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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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号)关于评选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2年7号)关于评选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通知)﹝2012﹞7号关于评选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云教学﹝201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条件(一)评选范围我校统招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1、品学兼优,助人为乐,积极乐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各学年综合量化测评总成绩须名列班级前5名;3、诚信就业,无违约行为;4、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评选比例请各学院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上报。

三、评选程序(一)在全体应届毕业生中民主推荐、公开评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招生就业处对各学院的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初审,广泛听取意见,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其它事项(一)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评选报告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云南省2012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需要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后提交。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招生就业处将未上报的空缺名额分配至其他学院使用。

(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填写《云南省2012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优秀事迹”一栏时,需注明在校期间在班级的综合量化排名。

如本栏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三)各学院对在公示期间师生反映意见较大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按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后更换推荐人选,否则名额作废。

(四)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评选出来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012推荐文件

2012推荐文件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研究生院: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促进2012年毕业生充分就业,学校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及择优推荐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推荐材料制作1、2012届毕业生推荐表表样招生与就业处 (附件一)已制作完成并上传至就业网,各学院及研究生院可组织学生到就业网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应各项,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管理科审核盖章;2、对不能及时制作毕业生推荐表的毕业生各学院应做好汇总并将汇总表格(附件二)上交至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管理科备案,待制作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管理科审核盖章;3、若毕业生推荐表信息变更,请携带原推荐表、新制作的推荐表及学院证明到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管理科重新审核盖章;4、若毕业生推荐表丢失,请携带学院证明、新制作的推荐表到招生就业处综合管理科审核,经网上公示一周后补发推荐表;5、各学院要尽快组织未制作毕业生推荐表的毕业生制作推荐表,校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管理科每周五下午提供就业盖章服务;二、2012届毕业生择优推荐工作为了促进学风建设,推进择优推荐工作机制,学校针对2012届毕业生开展择优推荐活动,各学院要认真统计毕业生综合成绩并按要求填写数据库,数据库结构详见附件三。

数据库的基础数据请到就业网下载;各学院于9月12日前奖填写好的数据发送至lnkdjyzx@中,数据报送要求真实准确,数据填写要求左对齐且字符间不能有空格,获奖情况包括奖学金情况及其他荣誉。

三、毕业生网上推荐工作2012届毕业生学校拟开展网上推荐,请各学院组织广大毕业生登录校学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并制作简历,网上注册需要实名制注册,请广大毕业生真实有效的填写注册信息,校招生与就业处将开辟网上推荐专栏,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

四、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审核及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充分认识毕业生推荐的严肃性,做到推荐的公平、公正,同时安排工作认真的同志专人负责,做到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

玉师院招就处[2012]010号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通知.doc

玉师院招就处[2012]010号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通知.doc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玉师院招就处[2012]010号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2届毕业生很快将进入离校阶段,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及统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制订2012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更好地做好就业跟踪统计服务,现就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计内容(一)列为就业的登记和统计以下就业的几种情况列入就业登记: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通知书)的(确认时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原件,提供用人单位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和毕业生本人联系电话)。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口头就业协议,暂不签纸面协议的。

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附件一)。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包括:①自主创业的(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确认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及登记表;②自由职业的(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③从事临时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的(临时性工作指不属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的工作,临时在某一特定阶段做的工作;非全日制工作指以小时计酬的工作)。

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玉林师范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二)。

5、毕业时考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专升本”全日制学习的(确认时须提供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的(主要指“选调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教师特设岗位”)。

7、获预征入伍资格或参军入伍的。

8、其它方式就业的。

(二)留档毕业生的登记和统计申请户口和档案留校的毕业生不办理《就业报到证》,具体按《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毕业生户口、档案迁转管理办法》申请办理。

关于公布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关于公布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2〕38号
关于公布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进行独立工作的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

为了加强和推动这一实践性教学环节,不断提高质量,我校开展了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经各学院推荐,教务处审定,共有杨辉等86位同学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学校决定给予上述同学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500元,现将荣获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201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2012届毕业生须知

2012届毕业生须知

2012届毕业生须知
1.请各毕业生留意以下相关信息∶玉林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户籍科,学籍科”,等具体位置。

2.毕业生请注意求取时材料的准备。

毕业生推荐表(自荐表)—–电子简历:内容尽量精简;书面简历:原件的材料纸质量需要好点(A4纸),最好双面打印。

3.关于毕业生就业协书。

(认真看好三份协议书的内容)
4.毕业生投简历应携带的材料;
现场投递—应准备三份材料;推荐表(原表与复印件),个人简历(原表与复印表),协议书;(还有投简历的其他方式:邮寄方式,网络方式)。

5.若毕业生遇到本人的协议书弄丢了的情况,当事人的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得向本学院申请,可以找辅导员或副书记签字;然后得到学工处报失,联系乔老师,需要登报一周时间。

最后得本人拿申请书找庞文驹老师弄剩下的手续。

6,毕业生如何获取就业信息;
现场收集,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善于向亲友推介。

校园内:就业网,各系就业信息,QQ群,飞信群等。

(飞信群:53842032)
7.玉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网介绍。

http://210.36.247.8(教育网)
http://www.ylnu.net(非教育网)
8.请各位毕业生认真阅读教育网里面的“毕业生必读文档”
9.请特别留意以下几方块:①高校就业网大会,全国人才网大会,高校人才网。

②毕业生改办、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

③玉林师范学院2009年毕业生户口、档案签转管理办法。

④自主创业证―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系统”⑤仔细看清楚“玉林师院毕业生流程”。

10.若签约公司需要上岗证,请到本人出源地市区的所在人事局咨询。

关于做好2012年省、市、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省、市、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省、市、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一、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程序各系务必严格按照所列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

省、市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一)省、市、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要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三、填表要求(一)省、市、院级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式样见附件1),;同时将“201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式样见附件2)、“2011年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式样见附件3)、“2011年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式样见附件4)通过办公OA系统报送(需用Excel文件)。

(二)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均需一式二份,要求A4纸、正反两面印制。

《评审表》统一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

(三)学生专业名称应填写录取时专业全称,专业班级参见教务处成绩查询系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出生年月格式为“198706”。

(四)本次报送表格对格式错误、信息错误、表格不全参评人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作废,不再返还填写。

(五)个人评审表内字体、字号不得调整,个人事迹要求按要求填写,省、市、院表格最后制表单位不同。

关于评选我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及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我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及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我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及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毕业班:根据精神,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及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评选范围为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

2、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4%以内(毕业生总人数以2012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为准)。

3、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在学院优秀毕业生中推选,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系优秀毕业生总数2%以内。

二、评选条件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

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全格。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创业精神,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1、2月23日—25日由班级提名推荐: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2月28日—3月5日系部考察:对班级提名对象,各系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本系辅导员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确定名单,上报学生处。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岩学院学…2012‟10号关于评选龙岩学院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及时发现典型、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进取、作风扎实、服务同学的学生干部集体。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全体成员学习的优秀率、及格率、上课出勤率高,计算机考试、大学英语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通过率高。

4.在“红土先锋、红土学风、红土清风”主题教育活动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5.积极参加“文明学校”、“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6.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达90%以上。

(二)三好学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前两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为优(2011级学生以一学期计,下同)。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前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总分、文化学习素质测评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课程不及格。

3.在“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满足:1.本学年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骨干作用。

关于开展省级、校级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校级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攀学院学〔2011〕108号攀枝花学院关于开展省级、校级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201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2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一)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但不重复表彰。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1、按照《攀枝花学院学生奖励表彰条例》第二十二条(《学生手册》2011版)进行评选。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寝室清洁卫生的通知》的要求,已被列入2010-2011和2011-2012学年度最差寝室的成员不予评选。

【VIP专享】关于评选2012届省级、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VIP专享】关于评选2012届省级、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 9、除条件(1-7)要求之外,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以下
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校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
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 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院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 (3) 在校期间荣获两次三等及以上院级奖学金; (4) 在校期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10、志愿到西部和边疆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其他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推荐名额 1、分配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 (2)各教学部按专业将名额进行分配; (3)各等级推荐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 2%以内。 2、名额具体分配: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 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 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大学期间 无补考,加权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无补 考,加权平均成绩 75 分以上;院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无重修,加 权平均成绩 70 分以上。
6.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对比及分析综合的能力。过程与方法1.通过观察蚯蚓教的学实难验点,线培形养动观物察和能环力节和动实物验的能主力要;特2征.通。过教对学观方察法到与的教现学象手分段析观与察讨法论、,实对验线法形、动分物组和讨环论节法动教特学征准的备概多括媒,体继课续件培、养活分蚯析蚓、、归硬纳纸、板综、合平的面思玻维璃能、力镊。子情、感烧态杯度、价水值教观1和.通过学理解的蛔1虫.过观适1、察于程3观阅 六蛔寄.内列察读 、虫生出蚯材 让标容生3根常蚓料 学本教活.了 据见身: 生,师的2、解 问的体巩鸟 总看活形作 用蛔 题线的固类 结雌动态业 手虫 自形练与 本雄学、三: 摸对 学动状习人 节蛔生结4、、收 一人 后物和同类 课虫活构请一蚯集 摸体 回并颜步关 重的动、学、蚓鸟 蚯的 答归色学系 点形教生生让在类 蚓危 问纳。习从 并状学理列学平的害 题线蚯四线人 归、意特出四生面体以形蚓、形类 纳大图点常、五观玻存 表及动的鸟请动文 本小引以见引、察璃现 ,预物身类 3学物明 节有言及的、导巩蚯上状 是防的体之生和历 课什根蚯环怎学固蚓和, 干感主是所列环史 学么据蚓节二样生练引牛鸟 燥染要否以举节揭 到不上适动、区回习导皮类 还的特分分蚯动晓 的同节于物让分答。学纸减 是方征节布蚓物起 一,课穴并学蚯课生上少 湿法。?广的教, 些体所居归在生蚓前回运的 润;4泛益学鸟色生纳.靠物完的问答动原 的4蛔,处目类 习和活环.近在成前题蚯的因 ?了虫以。标就 生体的节身其实端并蚓快及 触解寄上知同 物表内特动体结验和总利的慢我 摸蚯生适识人 学有容点物前构并后结用生一国 蚯蚓在于与类 的什,的端中思端线问活样的 蚓人飞技有 基么引进主的的考?形题环吗十 体生行能着 本特出要几变以动,境?大 节活的1密 方征本“特节化下物.让并为珍 近习会形理切 法。课生征有以问的小学引什稀 腹性态解的 。2课物。什游题主.结生出么鸟 面和起结蛔关观题体么戏:要利明蚯?类 处适哪构虫系察:的特的特用确蚓等 ,于些特适。蛔章形殊形征板,这资 是穴疾点于可虫我态结式。书生种料 光居病是寄的们结构,五小物典, 滑生?重生鸟内学构,学、结的型以 还活5要生类部习与.其习巩鸟结的爱 是如原活生结了功颜消固类构线鸟 粗形何因的存构腔能色化练适特形护 糙态预之结的,肠相是系习于点动鸟 ?、防一构现你动适否统。飞都物为结蛔。和状认物应与的行是。主构虫课生却为和”其结的与题、病本理不蛔扁的他构特环以生?8特乐虫形观部特8征境小理三页点观的动位点梳相组等、这;,哪物教相,理适为方引些2鸟,育同师.知应单面导鸟掌类结了;?生识的位学你握日构解2互.。办特生认线益特了通动手征观识形减点它过,抄;察吗动少是们理生报5蛔?物,与的解.参一了虫它和有寄主蛔与份解结们环些生要虫其。蚯构都节已生特对中爱蚓。会动经活征人培鸟与飞物灭相。类养护人吗的绝适这造兴鸟类?主或应节成趣的为要濒的课情关什特临?就危感系么征灭来害教;?;绝学,育,习使。我比学们它生可们理以更解做高养些等成什的良么两好。类卫动生物习。惯根的据重学要生意回义答;的3.情通况过,了给解出蚯课蚓课与题人。类回的答关:系线,形进动行物生和命环科节学动价环值节观动的物教一育、。根教据学蛔重虫点病1.引蛔出虫蛔适虫于这寄种生典生型活的线结形构动和物生。理二特、点设;置2.问蚯题蚓让的学生生活思习考性预和习适。于穴居生活的形态、结构、生理等方面的特征;3.线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主要特征。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含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含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表彰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激励在校学生发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与比例1.参评对象:2012届本、专科毕业学生。

2.各院系按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附件1)。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2.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异;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或在校级以上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5.在就业过程中,遵守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规定,能维护好学校的声誉。

(二)必备条件: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2次校级(含以上)荣誉或表彰;2.担任过至少一项学生干部、社团职务或勤工俭学职务一学期以上;3.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现象;4.就业过程中无故意违约行为;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6.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补充:对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对参加三支一扶项目、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毕业生,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1、2、3条的限制参评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1.请各院系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

评选结果要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2.请各院系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获评学生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院系党总支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3.所有获评“2012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学需参照《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附件4)编辑个人风采档案,学校将集结印制成展现201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的纪念画册。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进取,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华师行学字[2006]4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二、荣誉种类2012届优秀毕业生分为“优秀毕业生”和“百佳毕业生”,其中“百佳毕业生”人选从“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中的基本条件,符合外语与学业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综合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热爱集体;学习勤奋,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外语条件按照华师行字〔201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外语专业通过相应专业等级考试且其它语种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级别水平。

(三)学业条件符合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相关要求。

(四)综合条件(必须至少符合其中一项)1.至少两次获得校级综合奖A类者。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综合奖A类一次且B类两次者;或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综合奖A类、B类各一次,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单项奖奖励者;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综合奖A类,且至少一次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比赛中获奖(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

3.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综合奖B类,并至少两次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比赛中获奖(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

4.“百佳毕业生”的评选除满足“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外,必须是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习、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工作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毕业生,“百佳毕业生”由各院系根据分配指标推荐。

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就字[2012]000号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联办院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决定开展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学院在公告栏、班级QQ群或学院网站上公布《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优秀毕业生,填写《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二)。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学院对照《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学院在公告栏、班级QQ群或学院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不少于三天)。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各学院将《师范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二)、《师范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三)及相关评选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同时将《师范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三)的电子文档发就业中心老师O0信箱。

第五阶段:2012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学校对学院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批,颁发荣誉证书。

二、注意事项:1、评选优秀毕业生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在毕业生中传达通知精神,认真仔细按照《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执行。

2、加强宣传,以评选优秀毕业生为契机,积极鼓励在校生认真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就业信心。

3、本次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紧凑,各学院要尽早宣传,抓紧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评选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优秀毕业生的补报申请。

2012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2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11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毕业班级:现将评选2012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比例:(一)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注重品行修养,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积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每位参评的毕业生需有一名院级以上领导,或一名教授,或两名副教授的推荐,并且通过专门考评小组的考评。

(二)各类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综合类优秀毕业生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两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优秀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2)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奖;或自治区级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3)获文艺、体育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个人前五名或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大学生单项比赛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 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4)在省(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研究类优秀毕业生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单项比赛二等奖以上;(2)获国家专利;(3)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3、管理类优秀毕业生条件:(1)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获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或校级以上“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②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两次以上;③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各一次。

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保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根据教育厅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此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管理体制我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采取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教务处主管教务的副处长负责,教务科具体实施,主要任务包括:毕业生名单与录取审批表的核对、上报、审批、证书打印和证书发放工作。

各学院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教务员负责并具体实施,主要任务包括:认真审查本单位毕业生的资格和学位资格、核准毕业生的各项信息、领取并将证书发至学生手中。

校院两级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审查对象和内容1.审查对象(1)国家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攻读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办学院负责。

2.审查内容(1)核实毕业生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主要指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院系、专业、学制、培养层次、录取时间、年级等项。

(2)审查毕业生违纪处分情况。

主要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各种原因所受到的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通过教务处和学生处处分的学生都应统计在内)。

(4)审查毕业生在校学习情况。

确定其是否毕业、结业、肄业,是否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三、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1.毕业资格审查2012届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要严格按照《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培养方案》和《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审查。

(1)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按课程性质分别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德育、体育合格,发放毕业证书。

(2)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在基本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于5月21日前自愿申请留校学习或离校就业。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赣农大学工发[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 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处: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毕业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力创佳绩,现就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2012届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CET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累计至少有2次获校(奖项指“三级奖或1次省级奖;专科毕业生累计至少有1次获校级奖。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就业意识强,在毕业生就业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7.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上述内容。

(二)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根据《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

四、评选要求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初评结果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7天。

公示结束后,本专科生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研究生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

初评结果审核无误后统一报学工处汇总。

2.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江西农业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干)登记表》。

号:关于做好12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号:关于做好12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桂财院学工发〔2012〕1号关于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奖、特别鼓励奖、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了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届毕业生评优表彰活动,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各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我校2012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是:1.在校期间,累计三次以上荣获自治区或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

2. 各科成绩平均绩点3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3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1.7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 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专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B级考试成绩优秀。

4. 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实习成绩优良。

5.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是:1.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品行端正,明礼诚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群众认可;3.学习目的正确,学风端正,热爱专业,刻苦钻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3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3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2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3分以上;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5.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是:1. 担任校、二级学院学生会或班委会的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或班团支部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且任职一学年以上;2.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明礼诚信,严格履行学生干部职责,敢抓敢管,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3. 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并有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经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优秀;4. 学习目的正确,学风端正,热爱专业,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2.7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1.7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优...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优...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切实推动全校学生“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塑造当代大学生良好形象,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院在籍学生二、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一)“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二)“五〃四红旗分团委”(三)“优秀团学干部标兵”(四)“优秀团务工作者”(五)“三好学生”(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七)“优秀学生干部”(八)“校园励志学子”(九)“校园心灵大使”(十)“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一)“优秀学生”(十二)“优秀共青团员”(十三)“五〃四红旗团支部”三、评选表彰条件参照《武昌职业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实施办法》及本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确定、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4月28日16:00前将评选推荐材料报学工处。

(二)学工处(团委)审核:确定评选表彰建议名单。

5月2日,审查并评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优秀团学干部标兵”;5月3日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向校团委汇报展示团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情况等工作。

(三)学校审批,发文表彰。

五、申报名额及要求(一)“五〃四红旗分团委”的评选分为材料查阅评比阶段和工作汇报阶段,并结合各分团委日常工作表现,共评出4个优秀单位,综合评审第一的优秀单位为“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二级学院自主评选后上报校团委,上报名额不超过二级学院支部的10%,学校对各二级学上报的团支部进行审核,评出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由各二级学院自主评选后上报校团委(优秀团员申报人数不得超过在所在学院团员总数的5%,优秀团干部申报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学院团干人数的3%),具体分配名单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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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字〔2012〕号
关于评选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
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我校大学毕业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玉师院学工[2006]8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2届优秀毕业大学生评选工作全面展开。

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25%。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实习成绩良好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学年均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毕业学年符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条件。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一)玉林师范学院颁发《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

(二)《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评选程序为: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批准。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此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并附上1份获奖证书和学习成绩的复印件等材料,
并于3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附件2同时发送OA到乔鹏),逾期自误。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2.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文档)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抄送:二级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2012年2月25日印
(共印25份)附件1
玉林师范学院201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存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附件2
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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