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实施方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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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干部离职从事民营经济工作的答复意见》、《昌乐县委、县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公职人员在编不在岗工作实施意见》和县卫生局会议精神,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
所有在朱刘街道卫生院有编制而不在岗人员。
二、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步骤
(一)成立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制定自查自纠申报制度、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摸清在编不在岗人员。
召开清理规范公职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然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查,逐人登记。
(三)、根据清理清查情况建立在编不在岗人员花名册和统计表。
(四)、把在编不在岗人员统计表发放给全院职工征求意见和接受监督。
同时在公示栏公示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
(五)、清理规范。
对清理出来的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认真核实,
确定清理对象并上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根据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和自身条件及意愿分类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
并及时把清理规范人员情况上报在编不在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按照清理规范政策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规范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县里检查验收。
(九)、对清理规范不力、瞒报、漏报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XXX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