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制度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2020年10月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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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护理讨论制度1在护理工作中,凡遇到特殊病例、危重抢救病例、疑难病例、新手术开展等应进行会诊、讨论,集思广益,提高护理质量.

2对病情需要特级护理的抢救病员,护士长应组织全病区的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病情,配合治疗,拟定护理计划,落实护理人员,必要时成立特护小组进行护理.

3凡需要其它科室参与护理工作的病员,应由病区护士长提出会诊.讨论的申请,由科护士长或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师(主管.主任护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在疑难病例护理讨论过程中,可邀请经管医师参与讨论.

5 讨论情况经整理后,记录于护理查房本中.

护理会诊制度

1 、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问题时,邀请相关科室进行会诊。

2、会诊时须电话通知被邀方,说明所在科室病人情况及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并写出书面申请(护理会诊单)。

3、被邀方接到会诊电话后,应询问患者所在科室、病情及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

4、一般会诊在12 小时内完成,不过夜;急诊会诊随叫随到(夜间会诊首诊由值班护士长负责), 并填写好护理会诊单。

5、会诊者必须符合会诊内容要求的资格,所选护理专家应为主管护师或以上,有专业特长:专科病房护士长或专科护士10 年以上;对危重病人有组织、抢救、指挥能力,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以保证会诊的质量。

6、会诊时,按照护理程序对患者做全面详细的评估并对己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给予合理解释和指导。

7、会诊分为:

(l)、科内会诊:由病区责任护士或护理组长提出,也可由护士长在查房巡视过程中发现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召集本科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并制定出相应的护理措施:

(2)、邀请相应专科会诊(科间会诊):由护士长提出,被邀请方前去会诊。

8、不论是科内会诊还是科间会诊,会诊提出的护理措施必须体现在护理会诊单和护理记录单中,护理会诊单放入病历中.

9、若科间会诊未能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时,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组织院内高级职称的护理专家共同会诊,解决护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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