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 案例分析题
医患法律事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法律事件频发。
医患法律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问题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本案例将以一起医患法律事件为切入点,分析医患法律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应对策略。
二、案例简介患者甲,男,50岁,因患急性胰腺炎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甲被诊断为重症急性胰腺炎,经医生建议,甲进行了手术治疗。
术后,甲病情恶化,出现呼吸衰竭、肾衰竭等症状。
经过救治,甲病情得到一定程度的稳定,但康复效果不佳。
甲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病情加重,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案例特点(1)医患双方关系紧张:本案中,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产生纠纷,导致关系紧张。
(2)医疗行为存在争议:甲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病情加重。
(3)法律问题复杂:本案涉及医疗行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多个法律问题。
2. 案例成因(1)医患沟通不畅:本案中,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沟通不畅,导致甲对医院的医疗行为产生误解。
(2)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部分患者难以得到优质医疗服务。
(3)医疗制度不完善:我国医疗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医患纠纷频发。
3. 案例应对策略(1)加强医患沟通: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了解彼此需求,减少误解。
(2)完善医疗制度: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提高医疗水平:医疗机构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4)强化法律意识:医患双方应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产生纠纷,导致关系紧张。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医患沟通不畅、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
为解决此类问题,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提高法律意识;政府应完善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应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五、启示1.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药卫生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某医院在医疗、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广大患者的信任。
然而,在2018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2018年4月,患者王某因感冒、咳嗽等症状到某医院就诊。
医生根据王某的病情,开具了包括“某药品”在内的多种药品。
患者王某在服用“某药品”后,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导致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某医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患者家属的损失如何计算?四、案例分析1. 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1)医生开具的“某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患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2)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未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未进行过敏试验。
(3)患者在服用“某药品”后,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综上所述,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2. 某医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1)医疗费:患者因疾病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患者因疾病导致误工而产生的费用。
(3)护理费:患者因疾病需要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4)交通费:患者及其家属因治疗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伙食费用。
医患关系学案例分析题
研究生学院2013-2014学年(1)学期班医患关系学课程考试题姓名:学号:专业:成绩:案例分析题要求:1、根据案例内容,从医院、医生及患者三方的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阐述对该案例的观点及解析,并提出防范医疗纠纷及恶性医闹事件的措施。
2、字数:1000-2000字;A4纸双面打印;案例分析内容打印在第二页。
3、2014年1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研究生管理科。
4、案例分析内容如与他人雷同者,成绩记为零分并以作弊论处!![案例]患者吴某系孕妇,因得急性肠炎前往广州市某医院门诊就诊,当晚住院留医观查治疗。
第二天,吴某认为病情好转,便要求出院,医生为其开了处方药,胃乃安胶襄等三种药。
出院第二天,吴某服药后出现呕吐并晕倒现象,其家属便打120急救,并送到广州市另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某医院开的处方药胃乃安胶襄等三种药属于孕妇慎服药品,家属认为该医院存在过错,索赔50万元未果。
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请广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某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该医院为了妥善解决问题,主动提出给予死者家属1万元的安抚费,但死者家属不同意,认为责任在医院。
几天后,数名死者亲友来到医院大厅闹事,再次提出要求该院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否则将纠集人员到该院拉横幅、静坐进行抗议,并威胁该医院,如不按死者家属的要求赔偿,将实施暴力打砸行为,让医院无法正常工作。
医患关系是医生和患者之间发生的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切医疗活动的基础。
然而,当今社会医患双方因为各自的因素误解不断加深,医患纠纷不断发生,从口角之争甚至到暴力伤医事件,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关系中最难处理的关系之一。
因此,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作为医生的我们必须从患者、医生、医院三方面深入探索和理解医患关系不断激化的原因,并努力寻找一个能够协调三方利益关系的办法。
医患沟通(案例分析)习题含答案要点
医患(案例分析)基础部分1、一中年男患者,因“消化性溃疡伴上消化道出血(出血量较大)”首次入院治疗,因对病情转归及恢复时间没底,又因手头工作紧,家里小孩将迎接中考,故心情较抑郁。
作为管床医生,你将如何与之做好沟通?答题要点:住院初沟通:仪表端庄、神态自信、目光亲切;称呼得体,自我介绍后耐心、详细地询问病史及社会心理史;问诊、查体结束后,简介之后需进行的诊疗流程、注意事项、与相关医护的联系方式等。
治疗中沟通:据病情、检查结果、经济状况等制定相宜治疗方案,与患者及时沟通,使其了解治疗各阶段,既做好心理准备,也利于配合医护人员的诊疗工作。
同时注意加快病人社会心理的康复。
出院沟通:可从康复处方、诊疗效果反馈、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
随访:增加医患沟通的外延,可主要通过电话、书信交流。
2、有一位外地农民来医院就诊,女性,不识字。
腹部剧烈疼痛半天,在挂号窗口前不知挂哪科的号。
请问如何引导病人挂号、就诊?答案要点:导医可上前询问,是上腹痛还是下腹痛,有无恶心呕吐,有无腹泻等症状,如有以上症状可以挂内科,如以上症状不明显可以挂外科,因为是女性,还可以挂妇科。
应将病人送到诊室。
3、在医患日常的交流中,患者提出了医疗以外的如法律方面的较专业的问题,作为临床住院医师的你一时无法回答,请问应如何应对?答案要点:谦虚、实事求是、不回避自己的不足;鼓励、加强学习、与患者共同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广博知识,提高患者对自己的信任。
4、某外地农村患者至一大医院,进入门诊大厅,不知该往哪边走,你是医院的导医人员,请与他沟通使之顺利就医。
答案要点:亲切礼貌、平易近人,称呼得体;耐心询问以前病情,介绍医院诊疗情况;引导患者至正确的诊室就诊,鼓励患者、家常话。
5、医院推行“病人选医生”制度,你作为医务处领导,请简要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
答案要点:选择的盲目性;忽视了医疗工作的特殊性;择医重心的不平衡。
6、一位51岁的女性患者,因慢性腹泻反复发作6-7年又发3周,伴暗红色稀便、腹痛入院。
医患关系_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患者李某,男,45岁,因胃痛入院。
医生根据李某的症状,初步诊断为胃炎。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为李某开具了胃药、消炎药等药物。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李某的症状并未得到明显缓解。
李某家属认为医生的治疗方案存在问题,遂要求医院更换治疗方案。
但医院方面表示,治疗方案是根据李某的病情制定的,并无不当之处。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例争议1. 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诊疗义务,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护理,不得违反诊疗规范,不得对患者造成损害。
”在本案中,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李某的病情制定了治疗方案,并开具了相应的药物。
从表面上看,医生并未违反诊疗规范。
然而,李某的病情并未得到明显缓解,这引发了对医生诊疗过错的质疑。
首先,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未对李某进行详细的检查,仅根据其症状初步诊断为胃炎。
这可能导致医生对李某的病情判断不准确。
其次,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并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李某的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从以上两点来看,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
2.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诊疗义务,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的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具体承担责任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未及时安排专家会诊、未提供必要的检查等,则医院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李某的病情本身是否具有复杂性、难以治愈性?如果李某的病情本身就较为复杂,难以治愈,则医院的责任可能相对较小。
(3)李某及其家属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李某及其家属未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未配合医生进行检查等,则可能减轻医院的责任。
医患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接收了一位患有急性阑尾炎的患者(以下简称“患者”)。
患者在入院后,经医生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需进行手术治疗。
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治疗,并签署了手术同意书。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医疗过错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本案中,患者术后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2. 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本案中,患者因医疗过错导致死亡,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3.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患者权益保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医院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未能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下列赔偿责任:(1)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死亡,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医患关系案例分析
医患关系案例分析医患关系是指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治疗效果。
以下是一例医患关系案例分析。
某医院的小王医生是一位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他的医术非常高超,在医院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然而,近期,他与一位患者的医患关系出现了问题。
小王医生接诊了一位患有乙肝的患者小李。
小李已经连续多年在该医院接受治疗,之前一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
但这次,在小王医生的治疗下,小李的病情却迟迟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并发症。
小李对此感到非常担心,他去找小王医生询问治疗方案是否正确。
然而,小王医生只是简单地告诉小李按照他的建议继续治疗,并没有给出具体解释和说服的理由。
小李感到非常不满,认为小王医生不负责任。
小李对小王医生的不满情绪逐渐积累,最终选择了换一名医生进行治疗。
在新医生的治疗下,小李的病情得到了明显的好转。
通过和小李的交流,新医生了解到小王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有一些不合理的操作,这可能导致了病情的恶化。
通过分析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医患关系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小王医生在接诊小李时只是简单地告诉他继续按照他的建议治疗,没有给出具体解释和说服的理由。
这样的沟通方式使小李不能理解和接受治疗方案,导致他产生了不满情绪。
2.医生缺乏责任心和专业性。
小王医生对小李的病情出现并发症后没有及时检查和调整治疗方案,这显示医生对患者的关切和追踪治疗的能力不足。
在这个案例中,医生应该通过以下措施来改善医患关系:1.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
医生应该更多地与患者沟通,向他们解释治疗方案、疾病的病因和治疗过程,让患者能够理解和接受。
同时,医生还应该主动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通过与患者的交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2.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生应该保持医学知识的更新,提高自身的医学水平和技能,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同时,医生还应该加强对患者的关切,做好疾病的追踪和治疗的跟进,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医患法律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张某,女,45岁,因患子宫肌瘤入院治疗。
入院后,医院安排张某入住普通病房,由主治医生李某负责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李某医生未能准确判断张某病情,导致治疗方案不适宜,最终导致张某病情恶化,最终因器官衰竭死亡。
张某的家属对医院及李某医生的治疗行为提出质疑,认为医院及李某医生存在医疗过错,要求医院及李某医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情分析1. 医疗过错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未能准确判断张某病情,导致治疗方案不适宜,最终导致张某病情恶化。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确保医疗安全。
因此,李某医生的行为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错。
2. 医疗事故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
本案中,张某的家属要求医院及李某医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 赔偿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及李某医生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张某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医疗机构责任本案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对张某的治疗负有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本案中,医院未能及时发现李某医生的治疗过错,导致张某病情恶化,医院存在管理上的失职,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医生责任本案中,李某医生作为主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未能准确判断张某病情,导致治疗方案不适宜,最终导致张某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李某医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医患沟通不畅、医疗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医患沟通案例,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患者张某因突发急性阑尾炎,被送往某医院急诊科就诊。
医生诊断后,建议张某进行手术治疗。
张某及其家属因担心手术风险,拒绝手术。
经过多次沟通,医生最终同意保守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例法律分析1. 医疗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医疗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患者张某与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合同关系。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患者作为医疗服务接受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2. 医疗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患者张某因突发急性阑尾炎入院,医生在诊断后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张某及其家属拒绝手术,医院最终同意保守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
(1)医院是否存在诊疗过错首先,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对张某的病情进行了评估,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这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诊疗过错。
其次,在张某及其家属拒绝手术的情况下,医院同意保守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有权根据患者的意愿,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
因此,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诊疗过错。
(2)患者死亡原因患者张某死亡的原因是突发急性阑尾炎引起的并发症。
根据医学知识,急性阑尾炎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腹膜炎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在本案中,张某因拒绝手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因此,患者死亡的原因并非医院诊疗过错,而是患者自身原因。
医患关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李某因感冒发烧到该院就诊。
该院接诊医生为张某,经检查后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
患者李某按照医嘱服药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加重。
患者李某再次到该院就诊,该院另一位医生为赵某,经检查后诊断为“肺炎”。
患者李某再次服药治疗,病情依然未见好转,且伴有呼吸困难。
患者李某在家人陪同下,到上级医院就诊,经检查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
患者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例分析1.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诊疗规范,认真履行职责,防止患者受到损害。
”在本案中,某医院在接诊患者李某时,未能准确诊断其病情,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某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生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接诊医生张某和赵某未能准确诊断患者李某的病情,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和赵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疗事故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的家属可向某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本次事件进行鉴定。
4. 医患纠纷解决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也可以请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的家属可以与某医院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患关系法律案例。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于医生的误诊导致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生都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患者家属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和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医患法律事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为某公司员工王某进行体检,发现王某患有高血压。
随后,医院向王某出具了体检报告,并建议其进行治疗。
王某在得知自己患有高血压后,便前往该医院就诊,由该院主治医师张某负责治疗。
张某在为王某治疗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医疗技术水平不足,误诊为王某患有心脏病,并给予王某错误的治疗方案。
在王某接受治疗期间,病情加重,最终不幸去世。
二、案例分析1. 事件概述本案例涉及医患法律事件,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诊疗责任、医师的执业责任以及患者的权益保护等方面。
在事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师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权益受到侵害。
2. 法律分析(1)医疗机构诊疗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其诊疗活动中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医师执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在本案中,医师张某由于自身医疗技术水平不足,导致误诊,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患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医疗机构和医师未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导致患者权益受到侵害。
3. 事件处理(1)医疗机构处理医院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调查组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对医师张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并对患者家属进行了赔偿。
(2)患者家属处理患者家属在得知事件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了调查,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责令医院对医师张某进行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处理,并对患者家属进行了赔偿。
4. 案例启示(1)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师的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接收了一位因突发心脏病入院的患者(以下简称“患者”)。
患者在入院时已处于昏迷状态,家属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医生向家属告知了患者的病情,但未详细说明治疗方案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患者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治疗的相关文件。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患者病情恶化,最终不幸去世。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分析(一)医患沟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安全。
”(二)医患沟通中的问题1. 医疗告知不充分在本案中,医生在告知患者家属病情时,未详细说明治疗方案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这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导致患者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治疗的相关文件。
2. 医疗文书不规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在本案中,医生在告知患者家属病情时,未按照规定制作医疗文书,导致医疗文书不规范。
(三)法律责任分析1.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治疗的相关文件,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生的法律责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安全。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男,45岁,因反复发作性腹痛、腹泻5年,加重1周入院。
入院后,医生乙根据甲的症状和体征,初步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并告知甲需要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甲表示对诊断有疑问,要求医生乙详细解释。
医生乙在解释过程中,因时间紧迫,未给予甲充分的关注,仅简单回答了甲的问题。
甲对乙的解释不满意,认为乙未认真对待他的疑问。
随后,甲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接受了乙的治疗方案。
二、案例分析1. 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医患沟通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需求和心理状态,从而制定更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
同时,也有助于消除患者对医生的误解和猜疑,增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2. 医生乙在医患沟通中的问题(1)未充分关注患者:在甲提出疑问时,医生乙因时间紧迫,未给予甲充分的关注,导致甲对乙的解释不满意。
(2)解释不充分:医生乙在解释过程中,未对甲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使甲对诊断持有疑问。
(3)未充分尊重患者:医生乙在沟通过程中,未充分考虑甲的感受,导致甲对乙的治疗方案产生不信任。
3. 相关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等与治疗有关的信息,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提供医疗服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三、法律建议1. 医生乙应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关注患者需求,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
2. 医生乙应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确保诊断的准确性,避免因误诊导致患者权益受损。
3. 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提高医生的医患沟通能力,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医事法律关系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因医疗事故引发了一场医患纠纷。
患者李某因急性阑尾炎入住该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由于主刀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李某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
李某家属认为医院和医生存在医疗过错,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家属将医院和医生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1. 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主刀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李某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符合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
2.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主刀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存在医疗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在本案中,李某因医疗事故导致严重并发症,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4. 医疗事故的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在本案中,李某家属对医院和医生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应当由具有医疗事故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三、法院判决1.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经具有医疗事故鉴定资质的机构鉴定,确认李某所受损害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为一级。
2. 赔偿责任划分法院认为,主刀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存在医疗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医院作为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赔偿金额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本案反映出医疗事故的严重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患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患者李某因腹痛症状入住医院甲某,经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需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由甲某医院的主治医师陈某主刀。
术后,李某出现发热、切口感染等症状,经检查确诊为手术切口感染。
李某认为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术后感染,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某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1. 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与甲某医院的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甲某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负责,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判断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
经审理查明,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患者李某的诊疗符合医疗常规。
然而,术后李某出现发热、切口感染等症状,经检查确诊为手术切口感染。
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李某的诊疗并无明显过错,但术后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李某的切口感染问题,导致感染加重。
(二)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与甲某医院的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经审理查明,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患者李某的诊疗符合医疗常规,但术后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李某的切口感染问题,导致感染加重。
因此,甲某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甲某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1. 患者李某的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2. 患者李某因手术切口感染导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3. 患者李某因手术切口感染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患关系案例分析
——
——————第七组
单击此处添加大标题内容
患者吴某系孕妇,因得急性肠炎前往广州市某医院门诊就诊,当晚住院留医观查治疗。第二天,吴某认为 病情好转,便要求出院,医生为其开了处方药,胃乃安胶襄等三种药。 出院第二天,吴某服药后出现呕吐并晕倒现象,其家属便打120急救,并送到广州市另一医院抢救无效死 亡。患者家属认为某医院开的处方药胃乃安胶襄等三种药属于孕妇慎服药品,家属认为该医院存在过错, 索赔50万元未果。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请广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某医院不构成医疗事 故,该医院为了妥善解决问题,主动提出给予死者家属1万元的安抚费,但死者家属不同意,认为责任在医 院。 几天后,数名死者亲友来到医院大厅闹事,再次提出要求该院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否则将纠集人员到该 院拉横幅、静坐进行抗议,并威胁该医院,如不按死者家属的要求赔偿,将实施暴力打砸行为,让医院无 法正常工作。
案例导入
就此案例分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和对策?
医护关系紧张的原因:
01
患者方面
03
立法司法方面
02
医疗机构方面
04
原因
患者方面:
患者自己缺乏对疾病科学的认识。 患者对医院的期望过高,一旦患者死亡或伤残 等,患者及 其家属就有一种人财两空的感觉产生不满情绪, 进而有可能采取过激甚至非法手 段、 是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少数医生缺乏医德。
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构建和谐医患关 系的根本措施之一。
结论:
综上所述,医患关系的对策是加强医患的沟通,医务人员和患 者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医疗机构方面
医疗机构方面:
一.医院未形成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有效机 制和
医患关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患者张先生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在住院期间,医院误诊为急性肠胃炎,未及时进行阑尾切除手术。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张先生的病情加重,经转院检查确诊为急性阑尾炎,并已发展为阑尾周围脓肿。
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误诊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分析法院审理过程中,患者张先生及其家属提交了以下证据:(1)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情况。
(2)相关医学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3)患者病情加重后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证据。
医院则提交了以下证据:(1)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已经尽力救治。
(2)相关医学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2.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存在医疗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张先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
四、法律思考1. 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1)专业性较强: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对法官和当事人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
(2)证据收集难度大:医疗纠纷案件的证据主要来源于病历资料、检验报告等,收集难度较大。
(3)社会关注度高:医疗纠纷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关注度高。
2. 医患关系法律保护的重要性(1)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医患关系 案例分析题
医患关系案例分析题杭州出台文件构建平安医院长效机制对医闹伤医事件说NO近段时间,我市多家医院先后出现了医闹及伤医事件,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一种伤害。
面对频繁出现的医患纠纷,我们应该如何来化解这一顽症, 【事件一】伤医事件:护士被打致鼻骨骨折3月7日晚,患儿王某某在市一医院输液室输液,起初输液过程很顺利。
但两岁的王某某生性好动,触碰到了注射器,导致盐水滴不出来。
当班护士胡莹立即给他调整。
在调整的过程中,患儿始终不配合并自行将留置针拔出,随即注射部位出现渗血。
父亲王某见状,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忽然将手中的饮料瓶砸向胡莹。
饮料瓶内的饮料很满,加之王某砸出的力道很大,胡莹瞬时被砸中面部鲜血直流。
经过浙江省中医院急诊处理,胡莹鼻骨X光片检查显示鼻骨骨折,头颅CT显示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软骨骨折,颅内有少许可疑出血点。
目前,胡莹在省中医院住院治疗,适时进行手术。
由于脸部受创较重,整形科的相关专家可能还要进行会诊。
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上城警方刑事拘留。
【事件二】医闹事件:未能救活病人医生被打骂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在我市一家医院当医生的王军(化名)像往常一样去科室上班。
到了办公室不久,一群人找到他的办公室,其中一名中年妇女看到王军后就破口大骂。
原来,前一天那名中年妇女的一名家人因病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王军是值班医生。
由于病人病情严重,最后未能救活。
尽管王军和同事已尽力抢救了,但死者家属并不认可王军的说法,一定说是医生没有及时抢救,才导致病人死亡,家属要求王军和医院一同承担50万的赔偿责任。
据目击此事的同事介绍,面对中年妇女的辱骂,王军始终没有还口,只是劝说对方别太激动。
但中年妇女并不解气,还拿起手中的包打了王军几下,王军觉得很冤枉,心里十分委屈。
【观点】各医疗机构将强化医患双方沟通协商市卫生局有关专家分析,“伤医”现象愈演愈烈的背后首先是群众对医学知识,特别是医学局限性等了解不到位。
因为从多起医患纠纷来看,患者及家属对疾病及并发症、医学局限性等不了解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医患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30岁,某市居民。
2019年5月,张某某因腹痛难忍,前往某医院就诊。
经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安排张某某进行手术。
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张某某肠道损伤。
术后,张某某出现严重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张某某的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 医疗过错与张某某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1.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1)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张某某肠道损伤;(2)术后,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因此,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
2. 医疗过错与张某某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且该过错与张某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首先,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张某某肠道损伤;其次,术后,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因此,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金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一)医疗过错程度;(二)患者损害程度;(三)医疗费用;(四)患者误工费;(五)患者护理费;(六)患者交通费;(七)其他合理费用。
”本案中,医院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医疗过错程度: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2)患者损害程度:张某某因医疗过错导致死亡,损害程度严重;(3)医疗费用:根据相关证据,张某某的医疗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4)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如何改善医患关系的病例分析
如何改善医患关系的病例分析病例分析:如何改善医患关系随着社会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医疗资源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然而,医患关系问题也日益突出。
医患关系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关系,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病人的康复和医生的职业满意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病例分析,探讨如何改善医患关系。
病例一:王先生与医生的沟通问题王先生是一名40岁的社会职员,因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经常需要定期去医院进行体检和治疗。
然而,他在就医过程中常常感到沮丧,因为他觉得医生对他的问题不够关注,沟通不畅。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王先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与医生的沟通:1. 主动与医生沟通:王先生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将自己的病情和需求整理清楚,并主动向医生沟通。
他可以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病情,提出自己的疑问和关注点。
2. 倾听医生的建议:王先生应该虚心听取医生的建议和意见,尊重医生的专业性。
同时,他可以向医生请教如何有效控制病情、如何改善生活习惯等方面的问题。
3. 建立信任关系:通过与医生的反复交流,王先生可以逐渐建立起与医生的信任关系。
他可以尝试多次去同一位医生那里就诊,以便医生能更好地了解他的病情和需求。
病例二:李女士对医疗费用的担忧李女士是一名60岁的老人,最近因为一系列健康问题需要频繁就医。
然而,她对医疗费用存在很大的担忧,常常觉得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过度开药、做检查,导致医疗费用过高。
为了解决李女士的担忧,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1. 医生解释治疗方案和费用:医生应该主动向李女士解释治疗方案和费用的必要性,并尽量提供可行的选择。
通过给予李女士符合实际情况的治疗建议,可以减轻她对于医疗费用的不必要担忧。
2. 提供费用明细和解释:医生可以向李女士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并根据需要进行解释。
医生的解释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治疗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以便李女士能够理解和接受。
3. 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要遵循医学伦理准则,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他们应该遵循医疗指南,不滥用药物和检查,确保治疗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患关系案例分析题杭州出台文件构建平安医院长效机制对医闹伤医事件说NO近段时间,我市多家医院先后出现了医闹及伤医事件,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一种伤害。
面对频繁出现的医患纠纷,我们应该如何来化解这一顽症, 【事件一】伤医事件:护士被打致鼻骨骨折3月7日晚,患儿王某某在市一医院输液室输液,起初输液过程很顺利。
但两岁的王某某生性好动,触碰到了注射器,导致盐水滴不出来。
当班护士胡莹立即给他调整。
在调整的过程中,患儿始终不配合并自行将留置针拔出,随即注射部位出现渗血。
父亲王某见状,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忽然将手中的饮料瓶砸向胡莹。
饮料瓶内的饮料很满,加之王某砸出的力道很大,胡莹瞬时被砸中面部鲜血直流。
经过浙江省中医院急诊处理,胡莹鼻骨X光片检查显示鼻骨骨折,头颅CT显示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软骨骨折,颅内有少许可疑出血点。
目前,胡莹在省中医院住院治疗,适时进行手术。
由于脸部受创较重,整形科的相关专家可能还要进行会诊。
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上城警方刑事拘留。
【事件二】医闹事件:未能救活病人医生被打骂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在我市一家医院当医生的王军(化名)像往常一样去科室上班。
到了办公室不久,一群人找到他的办公室,其中一名中年妇女看到王军后就破口大骂。
原来,前一天那名中年妇女的一名家人因病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王军是值班医生。
由于病人病情严重,最后未能救活。
尽管王军和同事已尽力抢救了,但死者家属并不认可王军的说法,一定说是医生没有及时抢救,才导致病人死亡,家属要求王军和医院一同承担50万的赔偿责任。
据目击此事的同事介绍,面对中年妇女的辱骂,王军始终没有还口,只是劝说对方别太激动。
但中年妇女并不解气,还拿起手中的包打了王军几下,王军觉得很冤枉,心里十分委屈。
【观点】各医疗机构将强化医患双方沟通协商市卫生局有关专家分析,“伤医”现象愈演愈烈的背后首先是群众对医学知识,特别是医学局限性等了解不到位。
因为从多起医患纠纷来看,患者及家属对疾病及并发症、医学局限性等不了解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是医患双方之间缺乏信任,导致彼此沟通出现困难,难以自行协商解决。
一旦自行协商失败,患者及家属往往会采取包括“医闹”在内的过激行为。
记者了解到,最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医院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市直属各部门,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卫生部门强化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医患双方共同参与”的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
各医疗机构将强化医患双方沟通协商,除了在醒目位置公示资质、诊疗科目范围、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以及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外,还要公示医疗机构治安告示、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告示。
建立医疗服务质量互动评价机制,通过发送医疗服务质量测评短信、安装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器等多方式,由患者对医护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促进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
目前,杭州9家市属医院已全面开展就诊病人满意度短信测评。
此外,我市将建立“平安医院”的舆论引导机制,新闻媒体要加强医学客观规律的宣传,加深公众对疾病及并发症、医疗意外、医疗感染、医疗缺陷等医学知识的认知,增强医患之间的共识。
【观点】“医闹”行为可构成违法犯罪“医闹”对医患双方都会造成痛苦和伤害,这既不利于医患和谐,又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医闹”现象的频繁发生,主要是源于一些患者和家属“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一错误观念在作怪。
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其实在实际的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并不是患者和家属闹得越凶,最后的赔偿会越多。
相反,一些患者和家属因为出现“医闹”等过激行为后,反倒构成了违法犯罪。
接下来,我市要建立医警110社会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公安部门与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安保措施。
医疗机构将加大对安保硬件设施的投入与更新力度,逐步推广设立门禁安检、监控探头、一键式报警装置等现代化安保设施。
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医疗机构的报警后,会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对一般的医疗纠纷,警方会协助医疗机构对患方进行疏导,劝阻、制止过激的言语和行为;对医疗机构内发生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属地公安机关将果断处置,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盗窃、抢夺公私财物以及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占据诊疗、办公场所,或者在诊疗、办公场所拉横幅、贴标语,或者拒不将尸体移放殡仪馆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无理取闹、有组织、有预谋的“医闹”和“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行为,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或第三方调解。
对“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公安机关将采取“零容忍”,坚决打击。
患者、患者家属及“职业医闹”扰乱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鉴定机构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机构办公秩序,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或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将立即出警并采取果断处置措施。
此外,我市将建立卫生、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三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将建立医疗纠纷案件评估分析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综合评估总结。
将进一步强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组建一支有医学背景并具备法律知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
(资料来源:《杭州日报》2014年3月11日B4健康新闻)下面是赠送的团队管理名言学习,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1、沟通是管理的浓缩。
2、管理被人们称之为是一门综合艺术--“综合”是因为管理涉及基本原理、自我认知、智慧和领导力;“艺术”是因为管理是实践和应用。
3、管理得好的工厂,总是单调乏味,没有仸何激劢人心的事件发生。
4、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人正确的事,而不是正确的做事。
5、管理就是沟通、沟通再沟通。
6、管理就是界定企业的使命,幵激励和组织人力资源去实现这个使命。
界定使命是企业家的仸务,而激励不组织人力资源是领导力的范畴,二者的结合就是管理。
7、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
8、管理者的最基本能力:有效沟通。
9、合作是一切团队繁荣的根本。
10、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
11、领导不是某个人坐在马上指挥他的部队,而是通过别人的成功来获得自己的成功。
12、企业的成功靠团队,而不是靠个人。
13、企业管理过去是沟通,现在是沟通,未来还是沟通。
14、赏善而不罚恶,则乱。
罚恶而不赏善,亦乱。
15、赏识导致成功,抱怨导致失败。
16、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但是我们期待每个人工作时,都拥有许多相同的特质。
17、首先是管好自己,对自己言行的管理,对自己形象的管理,然后再去影响别人,用言行带劢别人。
18、首先要说的是,CEO要承担责仸,而不是“权力”。
你不能用工作所具有的权力来界定工作,而只能用你对这项工作所产生的结果来界定。
CEO要对组织的使命和行劢以及价值观和结果负责。
19、团队精神是从生活和教育中不断地培养规范出来的。
研究发现,从小没有培养好团队精神,长大以后即使天天培训,效果幵不是很理想。
因为人的思想是从小造就的,小时候如果没有注意到,长大以后再重新培养团队精神其实是很困难的。
20、团队精神要从经理人自身做起,经理人更要带头遵守企业规定,让技术及素质较高的指导较差的,以团队的荣誉就是个人的骄傲启能启智,互利共生,互惠成长,不断地逐渐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
21、一家企业如果真的像一个团队,从领导开始就要严格地遵守这家企业的规章。
整家企业如果是个团队,整个国家如果是个团队,那么自己的领导要身先士卒带头做好,自己先树立起这种规章的威严,再要求下面的人去遵守这种规章,这个才叫做团队。
22、已所不欲,勿斲于人。
23、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善于用人之长。
24、做企业没有奇迹而言的,凡是创造奇迹的,一定会被超过。
企业不能跳跃,就一定是,循着,一个规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
25、大成功靠团队,小成功靠个人。
26、不善于倾听不同的声音,是管理者最大的疏忽。
关于教师节的名人名言|教师节名人名言1、一个人在学校里表面上的成绩,以及较高的名次,都是靠不住的,唯一的要点是你对于你所学的是否心里真正觉得很喜欢,是否真有浓厚的兴趣……--邹韬奋2、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佚名3、使学生对教师尊敬的惟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
--爱因斯坦4、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孔子5、在我们的教育中,往往只是为着实用和实际的目的,过分强调单纯智育的态度,已经直接导致对伦理教育的损害。
--爱因斯坦6、丼世不师,故道益离。
--柳宗元7、古之学者必严其师,师严然后道尊。
--欧阳修8、教师要以父母般的感情对待学生。
--昆体良9、机会对于不能利用它的人又有什么用呢?正如风只对于能利用它的人才是劢力。
--西蒙10、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关汉卿11、要尊重儿童,不要急于对他作出戒好戒坏的评判。
--卢梭12、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陶行知13、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劢。
--佚名14、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模范。
--布鲁纳15、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斯大林16、学者必求师,从师不可不谨也。
--程颐17、假定美德既知识,那么无可怀疑美德是由教育而来的。
--苏格拉底18、好花盛开,就该尽先摘,慎莫待美景难再,否则一瞬间,它就要凋零萎谢,落在尘埃。
--莎士比亚19、养体开智以外,又以德育为重。
--康有为20、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韩愈21、谁若是有一刹那的胆怯,也许就放走了并运在这一刹那间对他伸出来的香饵。
--大仲马22、学贵得师,亦贵得友。
--唐甄23、故欲改革国家,必先改革个人;如何改革个人?唯一斱法,厥为教育。
--张伯苓24、为学莫重于尊师。
--谭嗣同25、愚蠢的行劢,能使人陷于贫困;投合时机的行劢,却能令人致富。
--克拉克26、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斱,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戒自由地发展。
--罗素27、不愿向小孩学习的人,不配做小孩的先生。
--陶行知28、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梁启超29、弱者坐失良机,强者制造时机,没有时机,这是弱者最好的供词。
--佚名有关刻苦学习的格言1、讷讷寡言者未必愚,喋喋利口者未必智。
2、勤奋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实际行劢。
3、灵感不过是“顽强的劳劢而获得的奖赏”。
4、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