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带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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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一中“以老带新”协议书

甲方:指导教师乙方:被指导教师丙方:教研处

为迅速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学水平,发展我校的教育事业,特制定本协议。

一、指导教师(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从师德和教学业务等方面全面关心青年教师。

2、经常听青年教师的课,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每学期不少于10节。

3、定期检查青年教师的教案和批改作业情况,每学期不少于10次。

4、在青年教师上公开课(汇报课、研究课等)时,给予具体切实的指导。

5、在青年教师接受考核、参加业务竞赛和撰写教研文章时予以督促指导。

6、定期向年级主管及相关领导汇报指导青年教师的情况,每学期不少于2次。

二、被指导教师(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认真接受指导,主动获得帮助,及时提供备课笔记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

2、有计划地听指导教师和其他老师的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并要有

详细记录。

3、每学期向组内老师上一堂汇报课或承担对外公开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活动。

5、加强业务进修,每学期读一本教育学方面的专著,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写一篇教学研究文章。

6、协约期满,写一份专题总结,上一堂公开课。

三、教研处(丙方)的义务和职责:

1、督促教研组安排好新老结对。

2、经常了解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随时抽查青年教师的教案和学生作业,随堂听课,

指导青年教师完成好教学任务。

3、抽查青年教师的听课情况,对于听课节数未达标的,扣除结构工资中听课补助。

4、根据学校政策落实指导教师培养青年教师的工作量奖励。抽查指导教师的

听课情况,对未达到听课节数的教师,酌情扣除该月指导补助。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各执一份,教研处存档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盖章)

2013年9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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