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深化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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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鄞州区委鄞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新一轮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讨论稿)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载体。近年来,鄞州区小城镇建设持续发展,节点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但城镇面貌落后、功能滞后问题依然存在。根据我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六个加快”战略部署,按照我区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求,坚持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建设水平、社会综合管理、群众生活品质的优化升级,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区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努力实现城乡互动、融合发展和共同繁荣。

(二)基本原则

规划深化原则。坚持城乡一体化理念,优化全区城乡空间布局规划,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正确处理好开发、建设、保护关系,深化细化建成区核心区块规划,以规划整合资源要素,优化功能布局,以规划集聚人气产业,繁荣城镇经济,确保小城镇建设有序开展。

统筹协调原则。坚持小城镇建设与新城区统筹推进,坚持小城镇建设与新村建设联动推进,坚持卫星城、中心镇、特色镇和城市功能区协调发展,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效能管理,

确保小城镇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集约利用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掘现有城镇用地潜力,加强对现有城区的优化和现有设施的充分利用,促进城镇从外延式扩大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机制创新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着力创新各项制度,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市场化的要素流动机制、高效化的小城镇建设管理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建成完备的城镇综合体为主要着眼点。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拆除旧房50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800万平方米、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达到400亿元,初步建成总体规模适度、服务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产业现代高效、管理科学有序、特色鲜明亮丽的社会主义新型城镇。

根据上述目标,对全区镇乡(街道)小城镇建设实施分类指导。具体分四种类型:

——卫星城。对集士港,以建设鄞西“新城市”为目标,统筹鄞西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卫星城”综合配套改革,改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以改革转产业、集要素,实现“中心镇”到“卫星城”的转变。对姜山镇,参照“卫星城”要求规划建设,积极开展卫星城市试点申报工作。

——中心镇。对邱隘、鄞江、咸祥等镇,要以建设小城市为目标,集聚人口,做大产业,突出特色。要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以轻轨和交通快速通道为轴线,巩固建设成效,强化要素集聚辐射功能,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示范镇。

——特色镇。高桥、古林、五乡、横溪、东吴、横街、云龙、瞻岐、洞桥、塘溪、龙观、章水等镇(乡),要依托独特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人文景观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强化规划引导,加快项目推进,力争建成特色鲜明的产业强镇、生态美镇、文化名镇。

——城市功能区。下应、钟公庙、中河、首南、石碶五个街道,要根据新城区80平方公里的功能定位,加大拆迁力度,加快功能配套,积极实施老街改造、城市主干道两侧整治和新区开发,成为新城区外延扩张的新亮点。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年全区小城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建设宜居住宅区。加大住宅开发力度,满足群众居住需求;引进实力开发商,打造精品商住楼;创新建设模式,通过镇(村)企联合、管理外包等方式,打造优质便民安置小区;恰当提高城镇住宅容积率,注重小区配套建设。形成一片风格统一、个性鲜明、建筑精美、环境优美、配套完美的新型住宅小区。

——营造繁荣商业区。以城市综合体建设为突破口,将城镇商业由传统的沿街带状布局,转变为以商业复合体为核心、商业街为主轴的块状格局;加紧实施商业街景改造,做精沿街立面;完善商业业态梯度配置,引导和鼓励民资、外资进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打造高效服务区。从服务群众入手,建设高效公共服务区。突出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加快学校、医院、邮局等公共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设施的服务能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形成文体休闲区。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建设。建设镇乡(街道)文化体育中心等公益性文体设施,提升其功能品位。将文化体育设施、休闲广场、公园绿地等资源进行一体化组合建设,提高其服务效能。

(三)工作重点

为实现十二五期间我区小城镇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整改一批“镇中村”。加大建成区范围内和城乡结合部镇中村整改力度,按照建设新型城镇社区要求全面改造旧村和老住宅小区。同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镇中村面貌,营造加快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的良好环境。

——实施一批现代产业项目。通过“退二进三”,加快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项目发展,加快形成与新型城镇相适应、布局合理、业态先进的商贸服务体系。通过“退劣进优”,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对城镇建设的支撑作用。通过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改革,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从而建立起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产业体系。

——完善一批基础设施。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公共服务均衡化为目标,强化城镇路网、电网、水网和垃圾、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同时加大区域重大配套设施及教育、文化、卫生、电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加快园林绿化、市政环卫等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品位。

——建立一套完善的城镇建设管理发展体制。建立完善小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投融资、产业促进、城镇管理、农民利益

保障等制度,探索符合小城镇发展趋势、适应城镇居民需求、科学合理有序的城镇建设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三、扶持政策

(一)实施财政分成倾斜政策。完善新一轮区与镇(乡)、街道财政分成政策,增加支出基数,调减收入增幅,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转移支付、自求平衡”的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夯实镇乡(街道)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财力基础。

(二)返还辖区土地出让所得。对镇乡(街道)区域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出让所得和建成区范围内、城乡结合部、街道功能区工业用地出让所得,原则上在扣除区财政收益及相关税费、基金提留后,区可得部分全额返还给镇乡(街道),用于镇乡(街道)小城镇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旧房拆迁补助力度。坚持建新拆旧,加大拆迁力度,对凡拆迁量达到当年拆迁任务数50%及以上的镇乡(街道),扣除区级以上(不含区级)重点工程及东部新城相关项目拆迁面积后,每拆除非住宅旧房100平米区财政奖励10000元;“镇中村”改造(含村民、居民住宅拆迁)在享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政策基础上,每拆除旧房旧房100平米区财政再奖励5000元。

(四)鼓励投资城镇服务业。对在城镇投资、区内注册纳税、且符合我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业态导向的服务业企业,凡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达到1000万及以上的,按投资额度分档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对产业带动力强的大型或重点服务业项目实行“一项一策”。

四、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一)创新小城镇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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