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贸易实务-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1
《国际贸易实务》品名品质数量包装

02
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上好可销品质)
1
指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的品质即可。 我国对外贸易中很少使用。
2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Example
1. 样品号 NT002 长毛绒玩具熊 尺码 24英寸 Sample NT002 Plush Toy Bear Size 24’’ 2. 光明牌婴儿奶粉 Bright Brand Infant Milk Powder 3. 柠檬酸钠 规格: (1)符合1980年版英国药典标准; (2)纯度:不低于99% Sodium Citrate Specifications: (1) in conformity with B.P. 1980; (2) Purity: not less than 99%
列明品名的意义
01
品名或说明的规定是双方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进出口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具体地订明商品的品名,并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避免履约的麻烦。
03
从业务角度看
02
从法律角度看 在合同中规定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货物交 接方面的权利。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规定,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第 一 节 品名、品质
一、品名 即商品的名字, 它体现在某些程度上商品的性质属于性别,使用和主要部份功能特性,结果能在其他的商品之间使特定的商品区别。在实际上,主要地品名即商品的名称,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因而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在实际中,商品主要依据用途、主要原材料或成分,制造工艺、外观造型等来命名。
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案例集

第一篇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案例1案情简介: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
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
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
后又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
对此,希予评论。
要点评析: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用“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
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如果采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用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品一致不能称为拒付理由。
本案例交易产品在实际业务中不可能采用全部手工制作,应该在合同中标明“基本手工制造书写纸”,以免双方产生争议,与实际所提交产品品质完全吻合。
案例2案情简介: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
卖方按照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
货到后发现所有50公吨货物均为A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
卖方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
于是诉诸法院。
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要点评析:法官应该判买方有权拒收4/5的货物,要求卖方退回4/5的货款,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第一章答案

第一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习题参考答案一、将下列外贸术语英文名称和中文名称用线连接起来1.Warning Mark 5.警告性标志2.Customary Tare 2 习惯皮重3.Bulk Cargo 1.散装货4.Sale by Brand 4.凭品牌买卖5.Trade Mark 3.商标二、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2.×3.×4.×5.×6.√7.√8.√9.×10.×11.×12.×13.×14.×15.×三、填空题(请在各小题的画线处填上适当的词句)1.看货成交看样成交2.净重3.溢短装的数量溢短装的价格溢短装的选择权4.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5.品质机动幅度品质公差6.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7.定牌无牌8.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目的地件数号码9.690 691 692 693 694 69510.1016 907.2四、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中,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1.B 2.D 3.B 4.C 5.D 6.A 7.A 8.B 9.B 10.A 11.A 12.C 13.C 14.B 15.B五、多项选择题(下列各小题中正确答案不少于两个,请准确选出全部正确答案)1.ABCD 2.ABC 3.ABC 4.BD 5.ABCD 6.ABC 7.ABD 8.CD 9.AC 10.ABC 11.ACD 12.BD 13.ABC 14.ABC 15.AC 六、翻译并解释下列名词1.Gross for Net以毛作净:实际上就是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常用于低值农产品。
2.Duplicate Sample复样:凭卖方提供的样品进行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质量的依据,称“凭卖方样品买卖”。
国际贸易实务1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

does not apply when the credit stipulates a specific
tolerance or uses the expressions referred to in sub-
credit.
b.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 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 5%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 证金额。
Even when partial shipments are not allowed, a
tolerance not to exceed 5% less than the amount of the
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指:由卖方提供样品,买方加以确认并作为 交货的品质依据。 注意事项 复样(Duplicate Sample)
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指:由买方提供样品,卖方加以确认并作为 交货的品质依据。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 指:凭买方样品买卖,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 加工复制出一个与买方提供的样品类似的样品交 买方确认,这种经买方确认的样品,称之,或称 “回样”。
1、 品质机动幅度条款(初级产品) (1)规定范围 锦缎 幅宽 35/36英寸 (2)规定极限 东北大豆 杂质含量不超过4% (3)规定上下差异 灰鸭毛 含绒18% 上下1% 2、品质公差 (工业制成品)
3、合理运用品质表示方法
例子
1.“tiger”brand lighters as per samples
2、凭说明表示
进出口贸易实务 第一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 范围-漂布,门幅宽35/36英寸; • 极限-Max(最高、最大、最多)
第 一 章
Min(最低、最小、最少) • 上下差异-马海毛,含量50%,上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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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一般适用于制成品)
多交的部分--可收取,也可拒收
第 一 章
全部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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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二)数量的计算方法 1、计量单位
第 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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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F.A.Q与G.M.Q
• 由于农产品的品质很容易变化,复杂工业品很 难用指标体系来表示,会采用一些部门所制定 的标准物来表示商品品质。 F.A.Q(FAIR AVERAGE QUALITY)良好品质 品质,俗称大路货,指某出口产品在其产地出 口的平均品质。 G.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上好可销品质,相对于F.A.Q而言。 在采用上述两种品质表示标准时候,最好还要 加上具体的指标和主要规格。
9
第 一 章
国 • 际 贸 易 实 务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品质交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英国法律:
•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 • 违反担保(随附条件)(breach of warranty);
• 英国法律一般认为违反货物品种规定属于违反要件
– 《公约》:--根本性违反合同
– 内在质量
• 如纺织品面料:原料--全棉、全毛、真丝、麻、 晴纶、涤纶等;织地(全棉)--平纹、斜纹、细 布、府绸等;其他--纱支、经纬纱密度、缩水率、 色牢度等;
国贸贸易实务第一篇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二)品质公差(Tolerance)
国际上同行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一 定范围内的差异
四、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
条款。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3.品质机动幅度。 (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三)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伊利奶粉 海尔电冰箱
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s by Origin)
因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 使产品具有独特的风格和特色
传统农副产品、特色产品
法国香水、四川榨菜、 绍兴花雕酒、景德镇瓷 器、龙口粉丝等
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illustrations
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技 术密集型产品
结构复杂,无法用样品或简单的几项指标来反 映起质量全貌,必须通过说明书来完整地说明 其具有的品质特征
买方还往往要求订立卖方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 服务条款
“品质和技术数据必须与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严 格相符”
三、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一)品质机动幅度(Latitude)(品质增减价条 款)
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可有一定幅度范 围内的差异。
韩国A商在我沿海某地采取定牌来料加 工某电器 产品。成品返销韩国市场后,韩 国另一B电器生产厂商控告A冒用他的牌子 。事后查明B电器生产厂商上述牌子在韩国 和我国均已办妥商标注册。在上述情况下 , A商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厂家有何教 训?
案例2.3:
我国某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 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 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 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 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相差较远,具 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 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 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 定为宜?
1、进出口贸易实务-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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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凭买方样品买卖(来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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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要注意自己的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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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要对工业产权问题作出规定
《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 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 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 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小思考:如何 将凭买方样品 买卖转化成凭 买方样品买卖? 为什么?
五、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二)品质条款的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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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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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适用于机械产品) (3)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 非信用证规定所列的货物数量 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 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 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也允许 有5%的伸缩。但以包装单位或 个数计数时不适用。
案例分析
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 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 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 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 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 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 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 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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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数量条款为“500m/t 10%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则卖方交货数量为()时,不 违反合同。 (1)500m/t
1进出口贸易实务练习剖析

第一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习题参考答案一、将下列外贸术语英文名称和中文名称用线连接起来1.Warning Mark 5.警告性标志2.Customary Tare 2 习惯皮重3.Bulk Cargo 1.散装货4.Sale by Brand 4.凭牌号买卖5.Trade Mark 3.商标二、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在出口贸易中,表达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2.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只要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不得拒绝接受,但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3.凭规格买卖,又提供了参考样品,卖方所交货的品质,则既要完全符合规格,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
4.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供货商,凡能用二种或以上的方法表示商品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一种方法表示(×)。
5.FAQ通常指的是制成品的良好货物品质(×)。
6.在出口凭样品成交业务中,为了争取国外客户,便于达成交易,供货商应尽量选择质量最好的样品请对方确认并签订合同。
(×)7.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卖方所交货物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则按《公约》的规定,买方可以收取多交货物当中的部分货物,也可以拒收全部多交的货物,但同时亦可要求损害赔偿(×)。
8.公量是国际上常用来表示商品实际重量的一种方法(√)。
9.若卖方违反了合同所规定的包装条件,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并拒收货物(√)。
10.按国际惯例,商品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出口商的货价之内,而不另行计收(√)。
11.在国际贸易中,中性包装主要是可避免一些国家的关税歧视,为扩大我国出口贸易,我国一般不提倡使用中性包装(√)。
12.在当前日趋激烈的全球化市场竞争中,为使我在出口商品中免与贸易摩擦和招致反倾销诉讼,我应尽量避免在出口商品包装上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
1 国际贸易第一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1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教学要求:了解与掌握商品的命名、品质、数量及包装的含义、合同条款的表示方法。
教学重点:品质的含义及表示方法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教学难点:品质的含义及表示方法教学内容:1.1 合同的标的物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标的”(subject of matter)就是进入国际市场的有形商品,即货物。
商品的品名、品质、包装是交易磋商时首先要谈妥的问题,此外,合同的标的必须用一定的数量来表示。
而对商品的品名、品质、包装和数量的检验,也是合同的标的密切相关的问题。
1.1.1 品名1.商品的名称的含义(name of commodity)2.命名商品的方法:(1)——(8)1.1.2列明品名的意义1.1.3品名条款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的格式,通常在“商品名称”或“商品品名”(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
1.1.4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的事项1.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避免空泛、笼统或含糊的规定,以确切地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
2.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交易双方应事先就其含义取得共识。
对于某些新商品的译名,应力求准确、易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
3.恰当选择商品的不同名称以利于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
4.切实反映商品实际情况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的词句,都不应列入品名条款。
1.2 商品的品质1.2.1约定品质条款的意义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生物特征及化学成分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观、色泽、款式、味觉和嗅觉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
如果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拒收货物,甚至撤销合同,商品的品质影响到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国际贸易实务辅导笔记第1章 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1章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第l节商品的名称一、列明品名的意义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交易标的物的描述,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因此,列明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
二、品名条款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双方买卖的商品名称。
有时为省略起见,也可以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入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字。
就一般商品而言,在只列明双方意欲买卖的商品名称时,可以把有关品种或品质产地概括性地描述包括进去。
有时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都包括进去,在这种情况下,它即是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的合并。
三、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问题品名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在规定此条款时,应注意下列问题:(一)必须明确、具体(二)针对商品实际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三)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第2节商品的品质一、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内在质量指的是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以及生物结构等。
外观形态指的是商品的花色、造型、款式等。
商品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商品的使用效能、销路和市场价格,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就品质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中的品质条款,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各国法律及《公约》都把品质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
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由此可见品质的重要性。
二、品质的表示方法在国际贸易中,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凭样品表示样品(Sample)通常是指从一批货物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和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能够代表出售货物品质的少量实物。
(供参考)进出口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

进出口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第一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一、单项选择题1、在国际贸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适合于()。
A、凭样品买卖B、凭规格买卖C、凭等级买卖D、凭产地名称买卖2、若合同规定有品质公差条款,则在公差范围内,买方()。
A、不得拒收货物B、可以拒收货物C、可以要求调整价格D、可以拒收货物也可以要求调整价格3、大路货品质标准是指()。
A、适于商销B、上好可销品质C、质量劣等D、良好平均品质4、目前我国出口的某些工艺品、服装、轻工业品等常用来表示品质的方法是()A、凭样品买卖B、凭规格买卖C、凭等级买卖D、凭产地名称买卖5、凭样品买卖时,如果合同中无其他规定,那么卖方所交货物()。
A、可以与样品大致相同B、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C、允许有合理公差D、允许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6、国际贸易中,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以及一部分工业制成品习惯的计量方法()。
A、按面积计算B、按长度计算C、按重量计算D、按容积计算7、在国际贸易中,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习惯的计量单位()。
A、按重量计算B、按面积计算C、按体积计算D、按容积计算8、在工业制成品的交易中,为了顺利履行合同,通常在合同中订立()。
A、品质机动幅度条款B、品质公差条款C、数量增减价条款D、品质增减价条款9、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A、不超过5%B、不超过10%C、不超过15%D、由卖方自行决定10、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
A、凭说明买卖B、凭样品买卖C、凭等级买卖D、凭规格买卖11、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
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如何作价给予规定。
卖方依合同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作价。
A、到岸价B、合同价C、离岸价D、议定价12、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是()。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

第一節 商品的品名
一、列明品名的意義 交易雙方在洽商交易和簽訂買賣合同時,通常很少見
到具體商品,一般只是憑藉對擬行買賣的商品作必要的描 述來確定交易的標的。
按照慣例,對交易標的物的描述,是構成商品說明的 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是買賣雙方交接貨物的一項基本依據。 若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的品名或說明,買方有權提 出損害賠償要求,直至拒收貨物或撤銷合同。
二、對品質的要求
(一)
由於商品品質關系到用戶的切身利益,故在國際市場 上,用戶不僅要對品質進行評價,而且還要對生產企業的 品質體系進行評價,這已成為當前國際貿易中的通常做法。 ISO9000系列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為適應國際貿易發展 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質管理和品質保證標準。它為國際市場 商品的生產企業品質體系評定,提供了統一的標準,具有 國際通行證的作用。
(二)以說明表示商品品質
1、憑規格買賣(Sales by Specification)。它具有簡單 易行、明確具體,在國際貿易中被廣為運用。
2、憑等級買賣(Sale by Grade)。它通常是由製造商 或出口商根據其長期生產和瞭解該商品的經驗,在掌握其 品質規格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
3、憑標準買賣(Sale by Standard) (1)良好平均品質(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2)上好可銷品質(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Sale by Illustrations)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Sales by Trade Mark of Brand)。 商標或品牌本身實際上就是一種品質象徵。
在確定進口商品的品質條件時,應從我國實際需要出 發。品質過高,影響價格,也未必符合需要;品質偏低, 或漏訂一些主要品質指標,將影響使用,招致不應有的損 失。
1第一章 商品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

分析:货物等级是商品品质的重要指标, 分析:货物等级是商品品质的重要指标,违反
品质条款,造成单证不符,可能会遭拒付。 品质条款,造成单证不符,可能会遭拒付。
城市学院
四、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基本内容 1. 对商品质量、规格、等级、标准、牌号 对商品质量、规格、等级、标准、 等作具体规定 2. 品质条款是交易条件之一,是买方接 品质条款是交易条件之一, 受货物的依据,也是商检,仲裁, 受货物的依据,也是商检,仲裁,解决纠 纷的依据 3. 依产品不同,品质条款内容也不同 依产品不同,
凭标准(standard) 3. 凭标准(standard): 例:fair average quality(F.A.Q.) China rice F.A.Q.1997 CE,BS.
城市学院
农副产品:良好平均品质fair 农副产品: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 主要用于某些品质 变化较大而难规定统一标准的产品, 变化较大而难规定统一标准的产品,例:
城市学院
案例:某年,我某出口公司A对英国B公司按每吨90英镑CIF 90英镑 案例 : 某年 , 我某出口公司 A对英国 B 公司按每吨 90 英镑 CIF
利物浦成交某农产品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不超过15 15% 利物浦成交某农产品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不超过15%,碎 粒最高不超过20 20% 杂质最高不高于1 粒最高不超过 20 % , 杂质最高不高于1 % . 成交前我方也曾向买 方寄送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一致。 方寄送过样品 , 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一致 。 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装运前 , 由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 货到英国后, 公司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 货到英国后,B公司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卖方有责任 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降价。 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 。 因此要求降价 。 而此时我方留存的 复样已遗失,我方出口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品交货, 复样已遗失 , 我方出口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品交货 , 而只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为由, 而只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为由 , 坚持我方所交货品质符合合同 规定,并有装运前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明,不同意降价。 规定,并有装运前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明,不同意降价。B公 司又请该国某检验公司进行检验, 司又请该国某检验公司进行检验 , 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 比样品低7 的检验证明,并据此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 比样品低7 % 的检验证明 , 并据此要求我方赔偿, 而我方拒赔 。 理由是:该批货物是凭规格买卖而不是凭样品买卖。 理由是 : 该批货物是凭规格买卖而不是凭样品买卖 。 你认为 我方拒赔的理由充分吗? 我方拒赔的理由充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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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 务—商品的数 量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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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商品数量条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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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的计量单位
重量的计算方法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导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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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出口公司在广交会上与外商 当面谈妥出口大米 10000 公吨, 每公吨USD310.00 FOB 大连。 但在签约时只是笼统地写了 10000 吨,当事人主观上认为 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而言。 问这样做是否妥当?
为了避免日后履约困 难,卖方可以根据买方 来样仿制或选择品质相 近的样品提交买方,即 “回样”或称“对等样 品”请其确认。买方一 旦确认即作为双方交货 的依据,这样就把“凭 买方样品买卖”变成了 “凭卖方样品买卖”。
(3)凭对等样品买卖(回样)
先生产/采购对等样品(回样)
‚凭卖方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的基本要求:(1)样 品是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2)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适用条件:只适用于一些尚不能使 用科学方法表示品质的商品 注意:对品质没有绝对把握时,在 合同中订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似”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 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若卖方 提交的货物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则买方可以拒 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全部或 部分,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若卖方交货不足, 则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补足,并赔偿买方可能的 损失。
商品的计量单位
重量
个数
长度
例子:中国花生仁 水分 13% ( Max );不完善 粒5%(max);含油量44%(min)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出口纺织原料一批,合同规定水分 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曾向买 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 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后,买方提出货物的 质量比样品低 7% 的检验证明,并要求我方赔 偿损失。问:我方是否该赔?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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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凭买方样品买卖(来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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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要注意自己的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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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要对工业产权问题作出规定
《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 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 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 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小思考:如何 将凭买方样品 买卖转化成凭 买方样品买卖? 为什么?
(二)文字说明
凭 规 格 等 级 买 卖 凭 凭 牌 产 名 地 或 名 商 称 标 买 卖 买 卖 如我国出口的冻带骨兔肉分为:
特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500克 大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000克 中级:每只净重不低于600克 小级:每只净重不低于400克
凭 标 准 买 卖
凭 说 明 书 和 图 样 买 卖
小提示:注意国 际度量衡制度的 差异
公制、英制、美 制、国际单位制
重量的计算方法
毛重
净重
公量
自重加包装重量(Gross 例如:出口 公吨羊毛,标准回潮 Weight ),10 适用于低值商品。 计算皮重的方法( 1)按实际皮重计算 率为11%,经抽样10公斤用科学方法 毛重 —皮重(包装) 去掉水分净剩羊毛 8公斤,求该批货 ( 2)按平均皮重计算( 3)按习惯皮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 物的公量。 ( Net Weight ) 重计算( 4)按约定皮重计算 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 解:该批货物的实际回潮率为: 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 2 8=25% (Gross for Net)的做法。 公量=10 (1+11%) (1+25%) 公量 =实际重量×(1+标准回 用科学方法抽掉商品中的水分,再 =8.889(公吨) 潮率)÷( 1+实际回潮率) 加上标准含水量,即为公量。适用 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稳 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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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阿联酋出口冻羊肉20公吨,每公吨 FOB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 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 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结果我按 22公 吨发货装运,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到 拒绝。请问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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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About 500m/t”或“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条款,对 买卖双方有无区别?为什么?在后一种规 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最少 可交多少公吨?如何计价?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品名和品质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和品质
导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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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共 计 10000 件,价值 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 为 100%,商标上也标明“ 100%羊绒”。当对方检 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 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 元结案。
‚确认‛
案例思考
我某轻工产品SK公司向瑞典DY公司出口一批皮衣,合 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皮衣‛。 DY 公司收 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皮衣的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 操作,而 SK 公司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 DY 公司要求 SK 公司赔偿, SK 公司拒绝,主要理由是: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 工序完全采用手工;(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 样品成交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因 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的品质一致。试分析: 此交易争议的责任在谁?应如何处理?
理论重量
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尺寸的 商品,如马口铁、钢板等。
例如:假设某出口公司与客户成 交薄形钢板1万张,每张重100千 克,尺寸均为(5×4)平方米。 根据上述描述,可以推出该批钢 板的理论重量为: 法定重量(Legal Weight)是指纯 100×10000=1000000(千克) 商品重量与直接包装物(如销售包 装)的重量。实物净重是指除去销 售包装后的重量,又称净净重 (Net Net Weight)
面积
体积
容积
吨、千克、 升、加仑、 立方米、立 件、双、套、 平方米、 克、磅、英 米、英尺、 蒲式耳等 打、罗、令、 平方尺、 方英尺、立 担、美担、 码等(金 (酒类、 袋、桶、包、 平方码等 方码、立方 盎司、克拉 属绳索、 汽油及液 卷等(日用 (玻璃板、英寸等(木 等(农、副、 体商品) 布匹、绸 品、轻工业 地毯、皮 材、化学气 缎等) 矿产品等) 体等) 品、机械产 革等) 品等)
五、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二)品质条款的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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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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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适用于机械产品) (3)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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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品名:东北大豆
Name of Commodity:Northeast Soybean
例2
品名:中国桐油
Name of Commodity:Chinese Tong Oil
商品的品质(质量)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
商品内在质量(物理性能、机械 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 和外观形态(外形、色泽、款式、 味觉和嗅觉等)的综合反映
约定商品数量条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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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数量的多少,是制定单价和计算总金额的重 要依据,不仅关系到交易规模的大小,而且是影 响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的重要因素。所以,商品 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件(要件)。
小思考: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 50 吨小麦,卖方实 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哪种决定? A、收取52吨货物 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1吨 C、 拒收52吨货物 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
二、品质的重要性
市场——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
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 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 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
三、对品质的要求(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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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一 批脱水菠菜到香港,质量 条款规定‚水份不超过 8% ‛。若该公司实际交货 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 卖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 非信用证规定所列的货物数量 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 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 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也允许 有5%的伸缩。但以包装单位或 个数计数时不适用。
案例分析
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 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 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 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 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 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 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 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商品的名称(品名)
一、什么是商品的品名?
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 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 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二、商品品名命名方法
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如消毒液、电风扇等 2.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如羊毛衫 3.以其主要成分命名,如人参珍珠霜 4.以其外观造型命名,如绿豆、红豆 5.以其制作工艺命名,如酿造酱油、精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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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数量条款为“500m/t 10%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则卖方交货数量为()时,不 违反合同。 (1)500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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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m/t
(3)449m/t 或551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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