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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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字〔2012〕号
关于评选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
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我校大学毕业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玉师院学工[2006]8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2届优秀毕业大学生评选工作全面展开。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25%。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实习成绩良好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学年均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毕业学年符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条件。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一)玉林师范学院颁发《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
(二)《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批准。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此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并附上1份获奖证书和学习成绩的复印件等材料,
并于3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附件2同时发送OA到乔鹏),逾期自误。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2.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文档)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抄送:二级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2012年2月25日印
(共印25份)附件1
玉林师范学院201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存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附件2
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