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监督抽查农地膜统计表xls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示2021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示2021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2.01.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示2021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抽查结果的通知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禁用药物、不按规定使用农兽药、不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我厅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各地聚焦风险品种和问题参数,扎实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累计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蜂产品和水产品样品5733批次,检出问题产品112批次。
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已督导各地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已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现将不合格样品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1月11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农药生产监督抽查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农药生产监督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5.31•【字号】川农函〔2019〕392号•【施行日期】201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农药生产监督抽查的通知川农函〔2019〕392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农药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厅决定对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开展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数量(一)抽查品种:主要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二)抽查范围及数量:抽取的企业数占省内农药企业生产许可发证数量的60%以上,抽取农药样品数60个。
二、任务分工此次监督抽查由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政策法规处、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共同牵头,四川省农药检定所和相关市(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施,委托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检测农药产品质量,重点检测有效成分含量及违规添加的其他农药成分含量。
三、抽样要求(一)抽样人员。
抽样工作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四川省农药检定所等实施,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
抽样前应向被抽查企业出示有关文件和抽样人员证件,说明有关情况。
(二)抽样规定。
抽样应从企业成品仓库抽取附有合格证的农药产品。
抽样时要查验其自检报告,在抽样单上记录农药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数量。
(三)抽样单签署。
抽样人员要认真填写抽样单,内容必须与所抽产品标签标注内容一致。
填好的抽样单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抽样单上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在抽样单上注明,并由当地执法人员签字见证。
每个产品封样三份,交检测单位一份检测,抽查单位、被抽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四、样品检测(一)样品检测。
样品检测委托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承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3.12•【字号】川农函〔20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的通知川农函〔2020〕206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农药管理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加强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农药产品质量,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药行为,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我厅决定2020年继续组织21个市(州)全面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时间2020年4月-9月。
二、抽查范围各市(州)的农药经销门店,以县、乡农药经销门店为主。
三、抽检品种和数量(一)品种:抽检201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单制剂产品。
抽样的品种为:毒死蜱、吡虫啉、啶虫脒、敌敌畏、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氰菊酯、联苯菊酯、多菌灵、甲基硫菌灵、丙环唑、三环唑、多效唑、稻瘟灵、百菌清、苯醚甲环唑、三唑酮、咪鲜胺、草甘膦、草铵膦、敌草快、乙草胺。
(二)数量:全省共抽检900个样品,各市(州)抽样量见附件1。
四、任务单位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
其中,抽样工作和结果报送由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或相应机构负责,尽可能抽取本市(州)农产品质检机构认证范围内的农药产品。
检测工作由本市(州)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负责。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2.13•【字号】川农函〔2019〕91号•【施行日期】201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农函〔2019〕91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权套牌、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我省2019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大春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内容(一)检查对象。
本次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对象是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销售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大豆和蔬菜等种子。
重点抽查当地主推品种、引种品种、上次抽检发现问题以及被举报的经销商经营的种子。
(二)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种子质量。
抽取种子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同时对水稻、玉米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二是检查销售品种合法性、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规范性。
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生产经营种子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引种备案等。
三是检查种子经营门店的销售台帐、是否向购种者出具购种凭证及是否备案等情况。
根据近年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种量,2019年各市州春季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任务见附件。
二、组织分工(一)组织形式。
本次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市(州)级自查和省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双随机要求,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检查行动。
省级督查由厅种业发展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测分工。
省种子站从各市州扦取的水稻、玉米种子样品中选取部分样品统一组织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和真实性检测。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依法查处2015年6-7月全省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419号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依法查处2015年6-7月全省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的通知正文:----------------------------------------------------------------------------------------------------------------------------------------------------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依法查处2015年6-7月全省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419号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局(委):现将2015年6-7月全省饲料监测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见附件1)通知你们,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遂宁市国泰饲料有限公司、遂宁市民望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部分营养指标未检出,四川省现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遂宁市先峰饲料有限公司、自贡华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部分指标检测值与标准值差异巨大,上述单位被检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由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饲料)》的相应规定从严予以处罚;责成生产企业立即召回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并监督销毁。
二、四川皇嘉顺旺饲料有限公司、成都法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丰饲料有限公司、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大英分公司、四川有为饲料有限公司、四川省五友农牧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检出铜或锌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由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饲料)》的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三、郫县永定村胡正兴经营的“波士犊牛精料补充料Ⅱ型SD5801”检出羊源性成分,由经营单位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成都市饲料管理部门要对该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先进(成都)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行跟踪监测,依法处理。
四、泸州东方希望饲料经销部经营的777肉羊配合饲料产品质量不合格,由经营单位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表

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表2.市级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不低于1%。
-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有关规范文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编号:NO:此单一式四份。
第一联交检验机构,第二联抽样单位留存,第三联交被抽查单位,第四联交任务下达部门。
-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封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标签-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移交确认单抽样单位名称:-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 5 -此单一式两联,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任务下达部门分别留存。
附件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拒检确认书- 6 -此单一式三份。
第一联交任务下达部门,第二联抽样单位留存,第三联交被抽查单位。
附件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通知单(编号)(被抽查单位名称):按照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名称)进行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附后。
收到此通知单后,请填写回执并寄回。
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 7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编号)()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受检单位公章)年月日- 8 -附件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事项告知书(供参考)(申请复检人全称):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以现行版本为准)规定,现将复检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复检机构确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关于更新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公告》,本次复检机构确定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19年第四季度农业农村部和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19年第四季度农业农村部和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川农函〔2020〕243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19年第四季度农业农村部和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川农函〔2020〕24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通报和我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我厅现组织对有关不合格兽药产品进行依法查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查处对列入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四季度在生产环节跟踪检验不合格的9批次产品(见附件1),成都市、遂宁市、资阳市和内江市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兽药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被抽检产品,立即召回售出产品,监督销毁不合格产品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企业整改完成后,经所在地市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符合吊销证书或撤销批准文号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启动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程序。
待企业整改完成恢复生产后,省兽药监察所要结合今年我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对生产企业对应产品进行连续三批次跟踪抽检,并将检验结果报厅饲料兽药处。
对在我省经营环节抽检不合格的2批次产品(见附件1),其所在地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对经营企业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没收销毁。
对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经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经所在地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逾期不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要依法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N〔2021〕—663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N〔2021〕—66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农药生产、经营和安全使用对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进一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保驾护航,我厅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组织本次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由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和省农药检定所联合组织实施,相关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配合完成。
其中: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负责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不合格农药产品的查处工作,省农药检定所具体负责专项监督抽查产品的抽样、产品与结果确认和结果汇总等工作,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抽查内容、数量及检测项目(一)生物农药违规添加化学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全省农药市场随机抽检苦参碱、枯草芽孢杆菌、苏云金杆菌、印楝素等生物农药40批次。
参照NY/T2990-2016《禁限用农药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对样品中是否违规添加化学农药成分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二)灭生性除草剂违规添加百草枯专项监督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全省农药市场随机抽检敌草快水剂、草甘膦水剂和草铵膦水剂等灭生性除草剂4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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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超微膜
四川省康茂塑胶有限公司
800×0.004(mm) Ⅲ级
9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超微膜
四川省康和塑胶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4(mm) Ⅲ级
10
聚乙烯塑料薄膜
凉山德昌英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00×0.12(mm) A类
11
聚乙烯塑料薄膜
凉山德昌英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00×0.014(mm) Ⅳ类
)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统计表
商标 样品等级
生产日期
兴利
合格品
2010-01-23
兴利
合格品
2010-01-23
黑龙滩 合格品
2010-01-01
黑龙滩 合格品
2010-01-01
黑龙滩 合格品
2010-01-01
中意
合格品
2010-01-21
康和
合格品
2010-01-21
检验结论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28
微膜
29
农用塑料薄膜
30
超强微膜
四川省犍为罗城忠烈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犍为罗城忠烈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犍为罗城忠烈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8(mm) Ⅳ类 1000×0.06(mm) A类 1000×0.004(mm) B类
麒麟 麒麟 麒麟
合格品 合格品 合格品
2010-01-26 2010-01-26 2010-01-26
合格 合格 合格
仁寿县兴旺塑料薄膜厂
1000×0.004(mm) Ⅲ类
5
聚乙烯吹塑薄膜
仁寿县兴旺塑料薄膜厂
1000×0.008(mm) Ⅱ类
6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薄膜
仁寿县中意塑胶化工有限公司
1000×0.014(mm) Ⅲ类
7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薄膜
四川省康和塑胶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8(mm) Ⅳ类
成都创欣塑胶有限公司
1000×0.06(mm) A类 Ⅱ
24
聚乙烯地膜
成都创欣塑胶有限公司
1000×0.014(mm) Ⅲ
25
聚乙烯微膜
成都创欣塑胶有限公司
1000×0.008(mm) Ⅳ
26
聚乙烯吹塑薄膜
成都创欣塑胶有限公司
1000×0.008(mm) Ⅱ
27
地膜
四川省犍为罗城忠烈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12(mm) A类
16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四川省康和塑胶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2(mm) A类
17
农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都江堰市三角塑料厂
1000×0.10(mm) A类
18
农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都江堰市三角塑料厂
1000×0.16(mm) A类
19
PE吹塑薄膜
都江堰市三角塑料厂
三角牌 合格品
2010-01-17
三角牌 合格品
2010-01-17
三角牌 合格品
2010-01-17
丰收
合格品
2010-01-2丰
合格品
2009-12-22
惠丰
合格品
2010-01-12
惠丰
合格品
2009-12-30
丰收
合格品
2010-01-02
麒麟
合格品
2010-01-26
1000×0.014(mm) Ⅳ类
12
聚乙烯塑料薄膜
凉山德昌英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00×0.008(mm) Ⅳ类
13
聚乙烯塑料薄膜
四川眉山英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00×0.014(mm) Ⅳ类
14
聚乙烯塑料薄膜
四川眉山英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00×0.008(mm) Ⅳ类
15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四川眉山英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0年第1季度农地膜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专项)合格产品及生产企
序 号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规格型号
1
聚乙烯吹塑薄膜
仁寿县正南塑料厂
2000×0.014(mm)
2
聚乙烯吹塑薄膜
仁寿县正南塑料厂
2000×0.008(mm)
3
聚乙烯吹塑薄膜
仁寿县兴旺塑料薄膜厂
1000×0.014(mm) Ⅱ类
4
聚乙烯吹塑薄膜
1000×0.004(mm) Ⅲ类
20 农用聚乙烯吹塑地面覆盖薄膜
都江堰市三角塑料厂
1000×0.014(mm) Ⅳ类
21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汶川川西塑胶有限公司
1000×0.014(mm) Ⅲ类
22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汶川川西塑胶有限公司
1000×0.008(mm) Ⅳ类
23
聚乙烯棚膜
康茂
合格品
2010-01-21
康和
合格品
2010-01-21
英华牌 合格品
2010-02-01
英华牌 一等品
2010-02-01
英华牌 一等品
2010-02-01
英华
一等品
2010-02-02
英华
一等品
2010-02-02
英华
合格品
2010-02-02
康和
合格品
2010-01-21
三角牌 合格品
201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