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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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大纲

如皋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指导思想 (1)

第二节规划原则 (1)

第三节规划依据 (2)

第四节规划主要任务 (4)

第五节规划期限及范围 (4)

第二章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形势 (5)

第一节区位条件与特征 (5)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与问题 (5)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8)

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 (10)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0)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1)

第三节规划调控目标 (13)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

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5)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5)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6)

第三节调整其它各类农用地结构 (27)

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9)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9)

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30)

第三节推进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2)

第四节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3)

第八章合理布局和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35)

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工程 (35)

第二节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 (35)

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7)

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37)

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8)

第十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9)

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39)

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 (40)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3)

第一节制度保障 (43)

第二节政策保障 (44)

第三节技术保障 (45)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江苏省等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在评价《如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如皋市实际,制定《如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根本指导方针,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完善用地机制,统筹安排土地利用,明确土地利用战略,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如皋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二节规划原则

1、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强化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规模,优化农用地内部结构,促进农业结构合理有序调整和农业生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2、坚持统筹规划、主次有序、区域协调。根据如皋市不同区域的发展

基础和区位特点,确定土地利用的战略导向,制定差别化的用途管制政策,促进形成主次有序,协调并进的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3、坚持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优化,合理配置各类各业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和优化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和结构,促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4、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5、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合理布局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坚持严把土地闸门,强化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积极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土地保障。

第三节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

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

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

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13.《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

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4号);

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18.《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19.《南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20.《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1.《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2.《如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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