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永兴制衣有限公司
货物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08-01-01
为使货物得到有效管控,防止非法或非授权货物出入,特制定如下规定。
1、外来货物须有送货单,并与采购确后,保安才可放其进厂。
2、外来货物仓库人员核对订单、送货单后,才可收货入仓。
3、外来物品无送货单的,须与相关责任人确认后,才可让其进厂。
4、入仓货物须有权责人签名确认的入仓单才可入仓。
5、出仓货物须有权责人签名确认的出仓手续(如领/发料单、出货单)才可出仓。
6、生产部门货物进入包装部门须相关手续,并核对、检查无误后才可进入。
7、门岗保安凭权责人签名确认的放行条放行出厂货物。
8、物品带出车间须有签名确认的放行手续。
9、货物之外的其他物品出厂须有权责人签名确认的放行条才可出厂。
10、货仓收货须依订单、送货单上的内容对货物进行核对、检查,无误后才可
收货进仓。
11、出仓货物与出仓手续上内容核对、检查无误后,才可出仓。
12、出厂物品门岗保安与放行手续上内核对、检查无误后,才可出厂。
13、货物/物品放行核对、检查有疑问时,应及处理、上报;如发现重大异常,
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