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企业办公室上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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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四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五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内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响应。
第六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七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及文字与表格内容要一致。
第八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标书》编制无误。
第九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内容相协调。
第十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十一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一)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
或其他考勤方法。
二、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
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
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二)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人员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人员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办公用品每月领用一次,使用公司专用的表格,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三、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经理审批,购置大宗、
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投标文件电子版、公司证照信息、专有技术等内部资料;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股东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及相关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