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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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典型案例

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0年4月2日)

一、案例概要

2008年以来,文县按照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要求,广泛聚集民间闲散资金,并辅之财政补助资金,以小额借款方式向贫困农户发放,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模式,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深入推进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村级互助社正逐步成为贫困村农民致富的发展银行。

2008以年,我县在碧口镇白果村、水蒿坪村和中庙乡后坝村、肖家坝4个村进行试点。据统计,截止目前,4个村共组建27个互助小组,管理人员达44人,协会会员发展到275户,互助资金总量达到94.82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75万元,农户自愿全额入股14.82万元,UNDP援助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共87户,其中贫困户累计借款46人次,累计发放互助资金41.6万元,到期还款10万元,占到期还款率的70.92%,该资金主要用于种、养殖业和农机设备的购置等。

二、主要做法

1、抓住“一个”重要环节。

解决试点村群众认识不够问题是开展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试点村干部、群众对试点工作不了解,心存疑虑。一怕没好人管,干不好,干不了;二怕群众只借不还,长不了;三怕自己管不着。我们针对群众思想,进行了思想发动和组织发动。一

是加大培训力度。我们对村两委班子、村民组长、共产党员、积极分子进行多次培训,首先做通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二是深入宣传。让贫困户了解试点内容和好处;三是采取干部动员亲属、朋友参加。四是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户发动。县扶贫办、财政局和乡(镇)干部与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多次深入农户家中进行组织发动,消除农民疑虑,从而解决群众参与试点的难题。

2、坚持“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平等原则。在政策宣传上公开,让试点村的农民了解互助资金的性质,运作方式和管理办法;在确定特困户、贫困户上公正,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方法;在互助资金管理上平等,无论贫困户或非贫困户都有同等的权利。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体现扶贫政策;二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原则。互助资金建立开始,我们就坚持农民的资金自己用、自己管、自己承担收益和风险。因此,我们帮助试点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时,在理论宣传、工作指导、政策制定等方面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思想,体现“能人”管理,又体现民主管理;三是坚持发展生产项目原则。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项目,调剂农户资金余缺,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以免影响互助资金的正常运转和滚动使用;四是有偿使用定期分红原则。互助资金有借、有还、有利息,使用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农户要按照规定缴纳资金占用费。占用费收益要定期向入股的会员分配,按股分红。只有分红才能体现贷款利率低于当地银行贷款利率。

3、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根据互助资金的操作要求制定了互助资金实施方案、互助资金协会章程、资金运作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确定互助资金活动的基本准则。组织章程是为规范互助资金协会组织形式和成员行为而订立的书面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是协会成员为了经营和管理而给自己制定的法律,是成员之间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就设立和管理的权利义务达成的文件,是成员自由意志的体现。规范了试点工作的随意性,保证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是确立组织机构框架,建立各项选举制度。按照《章程》规定,互助组织协会下设管委会,机构的基本框架是:互助小组、中心组、互助资金协会管委会和监督机构的三级组织管理形式。确定成员组成小组,选举中心组长;各个小组、中心组选举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兼出纳、工作人员兼会计;资金管理部门成立监督小组,选举组长。根据不同的管理机构,确定了不同的选举制度,使各项选举工作有法可依。

三是实行资金管理“四权分离”,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为保证互助资金的使用安全,互助资金严格执行审批权、拨付权、使用权、监督权分离的管理制度,即:互助小组只有借款使用权,没有借款审批权;协会只有借款审批权,没有资金使用权;监督小组只有借款监督权,没有借款管理权;金融机构只有履行手续拨款权,没有其他变通权。

四是加强诚信意识建设,逐步建立信誉等级制度。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加强自治管理,通过信誉好的多贷款制度,促进互助成员的信誉意识的提高;通过信誉意识的提高,降低管理风险,促进互助组织的健康发展。

五是规范管理风险,建立退出和清退等各项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政策风险和个别成员不作为现象,我们建立了退出制度,保证互助组织有理、有序的运行和解散,为了保证互助组织相对稳定,解决互助资金组成员与互助组之间的一般性矛盾和临时性矛盾,根据《章程》建立了清退制度,保证互助组织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成员。

三、试点工作取的主要成效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新阶段扶贫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探索扶贫新机制、搞活农村金融业的必然要求,是贫困村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将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思路,通过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培养了村民民主意识和村“两委”管理能力。通过互助资金的实施激发了农户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强化了村民对村组事务的监督和知情权;增加了村民合作理念,大大提高村“两委”、互助资金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资金匮乏的问题。目前,共借款87人次,累计发放互助资金41.6万元,贫困户借款

46人次19.5万元,分别占52.87%、46.88%,有效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

三是“互助资金”回收有保障、投资收益有效益。截止目前底,累计发放借款41.6万元,按进度回收到期资金10万元,占到期还款率70.92%。入股农户通过“互助资金”扶持,户均增收200元以上。

四是有效缓解了贫困村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困难。在春耕、播种、管理、收割等生产环节中,农户每年正常投入的资金户均1000元左右,这些生产资金往年要靠卖粮食、畜禽、高利息的私人借贷。通过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最直接、最有效缓解了农户发展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

五是促进了贫困农户产业发展和增收。把互助资金试点与发展特色农业相结合。利用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扩大整村推进项目的产业发展。借鉴先进试点村经验,各试点村要通过互助资金贷款用途和占用费率调控,瞄准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重点向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倾斜。提升了地主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使互助资金成为农村特色农业建设的平台,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农户的产业发展。

六是强化了扶贫资金监管力度。通过对扶贫资金的现场、定期、动态监管,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的流失,有利于财政扶贫资金的长期使用。大大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

七是促进了文明和谐新村建设。把互助资金试点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逐渐增强村民民主自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增进农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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