整洁,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坐环境。
七、安全管理1. 小机车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驾驶和交通规则的遵守,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2. 当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进行小机车运输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
八、环境保护1. 进行小机车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不得污染环境。
2. 小机车必须定期进行排放检测和维护,确保排放达到相关要求。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绞车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小绞车使用的岗位、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小绞车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相关部门负责购买、验收及维修小绞车,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3. 使用单位负责指派专业人员操作小绞车,并保证其操作技能合格。
4. 操作人员负责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三、小绞车的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疲劳、饮酒等情况禁止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手套等。
4. 操作人员必须在小绞车操作区域内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他人不进入操作区域。
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小绞车的工作状态。
6. 操作人员在操作小绞车过程中,禁止长时间连续操作,必须适时休息,防止疲劳导致错误操作。
四、小绞车的维护与保养1. 维修部门必须制定小绞车的定期检测与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修与保养工作。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维修技能,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3. 维修人员在维修小绞车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4. 操作人员要定期清洗小绞车设备,清除临时存在的杂物,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5. 维修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小绞车的故障问题,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五、事故与应急处置1. 发生小绞车操作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2. 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封锁与标识,确保其他人员不进入事故区域。
3. 上级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材料。
六、培训与考核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小绞车操作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峰集…2009‟485号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颁发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矿:为加强小绞车运输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在总结我集团公司多年来运输管理经验与吸取现代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矿井小绞车运输管理薄弱环节,将原《小绞车运输规范》修改制定为《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本文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原峰煤(1991)第227号“关于颁发《小绞车运输规范》的通知”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小绞车第一节小绞车选型第1条进行采掘工作面及各类小巷轨道运输时,可采用40kW及以下规格的各类矿用绞车(简称小绞车)牵引运输。
第2条斜坡坡度大于10°时,不许使用JD-11.4型及以下规格的调度绞车。
第3条进行小绞车运输时,要根据运输斜巷倾角及运输物料、矿车等物件的质量,计算所需小绞车牵引力,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所选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然后确定运输物料和矿车或车盘数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节小绞车完好第4条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第5条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JD-25、JD-40调度绞车,制动手把的自动锁紧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制动后,自动锁紧装置应有足够余量。
JD-11.4型调度绞车,施闸后闸把位置不低于水平位置、与水平夹角不超过45°。
拉杆螺栓有背帽紧固,无显著弯曲,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
第6条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座螺丝紧固有效。
第7条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第8条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
护身板完整、无变形。
第9条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第10条自制小绞车底座必须是钢材制成,其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小绞车底座与自制底座的联结螺栓采用不小于M20双螺母或加厚螺母连接,严禁采用焊接螺栓连接。
第三节车房第11条车房应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的地点。
第12条车房规格。
高度:支架巷道不低于1.8m,山野青裸体巷外侧高度不低于1.8m。
深度: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临近轨道700mm以上,内侧距帮200mm以上。
长度:保证车前绳不磨帮,车后固定地锚或压点柱距帮不小于1000mm。
第13条上山正拉车(附图一)。
绞车滚筒轴中心线距轨道端部距离不少于1倍的列车长度,防止过卷,轨道终端应加可靠的阻车装置。
其它要求执行第12条。
附图一1-小绞车;2-上山轨道;3-阻车装置。
L≥0.8m司机通道,H≥1.0m司机活动间第14条上山开口,临时安在坡底的倒拉车,必须安在弯道的外侧,小绞车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上山临近直道延长线800mm以上(附图二),其它要求执行第12条。
该车应随上山掘进及时上移到直道一侧。
附图二上山开口临时安车示意图1-上山轨道延长线;2-小绞车最突出部位;3-上山轨道;4-上山导向滑轮。
L≥0.8m第15条上山倒拉车,车房内必须设司机躲避洞。
安在坡一侧接力运输的正拉车,车后上方5m必须设坚固的遮挡(垒墙垛或打防护点柱,其宽度巷道距临近轨道700mm)。
躲避峒内严禁堆放设备及物料,保持顶板完整和支架完好。
裱好迎头、背好顶帮。
躲避峒规格:宽1000mm、深800mm、高1800mm。
车房与司机躲避峒的位置关系见附图三。
附图三车房与司机躲避峒位置及规格示意图(单位:mm)1-躲避峒;2-小绞车;3-轨道第16条绞车司机操作处要有照明。
第四节安装第17条小绞车安装必须保证平稳、牢固,并在实底上,固定方式可根据底板岩性和使用时间选择地锚或压戗点柱。
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必须采用地锚固定绞车;临时的可采用压戗点柱固定绞车,但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第18条地锚固定绞车:锚杆不少于6根(最少前3根后3根),锚杆长度1.6m及以上,直径不小于20mm。
锚杆与底座必须用双螺母联结牢固、可靠。
锚固力达到每根50kN 以上。
地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并详细记录在案。
第19条压戗点柱固定绞车:四根压点柱不得缺少、倾斜,两戗点柱与底板倾角控制在45°~70°。
压戗点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并捆绑柱头,防止脱落倾倒伤人。
点柱必须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窝内,严禁穿鞋。
点柱的顶端严禁使用重叠盘头,严禁直接打在支架上。
柱头窝深:灰岩顶板100mm以上,砂页岩顶板200mm以上。
中、底层假顶下的戗柱应带帽;戗在棚梁上的戗柱要求在棚梁上打反戗柱;灰岩顶板下戗柱可打防滑橛或打反戗柱,防滑橛眼深300mm以上,外露长度400mm以上,铁撅直径Φ≥40mm。
正、反戗柱夹角90°左右。
点柱采用木柱,必须使用Φ≥180mm的优质红松圆木。
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砼点柱固定绞车。
第20条倒链吊运安装绞车,应注意连接部分必须牢固可靠,严禁超负荷起吊。
第21条严禁带电搬迁绞车。
第22条大于20°的上山掘进跟头倒拉车的上方5m处,必须设防护排柱或防护板,防止滚砟砸车、伤人。
第23条跟头倒拉车在巷道发生变坡、拐弯时应及时前移或加车,以防磨绳。
严禁双绳相互摩擦。
第24条小绞车周围噪音不得超过85分贝。
第25条小绞车牵引钢丝绳拐角90°时,必须加车、移车。
第26条一台小绞车正拉、倒拉兼运时,在滑轮处必须设一段平道,其长度便于安全倒绳头和安装阻车器。
严禁兜矿车尾运输。
第五节钢丝绳及联接装置第27条钢丝绳选型必须与绞车配套使用,符合绞车使用说明书要求。
第28条新绳应有厂家的技术试验证书,保存超过一年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做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或磨损超过原钢丝绳截面积10%时必须更换。
第29条打结、硬弯、接疙瘩的钢丝绳严禁使用;5°以上的斜坡使用Φ≥12mm的钢丝绳;钢丝绳与滚筒的连接必须采用穿入绳眼再用双压板压紧的方式连接,严禁剁股连接。
第30条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按序分层排列。
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容量是最外层距滚筒边缘高度不小于该绳直径的 2.5倍。
内层起圈的钢丝绳应停止运输,并进行重新排列。
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严重跑偏时,必须停止运输进行调整。
第31条斜坡运输所选用的钢丝绳型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具有6.5倍的安全系数。
第32条绳头的绳环必须套绳皮,主绳头采用卡子数量必须满足下表要求:钢丝绳卡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卡子螺母位于主绳同侧。
紧固绳卡时必须考虑每个绳夹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
离绳套最近的绳卡(第一个绳卡)应尽可能的靠近套环,但仍需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
第33条保险绳头采用三副卡子卡紧。
保险绳绕过矿车的上面用符合规定的连接插销或连接链插入矿车连接处。
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主绳直径。
主绳制作保险绳时,要求加装两幅反向大绳卡,大绳卡可在主绳卡之间(附图四)。
保险绳也可不用主绳制作,但要与主绳连接好,连接在主绳卡中间处。
附图四主绳制作保险绳示意图1-主绳;2-保险绳;3-保险绳卡;4-绳皮;5-锚兰;6-连接插销7-主绳头卡;8-反向大绳卡第34条矿车(车盘)之间、矿车(车盘)与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钢性连接插销(符合MT244.2标准),严禁其他物品代替;大于7°的斜坡应使用防脱连接插销;矿车连接链(符合MT244.1标准)与主绳头采用锚链连接时,其强度不小于连接插销强度,并上好连接螺栓。
连接插销和连接链磨损量超过原尺寸15%或弯曲值超过直径10%的严禁使用;所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是具有煤安标志的试验合格产品。
第35条斜坡运输超过7°时,应加装保险绳;一次提升两个矿车及以上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第六节操作及注意事项第36条司机必须是从事井下工作半年以上,经过专门培训,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司机每年培训一次,考核不合格,严禁从事绞车操作工作。
第37条司机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检查车房支架、绞车点柱、地锚及螺栓、绞车各部件等是否牢固、齐全、完好,检查信号是否清晰、可靠;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是否超限、连接是否牢固;严禁带病运转。
第38条司机操作时,精神集中,着装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信号开车,信号不清时应通过回头铃发送反问信号,待得到准确信号后方准开车。
第39条司机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严禁盲目开车。
第40条司机操作程序:1、提升时:先给电后松制动闸,再逐步压紧离合器。
2、停车时:松开离合器,压紧制动闸,最后停电。
3、微动牵引时,制动闸和离合器配合使用;严禁同时压紧,以防损坏电机和齿轮。
第41条运行中,注意前方有无障碍物和人员走动,注意绞车的转动声音、电机温度、钢丝绳的运行和排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检查处理;严禁手动、脚动排绳,严禁旁侧开车。
第42条无异常情况严禁急刹车;需要紧急停车时,制动不要太猛,防止发生断绳、翻车等事故;再次启动绞车,必须检查车和钢丝绳的完好情况。
第43条行车必须挂红灯,灯光朝向行车前方。
第44条司机离开车房,必须切断绞车电源并闭锁和上附加铁锁。
第45条矿车在坡中停车,司机不准离开工作岗位,要锁好闸把。
第46条下运时,必须带电回车,要控制速度,严禁放飞车;滚筒余绳不少于3圈。
第二章跑车防护装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7条跑车防护装置分五种类型:1、自动复位阻车器2、底式自动捞车器3、常闭式联锁罐挡4、常闭式单罐挡5、爬道式阻车器第48条斜坡防跑车装置数量规定1、上部为平坡头:⑴坡长小于20m时,必须设“二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和变坡点下常闭式罐挡。
⑵坡长大于20m小于50m时,必须设“三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变坡点下常闭式联锁罐挡、坡底常闭式单罐挡。
⑶坡长大于50~150m时,必须设最少“四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变坡点下常闭式联锁罐挡、坡底底式自动捞车器、坡底常闭式单罐挡。
⑷当坡长超过150m时,必须在以上⑶规定的基础上,在坡中间再增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
⑸斜坡各中间偏口上方10~15m处必须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各偏口道岔分支线下设一常闭式挡车装置,以防带绳车辆误入。
2、上部为甩车场:⑴坡长小于20m时,必须设“一挡”,设坡底常闭式单罐挡。
⑵坡长大于20m时,必须设最少“二挡”,道岔下底式自动捞车器、坡底常闭式单罐挡和底式自动捞车器,两底式自动捞车器间距最小为20m,当坡长超过150m时,必须在其中间再增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
⑶斜坡各中间偏口,偏口上方10~15m处必须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各偏口道岔分支线下设一常闭式挡车装置。
3、存矿车平车场,车场两端各设一道阻车器。
第49条斜坡防跑车装置的位置规定:1、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设在平道段,距变坡点1m左右处。
2、平坡头变坡点下方设常闭式联锁罐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