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法性原则浅析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文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旨在保证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基于法律授权,不能凭空创设规则或滥用权力。
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根本要求,它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受到法律的制约和规范。
2. 授权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在得到适当的授权后才能进行。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由立法机关授予,不得擅自行使超出授权范围的权力。
授权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目的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合理。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违背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合理性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程序正当性原则: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正当。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滥用职权或违背程序规定。
程序正当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程序公正、透明和可控。
5. 权限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权限必须合理。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和责任相匹配,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或越权行使权力。
权限合理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权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6. 决定的公正性原则:行政决定必须公正。
行政机关在做出决定时必须依法、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不能歧视、偏袒或滥用职权。
公正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要素,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公平和合法性。
7. 限制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
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限制性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的基石,为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准则。
在行政活动中,遵守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在法律层面上的合法性要求,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性是行政行为的必备条件。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有权行使行政权力。
这一原则保障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也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次,平等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对所有的相同情形进行相同对待,不得歧视和偏袒。
平等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待遇原则、平等机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平等原则的实施可以避免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正当程序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并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务的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主要包括听证权、申诉权、诉讼权、自诉权等,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再者,事先告知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事先告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具有一般性约束力的规范前,应当事先向公众进行公告公示,向有关部门和利害关系人进行通告。
事先告知的行为可以让公众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目的,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最后,事后追究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事后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行政行为后,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对行政不当行为进行追究和问责。
事后追究的行为可以纠正行政不当行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了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在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权力,合理、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行政法律规范正确适用的重要依据。
一、法律依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其中,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对行政行为进行了基本限制和规定;行政法是协助宪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具体规范和约束的法律体系;行政诉讼法是保障公民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维权的法律。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合法性、正当性、公正性、适当性、效率性五个方面。
1. 合法性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合法性是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和法律审查的基本标准。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处理好自由裁量权和法律规定的关系,不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
2. 正当性行政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合法依据必须与行政目的相一致。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坚持服务公众、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能滥用职权和违背行政目的。
3. 公正性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人,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公正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和行动。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坚持公平原则,不能偏袒特定个人或团体。
4. 适当性行政行为必须适当、合理地选择和运用行政手段和措施,不能超出必要限度或不当干预。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分析,选择适当的行政手段和措施。
5. 效率性行政行为必须高效、及时地完成行政目标,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和法律纠纷。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注重时间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益,提高行政效率。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实施为了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我国设立了行政审批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运作能够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进行制约和纠正。
1.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行政审批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要求,行政审批的内容是检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适当性。
行政合法性原则
引言概述: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进行,依法行使的一种要求和标准。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旨在保障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治原则和正义原则。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法定权限的原则1.管辖权的原则2.授权依据的原则3.授权范围的原则4.授权条件的原则5.法定程序的原则二、法定程序的原则1.公告原则2.听证原则3.咨询原则4.解释原则5.决定原则三、法定条件的原则1.真实性的原则2.公正性的原则3.公平性的原则4.即时性的原则5.公开性的原则四、权利保障的原则1.法定权利的原则2.广泛权利的原则3.具体权利的原则4.平等权利的原则5.便利权利的原则五、责任追究的原则1.违法追责的原则2.过错追责的原则3.补救追责的原则4.公平追责的原则5.效果追责的原则总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本标准。
它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在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下行使职权。
行政合法性原则涉及到法定权限的原则、法定程序的原则、法定条件的原则、权利保障的原则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各个原则相互补充、互为基础,共同构成了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体系。
只有在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贯彻和实施对于保护公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未来的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一、引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行政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并在行政实践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各个方面。
二、合法性原则的内涵与要求1. 合法性原则的概念与内涵(定义、特征、意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目标合理性原则密切相关。
合法性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要求:合法性、目标合理性、程序合理性和限制合理性。
2. 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平等性、公开性、诚信性)合法性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合理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事实、理论和实践的要求;公正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平等性要求行政行为不能歧视各方利益主体;公开性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诚信性要求行政主体必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行政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1. 法定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在行政法律安排中有明确规定。
法定性原则包括特殊法定性原则和一般法定性原则。
2. 比例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比例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以避免不必要的侵害。
3. 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目标、内容和方式必须合理,并经过权衡利益的综合考虑。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程序保障1. 程序正当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程序正当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必须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包括程序的透明性、公平性、听证原则等。
2. 证据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证据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必须合法、真实、充分,并符合程序要求。
3. 审查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审查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受到独立权威的审查,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审查。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引言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使职权,并且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一种基本的法治原则,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必要条件。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1. 法定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任意决定或超越法定程序。
2. 法律依据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能凭空产生或超越法律规定。
3.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客观、中立、公正,不能歧视特定个体或团体。
4. 公平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能偏袒或歧视特定个体或团体。
5. 公开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不得进行不公开或滥用权力的行为。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特点1. 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决定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约束性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必要条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
3. 综合性: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了若干条原则,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行政合法性的基本框架。
4. 实践性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实践的基本规范,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作用1. 保障公民权益:行政合法性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维护行政公正: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公正、公平,维护了行政公正。
3. 促进行政效能:行政合法性原则规范了行政行为的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
4. 增强法治建设: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加强了法治建设。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维护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民权益的重要原则,它体现了公民和行政机关的平衡关系,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爱问法律
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爱问法律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是指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合法性得到保障的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定义、内容、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定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合法性得到保障。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 法定依据:行政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即依据法律或法律授权的规范来进行。
行政机关不能凭空创造规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权限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行政机关的行为超出权限范围,即构成超越权力,是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
3. 程序合法: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适当的程序进行决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目的合法: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合法。
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符合公共利益,不能违背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行政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行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等各个环节。
不论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还是对外行使职权,都必须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与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1. 法定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即通过法律授权来进行。
与法定原则密切相关。
2. 公正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符合公共利益,不能偏私。
与公正原则有内在的连系。
3. 保护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合法性得到保障。
与保护原则相辅相成。
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2. 相关案例:行政合法性原则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法:指调整行政行为和管理行政事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动。
3. 法定依据:指行政行为的依据必须是法律或法律授权的规范。
浅析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
浅析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浅析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一、引言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是行政法领域中重要的概念,在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二、行政合法性的概念与内涵1. 行政合法性的定义行政合法性指的是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且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行为。
2. 行政合法性的要素(1)合法性的依据:行政行为需有法律依据,即依法行政。
(2)合法性的程序:行政行为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决策和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合法性的内容:行政行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三、行政合理性的概念与内涵1. 行政合理性的定义行政合理性指的是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符合合理性标准,即合理、公正、适当和必要。
2. 行政合理性的要素(1)合理性的依据:行政决策和行为应基于事实和证据,并依据合理的法律解释。
(2)合理性的公正性:行政决策和行为应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公正处理案件。
(3)合理性的适当性:行政决策和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目的和效果来确定,确保取得预期的效果。
(4)合理性的必要性:行政决策和行为应以最少侵害和限制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
四、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的关系与区别1. 关系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
行政行为首先必须要合法,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同时也要通过行政合理性的检验,确保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2. 区别行政合法性是法律上的要求,重点考虑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行政合理性是实践中的要求,关注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公正和适当。
五、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的实践应用1. 行政合法性的保障机制(1)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行为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保证行政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
(2)公众参与机制:公众可通过公开听证、意见征求等方式参与行政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合法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每一个部门法都有其基本原则,作为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应该要能做到统领、指导这部法律的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应该能够统领、指导行政法。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之职权的产生、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也就是说行政主体的产生以及行政主体对行政职权的拥有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职权应当源自于法律的授权。
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国家权力,其精神是保障公民权利。
通过法律规定约束、控制行政权的运行,以此保障行政职权的正常行使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合法性原则所谓的“合法”不仅要求遵循宪法、法律,此处的法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合法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也要合乎程序法的规定。
行政合法性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具体有两个要求:第一,法律优先。
首先,从行政立法方面而言,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行政立法可以进行规定,但是法律一旦作出规定,行政立法就必须与法律规定一致,并且只能是对其细化规定。
其次,从行政执法方面而言,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并且不得违法法律规定。
第二,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的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的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把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的钥匙在于把握行政法的核心问题。
浅析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
浅析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在现代社会的行政管理中,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
它们犹如行政行为的双翼,共同保障着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法性,简而言之,就是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是行政行为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行政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其一举一动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从具体表现来看,行政合法性首先要求行政主体合法。
这意味着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权限。
例如,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力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其他部门无权越俎代庖。
其次,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合法。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命令、措施等,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凭空捏造或随意扩大解释。
再者,行政行为的程序也要合法。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即使行政行为的目的是正确的,如果程序上存在瑕疵,也可能导致整个行政行为的无效。
比如行政处罚,必须遵循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决定、送达等法定程序。
行政合法性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它是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需要。
如果行政机关可以随意违反法律,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将荡然无存,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也将陷入混乱。
同时,行政合法性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屏障。
只有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此外,行政合法性还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依法办事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使行政工作更加顺畅地开展。
然而,仅仅强调行政合法性是不够的,行政合理性的理念也应运而生。
行政合理性是指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适当、公正。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考虑相关因素,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行政管理的目的相适应,不能显失公正。
例如,在行政处罚中,对于同样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相似,处罚的幅度应当大致相同。
如果一个人因轻微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过重的处罚,而另一个人同样的行为却处罚较轻,这就不符合行政合理性的要求。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和指导思想,它贯穿于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始终,并指导着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和实施。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近代人们要求政府守法的产物。
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得到行政法学界的普遍认可,并成为各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的信条。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活动的权限、手段、方式,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之;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采取行动,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采取措施。
法律规定了每个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权限,行政活动的方式和手段,行政机关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事,权限以外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表现为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不能超越法定权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性原则是同各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客观环境紧密相连的,其基本内容的表述各有千秋。
与行政合法性原则具有同样内涵和起相同作用,在外国法上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国行政法上的越权无效原则和自然公正原则,美国行政法上正当程序原则,德国行政法上的法律至上原则和比例原则,法国的行政法治原则以及日本的法律保留原则等。
尽管国外的行政合法性原则各具内涵,表述不一,但各种原则各具特色,难分伯仲,其实质性的东西无外乎集中在:(1)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以法律为核心,职权法定,任何没有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要遵循法定程序,行政要承担法律责任。
(2)现代行政合法原则的内容已不断扩大,在国外,行政活动不仅应符合宪法和议会制定的法律,而且还应符合行政机关根据议会授权制定的法规。
法律优先、法律至上就是法的一系列链条最后要归结到宪法和法律这一中心上。
不符合法律的法规无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无效。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_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_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其所为不具有法律效力;1.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其所为不具有法律效力;2.行政职权合法,即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职权法定,越权无效;3.行政行为合法,即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程序进,违法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权机关可予以撤消、变更或宣告无效,行政违法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律优先,即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相抵触;5.法律保留,即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如涉及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或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进行活动;6.禁止越权,即权力只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才是合法的,任何“无权行使了有权”或横向越权、纵向越权、内部越权的行为都是应被禁止的和无效的。
行政法治的原则(一)依法行政政府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度法治原则对政府行为的要求,要求行政活动要有合法性,即使其活动具有正当性令人信服、服从。
不得违宪,是合法性的最高要求和核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根本特点。
依法的“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法规、规章的原则、内容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冲突,应以法律为准。
依法的内容包括依法定权限、法定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
未遵循法定要求的,均构成对法治原则的违反。
依法行政首先是对政府执法行为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立法的要求。
只有有法可依才谈得上依法行政。
立法包括权力机关的立法和行政机关的立法。
权力机关的立法主要是制定基准性规范。
行政机关的立法主要制定从属性、执行性规范。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引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行使权力合法合理,不以任意的行政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现代行政体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法律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目的、方式和结果应当合理,不能出现违背常理和公平原则的情况。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公正性。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任意歧视任何公民或组织。
公民权益保障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并采取措施保护公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可预见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可预见性。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明确行政行为的内容、程序和结果,让公民能够预见到行政行为的后果。
保障机制为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国法律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机制:独立性机制行政机关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或非法律因素的干扰,确保行政行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法院的监督,对于违法行为要进行追究和纠正。
申诉机制公民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对于侵犯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救济和修正。
司法保护机制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重要原则。
行政法中合法性原则的应用
行政法中合法性原则的应用在现代社会的法治体系中,行政法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法律部门,其核心原则之一便是合法性原则。
这一原则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石,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的关键所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
从实体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权力的行使不能超越法律所赋予的权限范围。
例如,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程序合法同样至关重要。
即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实体上是正确的,如果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也可能导致该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
比如,在行政许可的审批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如受理、审查、听证、决定等步骤进行操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
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中,合法性原则的应用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是行政立法。
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
同时,行政立法的过程也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在行政执法领域,合法性原则更是无处不在。
例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征税,必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计算税额、征收税款;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采取强制措施,如行政拘留,必须有明确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执行。
再者,行政监督与救济也离不开合法性原则。
行政监督部门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必须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程序进行。
当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审查行政行为时,首要的标准就是合法性。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法中合法性原则的应用并非一帆风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合法性原则的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可能出现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的现象。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则与标准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则与标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评判的过程。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核心是确定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着一些基本的原则与标准,本文将通过对这些原则与标准的解释,以期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有更全面的了解。
第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首要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执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任何行政行为都不能超出自身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必须明确法律的适用范围及条件,而且所制定的行政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制定或执行行政行为,将面临违法行政行为被撤销、修正等后果。
第二,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原则之一。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公正,遵守公平原则,确保所有权益人在行政行为中都能够公平地享受到公共资源和服务。
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应当公开透明,听取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手续正当,内容合理,结果公正。
第三,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应当充分公开相关信息,确保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前应当公示相关法规、法律条文等,让公众了解有关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规范。
在执行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释,明确行政行为的依据和原因。
透明度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避免行政滥权的发生。
第四,适当性原则。
适当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应当考虑到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的特定情况和权益保护的需要,制定出合理、适当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界定行政行为的内容、方式和效果,确保行政行为既能达到行政目的,又能兼顾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适当性原则对于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起到重要的作用,避免了将单一标准机械地套在所有行政行为上的不合理情况。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以及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核心在于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无论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还是作出具体的行政决定,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事,也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首先,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合法。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并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如果超越了其法定的职责权限,就属于违法行政。
例如,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无权去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事务,如果越权处理,那么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就是无效的。
其次,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比如,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必须查明违法事实,并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如果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或者处罚的幅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那么该处罚就是不合法的。
再者,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
程序合法是保障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告知、听证、申辩等程序。
如果行政机关违反了法定程序,即使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合法的,也可能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那么拆迁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合法性原则时,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为公民提供了救济的渠道,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起到了监督和约束的作用。
同时,行政合法性原则也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和要求。
具体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合法性原则的意义和基本内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以法律为依据,合乎法律规定的要求。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法治思想,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它是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行政机关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的根本标准。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基础,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1. 依法授权和程序合法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有相应的依据和授权。
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职权行使行政行为,即所谓的“超职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此外,行政行为还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程序合法的要求是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合乎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具备合乎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它的目的、目标和手段都应该合理合法,并且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事实依据做出的。
行政机关在制定和执行行政行为时必须考虑到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不能凭借个人主观意愿或武断行事。
3. 合法性的效力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需要考虑其效力和法律后果。
合法行政行为具有法律的效力,具备法律约束力,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同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决定了其法律后果,也就是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
合法的行政行为产生的效果应该被尊重,同时也要追究非法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保障机制1. 司法审查和诉讼保障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得到了司法审查和诉讼保障机制的支持和保证。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满意,认为其违反了法律或超越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或撤销行政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范本如下:一:引言本文旨在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定义、原则内容、适合范围及相关案例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定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原则内容1.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2.实质合法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精神和目的,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正义要求。
3.适当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方式必须适应具体情况,不能过度干预或者不作为。
4.程序合法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必须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能歧视或者任意对待。
6.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信息公开权。
四:适合范围行政合法性原则适合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等方面。
五: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行政机关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行政拘留,违反了合法性原则。
2.案例二:某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对不同的申请人有不同的标准,违反了平等原则。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内部规章、相关案例及调研资料等。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机关:指负责行政管理的机构,如国务院、省级人民等。
2.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决策、行动。
3.法定权限范围: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所具有的合法操作范围。
4.当事人:行政行为中与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结尾本文详细介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定义、原则内容、适合范围及相关案例分析等内容。
附件中包含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内部规章、相关案例及调研资料等。
在阅读本文后,您可以更好地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及其应用。
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行政合法原则的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原则是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保障,这里总结了四点具体要求,以帮助政府机构和公民实现更好的行政管理。
第一,合法性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确保其在行使权力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则开展管理工作。
这种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规章制度中,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出发,设立、实施、执行各项政策和措施,不得违反法律,不能根据个人意图改变政策。
如果行政机关依据超越限制的规则来行事,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而且会削弱公信力,出现"法治失信"现象,从而扰乱了行政机关的管理秩序。
第二,公平原则。
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公正、公平的制度,将各类公民和单位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一家环节,严禁以人格攻击、纵容腐败、附和权利寻租等方式损害公民和单位的利益。
这种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行动上突出"公平"的价值取向,合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防范行政管理出现的非法和不法问题。
第三,透明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保持公开、透明、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增进公民的参与与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这种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保持与公众良好沟通,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必须考虑公众的利益和需求,实现公正、公开、真实。
第四,效率原则。
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应当高效、高质,提供质量高、效率快的公共服务,为公民和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这种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规范、高效,保证权力的有效运行,从而为公民和单位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同时,政府机关还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以对公众提供最好的服务。
行政合法原则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规范,要求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全面落实行政合法原则的各项要求,依托其实现各种管理目标。
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这些原则,但这只是将行政管理工作做好的基础,我们还需要在不断实践和总结中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加满意的公共服务。
行政合法性有哪些原则
行政合法性有哪些原则行政合法性是指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的各个原则。
一、法定性原则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基本原则。
即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进行,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行为必须有依据、有理由、有程序才能有效。
1.1 行政行为依法行使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不能超越或越权行使职权,必须确保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权限明确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明确自身的权限范围,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超越权限进行行政行为将导致行政行为的非法性。
1.3 权限适用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权限的适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权限的适用。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权衡利益,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核心原则之一。
依法行政应当保障公民在行政行为中的平等地位,不得歧视。
2.1 一视同仁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平等对待各类主体,不得对个别主体特殊照顾或者歧视。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平等地对待所有有关方。
2.2 保障权利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利和自由权利。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三、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方式必须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实用等原则。
3.1 因果关系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政行为的因果关系。
3.2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行政手段和措施,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行政机关不得采取过度限制或限制不足的行政行为。
四、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当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应当公众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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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姚金龙
行政合法性原则浅析
【摘要】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越权行为是无效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键词】法律;合法性;行政权力;法律明确规定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述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
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一,行政权的来源和设定合法。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无法律即无行政,几法律没有授权的领域和地方,行政主体无权实施管理。
第二,行政权的运用和行使合法。
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行政权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权非以法律为依据,不得科以相对人以义务或损害其权益,也不得擅自免除特定人的法定义务或为特定人设定权利。
第三,行政权的委托合法。
当行政主体需要将其职权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它的组织行使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四,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一切行政违法主体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我国法学界认为行政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下列五点: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法律设定并依法授予。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无行政。
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国务院或者其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授予;第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
它要求每一个行政机关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对人,
又应在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行政机关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第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实体上的违法,还是程序上的违法,都使行政行为归于无效;第四,行政机关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违法必究精神的体现;第五,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任何行政行为必须受到监督和救济,否则任何责任都是空谈。
无救济便无权利,无监督便无行政。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的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等,都是这一内容的体现。
但总体说来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这两方面的内容又包括以下四个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
职权法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不能自行设定。
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有法律明确授予的行政职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
非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管理行为;超出法律授权范围,行政机关也不享有对有关事务的管理权,否则都属于行政违法。
职权法定原则对于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是民主宪政的客观要求,是遏止腐败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当前特殊国情新迫切需要的。
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包括主体法定、程序法定、适用法定等内容。
任何行政机关,无论其权力多大,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界限,“职权法定,权力有限”,这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贯彻依法行政方针中,必须首先树立的现代法治观念。
(二)法律优先原则
所谓法律优先,是指上一层次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法律规范
1、原则要求
在上一位阶法律规范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下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上一位阶的法律规范抵触;上一位阶法律规范没有规定,下一位阶法律规范作了规定的,一旦上一位阶法律规范就该事项作出规定,下一位阶法律规范就必须服从上一位阶法律规范。
实践中,若是法律、法规、规章均对某事项作了规定,法规、规章与法律不一致的,适用的顺序依次是法律、法规、规章。
这是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管理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2、必要性
在我国行政法学中引入法律优先这一概念是必要的,法律优先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指法律对于行政立法几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优越地位。
从这个角度而言,法律优先实质上强调的是法律的位阶体系。
所谓法律位阶,是指“一部法律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纵向地位。
”
法律优先原则作为法律位阶的行政立法中具体作用的客观要求,在强调国家立法权限与行政立法权限划分的同时,侧重于要求低位阶法律规范的制定必须以高位阶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前者必须服从于后者,并不得与之相抵触。
据此,法律优先原则又可具体导出“根据(法律)”和“不相抵触”两个派生性原则。
一是“根据(法律)”原则。
该原则是指行政立法应服从法律位阶的要求,以上位法作为行政立法的根据。
“根据(法律)”原则理清了立法权在不同地位的国家机关的权限划分标准,保障了国家立法体系的统一性和有序性,同时也是对行政立法内容的一种限定,使行政立法遵循上位法的规定,符合内容合法有效的成立要件。
二是“不抵触”原则。
所谓“不抵触”,是指在法律位阶的层级结构中,下位阶的法律不得与上位阶的法律相冲突,凡有冲突应以上位阶的法律为准绳。
与“根据(法律)”原则相比,“不抵触”原则主要侧重于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而进行行政立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原则,其立法内容不得与法律相悖。
(三)法律保留原则
1、法律保留原则的涵义
是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有法律依据,法律没规定的行政主体不得擅自做出行政行为。
2、法律保留原则对行政机关的影响
(1)在法律保留的范围之外——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
如果行政机关面临的事务是处于法律保留范围之外的,即无需法律的专门规定或授权,行政机关即可自主行事的,此时,行政机关的自主创新活动无所谓违反法律。
但是,这种自主决不意味着恣意,因为,在合法性之外,行政机关的活动还要受到合理性原则的拘束。
(2)在法律保留的范围之内——无效行政行为
如果行政机关面临的事务是处于法律保留范围之内的,那么,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处理。
否则,所作出的行为将构成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
笔者认为,对于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的行政行为,应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已经构成“明显且重大的违法”。
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首先,对于相对人来讲,可以行使抵抗权拒绝接受其约束。
其次,相对人可以请求有权机关予以确认。
该有权机关可以是作出机关,也可以是作出机关的上级机关。
再次,相对人的确认请求遭到拒绝后,或者作出机关仍然强制相对人接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无效。
最后,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给相对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相对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四)职权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论,权责统一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有权必有责。
对于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来讲,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白权力是人民给的,行使权力是有责任的。
就现行法律制度来讲,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确立了国家赔偿责任、依法补偿责任(补偿范围有限)、监督检查责任和其他违法责任制度,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主要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追偿责任、执法过错责任,可以说,我国行政法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规定已日趋完善;
第二,权责必须对称统一。
即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的责任。
否则,如果权力过大责任过小,则虽有责任但不足以约束权力,反之责任过大权力过小,则职业风险太大导致人人都不愿涉足行政管理领域,公共利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当前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职责权不对称,存在有职无权、有权无责的普遍现象。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使每个执法人员的职务、职权和职责明确,努力做到职责权对称统一;
第三,用权受监督。
杰斐逊说:“在权力问题上,不要谈论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锁链限制他们,防止他们作出伤害人的事情”。
这表明对权力实施监督的重要性。
没有监督的权力,即使法律责任设定得尽善尽美,也将导致腐败;
第四,违法要追究。
违法要追究是保障权利运行规范正确、责任落实到位的最后手段,只有违法行为得到追究,才能确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原则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行政法》,徐炳泽,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21世纪行政法》,沈岿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行政法论丛》,罗豪才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行政法学》,罗豪才,湛中乐,北京大学出版社
5、《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3-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