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合格司法工作者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十分珍惜这些工作经历,因为它使我能够更真切地理解普通老百姓的感受,更加注重体察社情民意,更能深刻体会做一个称职基层法院长的重任。

以下是我对做一个称职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工作者的几点体会:
一、一个称职基层法院司法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以下素质。

法院司法工作者的素质是承担审批职能的基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

明确法院司法工作者的素质要求,对做好司法工作至关重要。

(一)政治成熟度较高。

一个合格的司法工作者,首先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其次必须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

再次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经验,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在错综复杂的政治风云中头脑清醒,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行动果断。

政治经验越丰富,越能经受住锻炼和考验,在法院院长的位子上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司法公正意识要强。

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就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

通过审判工作,保证司法公正,是各法院崇高的使命和工作目标。

法院院长必须要有很强的司法公正意识,才能带领法院干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任务,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三)领导能力要出类拔萃。

司法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岗位上的人员需要具备五方面领导能力,即筹划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疏通协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灵活应变能力。

筹划决策,要求法院院长善于从全局出发,深谋远虑,遇到事情要善于出主意,拿办法。

组织指挥,要求法院院长运用自身的权力和影响,使各个部门、每个干警各就其位,各显其效,展现整体效能。

疏通协调,要求法院院长以大局为重,采取一切方法和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领导班子高效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识才用人,要求法院院长善于发现人才,并敢用、会用。

灵活应变,要求法院院长善于适应客观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拿出新对策,不断开创新局面。

(四)品德作风要正。

有没有良好的品德作风,对于司法工作者来说十分重要。

众所周知,司法工作者所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品德作风如何,不仅关系着警风、院风,而且影响着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作为司法工作者,品德作风一定要正。

这就要求法院司法工作者要有建功立业的高尚情操;要有光明正大、公道正派的高尚品格;要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精神境界;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接受监督要严。

到了司法工作者的位置上,权力大了,位子高了,抬轿子、讲好话的人多了,求情办事情的多了,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也更多了。

法院院长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定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要经常向人大汇报严肃执法情况,要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

应该强调,作为司法工作者,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本单位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化、正常化,时时处处把自己置身于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办事公开化。

对于法院的各项工作,凡能向干警公开的都要公开,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倾听干警的呼声。

还要以制度保障监督的实现,法院院长要带头执行监督制度,狠抓落实。

二、怎样成为称职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者?
要善于从宏观上、大局上观察事物、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把关定向,驾驭全局。

要敢于拍板,敢于决断,不为一时一事的得失所困惑,特别要克服依赖性和怕承担责任的思想。

当然,敢于决断并不是盲目决断。

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事情,要主持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然后集中决断。

要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从各种方案的比较中选出最佳方案,使决断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

团结是干事创业的前提和基础。

同单位的干警们走到一起,虽然各有不同的经历、
水平、能力、专长、性格、爱好,但共同都有着一定的阅历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经验,这些共同点正是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充分发挥力量,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面对目前多元的观念、价值观念、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是十分必要的。

院长是法官的管理者,其最大的价值不在于你享有什么职位,而在于在你的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和独特的人格魅力。

(二)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个人智慧、水平、能力毕竟有着局限,不可能事事考虑周全。

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去办,才能促进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合作。

在法院行政工作上实行民主管理,增强自身对全院事务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将法院的形象和荣誉与自身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爱岗敬业,维护法院形象和声誉。

(三)是不论在干部提拔使用,还是在人财物的调配安排上,都要公平待人、公正处事、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团结干事的机制,营造出团结干事的氛围,以达到领导班子在感情上沟通,心理上相容,工作上互助。

(四)是磨炼意志,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当好司法工作者的重要条件。

法院的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尤其要有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要具有稳定的情绪,做到面对成绩不沾沾自喜,遇到挫折不垂头丧气,遭受委屈不暴跳如雷,受到恭维不自我陶醉,处理易事不掉以轻心,解决难题不忧心忡忡。

要辩证地、全面地认识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难以预测又应急无效的事件,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做好一个合格基层法院司法工作者的有效途径
搞好“三个一”正是做好一个合格基层法院司法工作者的有效途径。

它就是“探索一套符合审判规律、能够保证司法公正的审判模式;建立一套能够保证审判工作有序、高效、规范运作的审判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

(一)遵循审判规律,努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近些年法院职能不断扩大,案件增多,审判人员的工作非常辛苦,但法院的公信度依然不高,当事人对司法不公的反映也不少。

因此必须重点推进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司法的透明度。

公开审判是宪法的重要原则,是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

法院掌握着最终裁判、生杀予夺的审判大权,因此审判活动的整个过程都必须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审判工作重心实现了从庭外活动为主到法庭上依法断案的历史性转变,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公信力,重塑法官的新形象,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逐步培育了法官公正、民主、文明的职业内涵,推进了法官职业化步伐。

二是加强法律文书改革,做到以理服人。

司法公信度的本质不是权力支撑,而是以理服人。

裁判文书是体现法院公正性和民主性的重要载体。

法官要从增强透明度和说理性入手,在文书中公开诉讼的过程,公开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公开判决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做到法理和情理相结合,起到以理服人的效果。

三是不断推进执行改革,努力缓解“执行难”。

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和法院的判决能否得到最终实现,近年来都是社会关注法院工作的热点。

执行工作要实现优化组织、规范流程、改变方式、增强透明度和加强制约等五个方面转变,不断拓宽执行渠道,更好地确保申请人债权的实现。

(二)提高审判质量,探索建立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提高审判质量。

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时刻保持为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案情,深入研究审判技巧,保证案件审理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二是重视制约监督机制的建设。

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制约与外部监督制约。

(三)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
人民法院当前在审判工作中履行法律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平衡和处理好各种社会利益,关键是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服务。

一是不断端正办案指导思想。

要求审判人员应遵
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尊重当事人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前提下所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契约效力,以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抓好执法的统一问题。

注重对法官适用法律、运用证据、法律推理等司法技能的培训,以确保在案情相似情况下裁判结果相同。

三是加强对大要案的审理。

大要案审理对于司法形象乃至整个法制环境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大要案又可起到指导和带动办案质量整体提高的作用。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是中国司法的优良传统,尤其是面临经济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许多深层次问题都会在审判中反映出来,就要求审判人员注重审判职能的延伸作用,通过法制宣传、司法建议和公开宣判、集中执行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起到对社会和公民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警示作用。

(五)接受人民监督,重视听取和处理社会、群众反映的意见
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

尤其是中国法治正处于建设初期,法律制度不够完备,监督机制比较薄弱,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群体尚未形成,加强人大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显得更加重要。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者,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一项法律义务。

对此,要从。

一是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要充分认识:人大的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支持,是对法官的最大爱护,是人民代表大会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二是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特点,同时也是社会对司法最有力的法律监督形式。

为此,我院认真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了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制约力度,促进法官更加审慎地用好审判权。

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

信访是人民法院倾听群众呼声、加强与社会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信息最敏感、问题最为集中的地方。

因此,加强信访工作始终是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两年我院重视改善窗口环境和信访秩序,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信访工作,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做一个称职的基层法院司法工作者虽然不容易,但前人早已经告诫我们:路在脚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