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爆”判定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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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检查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检查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标准》第一条:“失爆”判定凡发现防爆电气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判定该台〔件〕设备为“失爆”。

一、防爆外壳壳体1、防爆外壳严重变形〔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裂纹,焊缝开焊。

3、隔爆外壳内外锈蚀严重〔脱落绣块厚度超过2 mm者〕。

4、隔爆外壳内不经国家法定机构批准增加元件、部件或改变原设计。

5、接线柱、绝缘座、管孔洞缺损使两个隔爆空腔连通。

6、使用无防爆合格证厂生产的防爆部件。

7、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失去闭锁作用。

二、隔爆接合面(一)隔爆面结构参数8、隔爆接合面长度 L 、L1、L'、低于规定值。

9、隔爆接合面间隙W大于规定值。

10、粗糙度超过规定。

11、隔爆接合面发兰厚度小于原设计的85%。

〔二〕螺纹隔爆结构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毫米。

13、螺纹最小啮合扣数、拧入深度不符合规定。

〔三〕螺纹紧固隔爆面14、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栓与弹簧垫圈不配套。

15、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未压平。

16、螺栓或螺孔滑扣,未采取规定措施。

17、螺栓拧入深度小于螺栓直径〔铁、铜、铝件1.5倍直径〕。

18、同一部位的螺栓共称直径不一致,导致隔爆接合长度参数不合格的。

〔四〕隔爆面损伤19、L〔L1〕=40、25、15时,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mm的沙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

20、L〔L1〕=10时,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 mm的沙眼,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

21、机械伤痕宽度、深度大于0.5mm,使L〔L1〕小于规定值的三分之二。

22、隔爆面上有高于无伤表面的机械伤痕。

23、隔爆面上的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用手摸有明显感觉。

24、隔爆面上的油漆痕迹,用棉纱擦不掉。

三、电缆引入装置25、空闲进线嘴无档板或档板放在密封圈里。

26、空闲进线嘴档板厚度小于2mm或档板锈蚀现象。

27、空闲进线嘴档板的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

28、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档板与密封圈之间。

失爆认定标准

失爆认定标准

失爆认定标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失去了耐爆性和隔爆性;失爆现象有以下几种:一连接螺栓的失爆现象 1、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的;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 3、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自制的螺栓或螺母; 4、护圈式或沉孔式紧固件紧固后,螺栓头或螺母的上平面超过护圈或沉孔; 5、螺孔与螺栓不匹配的; 6、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相适应的; 7、设备同一部位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尺寸,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8、通孔螺栓未外露3-5丝者包括带螺帽; 9、压线板可以不加弹簧垫圈,但两端不一致的;二电缆引入引出装置的失爆现象1、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2、密封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一规定的;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不得小于10 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不得小于4 mm;表一3、密封圈内径与引出入电缆外径差大于1mm以上;4、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5、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6、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差大于2 mm以上;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8、线嘴压紧没有余量螺旋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1—3丝,倒角、车削槽间距不算;压盘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3—5mm;9、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10、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者,用单手扳动喇叭嘴时上下左右晃动;11、在引入引出装置外端能轻易来回抽动电缆;12、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13、空闲进线嘴缺挡板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 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14、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或线嘴的金属垫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15、进线装置破损不齐全;16、大小密封圈套用的;17、一个进线嘴用多个密封圈的;18、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装金属垫圈;19、密封圈装反可切削端头朝外三插接装置的失爆现象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即为失爆;2、电源电压低于1140V,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联动装置;3、电源电压高于1140V,插接装置上没有电气联锁装置;4、插销在触头断开的瞬间,外壳隔爆接触面的最大直径差W 和最小有效长度L须符合表二规定;表二四外壳、腔内的失爆现象1、使用未经国家法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生产的防爆部件;2、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坑深度超过 5mm的;3、隔爆腔内、外有锈皮脱落;4、锁装置不符合规定,闭锁装置不齐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5、电气闭锁不起作用;6、外壳透明件观察窗破裂、有凹坑,使用非抗机械、热、化学腐蚀的玻璃件;7、腔内随意增加安装电气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8、接线柱、绝缘座管烧坏,使两个空腔连通的;9、腔内壁未均匀地涂耐弧漆,而使用涂调和漆、磁漆的; 五防爆面的失爆现象防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各结构参数符合出厂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1、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1平面、圆筒隔爆结构①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与杆孔隔爆结合面以及隔爆绝缘套管隔爆结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W和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结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1;转轴与轴孔隔爆结合面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须分别符合表三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须不小于25.0mm;表三②操纵杆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结合面长度L之间要符合表四的规定; 表四③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不得大于√6.3,操纵杆的粗糙度不得大于√3.2;2防爆电动机①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磨擦;采用圆筒结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②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M须大于表三规定的W值的三分之二;3螺纹隔爆结构①螺纹精度须不低于3级,螺距须不小于0.7mm;②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须符合表五的规定;表五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L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Ld范围内,如发现有下列缺陷者为失爆;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超过2个;2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大于0.5mm,其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三分之二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可以几段相加;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无意造成油漆痕迹,当场擦掉,不为失爆;4、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班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隔爆面锈蚀是否为失爆,参照第2条关于砂眼、机械伤痕的有关规定判定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5、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参见“连接螺栓的失爆”;6、隔爆接合面在设备不带电情况下用手打不开的;7、隔爆结合面使用密封圈,检修后未安装密封圈,密封圈破损、断裂或外露的;8、隔爆结合面法兰厚度小于原设计的85%的;六接地装置的失爆现象接地的目的是防止电气设备外壳带电而危及人身和矿井安全;当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等将带电,会造成人身触电或对地放电产生电弧而引起瓦斯爆炸;凡出现下列现象的与电气设备失爆同等对待:1、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未装设保护接地装置;2、多台电气设备串联接地的;3、未用符合要求的钢管钢板制作的接地极;4、接地连线、接地阻值不符合规程要求的;5、外接地螺栓规格不符合下述规定的;1功率大于10KW的电气设备,不小于M12;2功率在5-10KW之间的电气设备,不小于M10;3功率在0.25-5KW之间的电气设备,不小于M8;4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电气设备,不小于M6;6、内接地螺栓不符合下列规定的;1导线芯线截面不大于35mm2时,内接地螺栓应与连接导线芯线的螺栓直径相同;2导线芯线截面大于35mm2时,内接地螺栓直径应不小于芯线接线螺栓的一半,但至少应等于连接35mm2芯线所用接线螺栓的直径;7、在设备标示的接地位置外加装螺栓接地的,或多处接地点但只接地一处的;8、接地装置部件不齐全的;9、接地极安装不牢固的但放置在水沟内的不受此限、放置在水沟内的未被水淹没的;10、使用电动机底座连接螺栓作为接地装置连接点的;七接线1、电缆不合格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均称之为不合格接头,是电气安全隐患点,与电气失爆同等对待;1鸡爪子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的;②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绝缘充填物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的,或充填物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2羊尾巴电缆的末端未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2m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未经审批且安全措施不到位、条件不允许而进行明火操作的均属明接头;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破损、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线网者;②橡套电缆护套破损伤痕深度达到电缆护套厚度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的;5电缆护套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mm,大于15mm的;2、隔爆开关接线腔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控制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的;八照明灯具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的,不能提前断电的;2、隔爆型灯具装设的电气联锁装置失灵的;九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超过其额定容量包括允许超载能力运行的;采用非阻燃性材料如彩条布等制作遮拦等防护设备配件的;十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使用火炉取暖或有烟火的,按照失爆对待;三、失爆的检查方法一连接螺栓的检查1、肉眼观察检查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符合要求;2、单手五指正向旋进超过1/2圈即判定为失爆;二电缆引入引出装置的检查1、肉眼观察或尺量检查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尺寸是否符合要求;2、在引入引出装置嘴处,顺着电缆方向单手能将电缆推进或拉出接线腔者即判定为失爆;3、压线板以压紧电缆直径的10%为标准,否则即为失爆;三插接装置的检查肉眼观察或尺量检查;四外壳、腔内的检查1、肉眼观察或尺量检查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尺寸是否符合要求;2、按动闭锁装置按钮、部件试验;五防爆面的检查1、肉眼观察或尺量检查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尺寸是否符合要求;2、现场开盖试验、检查;六接地装置的检查1、肉眼观察或尺量检查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尺寸是否符合要求;2、单手用力能拔出接地极即判定为失爆,但设置在水沟内的钢板接地极不受此限;七接线的检查肉眼观察或尺量检查;八照明灯具的检查肉眼观察或试验;四、失爆的原因、危害、防治一原因1、设备安装不规范,安装过程中未对防爆点进行详细检查,未按规程和相关制度、规范安装;2、维护和定期检修不妥,防护层的脱落往往使隔爆面上出现砂泥灰尘,用螺钉紧固的平面对口接合面出现凹坑,使隔爆面间隙增大;3、移动或搬运不当而发生磕碰,使外壳变形或产生严重机械伤痕;4、装配时由于杂质没有及时清除,产生严重的机械划痕;5、隔爆面上产生锈蚀现象,增大粗糙度;6、螺孔深度过浅或螺栓过长,而不能很好的紧固零件;7、未按规程要求制作、安装接地装置;8、在隔爆外壳内随意增加元器件,使电气距离和爬电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故障时电弧经外壳接地短路;二危害设备一旦出现失爆现象,在运行过程中内部产生故障引发爆炸,将炸坏外壳而引爆壳外爆炸性气体,或者从各部缝隙中喷出的高温气体或火焰引起壳外的爆炸性气体爆炸;三防治1、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禁止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安装,杜绝安装时出现失爆;3、检修时做到轻拿轻放,防止产生机械划痕;4、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作好检查督促工作;五、本标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煤矿电气设备防爆规定执行;附一: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爬电距离是指沿绝缘表面测得的两个导电零部件之间或导电零部件与设备防护界面之间的最短路径;即在不同的使用情况下,由于导体周围的绝缘材料被电极化,导致绝缘材料呈现带电现象;此带电区导体为圆形时,带电区为环形的半径,即为爬电距离;爬电距离取决于工作电压的有效值,绝缘材料的电气绝缘指数对其影响较大;电气间隙是指在两个导电零部件之间或导电零部件与设备防护界面之间的最短空间距离;即在保证电气性能稳定和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空气能实现绝缘的最短距离;电气间隙的大小取决于工作电压的峰值,电网的过电压等级对其影响较大;爬电距离mm、电气间隙mm与额定电压V的关系:。

井下失爆判定标准

井下失爆判定标准

井下失爆判定标准
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距离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法律依据: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

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电气设备失暴标准1

电气设备失暴标准1

电气设备失暴标准1电气设备失暴标准1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失爆判定标准1

失爆判定标准1

“失爆”的判定标准第1条:“失爆”即防爆电气失去防爆性能的简称。

判定设备、设施是否失爆,以《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判定“失爆”和“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2条:隔爆外壳的壳体: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第3条:防爆面:1)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4)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μm,否则为失爆。

5)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

(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6)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什么情况下判定为失爆呢?1、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八)、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2、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o-55o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3、隔爆型插接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一)、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4、电缆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二)、电缆接头没冷补,用胶带裹缠。

失爆认定标准[详]

失爆认定标准[详]

失爆认定标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失去了耐爆性和隔爆性。

失爆现象有以下几种:(一)连接螺栓的失爆现象1、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的。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

3、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自制的螺栓或螺母。

4、护圈式或沉孔式紧固件紧固后,螺栓头或螺母的上平面超过护圈或沉孔。

5、螺孔与螺栓不匹配的。

6、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相适应的。

7、设备同一部位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

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尺寸,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8、通孔螺栓未外露3-5丝者(包括带螺帽)。

9、压线板可以不加弹簧垫圈,但两端不一致的。

(二)电缆引入引出装置的失爆现象1、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2、密封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径差值超过表一规定的;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不得小于10 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不得小于4 mm。

表一3、密封圈径与引出入电缆外径差大于1mm以上。

4、密封圈的单孔穿进多根电缆。

5、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6、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差大于2 mm以上。

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8、线嘴压紧没有余量(螺旋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1—3丝,倒角、车削槽间距不算;压盘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3—5mm)。

9、线嘴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

10、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者,用单手扳动喇叭嘴时上下左右晃动。

11、在引入引出装置外端能轻易来回抽动电缆。

12、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

13、空闲进线嘴缺挡板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径小2 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

失爆认定标准

失爆认定标准

失爆认定标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失去了耐爆性和隔爆性。

失爆现象有以下几种:(一)连接螺栓的失爆现象1、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的。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

3、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自制的螺栓或螺母。

4、护圈式或沉孔式紧固件紧固后,螺栓头或螺母的上平面超过护圈或沉孔。

5、螺孔与螺栓不匹配的。

6、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相适应的。

7、设备同一部位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

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尺寸,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8、通孔螺栓未外露3-5丝者(包括带螺帽)。

9、压线板可以不加弹簧垫圈,但两端不一致的。

(二)电缆引入引出装置的失爆现象1、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2、密封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一规定的;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不得小于10 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不得小于4 mm。

表一3、密封圈内径与引出入电缆外径差大于1mm以上。

4、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5、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6、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差大于2 mm以上。

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8、线嘴压紧没有余量(螺旋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1—3丝,倒角、车削槽间距不算;压盘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3—5mm)。

9、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

10、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者,用单手扳动喇叭嘴时上下左右晃动。

11、在引入引出装置外端能轻易来回抽动电缆。

12、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

13、空闲进线嘴缺挡板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 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

“失爆”的判定标准

“失爆”的判定标准

“失爆”的判定标准第1条:“失爆”即防爆电气失去防爆性能的简称。

判定设备、设施是否失爆,以《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判定“失爆”和“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2条:隔爆外壳的壳体: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 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第3条:防爆面:1)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4)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否则为失爆。

5)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

(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6)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7)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机电设备失爆检查评定标准

机电设备失爆检查评定标准

机电设备失爆检查评定标准1、隔爆电气设备外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失爆:⑴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时。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者;⑵使用未经法定的检验单位发证所产生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的关键部件);⑶隔爆外壳外有锈皮脱落;⑷闭锁装置不符合规定,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的作用;电气闭锁不起作用的;⑸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其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者;⑹螺纹隔爆结构:螺距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不符合下表规定时,拧紧程度一般用手正向用力再拧入半圈以上者。

⑺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⑻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⑼喇叭嘴外缺损影响防爆性能者。

2、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失爆:⑴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⑵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⑶螺栓或螺孔滑扣,未采取规定措施。

3、隔爆型电器设备的隔爆面达不到以下规定者均为失爆:⑴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须不小于25 mm;⑵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须不高于 3.2,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须不高于1.6;⑶隔爆接合面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须符合下表中静止隔爆面的规定:(4)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结合面长度(L)须符合下表规定:⑸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宽度小于25mm,间隙大于0.5mm以上;⑹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长度即接合面直径差须符合下表规定:(7)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状态下产生的摩擦:(8)隔爆结合面无间隙或锈蚀,正常情况下用手打不开盖的。

4、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失爆(1)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2)进线嘴内径D1与密封圈外径D的差值不符合下列规定的⑶密封圈尺寸不符合GB3836.1-83的规定;⑷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⑸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⑹密封圈部分破损;⑺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邵氏硬度45°~55°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⑻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密封圈刀削后凹凸不整齐圆滑锯齿直径差大于2mm以上;⑼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⑽一个引入装置用多个密封圈;⑾空闲引入装置没有密封挡板;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5 mm以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金属圈外径小,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金属圈厚度小于1 mm,金属圈开口等;⑿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⒀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⒁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⒂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⒃使用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⒄电缆能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注:电缆紧固程度的判别方法:顺着电缆方向以手不能将电缆推进接线室为合格);⒅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注到电缆终端分叉口以上;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活动的;⒆备用的高压接线盒、开关闲置喇叭口缺挡板、抗圈、密封圈或其使用不合格的。

失爆认定标准

失爆认定标准

失爆认定标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失去了耐爆性和隔爆性。

失爆现象有以下几种:(一)连接螺栓的失爆现象1、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的。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

3、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自制的螺栓或螺母。

4、护圈式或沉孔式紧固件紧固后,螺栓头或螺母的上平面超过护圈或沉孔。

5、螺孔与螺栓不匹配的。

6、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相适应的。

7、设备同一部位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

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尺寸,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8、通孔螺栓未外露3-5丝者(包括带螺帽)。

9、压线板可以不加弹簧垫圈,但两端不一致的。

(二)电缆引入引出装置的失爆现象1、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2、密封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一规定的;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倍,但不得小于10 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倍,但不得小于4 mm。

表一3、密封圈内径与引出入电缆外径差大于1mm以上。

4、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5、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6、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差大于2 mm以上。

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8、线嘴压紧没有余量(螺旋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1—3丝,倒角、车削槽间距不算;压盘式进线嘴压紧后应外露3—5mm)。

9、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

10、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者,用单手扳动喇叭嘴时上下左右晃动。

11、在引入引出装置外端能轻易来回抽动电缆。

12、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

13、空闲进线嘴缺挡板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 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

电气设备失爆标准1

电气设备失爆标准1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一、外壳破损1.1 设备外壳应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掉落、缺失等现象。

1.2 外壳结构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存在可能导致失爆的缺陷。

二、零部件缺失2.1 设备零部件应齐全、完好,无损坏、缺失等现象。

2.2 对于关键部件,如接线端子、螺栓、螺母等,应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三、设备不完好3.1 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无严重锈蚀、腐蚀、损伤等现象。

3.2 设备内部应清洁、干燥,无灰尘、杂物等积聚。

四、电缆破损4.1 电缆应无破损、老化、短路等现象,护套应完好无损。

4.2 电缆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五、保护失效5.1 设备应配备有效的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

5.2 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不得出现误动作或失效现象。

六、接线不良6.1 设备接线应规范、整洁,无裸露、松动、短路等现象。

6.2 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氧化、松动等现象。

七、标志模糊7.1 设备应有清晰的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无模糊、缺失等现象。

7.2 设备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八、运行异常8.1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等现象。

8.2 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停止和切换,操作应灵活可靠。

九、安全距离不足9.1 高压电气设备之间和高压设备与低压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

9.2 安全距离内不得存在障碍物、金属导体等可能导致触电的物品。

十、防护不到位10.1 设备应配备有效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栏等,以防止意外伤害。

10.2 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不得出现损坏、缺失等现象。

失爆判定标准1

失爆判定标准1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隔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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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爆”的判定标准
第1条:“失爆”即防爆电气失去防爆性能的简称。

判定设备、设施是否失爆,以《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判定“失爆”和“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2条:隔爆外壳的壳体:
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第3条:防爆面:
1)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 0.5~2 >2
间隙(毫米)≤0.3 ≤0.4 ≤0.5
接合面宽度(毫米)≥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 ≥0.5 备注接合面宽度(毫米)≥12.5 ≥25
间隙(毫米) 操纵杆及孔≤0.3 ≤0.5 电机轴及孔≤0.4 ≤0.6
2)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4)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否则为失爆。

5)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

(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6)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7)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8)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第4条:电缆引入装置:
1)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

2)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3)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

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若加装金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4)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
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5)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

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大于5 mm,否则为不完好。

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

金属圈的内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

否则为失爆。

6)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

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7)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

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8)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及以上,为不完好。

9)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由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的控制线、信号线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第5条:电缆引入装置的密封圈:
1)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2)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表3
D(mm) D o—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
o
: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 、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否则为失爆。

4 、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 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4)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

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5)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

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第6条:电气设备紧固件:
1)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2)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制造,或经电镀等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3)同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

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4)紧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5)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第7条:电气设备联锁装置:
1)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2)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

否则为失爆。

第8条:电缆与连接:
1)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2)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3)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4)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第9条:电缆接线工艺:
1)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

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2)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

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必须将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的按失爆论处。

3)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

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否则为不完好。

4)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5)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 、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第10条:其它电气设备:
1)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
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2)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

损坏、折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3)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4)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档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井下各区队使用煤电钻及照明综保时必须接好辅助接地极并与主接地极间距不小于5米,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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