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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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导读
陕西师范大学李孝仓
一、春秋、《春秋》、《春秋》传
(一)春秋
“春秋”是时代名,因编年体鲁国国史《春秋》得名。《春秋》及其三传是了解春秋时代的重要典籍,了解春秋时代又是解读《春秋》及其三传的法门。然而至今,史学界对春秋时代的认识和见解仍不尽相同。这必然关涉对《春秋》及其三传的解读。因此,先将我们所认同的对春秋时代的看法说明一下。
1.春秋始于周平王东迁,其截止年代说法不一,目前通用的起迄年代为周平王元年(前770年)至周敬王四十四年(前476年)。
平王姬宜臼(前770—前720年,鲁孝公三十七年—鲁隐公三年)是申侯的外甥,申侯为宜臼争王位,联合犬戎杀了幽王。当时拥护平王的诸侯是申、许、郑、晋、秦等,而东方诸侯鲁、卫、齐等对平王得政及其东迁十分不满,于是王令不行。周王室独尊、诸侯并列的局面动摇,王权一步步衰弱,终至形成政由方伯的新形势,霸主相继登场。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将自周平王东迁至鲁哀公二十七年分为三个阶段:一、霸政前期:迄鲁庄公八年(翌年齐桓公立),凡八十五年。二、霸政时期:自鲁庄公九年(齐桓公元年)起,迄鲁襄公十五年(晋悼公卒),凡一百二十七年。三、霸政衰微时期(即大夫执政期),凡九十一年。霸政前期的特点,首先是王权衰微,无以号令诸侯。周平王崩,鲁隐公竟然不奔丧。周桓王(前719—前697年,鲁隐公四年—鲁桓公十五年)即位,则极力讨好东部诸侯中与周室最亲、最有地位的鲁国,十三年中竟然五次聘鲁,(此后至春秋末就只有僖公三十年、宣公十年两次)希望得到鲁国的支持。特点之二,诸侯国内乱,郑、鲁、晋、宋、陈、卫等国为夺君位,杀伐争斗此起彼伏,王室毫无控制能力。其三是诸侯灭国兼并连绵不断,华夏诸侯群龙无首,夷狄戎蛮乘机肆意侵扰,“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隐公四年》),中原大地烽火不断,王室亦无能为力。原本“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分土而守,分民而治”的局面不再。此时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尊王攘夷,扶危救困,取信于天下,从此进入霸政时期,周王室大权旁落。霸主在冠冕堂皇的尊王旗帜下,取代了天王号令诸侯的作用。比如,组织同盟国家立盟誓互不侵犯、协同处理国际争端、抑制裁决篡弑谋逆、组织联军平乱攘夷等等。在一百多年的霸政中,参与联盟的国家越来越多,范围逐渐扩大。齐桓公时,主要是东方诸国,齐、鲁、宋、陈、曹、许、卫等。晋文霸政时则发展到了西方诸国,戎狄渐次归附。后来,一直被称为荆蛮、南蛮的楚庄王、吴王阖闾亦成为诸夏霸主。然而尽管霸主有着一定的权威性,无奈诸侯国各怀异志,所以不断结盟也不断毁盟。如郑国始终首鼠于中原诸侯与楚国之间摇摆不定,与诸侯结盟又二心于楚,招致双方拉据似的讨伐。尽管霸主协理国际争端,兼并战争始终未曾停止过,甚至可以历经漫长的岁月誓在必得。如宋之志在灭曹,自僖公十五年“宋人伐曹”始,至哀公八年“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了断,其间历经159年。郑灭许之志,始自隐公十一年“郑伯入许”,直至定公六年“郑游遬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用了208年。诸侯之间一旦结下怨仇,不报不已。齐襄公为报九世祖之仇灭掉了纪国。自庄公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昭公十一年夏“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冬“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定公元年,楚相囊瓦欲得蔡昭公之美裘,不予,被扣压于南郢三年,直至献裘始得归,蔡楚结怨已深。伍子胥父诛乎楚,心怀复仇之心逃往吴国。定公四年,蔡昭公、伍子胥借吴王阖闾之力伐楚报仇,破楚入郢。诸侯之间矛盾交错,形势复杂。春秋后期,“诸侯僭王室”又进而发展到“大夫僭诸侯”,各诸侯国内部的“大夫世袭”司空见惯。其后果必然是卿大夫宗族力量渐强,实力膨胀,逐步操纵了诸侯国的政权,就是这样,春秋终于进入了大夫以至陪臣执政时期。比如:鲁国三桓专政,
竟至将昭公驱逐在外七年多,最后死于乾侯;齐国崔杼、庆封专权,直至陈(田)氏夺权;郑国子产大权独揽;晋宋诸国形势亦然。晋国在入战国后竟然为大夫韩赵魏三家所分。国际事务中同样政在大夫。襄公十六年,鲁、晋、宋、卫、郑、曹、莒、邾娄、薛、杞、小邾娄十一个诸侯在溴梁集会,竟然由大夫盟誓。自此“大夫盟”成惯例。可见列国大夫擅权,诸侯失政,“君若赘旒然”的严峻形势。
2.这个变化过程,正是社会形态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演进的初期阶段。西周诸侯的土地和奴隶是周天子分封的,受封者仅拥有“食其租税”的权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进入东周以后,王室权力衰弱,封建领主对受封土地“食其租税”的领有权向所有权转化,土地上的劳动者也随土地一起成为领主所有。促进这一形势变化的还有一个重大的经济因素,那就是春秋初期铁器的使用,大大提高了生产力。铁制耕具利于开垦荒地,“私田”渐广。这些变化使得天子“受民(劳动力)受疆土(生产资料)”无法维持,土地王有制向私有制过渡。《诗经·大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及《左传》中多次记载的贵族之间的土地纠纷,充分说明土地王有已解体,私人占有的局面已经是天子无法控制的了。伴随各国私有土地的产生,新兴地主阶级逐渐形成,氏族贵族制没落。郑国、晋国“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表明自由民增多,新兴地主阶级财产、势力膨胀,制法的必要性突出了。铸刑鼎,打破了贵族原有的特殊地位,正如《左传·昭公六年》所云,“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无论贵族还是新兴地主、平民,都要受这法的约束。封建宗法制下的与生俱来无可改变的身分地位,不再一成不变。战功可以使庶人、工商进为下级军官,从被统治阶级跻身统治阶级行列,战功也可以使无人身自由的奴隶获得自由。这一切变化都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
3.春秋是我国历史上国内战争最为频繁的时期,仅据《春秋》所记载的军事行动,就多达四百八十余次。即使是国家之间的聘问、盟会等行为也多数与战争紧密相连。战争几乎成了这一时期政治生活的主题。华夏诸国与戎狄的战争是由来已久的。《诗经·小雅·采薇》:“靡室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写的就是西周时代抵御戎狄入侵的士卒的感受。周平王东迁之举不仅不能回避戎狄,反而使他们进一步向中原进逼,深入到了黄河流域,对中原诸侯国造成重大威胁。他们多次侵伐郑、卫、齐、晋、宋、鲁等国,甚至灭邢、温,亡卫。卫国因此而迁都楚丘,再迁至帝丘。齐桓公称霸,联合起诸侯才北败戎狄,南服荆楚。春秋中期以后,晋国、秦国强大起来,诸夏与戎狄的战事减少,相融多于相伐。春秋时期更多的是诸侯兼并和大国争霸的战争。诸侯兼并,西周就已经发生,武王时期的八百诸侯到春秋初期只剩一百三十几个了。东迁后,衰弱的周天子更无法控制局面。弱肉强食,大国称霸,齐、晋、楚、秦、吴你方唱罢我登场。中小国家趋利避害游走于大国之间以寻求庇护,但是最终还是被大国一个一个地吞掉了。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卿大夫宗族实力的膨胀,新兴的地主阶级逐渐形成,国内的阶级矛盾日益深重。于是,春秋中后期,诸侯兼并,大国争霸的战争硝烟不减,诸侯国内各部政治集团之间的斗争、争夺君权的战争甚嚣尘上。这类夺权的战争多数属于新兴地主阶级与封建领主之间的战争,属于社会转型的战争。为适应诸侯兼并、大国争霸的需要,各国军备暴增,纷纷突破“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周礼之制。战争规模迅速扩大,战争的方式也在变化。《春秋》没有正面、明确地表现奴隶的起义战争。僖公十九年“梁亡”,《公羊传》曰:“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何休《解诂》曰:“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坐之,一国之中无一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内发,故云尔。著其自亡者,明百姓得去之,君当绝也。”显然梁国是平民和奴隶的起义,即国内阶级斗争所推翻的。《左传》中有奴隶造反的记录。如僖公十六年因鄫国被淮夷侵凌,鲁、齐、宋、陈、卫、郑、许、邢、曹为鄫修筑城墙,服役之徒不堪其疲惫困乏而造反回家。
(二)《春秋》